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的“结构逆转”与比较优势原则的重新“归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甘肃论文,比较优势论文,原则论文,结构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进入90年代以来,甘肃工业不仅继续在总量增长上慢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1996年,全国工业年均增长21.71%,甘肃工业年均增长14.85%),而且出现了部分技术密集程度较高, 或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的部门比重下降的态势(见表1)。
表1 甘肃与全国部分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
19901996
全国
甘肃
全国
甘肃
普通机械制造业8.99
6.66
4.43
2.04
橡胶制品业1.53
0.69
1.24
0.24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 3.14
2.86
5.04
0.92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83
1.97
6.26
1.04
服装及其它纤维品制造业 2.23
0.89
2.94
0.4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业0.59
0.36
0.87
0.22
累 计 20.31 13.43 20.78
4.94
注:表中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1 )》《中国统计年鉴(1997)》《甘肃统计年鉴(1991)》和《甘肃年鉴(1997)》有关数字整理。
一般而言,随着区域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技术密集程度较高或劳动技能要求较高的产业部门所占的比重应该越来越高。而甘肃工业结构的变化恰与产业结构演进的一般趋势相反。因此,笔者将上述变化称作在一定时期内的“结构逆转”。
导致一个区域在一定时期内出现“结构逆转”的原因往往较多。例如,部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使产品成本上升,或质量下降,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失去部分市场份额;又如,在区域外部,某些更具市场竞争实力的竞争对手形成或发展,使一部分原来属于本区域企业的市场份额被这些竞争对手所占领,等等。然而笔者认为,在诸多可能导致甘肃工业“结构逆转”的原因中,部分产业活动的区位选择在一开始就未能建立在可靠的比较优势基础之上,或者说,这些产业活动因区位选择不当而在一开始就存在着某种“先天不足”,从而使甘肃本来就水平不高的工业结构中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虚高度化”,可能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二)
上述关于甘肃工业结构可能存在“虚高度化”,并成为甘肃工业出现“结构逆转”重要原因的估计,究竟正确与否,需待更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加以证实。在这里,笔者试图想说明的是:在甘肃工业化推进的历史环境中,曾经有过较多的易于导致结构“虚高度化”的体制、政策和社会心理因素:
1.体制因素。与我国沿海地区的工业化过程不同,甘肃的工业化过程,除早期萌芽阶段以外,主要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进行的。由于在这种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产业布局几乎完全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相对于我国沿海地区在计划体制形成之前即已走过了工业化的一定历程,并且即使在计划体制下,其工业发展的“计划性”也因种种原因而远不及内地那样“完全彻底”,甘肃的工业化过程表现出了更多的计划性和行政驱动性。而在这样的一种制度背景下,因工业化过程几乎完全不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即使在政策导向未发生明显偏差的情况下,也更容易形成结构的“虚高度化”。
2.政策因素。回顾甘肃经济发展的历史,应不难看出,在甘肃工业化的过程中,曾多次处于极易导致工业结构“虚高度化”的政策导向之下:
——5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急于追求区际工业化均衡目标实现的生产力布局政策。在这一时期,虽然最初确定的一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是基本合理的,例如“一五”时期的156项大中型项目的布局。 但从总体来看,存在着过分强调内地工业化推进,而忽视沿海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倾向。1955年,上海、天津两市的投资份额分别仅相当于同年折旧费的76%和108%。当年沿海地区的工业增长速度仅为4.5%,当年全国的工业增长速度也只有5.5%, 从而成为建国后第一个十年中增长速度唯一低于10%的年份。显然,这样的一种政策大背景,有着较多的造成重点投资地区形成工业结构“虚高度化”的可能性。而甘肃当时恰是国家的重点投资地区之一。
——60年代中期开始的三线建设。由于国家对发生战争的危险作出了过分严重的估计,从而形成了新一轮大规模内地投资高潮。在这一时期,国家先后在三线地区投入2000多亿元资金,建设了各类工业企业2.9万个,其中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就有2000多个,在整个三线地区形成了以国防工业为重点,以交通、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冶金工业为基础,有机械、电子、化学工业相配合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三线建设虽然有利于增强内地经济实力,平衡沿海和内地的工业布局,但同时付出了极重的效率损失代价。很明显,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形成的三线工业,很难不带有较强的结构“虚高度化”特征。甘肃当时亦有部分地区被划入了三线地区。
