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中的个人、企业和政府行为者的经济分析_人力资本论文

制度变迁中个人、企业和政府行为主体的经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论文,经济分析论文,制度论文,政府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2)02-0005-10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个人、企业、政府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三个不同的行为主体。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在假定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微观经济学单纯分析个人和企业的消费行为、生产行为及个人与企业相互交换的市场供求关系,得出市场机制达到资源配置的瓦尔拉斯均衡和帕累托最优[1](P412),宏观经济学从总量关系上分析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分析政府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2](P627)这样就形成了两种理论体系并强调两种机制的作用。问题是分析微观经济时,抽象掉政府主体和政府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自发的市场秩序能够有效率的运行吗?分析宏观经济时,总量关系之间的影响与制约缺乏微观经济基础,政府的宏观调节是作用于市场机制还是作用于微观主体?这一被分割成两部分的理论体系受到了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内部和非主流学派几乎一致的非难,研究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或如何将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趋势。斯蒂格利茨提出:“整个经济学界已经相信,宏观的变化必须以微观经济学的原理为基础,经济学的理论只有一套,而非两套。”[3](P17)并且认为“找到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经济上的适度平衡是经济分析的中心问题之一”[3](P13),“在平等(往往被称为公平考虑)和效率之间寻找适度平衡也是现代经济学的中心问题之一”[3](P14)。尽管主流经济学在其发展演变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其制度不变的假定前提遭到其他非主流经济学派尤其是制度学派的非难。

根据制度学派的观点,个人、企业和政府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三个基本的行为主体。每个行为主体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函数,这就是收益最大化,而衡量的标准则是交易成本的高低。只有当经济主体(个人、企业、政府)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经济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变迁,从而导致一种新的制度安排,这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变迁到制度创新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则,并通过强制性变迁或诱致性变迁实施。制度就成为经济运行和决定经济绩效的内生变量,通过建立经济主体之间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因此,“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他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精确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的关系”[4](P225)。当主流经济学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或制度不变的假定前提,分析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及由机会和偏好决定的选择次序时,而正是制度这个关键因素约束着经济主体的选择集。制度学派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是强有力的,而主流经济学现在也把制度学派一些重要理论融合到他们的体系之中。但是,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研究的重点不同,如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契约理论、制度创新理论和新经济史理论。[5](P201)这些理论基本上是规范分析,缺乏实证意义上的数学演绎和理论模型;另一方面,没有构建一个内在统一的逻辑体系,又缺乏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变量与宏观经济行为主体变量的均衡与非均衡的分析,仅仅靠预期的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分析是不能解释制度变迁的实质问题的。[6](P206)

对上述西方主流经济学和制度学派的简要分析中赋予我们许多启迪和思考,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就成为经济分析的约束变量。在此前提下,分析个人、企业和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同的行为目标及相互博弈的行为目标,而行为目标的结果是表现为个量或个量有机加总的总量。假定个量和总量处于均衡发展之中,或个量和总量虽不均衡,但个人、企业和政府处于协调发展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就提供了个人、企业和政府相对稳定发展的制度环境。假定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运行的个量或总量甚至个量与总量处于不协调发展中,个人、企业和政府就会产生制度变迁的动因,通过实施新的职能转变、产权界定和降低交易费用等其他制度安排,达到制度创新。因此,探索一个关于个人、企业和政府行为主体的制度变迁框架,并在框架内进行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试图揭示一些行为主体之间互动博弈的经济学问题,这是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目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为主体目标的一致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定个人的目标函数是效用最大化,企业的目标函数是利润最大化,政府的目标函数是发展最大化(经济发展是对政府的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三个目标的概括)。这三个行为主体的目标函数具有一致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共同的制度载体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个人、企业和政府以制度为载体,制度以个人、企业和政府为内容。二是共享的价值理念是其发展的充分条件,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遵守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和规则。

首先,分析个人行为主体。个人有其“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个人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和工作经历构成了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具体内容。以研究人力资本著称而获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舒尔茨,通过研究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断言具备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本具有生产性和资本性(舒尔茨,1961)。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性决定了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天然属于个人。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个人就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个人的资本选择性,个人有权进入或退出市场,哪个企业效率高,就会选择那个企业;二是个人的创造性,有效的人力资本与有效的物质资本相结合,能够创造出更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而这一切,都源于个人对财富的追求与创造。激励机制则是刺激与发挥个人作用的必要制度。激励机制可能表现为高薪与奖金,也可能表现为股份与期权,哪一种激励机制能够刺激个人人力资本的最大发挥,哪一种激励机制就会刺激人力资本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其次,分析企业行为主体。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在这些契约中,对投入的财产因素承担的权利与责任、风险与报酬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企业制度安排形式:无限责任公司、合伙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论哪一种企业形式,面对的都是一个充满机会、充满风险、又充满着不确定性的市场。只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转换为货币时,且转换的货币大于投入的成本,企业才有利润可得,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会被其他企业挤出市场,或被兼并,或被破产清算。竞争的这种作用迫使企业内生地把利润量大化作为它生成、发展和壮大的前提条件,资本增殖与资本贬值内生地把财产权利与财产责任联系在一起,要求企业的决策者、经营者、雇佣者按相应权利与利益承担相应责任。

