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D许可制度完善研究——基于FRAND许可和强制许可比较
张艺馨
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
摘 要: 专利领域向来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热门话题,一个合理许可的存在会在最大限度上减少多方在进行差异消除时产生同质化而可能带来的技术劫持。然而我国的FRAND 许可在现阶段其实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使用费不确定,专利劫持出现频率等等,本文将基于FRAND 许可和强制许可进行深入的比较,针对如何完善FRAND 许可制度展开研究。
关键词: FRAND 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完善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在技术的获得权上表现得非常重视,而强制许可本身拥有如使用费的事前确定等特点,这些特点能够帮助可以使用者增加谈判的速度和效率,对于专利劫持的出现能够起到遏制作用。基于这点笔者认为,如果把FRAND许可与强制许可进行混合,把强制许可的优势融入到FRAND许可中,就能创造出更有效率的制度,对于技术获得权而言,可以提供更多的产生契机,同时也能技术创新带来更多的资源[1]。
一、许可的意义和FRAND许可的问题
(一)许可的意义
许可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合同,一种契约,它是维护当事人以及获得者各方权益的法律工具,许可拥有详细的规定,将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及责任进行了仔细的划分。专利领域的许可有很多种,比如我们最常见的一般许可,还有强制许可和FRAND许可这类特殊许可。FRAND许可,意思是公平与合理,这种许可拥有其他许可不具备的一些特征,如FRAND许可是由许可者所作出的协商承诺,强调在公平的条款下提供许可,譬如对于SEP专利的持有者,FRAND许可就会防止其收取过高的专利使用费率。与之相反的,强制许可则强调公众从原本不能进入的专利获得需要的利益。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产品的经济价值,也就是利益是许可中非常重要也非常突出的一个考量因素,不管是FRAND许可还是强制许可,它们都试图并会为被许可的产品附上一层虚拟价值,这个虚拟价值是和产品本身的市场价值存在差异。
技术创新性检索“两步法”研究——以专利为视角 .....................................................周胜生 08.48
3.预防:对无弓形虫脑病病史但CD4+T淋巴细胞数<200个/μL且弓形虫抗体IgG阳性者应给予预防用药,一般采用SMZ-TMP,2片/次,1次/d。对既往患过弓形虫脑病者要长期用乙胺嘧啶(25~50 mg/d)联合磺胺嘧啶(2~4 g/d)预防,直至CD4+T淋巴细胞增加到>200个/μL并持续≥6个月。一旦CD4+T淋巴细胞数下降到<200个/μL,需重新开始预防用药。
(二)FRAND许可的问题
FRAND许可面临的难题有许多,比如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让社会形成了技术交错网,在ICT专利中,包含对应技术的产品常常会被多个专利技术覆盖。像是我们常用的智能手机,一个人的手机不会和其他人的手机产生连接性,但因为移动网络的作用,原本不相连的两个或者多个手机就会产生数据传输,也就是连通性。而在这一目的形成的过程中,负责连通手机的移动网络就需要遵循已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比如现在我们常常提及的3G、4G网络等,因为这些标准的存在,使得互相操作性更加健全和稳固,产品间也具备了协同性。但同时,互操作性也会让一个技术中存在多项专利。
而另一方面,FRAND许可的机制也并不完善,SSOs政策表示必要专利需要在FRAND条款下进行许可,而专利所有者如果完成声明和承诺手续,其专利就变成了标准必要专利,该专利的所有人会成为机构的成员或第三方,而因为ESTI政策的缘故,所有者的每种身份都可以享受特定的权利。另一点在于FRAND条款的定义并不明确,其涉及的“公平”与“合理”性质被认为不阻碍竞争,不会导致不合理的费率。但是,通过FRAND条款许可其专利,持有者也因此放弃了特定的权利,他们无法通过较高的许可价格来抵制标准施行,如专利所有者承担了与SSO共同协商合理费率责任,但诸如什么样的费率是合理的,或者谁来决定一个条款是否是合理的这样的问题都是存在的。在理解什么是合理的费率方面会引发争议,这会妨碍技术的有效利用。
二、FRAND许可的完善策略
技术的获得在国际贸易领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大多数国家,比如我国这类发展中国家,技术的获得权尤为重要。对于ICT专利来说,SSOs决定了一个专利应当作为标准必要专利被许可,不过因为FRAND许可的使用费率是由使用者决定的,因此市场机制决定了专利的许可价格。但是,由于FRAND许可仍然面临着难以解决的弱点和困境,如使用费不确定、专利劫持频发等问题,这会阻碍使用者对技术的获得,进而妨碍技术的进步,那么,出于公平及合理的考虑,使用费的计算标准应当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标准必要专利的价值,二是其他标准必要专利的贡献的价值,三是现存许可的价值。这一基础,标准必要专利应当基于同样的条款提供给不同的被许可人,如果专利所有人做出了有违标准必要专利条款的事情,SSO就应当展开对应的调查,并从其他成员那里获得专利以创造有竞争性的标准。
三、结语
消除FRAND许可中使用费的谈判模糊情况,确保弱势的专利被许可方的技术获得权,避免发生专利劫持,是稳定专利及公共使用的重要前提,笔者针对FRAND许可中使用费不确定的情况与强制许可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案,期望对专利劫持等问题的解决带来帮助。
[ 参 考 文 献 ]
[1]任天一,石巍.FRAND许可的经济分析及争端解决机制探究[J].科技与法律,2017(12):13-14.
[2]朱真真.FRAND许可制度完善研究——基于FRAND许可和强制许可比较[J].科技与法律,2018(04):34-40.
中图分类号: D92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2-0198-01
作者简介: 张艺馨(1997- ),女,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标签:FRAND许可制度论文; 强制许可论文; 完善策略论文; 厦门大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