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一法两纲”为核心推进妇幼卫生工作改革与发展_卫生监督论文

以落实“一法两纲”为核心推进妇幼卫生工作改革与发展_卫生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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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8月,卫生部机关机构改革,压缩内设机构,功能重组,精减人员,成立了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其主要工作包括城乡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在机构精减、人员不多的情况下,卫生部党组决定基妇司设立6个处,妇女卫生和儿童卫生分设为两个处。 这说明卫生部党组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妇幼卫生工作自建国以来几经曲折,但它的位置很重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国际上也都成为公认的准则。孕产妇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卫生工作水平。为了强化妇幼卫生职能,也考虑到对各省卫生行政部门机构改革的影响,我们分设妇女卫生处和儿童卫生处是适宜的。所有妇幼卫生工作都纳入基妇司管理,使妇幼卫生工作与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这对妇幼卫生工作是强化。机构改革9个月来, 我们感到这种组合对工作有方便之处。根据机构改革后妇幼卫生系统的情况,我谈3个问题。

1 今年三项重点工作与妇幼卫生工作的关系

在今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张文康部长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1999年的三项重点工作,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从表面上看,这三项重点工作都没有谈到妇幼卫生,但实际上却无不与妇幼卫生工作密切相关。

1.1 医疗机构配套改革与妇幼卫生

去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以后,今年各省、市要制订实施方案,明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这一改革,单靠社保部门是做不成的,必须有卫生部门配合。所以,卫生部把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能否纳入医疗保险;医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给妇幼保健机构带来哪些影响;哪些妇幼保健项目应当纳入当地医疗保险……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广大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到妇幼保健机构的生存与发展,都与妇幼保健机构密切相关。我们不能把医疗保险仅仅看作是医院的事,从大的范围说,妇幼保健机构也在医疗机构之内。最近,基妇司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建议: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选择范围必须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希望各地抓住这一环节,体现这个要求,至于有多少人选择妇幼保健机构,那是另外问题。河南省漯河市是医疗保险试点市,该市人口不算多,选点在妇幼保健机构的有6 600多人, 关键还是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做争取工作。

医疗机构配套改革,一方面是配合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医疗机构自身也需要改革。这些年,城市医院无论医院数、病床数、医护人员数,从供需来讲,相对过剩,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一、二级医院病床闲置、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产生,而大医院人满为患,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跟不上,已经引起社会关注。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出路就是发展社区卫生,把发展社区卫生作为城市卫生改革的突破口。基层医院要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疗向全科医疗转化,专科医师向全科医师转化,从以病人为中心转到以健康为中心,从等病人上门转到深入街道、家庭为居民提供方便、经济、有效、连续、综合卫生服务。这样,把城市相对过剩的医疗资源引向基层,面向社区,使群众真正得到好处,改变那种一、二、三级医院功能不分的状况,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所以,医疗机构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社区形成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那么,社区中的妇幼保健服务由谁指导,当然是妇幼保健机构。这就要求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意识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承担的责任,及早把工作深入到社区。妇幼保健机构如果不注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占有一定位置,将来的工作便会没有根底,落实不下去。

1.2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妇幼卫生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主要指面向社会的卫生监督。多年来,公共卫生监督与服务集于一体,这不符合执法程序的要求,所以要进行改革。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业务部门提供执法服务,两者应当分开。妇幼卫生部门实施《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着重于妇幼卫生系统内部,并不在社会公共卫生执法监督的范畴内。但是,我们应当主动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受到启发,加强《母婴保健法》的监督体系建设,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1.3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与妇幼卫生 到2000年, 我国“初保”将完成第一个10年规划目标,其中包含了妇幼卫生的目标。本世纪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各地都应当考虑“初保”目标在本地完成得怎么样,如何全面实现这些目标。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明确指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使农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张文康部长在今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讲,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00年先完成前10年规划目标;第二步,还要制订和实施下个10年的规划目标。根据前10年“初保”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我们需要考虑后10年的规划目标怎么订,方法上怎么改革。例如,除了“达标”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结合国情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我们的目标怎么订。农村卫生面临着新形势和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如果农村卫生工作不落实,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不健全,那么预防保健的各项工作都要落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是我国的创造,必须坚持搞好。但是,我们要看到,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农村三级网的网底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合作医疗,据调查,农民赞成的和不赞成的各占一半,没病的不愿入,入了的不放心。所以,合作医疗工作进展缓慢。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是正确的,但我们对三级网的网底如果不能随着农村形势变化而进行改革和完善,那么三级网也就会变得徒有虚名,妇幼保健工作就落不到实处。农村要抓三级网建设,城市要抓社区卫生服务,这和妇幼卫生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农村经济在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他们对卫生需求自然要增加,其付出能力也在增强,这是符合规律的。关键是我们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适应这种变化和需求。有的地方乡卫生院生存困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作为一个新事物,应当探讨;还有农村建立家庭卫生所,也是一种改革探索的形式。对这些改革中出现的多种办医形式,应当关注而不应当歧视,应当引导而不应当排斥,关键是要纳入三级网的网底来。对于三级网的建设,妇幼保健机构有着义不容辞的支持、指导和培训职责。妇幼卫生的大量工作在基层,必须把我们的工作做在农村,做在城市社区,这才能起到妇幼保健机构应有的指导作用。所以,三项重点工作和妇幼卫生工作密切相关。