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的个人和拥有企业所有权的企业,要能够对市场中的信息加以筛选、过滤并做出判断,他们就必须拥有经济选择的自主权,这就是所谓的经济自由。因此,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精髓和灵魂,自由交易就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行为准则。因为作为分散的、众多的个人和企业没有经济选择的自主权,他们就不能发现、挖掘、分析和运用市场信息,就不可能有激励和积极性,也就没有效率。我们知道,个人是生产技术函数中人的源泉,设备、土地、货币和技术是生产技术函数中物的源泉,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结合的不同形式构成了不同的体制环境,而产品是由微观经济主体生产出来的,社会上众多的、分散的、不同的企业向社会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产品,个人和企业越是有活力,经济效率就越高,它的直接结果就是向社会提供的物质财富越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与企业的目标函数具有一致性,即企业创造的财富多,企业的利润就高,个人的收入水平就高;企业创造的财富少,企业的利润就低,个人收入水平就低。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面临亏损或破产,个人就有失业的可能。

第三,分析政府行为主体。政府是宏观经济的行为主体。政府行为主体的目标函数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系列微观目标指数的加总,是微观主体活动从宏观总体上的反映。如果微观中众多的个人收入水平高,从宏观经济上就表现为一国国民收入水平高;如果微观中的企业富有竞争力,创造的产品价值高,从宏观经济上就表现为一国国内生产总值水平高;如果微观中的个人就业难,企业开工不足,从宏观上反映可能就有较高的失业率或经济不景气。只有微观经济中的个人和企业有活力,有经济效率,才会有宏观经济中总量指标的提高与增加。政府行为主体的收入是财政收入,政府向社会提供了公共产品——界定产权的法律、政策、公平裁判、维护竞争秩序等等,因此,政府有权获得它的收入──税收,即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源于微观经济中个人和企业创造的财富,政府制定的税种和税率能够调动个人与企业的积极性,个人和企业创造的财富越多,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越多,政府在财政收入的再分配中,各种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和行政性支出的比例就会提高。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与个人、企业在收入分配中的关系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和企业创造社会的物质财富,政府向个人和企业提供公共产品;二是个人和企业从创造的物质财富中获取报酬和利润,同时因为政府的公共产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有效服务的生存、竞争与发展的制度环境,所以向政府上缴一定比例的税收,形成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与个人收入水平、企业利润水平正相关。

上述从市场经济的三个行为主体目标函数实证分析了个人、企业和政府行为目标函数的一致性,从而得出这样一个命题:高度自主的个人和企业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有限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高度自主的个人和企业有活力、有效率、有预期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证。在此前提下,个人收入水平、企业利润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即按正相关比例递增或递减。

第四,经验数据支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了渐进式制度变迁的改革方案,即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暂时不作大的触动前提下,从边际增量逐步引入市场因素,分阶段进行攻坚战,个人、企业和政府在制度变迁中逐步接受新的制度规范、市场规则和价值观念,逐步转换、校正和定位自己的角色、职能和范围,使旧体制因素逐步溶蚀和萎缩,新体制因素不断增长,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1978年到1999年的资料统计分析显示(参看图1和表1)[7],个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均按正相关比例高速增长。1992年至1995年高速增长引发高通货膨胀,政府采取了“双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6年实现经济的“软着陆”。中国又连续三年价格持续下降,发生了全面的通货紧缩:零售物价负增长27个月(1997.10-1999.12),生产资料负增长43个月(1996.6-1999.12),消费物价负增长23个月(1998.2-1999.12),仍是经济增长伴随着通货紧缩,个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均高速增长。个人、企业和政府在从1978至1999的21年中,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中,经历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双重阵痛,经历了供给全面短缺和供给局部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学会了进一步校正自己行为职责的能力。

图1 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增长率(1979-1999)

表1 人均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1978-1999)

图1经济增长率和表1经济增长的具体数字验证和支持了我们上述得出的命题,并证明这个命题是成立的。关键是制度变迁中,渐进式的改革释放了个人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转换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统管、统拨、统配社会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根据所受教育程度、技术类别、职务高低、单位区分有一固定的等级工资,物质资源根据要素或产品的不同有一系列不变的价格。一旦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相结合,企业成为国家的企业,员工成为国家的员工,企业和员工双双进入国家保险箱,谁也砸不了谁的饭碗。因为企业没有破产,员工没有失业,企业和员工都没有生存危机,但企业和员工也都失去了选择的自主性。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微观经济中的个人和企业,服从于宏观经济主体的政府控制,一旦微观主体中的个人和企业失去了自由选择,也就失去了活力和积极性,这也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前人均收入低、国内生产总值低、财政收入低的原因。在这样的制度载体中,个人、企业和政府并不具有一致性的目标函数,政府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和政治运动偏好,为个人和企业安排的“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目标选择排序,最终导致了国民经济几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而在这样一种个人、企业和政府三者目标函数相互冲突的制度载体中,三者相互博弈,产生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动因。