——早在50年代末即已被提出,到“三线建设”时期又得到进一步强调的鼓励各地区建立相对独立工业体系的政策,与在商品经济被严重忽视的计划体制下,各地区自身极易产生的自成体系,“万事不求人”的工业发展内在倾向相结合,使各地区对形成“小而全”、“大而全”的地区工业体系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在这种地区工业发展指导思想所形成的各种结果中,一个极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不少省区都用非常粗劣的工艺技术,甚至部分采用了手工技术,不计成本,拼拼凑凑地进行汽车生产。这一时期,地区工业结构的“虚高度化”可能被推到了更为严重的境地。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宏观区域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较多地注重均衡布局转为较多地注重投资效率,并且从政策导向上开始对各地区的“重复建设”、“结构趋同”进行一定的抑制。但是,由于此时地方政府在投资决策中的自主权得以扩大,因财政“分灶吃饭”而导致的地方利益主体意识也大大增强,加之价格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尚未理顺,初级产品输出省区因国家计划对价格控制较严而形成某些利益损失,使地方政府,尤其是初级产品输出省区对推进本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以期分享一度曾明显存在着的差别性“结构利益”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种理性程度很低的产业结构政策,显然很容易再次形成引发结构“虚高度化”的适宜条件。
3.社会心理因素。长期的以追求均衡发展为基调的宏观区域政策实际上造成了较落后地区居民(至少是部分居民)的某种“心理惯性”,从而使其对尽快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或这种差距不再迅速扩大)产生较高的心理预期。当以均衡为目标的国家宏观区域政策作出调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某些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倾向(例如国家在一段时间内过分明显地向沿海地区提供倾斜性优惠政策)时,落后地区的部分居民(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国家实行均衡政策时期的技术移民及其后裔,他们的自身价值实现与国家宏观区域政策的变化往往有着更高的关切度)将可能表现出强烈而巨大的心理失衡。这种心理失衡一方面会通过向中央政府发出较强的要求获得更多政策照顾的呼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可能以对“反梯度理论”、“跳跃式发展战略”等倾注极大热情的方式加以表现。而这些“理论”和“战略”的应用、实施,又往往会以大踏步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为重要结果。
(三)
无论导致甘肃工业“结构逆转”的确切原因究竟是什么,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比较优势原则在区域产业活动选择与形成发展中必须受到更为认真的遵循。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而一个地区的产业部门的兴衰荣辱将主要由市场竞争来决定。一个企业,进而一国一地区的产业部门要保持不断发展,经久不衰,关键要有足够的竞争力。在以一定的地域概念为观测尺度的情况下,决定一个企业,进而一个产业部门竞争力状况的因素,除了通常人们注意较多的技术、管理等微观因素以外,还包括该企业或该产业部门是否占有比较优势,即由其所在地区因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不同,从而影响到市场购买力水平不同等而引致的生产成本优势这样一些较为宏观的因素。一般说来,在一个区域内,那些缺乏比较优势的产业活动通常难以形成,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了,也难以长久发展。相反,那些确实占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即使其“科技含量”或“先进”性,并未达到倍受决策部门青睐的程度,也可能活力旺盛,不断发展。笔者在相关研究中曾注意到,1996年与1990年相比,全国的采选业比重由6.69%上升到6.96%,甘肃则由9.17%上升到15.71%; 全国的饮料制造业比重由2.07%上升到2.35%,而甘肃则由1.35%上升到2.47%。甘肃这两个产业部门的上升幅度均明显高于全国。采选业属于甘肃传统的资源型产业,饮料制造业则属于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在轻工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重较高,在诸多的官方或半官方文献中都被认为是甘肃工业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之一),其科技含量也并不算高。这类产业近年来在甘肃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与上述那些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部门步履维艰的状况形成较大的反差,似乎并非纯属偶然。
(四)
在区域产业布局中遵从比较优势原则,可以说是经济学的一个古老而基本的命题。但是,无论是欠发达国家,还是一国内部的欠发达地区,似乎从感情上都多少有一些难以接受之处。在甘肃,近十多年来,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学术理论界,也都对这一问题未能给予应有的正视。究其原因,也不难理解。因为一般而言,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优势通常都在农业或初级产品、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方面。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优势则往往在工业或高加工度、高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方面。由于在国际贸易和区际贸易中,无论在产品的收入弹性、生产率上升率和产品的附加价值等方面都往往有利于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不利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所以如果完全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来确定一国或一地区的产业发展和国际、区际分工角色,将有可能“复制”,甚至强化原有发展格局:落后的仍然落后,先进的更加先进。
