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调查报告_大学论文

我国高校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调查报告_大学论文

对中国高等院校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的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院校论文,调查报告论文,中国论文,群体论文,家庭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

80年代以来,中国进行了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较多地引入了市场经济的内容,其产品的私人性得到突出的强调,从而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日益趋向于依赖私人进行的成本补偿,成本补偿的力度逐年增加。1985年前后,一些高等学校进行了向部分学生收取学费的尝试,而进入90年代后,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改革力度逐年加大,学费水平不断提高。1997年全国范围内的高等学校普遍“并轨”,高等教育开始全面实行收费。诚然,对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政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在强调私人对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同时,对支付能力低的收入群体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考虑却是不应被忽略的。随着学费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机会均等问题也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

中国高等教育的机会依然难得,而对于家庭经济社会背景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能凭自己的勤奋努力争取到进入高等院校的机会就更加不易。我们的调查表明,若将学生构成按城镇和农村划分,则样本数据中来自农村的学生所占比例为34.9%,而1997年我国乡村总人口为70.08%,也就是说70%多的乡村人口享用了不到35%的高教资源。如果我们分析一下高校在校学生的父亲所受教育程度,并与全国男性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进行比较,不难看出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群体其父亲的受教育程度一般远远高于我国男性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表1)。这些初步的分析说明,在我国目前阶段,总体上看,有幸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其家庭的社会经济背景明显好于全国人口的平均水平。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关注那些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劣势,但凭自己的艰苦努力和聪明才智升入高等学校的贫困学生,给他们以关怀和支持,不能让他们仅仅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各个方面关怀和帮助高等教育贫困生,可以鼓励社会经济背景低劣的人群通过勤奋学习改善自身境遇,对提倡公平竞争以促进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所以对高等学校的贫困生给予关注,认真研究他们的构成、在校的行为和思想观念等各方面的特点,不仅可以有助于相应的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而且其意义还远远超出了高等教育政策制定本身的范围。

表1 样本中父亲受教育程度与全国男性受教育程度(%)

合计 不识字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专及以上

全国男性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 1007.332.6

42.5

13.5 4.2

一年级父受教育程度 1002.616.6

29.7

25.625.5

二年级父受教育程度 1002.618.6

28.5

23.426.9

三年级父受教育程度 1002.519.1

27.4

22.528.5

四年级父受教育程度 1003.819.3

25.7

22.728.5

样本学校学生父亲受教育程度 1002.718.0

28.6

23.926.8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的是1998年由香港中文大学设计、我们参与实施的对我国三城市(北京、南京、西安)的14所高等学校(包括10所综合、理工类院校和4所师范、农林类院校)的13511名本科生进行的问卷调查所收集到的数据。整个问卷共包括70个问题,覆盖内容包括学生及家庭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材料、在校生活期间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学生对选择高等学校有关问题的看法、学生对高校实行成本补偿有关问题的看法等等。根据以上问卷,我们将学生按其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学校类型等变量进行分类,对处于不同类别的学生的各方面特性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探讨高校贫困生构成的特点以及他们的行为和观念特征。

为了分析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的需要,本研究将家庭收入分成三个等级,“低”为低收入水平,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中”为中等收入水平,其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和5000元之间;“高”为高收入水平,其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这样划分为3类后,样本学生在各类中所占比例见表2。

在分析中作者还将样本院校中的10所非师范类院校和非农业类院校分为一类(简称为Ⅰ类),而将3所师范类和1所农业类高校分为另一类(简称Ⅱ类),从而分析这两类院校的学生在诸方面的差异。

表2 样本中家庭收入分类简况

家庭收入人数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积百分比

14所 低(<=1500)

