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培育与发展战略研究--兼论江北农业技术市场运作模式_农业技术论文

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培育与发展战略研究--兼论江北农业技术市场运作模式_农业技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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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农业科技成果和其它商品一样逐步进入市场,通过农业技术市场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因此,加快农业技术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农业技术转化,实现科技兴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的实际运作,对中国农业技术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作一探析。

一、中国农业技术市场运作现状评析

农业技术市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拥有各种技术商品(或技术服务行为)的供给方和具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方进行相关农业技术商品交易的场所,即农业技术贸易的场所。从广义讲,农业技术市场是将农业技术传递并应用渗透到农业生产中的过程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技术商品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是连接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的桥梁。农业技术市场是伴随着技术贸易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早期技术交流活动是无偿转让,但随着科技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具有创新才能的科技人员把自己的成果以商品形式有偿转让或出售,技术发明或创新取得了无形商品的资格,成为技术商品。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为技术发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赋予了合法性。因此技术成果的商品化是技术市场交易的前提。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技术成果的研制、推广主要依靠行政驱动模式,市场机制没能充分发挥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计划管理所占份额逐步缩小,农业技术成果的转移、扩散将逐步由政府无偿提供向市场交易方式转变,农业技术市场将成为技术转化的重要渠道。据统计,1995年全国签定的国内技术合同中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合同项次为2.5万多项,成交金额21 亿元,占全年合同总额的7.8%;1996年技术交易额名列前10 名的省市用于农业方面的技术合同项次1.9万多项,成交金额15.9亿元。 农业技术合同金额占技术合同总额的比例平均为7.8%,其中湖南、江苏、 山东、河南、四川等农业大省都超过10%的比例,最高的湖南省达28%。同时农业技术交易方式也不断拓展,常设技术交易所在技术交易中发挥巨大效力。下面重点以中国江北农业技术市场为蓝本作以典型剖析。

江北农业技术市场成立于1996年4月, 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常设农业技术市场。该市场占地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总资产5500余万元,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江北农业技术市场不同于一般的技术贸易市场或技术赶集,该市场是集电子传输信息、计算机网络、文本传输信息、报刊杂志并辅之于各种经济实体配套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信息产业网络机构。其具体运作模式与工作重点是:

1.重视农业技术信息的搜集与传输。该市场建立了以电子信息和文本信息为主体的信息产业网络。在电子信息方面,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网络系统是以中国计算机协会认定的国家“一级网络系统”,已先后投入450多万元用于硬软件建设。该网络系统联接着国家科学技术部BBS网和VSAT卫星网、农业部农产品商情行情网、清华大学高校网、新华社新闻信息网等国内十大骨干网络,成为颇具竞争力的Internet服务商。同时还建有农业技术库、专利库、成果库、市场预测库等,成为“中国农业信息高速公路”。江北技术信息通过电子媒体辐射世界20多个国家和国内26个省、市、自治区的1000多个县;在文本信息方面创办了《农业技术与市场》周刊和《江北农技市场》旬刊,以其实用性、指导性、服务性特点,深受农民欢迎。此外,该市场还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每周五的《科技信息》专题节目中播送“来自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的信息”,将信息传送给全国各地。因此信息是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的龙头。

2.实行会员管理制度。凡是拥有或需要农业新技术、生产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查批准后均可成为会员。会员分为驻场会员、联网会员和联系会员。驻场会员是指在市场设立窗口或派驻场交易员、试验示范推广人员进行技术交易的会员,截止到1998年10月已有8家; 联网会员是指与该市场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的会员,已有2176家(每年交纳2000元的会员费);联系会员是指通过入会获得市场会刊或通过其他形式提供和获取信息的会员,已有53808家(每年交纳60元的会员费)。 会员通过交纳会费发布或获取各类信息并进行交易。

3.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基地。按照“先实验、后推广”的原则,充分利用平度市的自然经济优势(该市为国家级粮、棉、果品、花生、大姜等农业生产基地),先后在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种子产业化示范基地、花卉生产基地、大棚葡萄示范基地、节水灌溉示范基地、银杏产业化示范基地、名特优水果示范基地、保护地栽培示范基地、无支柱大棚生产基地等,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

综上所述,中国江北农业技术市场以信息产业为龙头,以实施“绿桥工程”为核心,以“信息、会员、会议、基地”为支撑,按照“市场+基地”的模式,走出了一条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新路子。实践证明,技术信息网络是促进农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助推器”与“立交桥”。农业技术市场作为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的信息源与集散地,必将成为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渠道,并预示着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展的广阔前景。