也许正是因为比较优势理论的这种“不合人意”性,历史上曾有以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为代表的“扶持幼小产业说”对其提出针锋相对的挑战。19世纪初的德国在欧洲大陆是一个工业化起步较晚的国家。许多人对其工业化的推进持悲观态度。针对这一情况,李斯特提出,可以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对弱小的德国工业加以扶持,以便使其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成为很好的出口产业部门。
后来,日本经济学家对“扶持幼小产业说”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发展,提出了比较优势的可变性,并依此形成了“动态比较优势理论”。日本经济学家认为,“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在日本的汽车工业发展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在1955年这个时点上,日本汽车工业的年产量不过6.5万辆(其中小轿车仅2万辆), 而当时美国汽车工业的规模已达年产920万辆(其中小轿车800万辆),前者仅为后者的1/135。与西德、法国、意大利相比,日本的汽车生产规模也相差十分悬殊, 仅分别为其1/13、1/11和1/4。可见,日本的汽车工业在当时并无优势可言。 但是,在日本政府的大力保护、扶持下,到25年以后的1980年,日本汽车工业的产量达到了1140万辆,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很大的份额,成为美国汽车工业的强劲竞争对手。
笔者认为,“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虽然对“比较优势理论”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但它并不能从根本上否认“比较优势理论”。因为任何一种产业扶持和保护,归根结底都是一种通过行政手段所作的资源的倾斜性配置。在实施产业保护政策过程中,政府往往运用其政策手段,从非保护对象那里集中一部分资源,对保护对象作一定的倾斜性投入,以便使这些保护对象能够克服市场竞争的不利条件而得以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并在此过程中使某些不利因素逐渐减弱或消失。由于在产业发展的诸多区位因素中,较为易变的因素是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等。因而,一个产业在某一区域由不具备比较优势到具备比较优势的变化将更多地取决于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速度。或者换句话说,这种比较优势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保护产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被保护期间的“学习”速度。只有当其“学习”速度远远快于竞争对手生产技能、管理水平提高的速度,并从而使其产品的质量、成本改善程度快于竞争对手的时候,才能使比较优势的原有格局发生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就是通过政府所作的资源倾斜性配置提供一种特定的环境,以期促进比较优势原有格局发生变化。而一项产业保护政策的成功与否,进而一个产业能否在某个区域立住脚,有发展,归根结底仍要看该产业最终是否获得了比较优势。因此,“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的运用和取得成功将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例如保护对象的选择是否正确,范围大小是否适中,保护力度是否恰当,保护期限是否合理,被保护对象的努力程度是否充分,竞争对手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对策,等等。由此不难看出,对“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的运用必须持非常审慎的态度。因为一项不恰当的产业保护将可能成为一个“无底洞”,如不及时放弃,将可能因过度“抽取”非保护对象的资源而陷于拖垮整个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境地。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韩国最近的经济危机,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前一阶段片面追求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急于求成,政府给予大量补贴和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导致成本过大,难以为继,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没有充分形成,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又难以获得足够的要素投入,不能说不是使之陷入危机的重要原因。
因此,对于像甘肃这样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而较少依靠市场作用推进工业化发展的欠发达地区而言,在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并逐渐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充分注意自身的比较优势,在产业发展中将比较优势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建立起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结构(尽管这样的产业结构在其高度化水平方面可能不尽如人意),并以此应对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制度环境变化,应是一种更为稳健而有效的思路。至于“动态比较优势原则”的运用,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应在产业结构状况的构成基础向“比较优势”作出充分“回归”的前提下审慎进行。与较长时间内存在的忽视“比较优势原则”的产业布局和工业化推进思路相比,更多地强调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实际上是一次重要的观念转变。而充分认识这种观念转变的必要性,应是甘肃工业“结构逆转”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