352326.1 26.1 26.1

Ⅰ类院校 236424.6 24.6 24.6

Ⅱ类院校 115929.6 29.6 29.6

14所 中等(1500,5000) 695451.5 51.5 77.5

Ⅰ类院校 490851.2 51.2 75.8

Ⅱ类院校 204652.2 52.2 81.8

14所 高(>5000)303422.5 22.5 00.0

Ⅰ类院校 232124.2 24.2 100.0

Ⅱ类院校

713 18.2 18.2 100.0

合计 13511100.0 100.0

三、主要调查结果和讨论

通过对调查样本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结论:

1.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学生对受高等教育类型、层次和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

①数据分析表明,在学生家庭背景构成上Ⅰ类院校与Ⅱ类院校明显不同,这些不同包括:来自农村或城镇学生的比例,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父母的职业,家庭人均收入等。家庭背景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更加倾向于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农林类院校这些低学费或免学费,并且有生活补助的Ⅱ类院校。如果用Logistc模型,将是否选择师范和农林类院校作为因变量,在控制了性别和高考成绩这些被认为是对学生的择校行为有重要影响的变量后,低收入家庭子女选择师范和农林类院校的可能性是其它家庭子女的1.57倍(详细统计结果略)。分析表明,由于Ⅱ类院校的预期个人成本低于Ⅰ类院校,因此低收入家庭更倾向于选择收费和个人总支出水平相对较低的Ⅱ类院校类型。即家庭经济状况是决定学生对高等学校类型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

②不同家庭收入状况的学生在大学毕业后是否想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出国进行深造上有显著区别。家庭收入状况越好,想继续读研和出国深造的比例越高。即家庭经济状况是决定学生对受教育层次以及受教育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见表3。

上面的讨论说明,家庭经济背景在决定学生对高等教育的类型、层次和方式等方面的选择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认真全面妥善地制定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财政资助政策,如果仅仅在某类学校(例如师范、农林、军事等)采取统一的低收费高补贴,那么有可能造成该类院校学生构成成分的失衡,进而还有可能影响到未来某些行业或职业(例如中小学教师、部队中上层指挥人员等)人员构成的结构特性。

表3 本科毕业后是否深造及在哪深造

家庭收入状况

大学毕业后想继续攻 想去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攻读

读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的人数占想继续攻读

硕士学位人数的比例(%)

低 49.9 33.1

中 51.6 36.4

高 55.7 44.7

体 52.1 37.3

2.研究尚未发现家庭社会经济背景不利的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出现恶化的趋势,但一些表象仍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对高等学校学生的收费力度近年来逐年加大,并且实行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因此在校学生因年级的不同,所负担的费用(主要体现在学费方面)是不同的,入学时间越早,负担程度越低。为此我们分析了高校学生家庭背景构成是否随着年级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也就是说随着成本补偿力度的加大,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的比例是否有减少的趋势。在对三城市的14所高校进行分析后,我们尚未发现随时间的发展,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例有减少的趋势。另外我们仿照经济学中吉尼系数的计算原理,使用样本学生父亲的受教育水平和全国男性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计算代际之间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平均程度,也尚未发现随着时间的发展,来自父亲受较低教育程度的学生比例有明显的变化趋势(见表4)。但对北京地区的三所学校的数据分析(注:王洁在1999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中使用了14所高校中位于北京的三所高校的调查问卷数据,其结果表明:随着成本补偿力度的逐年加大,北京的三所高校中低收入生比例有下降的趋势。详见:王洁,《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对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影响的实证研究》1999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以及1997年对北京一所高校学生进行的另一次调查(注:陈晓宇在1998年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使用了他在1997年对北京一所大学的调查问卷的数据,其结论是:“与水费水平的逐年提高相伴随的是高等学校学生中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比重的下降,高等教育的机会呈现出越来越不倾向于贫困家庭的倾向”。详见:陈晓宇,《论中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1998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结果都显示,随着年级的降低,学生的家庭人均收入(无论是均值、中位数还是衡量公平性的吉尼系数)都有上升的趋势,即,在低年级学生中,来自低收入家庭的人所占比例略有减少。虽然我们尚不能断言收费力度的加大是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但我们仍应该对这种现象有所警觉,对收费政策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有政治上的敏感。