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商品化程度较低,类似于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的典型示范在全国毕竟数目太少,占的比重太小,我国农业技术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加之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完善和与之相应的各项政策措施的不配套,导致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商品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投资与保障机制、信息传送机制等。但目前我国这些机制尚未健全,如缺乏科学合理的技术估价系统,有碍公平竞争;缺乏全国性的技术信息网络系统;缺乏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及融资保险机构等,制约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

2.农业技术交易各行为主体缺乏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交易动力不足。从农业技术供给方即卖方主体看,农业科研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研究内容重产中、轻产前和产后,重论文、轻应用,重研究、轻转化的现象突出,导致农业科研以“突出论文成果”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和农业科研的“实验室”文化,这一方面造成农业科研成果不能有效转化,只能“束之高阁”,另一方面造成农业技术市场有效供给短缺,真正有经济效益的农业技术非常缺乏;从技术中介主体看,中介方特别是技术交易经纪人员较少且素质不高,导致农业技术交易成功率低,交易费用增加,进而交易动力不足;从技术的需求方即技术买方看,农业技术受体主要是农户,我国现有农户经营规模较小,农业比较利益低,因而有效需求不足,同时由于农民素质差、信息不畅通,导致农户缺乏购买技术的动力和实力,进而阻碍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

3.农业技术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相关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在技术交易与技术合同实施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已有相关法规制度操作性差,相应的执法部门自律性差,执法不力,致使难以切实保护技术交易各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技术侵权、技术欺诈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农业技术市场的正常运转。

二、培育发展我国农业技术市场的战略构想

借鉴江北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经验,培育发展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处于起步阶段的农业技术市场离不开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政府必须为农业技术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才能确保农业科技成果特别是物化性、排他性较强的“私人技术”成果按市场机制有效、公平、合理交易,维护技术交易各行为主体(卖方、买方及中间经纪人)的合法权益;而对公益性较强的非排他性的“公共技术”,必须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或补贴,由非市场如政府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安排,无偿向农户提供,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2.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目前,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单凭政府财政拨款很难解决资金问题,因而必须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拓宽投资渠道,如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明确产权关系,调动投资各方积极性和责任心,逐步健全农业技术风险投资与融资机制,促进农业技术市场的良性发展。

3.无形技术与有形技术相结合原则。技术作为一种商品,既有商品的共同属性,又有其特殊属性。因此农业技术市场并非单纯的技术商品的买卖,必须将有形农业科技商品与人才培训、科技信息交易、技术资产的作价评估、技术服务等无形商品有机结合,做到以有形促无形,以硬件带软件,使之相互结合,共同发展,成为科技信息、人才的集散地和高素质人才的培训基地。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1.组织创新。(1)农业科技组织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农业科技企业或中心,形成一种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技术创新与技术转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使之一方面不断按照农业技术市场的需要,研制并提供适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技术交易后的服务、指导、咨询功能,使农业技术更易被农民接受并产生更大的技术效应。(2 )农户经营组织创新。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制度创新,逐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增强农户接纳新技术特别是规模性技术的能力。(3 )农业科技转化组织创新。可通过科技经济一体化等组织形式,将农业技术供给者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相挂钩,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既能调动技术创新、推广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加技术选择与推广的责任感与约束力,又能调动农户采用新技术的主动性,克服其技术风险回避心理,增强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技术应用效果和潜力。

2.完善农业技术市场运行机制。(1)完善农业技术价格机制。 影响农业技术价格的因素较多,如技术转化次数、技术商品寿命周期、技术成熟程度、市场供求、技术的研制成本、价格支付方式、机会成本、预期效益等。必须加强对农业技术商品价格理论与实践研究,合理确定农业技术价格。对专利或专有技术定价,可由供求双方商讨确定;对其它物化性农业技术,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估价系统,使农业技术价格对农业技术供求形成自动调节。(2)完善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网络机制。 技术信息是农业技术市场的内核,要促进技术市场的发育,必须建立健全农业技术信息的搜集、处理、传送等网络系统,及时沟通技术供求信息,促进技术交易的实现。(3)完善利益驱动机制。 利益是农业技术市场运行的动力和关键,只有确保技术交易各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技术交易的正常顺利进行。

3.农业技术风险投资与保障机制。风险性投资机构是专门从事技术风险信用和投资活动的金融组织。国外农业技术创新与扩散,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都离不开风险投资公司的扶持。目前我国农户的承受力较差,国家财力有限,客观需要建立与发展农业技术风险投资公司,通过风险投资公司将社会闲置、小额资金集中起来,实现风险社会化,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4.制度建设。(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与法制教育, 增强技术交易行为主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保护自身权益。(2)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与监督,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加强执法部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力度,制止不正当的技术交易行为。(3)加强技术合同、技术许可贸易制度建设,完善农业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等各类合同,使技术交易规范化。

收稿日期 20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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