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阶段性成果论文,全国论文,工作论文,商业贿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效果,查办了哪些典型案件等等,一直是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焦点。9月29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案等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
近两年,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格局,进一步狠抓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商业贿赂案件查办、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等项工作。全国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通过自查自纠收缴的不当所得由年初的5.6亿元增至12亿元,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制定修改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近400件。各省区市也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在通报上述情况后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通过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案件,力争在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要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诚信记录机制、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信用信息供求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宣传教育机制,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在新闻发布会上,李玉赋与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据悉,在今年上半年法院系统审理的商业贿赂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的,占到案件总数的90%以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说,这表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依然严重。所以,当前打击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点,仍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从法院方面来讲,要进一步加大商业贿赂案件审判工作,对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给予严惩。
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在回答记者关于在当前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关于如何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说,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打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在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可以看到商业贿赂的影子。当前,全国正在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商机关针对商业贿赂的新特点、新动向,紧密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注意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中,深挖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大力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投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当中,一方面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大力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在审计中,重点查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产品营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在新闻发布会上,李玉赋在回答有关审计署即将开展的对五大电信运营企业的审计调查是否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的提问时说,审计署按照计划安排对五大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审计,这对企业的财务工作和经营管理,都会是一个推动,包括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通过审计,也能够做出一个客观评估。我们支持这项工作,也会很好地配合这项工作。如果在审计过程当中,发现有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有商业贿赂行为,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律、按照有关规定来调查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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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
1.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案。1994年至2005年间,王有杰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国有资产收购、土地出让、申请贷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34.5万元;另有人民币890.1万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2007年1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天津市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戴成文受贿案。1997年至1998年间,戴成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从公司获取巨额贷款提供帮助,并擅自撤销贷款抵押,致使巨额贷款至今未能收回,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5.4万元;戴成文还违反财经纪律将公款508.2万美元借给他人使用。2007年4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戴成文有期徒刑十一年。
3.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1994年至2006年间,赵詹奇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投标、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其女友、儿子以多种名义,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60.8万元、关元7.6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2007年7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詹奇无期徒刑。
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原巡视员王英福受贿案。1998年至2003年间,王英福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审批、工程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70.3万元;另有人民币882.5万元、美元15.9万元、欧元3200元、日元11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7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王英福无期徒刑。
5.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原行长韩文明受贿案。2001年至2005年间,韩文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贷款审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前妻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30.9万元、美元16万元。2007年9月,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韩文明无期徒刑。
6.重庆市铜梁县委原书记马平受贿案。2000年至2006年间,马平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在该县兴建的项目在贷款、用地、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采用免交房款、低价购房高价出售、低价购买商铺等方式,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05.6万元;在人事调整中,收受贿赂共计18万元。2007年7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马平有期徒刑十三年。
7.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1995年至2004年间,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929.8万元、港币1100万元。2007年7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胡星无期徒刑。
8.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姚之元受贿案。1993年至2005年间,姚之元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进生产原料、销售钢材、钢材补亏、设立代销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94.1万元、美元2.3万元。2007年4月,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姚之元有期徒刑十二年。
9.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董苏皖受贿案。1997年至2006年间,董苏皖利用职务之便,在合作开发矿产资源、资金借贷、股权转让、提供贷款担保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9.4万元、美元7万元、澳门元4万元、港币1万元。2007年7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董苏皖无期徒刑。
10.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原院长孙正义受贿案。2004年至2006年间,孙正义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60万元。2007年2月,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孙正义无期徒刑。
11.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管理组原组长吴功阳受贿案。2001年至2005年间,吴功阳利用职务之便,在申请汽车进口配额、焦炭出口配额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3万元、美元3.39万元。2007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功阳有期徒刑十三年。
1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原主任姚敏受贿案。2001年至2006年间,姚敏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土地整理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6万元、美元500元。2007年5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姚敏有期徒刑十四年。
13.陕西省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原董事长张永福受贿案。2004年至2006年间,张永福利用职务之便,在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工程承揽结算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47.8万元、美元12万元、欧元5万元、港币10万元。2007年9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永福有期徒刑十五年。
1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广利受贿案。2002年至2003年间,张广利利用职务之便,在绕城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采取篡改、透露标底及串通投标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20万元;张广利还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352.1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6233.3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2007年3月,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广利死刑。
15.湖南省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陈玉伟受贿案。2000年至2005年间,陈玉伟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工程建设及财务审批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8万元。2007年4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玉伟有期徒刑十年。
16.东能集团四川键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官平受贿、行贿案。1998年至2002年间,官平利用职务之便,在电力设备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和国有股份转让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65万元,另有股份价值人民币1313.7万元受贿未遂;2002年,官平在收购国有股份过程中行贿人民币10万元。2007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官平有期徒刑十八年。
17.广东省珠海市协利租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京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间,王京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52.8万元,另有人民币165万元受贿未遂。2007年5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王京无期徒刑。
18.青海省平安绿洲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2000年至2006年间,该公司为了承揽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关照以及所承揽的工程能顺利通过验收和结算,先后行贿共计人民币220万元。2007年3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处平安绿洲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20万元,判处该公司原负责人李林龙有期徒刑五年。
19.山西省焦煤集团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焦炭部原部长高杰受贿案:2004年至2005年间,高杰利用职务之便,在焦炭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39万元。2007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高杰有期徒刑十一年。
20.福建省成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天河受贿、行贿案。2002年至2004年间,陈天河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造价决算审核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9.5万元;1997年至2000年间,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先后行贿共计人民币9.7万元。2007年5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天河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