表4 父亲受教育程度的吉尼系数

一年级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全体

0.39780.3807 0.3849

0.3696 0.3862

3.学生在校期间的经费来源结构和开支结构与学校类型和学生本身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有密切关系

①不同家庭状况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经费不光在总量上有显著性差异,即高收入家庭的学生获得的经费总量高于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且在经费的不同来源比例上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获得的家庭资助和学生贷款占所获得的经费总量的比例。高收入家庭的学生获得的家庭资助占其获得经费总额的比例高于低收入家庭学生的相应比例,而在获得的贷款比例上则相反。见表5。说明在我国,家庭是资助学生完成高等教育的最根本、最主要的经济力量,而学生贷款是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经济保障。

表5 学生经费来源结构(元)

家庭收入 家庭资助 奖学金 勤工俭学

助学金

贷款

其它

亲友

合计

低 4065 348 380284 567176978

6798

0.60 0.05

0.06

0.04 0.08

0.03 0.14

1.00

中 5463 200 347186 200124865

7385

0.74 0.03

0.05

0.03 0.03

0.02 0.12

1.00

高 6723 601 510110

55142

1003

9144

0.74 0.070.06

0.01 0.01

0.02 0.11

1.00

中/低 1.34 0.570.91

0.65 0.35

0.70 0.88

1.09

高/低 1.65 1.731.34

0.39 0.10

0.81 1.03

1.35

②Ⅱ类院校学生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的在校的开支情况均略低于Ⅰ类的学生:例如伙食费、书籍等学习用品,其它开支。见表6。

表6 在校开支情况

家庭收入 学费和住宿 伙食费 交通费 书和文具费 其它 合计 除学费和住宿以外

Ⅰ类院校2406 2516399522 952 6795 4389

Ⅱ类院校1676 2032374476 917 5475 3799

Ⅰ/Ⅱ

1.4 1.2 1.11.1 1.0 1.2

1.2

低 2047 2068318428 719 5580 3533

0.590.09

0.120.20

0.63

中 2189 2362381489 926 6347 4158

0.570.09

0.120.22

0.66

高 2371 2771501642 1251 7536 5165

0.540.10

0.120.24

0.69

中/低

1.07 1.141.20

1.141.29 1.14 1.18

高/低

1.16 1.341.58

1.501.74 1.35 1.46

③除学费和住宿费这项纲性较强的开支外,其它各项开支也因家庭收入状况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差异,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则花费越高。一些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是在尽量地限制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甚至压低购买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的开支。例如高家庭收入水平的学生在书籍文具方面的开支均值是低收入水平学生相应开支的1.5倍。

4.不同家庭经济背景的学生在对择校有重要影响的考虑因素上有显著不同的侧重点

数据分析表明,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在择校时比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考虑更多的是就学后可获得财政资助这类因素,而不是学校的学术地位和自己的专业兴趣。例如,在以下与就学期间的成本明显关联的因素上,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明显地给予了更多的考虑,这些因素包括:“学费的数量/可以少交或免交学费”;“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与数量”;“勤工俭学”的机会;“生活费用的数量”。而在诸如“大学的学术地位”;“有自己希望报读的专业”;“自己希望报读之专业教师的学术地位与教学质量”;“大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机会”等这些与大学的文化属性相关的因素方面,低收入组比高收入组给予了较少的考虑。见表7。这一现象再次揭示了家庭经济状况在学生选择什么样的高等学校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7 择校时认为非常重要的因素(%)

家庭收入 低 中 高

大学的学术地位

33.1

36.543.1

有自己希望报读的专业 46.4

49.255.3

大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机会 17.6

18.520.8

学费的数量/可以少交或免交学费

22.8

13.1 6.3

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和数量 14.9

10.5 5.4

获得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可能性和数量 14.17.6 3.7

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与数量

11.67.3 3.2

勤工俭学的机会

15.09.1 4.3

生活费用的数量

23.7

14.6 6.6

5.学生对高等教育进行成本补偿的意愿主要由家庭的经济实力决定

①随着年级的降低,也即随着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力度的加大,感觉到支付不起和需要父母节衣缩食方能支付的学生比例呈明显上升的趋势。