2 妇幼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

“一法两纲”是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机构不论怎么改革,《母婴保健法》的执法,两个“纲要”的政府目标落实,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来做,负责实施,绝不能把这些工作化为乌有。今年《母婴保健法》贯彻实施已经5年,取得了许多成绩。这5年中,卫生部出台了6 个配套法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和实施了《母婴保健法》的地方法规,全国母婴保健监督队伍已达2万多人, 各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已有1万多人。从1996年起, 全国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 000多万份,依法进行母婴保健行政处罚500多人次,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但是,总的来说,我们的执法工作偏服务,轻监督管理。这不只是妇幼保健机构的问题,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在执法工作中,尽管有2万多监督员,但他们中大多是在妇幼卫生系统年资高、 声望高的老同志,这些同志长期在自己的岗位上忙于业务工作,在执法服务工作上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过,监督队伍应当相对固定,这不是说要单独拉出监督队伍,那样做不可能,也不符合方向。监督和服务混在一起,监督需要有人专门研究,监督中的许多问题要有人去管,在这方面我们做得不够。从几年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数量来看,也说明了这方面工作薄弱。这次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虽然主要是面向社会,但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发。如果执法监督不到位,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等不可能依法落实。除了《母婴保健法》,还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这些执法监督,都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和服务,还在刚刚起步,工作尚未到位,需要有机构、有人去研究,去做,往前推进。

两个“纲要”(《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从1990年开始执行,到2000年结束。这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是我国政府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目标。其中24项指标,卫生占18项。到2000年,这18项卫生指标, 有9项能够达到或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即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计划免疫接种率、麻疹死亡率、消除脊髓灰质炎、母乳喂养率、口服补液盐疗法使用率、急性呼吸道感染(肺炎)死亡率、围产保健和安全接生、普及安全饮水。另外9项卫生指标中,低出生体重、妇女缺铁性贫血、 维生素A缺乏症3项,缺乏基础数据,有待补充;普及卫生厕所、消除碘缺乏症,难度较大,需要努力争取实现;预防艾滋病,没有量化要求,但我们仍需加大预防和控制的力度。实现目标难度最大的是孕产妇死亡率降低1/2、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下降50%。这3项指标都和妇幼卫生工作密切联系。我国孕产妇死亡率1990年是 94.7/10万,1997年为63.6/10万,而指标要求需降到47.4/10万,还差16.2/10万。问题不仅在于这个差距,还在于近4年孕产妇死亡率出现了徘徊不降的情况。这说明基层妇幼保健网薄弱,工作出了问题,如果不强化这方面工作,有可能出现指标倒退。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两个“纲要”的实施。在1998年11月第四次东亚、太平洋地区儿童发展问题部长级磋商会上,我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刘奇葆以“消除贫困,缩小差别”为题发言,介绍了我国在儿童发展领域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困难,重点阐述了我国以农村贫困地区为重点,以妇幼保健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政府这样重视,卫生行政部门更应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及其机构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必须以“一法两纲”为核心做好工作。我们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定信心,突破难点,为在2000年基本实现两个“纲要”的目标努力奋斗。

3 坚持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是80年代以来形成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在当前形势下要继续坚持。这一方针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总的方针,是保护妇女儿童特殊人群所必须的,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在改革中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有些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思路不清楚,主张向临床发展。我深刻理解妇幼保健机构所面临的困难,困难可能比医院更大,但我们也有有利条件和自己的优势。一个省级或市级妇幼保健院,多数仅相当于二级医院,而且偏重于专科。如果到医疗市场竞争,就丢掉了自己的优势,因为优势在保健。到医疗市场竞争,是舍近求远,舍本逐末。我们有自己的服务网络,不在保健上开发,不是丢掉了优势吗!妇幼保健机构的“牌子”,是无形资产,我们开发占领妇幼保健市场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开发这个市场。“一法两纲”是妇幼保健工作的核心,但不是说不应该开拓妇幼保健的相关业务。现在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花钱买保健的事比比皆是。例如,儿童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问题,儿童近视、龋齿以及智力开发问题,妇女更年期和老年期保健问题等等。母婴同室虽然收费高,仍然供不应求。乙肝疫苗由计划免疫变成有偿免疫,覆盖率很高,仍然有市场。保健领域有很大的市场包括潜在的市场可以开拓。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有市场意识,以需求为导向,坚定不移地执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健为中心,没有临床作后盾,保健不可能有质量,但是临床不能像医院那样,各个专科都发展。保健可以带动临床,通过保健开拓临床阵地,两者相得益彰。如果抛弃保健,单纯去搞临床竞争,我们没有优势。妇幼保健机构也要参照医疗机构,深化内部改革,减员增效,增加活力。要把保健工作质量搞上去,开发市场,关键在人才。现在很多机构人又多又少,用不上的人多,用得上的人少;需要出的出不去,需要进的进不来。这就需要深化改革,只有深化改革,道路才越走越光明。在经济体制变革时期,在卫生事业面临困难的时期,妇幼保健机构更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和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大家知道,医院评审暂停,但对防疫和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卫生部没有发文。应该说,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工作质量,培养了人才,院内建设得到很大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起步晚,吸取了医院评审的经验教训,软指标较多,在做法上先创建然后评审,主张不搞重复建设。但是,任何事物都有正负两个方面,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也存在一些问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设置并不完全科学合理,与区域卫生规划总的目标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区域卫生规划是以市(地区)为规划单位,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要按区域卫生规划精神进行调整。妇幼保健机构要保持优势,机构不能重复建设,一般应是省、市(地)、县都有一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把一、二、三级评审标准调整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可以组织专家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指导,不搞全国性评审,并要改进评审工作。

张文康部长在今年3 月的一次谈话中指出:这些年妇幼卫生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妇幼卫生队伍的积极性应当充分肯定,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要相应保留妇幼保健机构。我们要再接再厉,把妇幼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继续推向前进。

(1999—04—07 收稿)

〔录音整理 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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