②对学费的支付潜力(即可以支付目前学费水平,或者再提高一些也能支付)的学生比例依大中城市、县级市、集镇、农村依次下降,以农村为最低。

③支付潜力基本由家庭收入决定。

④高等教育需求的价格弹性随家庭收入变化而变化(注:李文利在《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需求的价格弹性和学费水平》(1999年)一文中对14所高校中的9所院校进行了分析,结论是:“低收入人口对高等教育学费的变化更加敏感,高收入人口对学费的变化最不敏感”。),低收入人口对高等教育学费的变化更加敏感。(以上结论的详细统计分析结果略)。

总而言之,家庭社会经济背景方面的因素以及现有的缴费水平影响了学生对教育价格变化的反映,家庭背景差,则对高校成本的上升所表现出来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较低,反映更加敏感。另外学生现实的成本负担越高,则对高校成本的进一步上升所表现出来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也较低,反映也更加敏感。

6.学生贷款对解决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是一种重要的手段

数据分析表明,目前在校的学生对学生贷款基本持一种积极的高度,而且贷款的意愿和希望借贷的数量与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的关系,表现为:

①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有更高的比例表示愿意通过贷款来支付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本,从高收入到中等收入到低收入,这一比例依次为:54.6%、61.5%和73.2%。因此从已经进入高等教育的学生看,低收入阶层对借贷受高等教育不但没有表现出消极的态度,而且还比其他阶层表现出了更大的热情。

②在有贷款意愿的学生中,希望获得的贷款数量与家庭的经济状况关系明显。从高收入到中等收入到低收入,愿意借贷的年平均值分别为:5418元、4246元和3388元。如果考虑到Ⅰ类院校和Ⅱ类院校在学生家庭经济背景和院校个人成本开支方面的差异,将学校分成Ⅰ类和Ⅱ类统计,则对Ⅰ类院校,平均值的分布为5538元、4362元和3408元;而Ⅱ类院校平均值的分布为:4992元、3970元和3346元。也就是说,在愿意接受贷款的学生中,希望获得的贷款绝对数额随家庭经济地位的下降而降低。

③再结合各类学生在校期间开支的数据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家庭经济收入按高、中、低分类,那么每类学生希望借贷的数额占其开支的比例分别为0.72、0.67、0.61。注意到这一比例有随家庭经济状况的下降而下降的趋势,因此可以看出家庭经济地位低的学生愿意为高等教育借贷数额的相对量也低于家庭经济地位较好的学生。

以上三点分析表明,虽然与高收入阶层的学生相比低收入阶层的学生在是否愿意接受贷款的问题上表现出了更加积极的态度,但在愿意接受贷款的群体中,他们对希望得到贷款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上却显示出了一种相对的低调。因为家庭经济能力差的学生在校的开支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他们希望得到的贷款数额有可能真正反映了这些低收入学生为接受高等教育而要维持一种最起码的消费水平与他们可获得的其他资助之间的差距。

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是缩小国民收入差距、减少绝对和相对贫困人口的一个重要手段。低收入阶层的现实可选择性限制了对子女的高等教育的投资,而高等学校收费水平的不断上涨以及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城乡差别、收入不公,特别是由于体制改革导致的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等问题很可能会拉大贫富之间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这都暗示着在这场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社会转型中,不仅在实物资本和金融资本方面,而且在人力资本的积累方面,低收入人口有可能越来越处于不利地位。认真解决贫困和低收入群体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关键所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成果的巩固。对此人们不应该掉以轻心,不能一味地迎合市场,应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仅仅靠市场机制是无法自动实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性的。政府在制定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时候,应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适当实行倾斜的政策,以确保那些真正有才能的人不会因家庭经济地位的低下而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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