中国选择了渐进性制度变迁的路径,路径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条件使个人、企业和政府定位角色和转换职能。引入价格机制和激励机制,塑造多元利益主体,个人有了选择职业的自由,企业有了自主经营的自由,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政府以宏观调控为重点,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在这样的一个制度载体中,个人、企业、政府行为主体的目标函数具有一致性和协调性,同时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8](P454)从图1和表1可以看出,在个人目标函数、企业目标函数、政府目标函数的利益激励下,制度变迁所释放的制度能量,创造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增长到1999年的5854.0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率6.8%。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24.1亿元,增长到1999年的82054.0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9.8%(改革开放前27年年均6.3%的增长速度)。财政总收入从1978年的1132.3亿元,增长到1999年的11444.0亿元,年均增长8.6%。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为主体目标的冲突性

上述从一般意义上实证分析了三个行为主体目标函数的一致性,而从市场的动态演变和相互博弈分析,三个行为主体目标函数经常处于互动博弈之中。

个人主体具有不断增大福利的欲望,这种欲望也是人类社会自身不断繁荣昌盛发展的基本动力。马斯洛发现的人的需求层次转化定律,揭示了人从基本生存需要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本质要求。而个人的人力资本的差异性对人的行为动机和需求层次有重大影响,一是任何个人都可以通过选择分工和交换来取得相对比较收入,二是个人的竞争行为通过人力资本差异而实现人的自我需要。这就要求个人走向市场,个人拥有支配自己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为实现这种支配权,个人就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权和迁徙的自由权,没有迁徙的自由就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就根本谈不上对人力资本的支配权,更谈不到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明确的产权(包括物质资本财产所有权与人力资本所有权),明确的产权是企业存在的前提。“私人所有者之间通过市场契约转让的产权必须是排他性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必须是可度量的,而且必须是能行使的。”[4](P36)因为契约安排限制了交换双方对交换的选择,即一方把控制权让位于另一方。但企业的契约又是一个不完备契约,因为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市场,签约时要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根据个人签约时提供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信息,有的成为股东,有的成为经理,有的成为债权者,而大部分成为生产者(工人)。由于个人在企业里的这种不同分工,就形成了不同的报酬收入,股东是剩余索取者,经理的收入一般是由合同薪水加奖金、利润分成和股票或期权构成,债权人拿取合同收入(利息),工人得到固定工资。企业按照激励相容原则,根据人力资本的差异性形成了有差异的等级报酬制度。有差异的等级报酬制度体现了两个特点:承担的责任大、风险大,报酬收入高;承担的责任小、风险小、报酬收入低。[9](P113)

只有当成本与收入不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只有采取激励相容原则,人力资本才会有积极性,企业才会有效率,企业组织就这样在内部以激励相容原则寻找到了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替代物。但随之却产生了如下问题:

第一,企业内部的激励相容机制,个人面临的不是相同的收入约束。尽管有限理性的个人在收入约束下需求支出会和无差异曲线相切,从而达到个人效用的最大化,但这是微观意义上的个人行为。由于收入差距,恩格尔系数定理的效应就会产生不同的需求支出和不同的需求结构,货币支出从总量上看是一定数量的货币,从结构上看是对不同商品的需求,商品的需求量与需求结构和商品的供给量与供给结构会经常性地均衡吗?从宏观经济分析,在总量关系和结构关系上,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是否均衡。

第二,个人面临不同的收入约束,对未来会有不同的心理预期。尤其是在体制转轨与制度变迁过程中,预期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大从而收入可能减少,个人收入在现期消费、活期存款和长期储蓄的货币结构安排中,能与企业提供的商品和企业所需要的投资均衡吗?从宏观经济分析,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会周期性地表现出宏观经济的波动趋势。

第三,技术进步的加快与知识经济的到来,劳动者的技术水平面临巨大的挑战。许多工作岗位随时可能被先进的技术设备所替代,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失业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失业率控制在一个可容忍的度内是一个必然的选择。问题是通过什么机制,吸纳富余的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过高。

第四,制度变迁过程中,企业逐步享受主体平等的国民待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同在市场竞争规则下经受竞争的优胜劣汰。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利润函数的大小,如果成本大于利润,轻者亏损,重者破产。企业兼并或重组就成为有效率的选择,产权交易与产权过户就成为必然。

第五,企业内部激励相容机制的作用,人力资本的差异性带来了收入的差异性,有的收入高,有的收入低,虽然西方主流经济学从帕累托最优均衡的实证分析到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和第二定理的规范论证,市场机制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并不能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即市场机制达不到公平的目标。

第六,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但在实现经济中,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出现的产权合并、产权兼并和产权交易,诞生了各个行业有垄断地位的企业。现代市场结构中主要由垄断竞争、寡头垄断等构成。既然市场是不完全的,以不完全的市场现实为分析对象,肯定满足不了完全市场模型的假设条件,从而也不可能得出完全竞争市场模型的结论。[10](P393)

第七,负的外部性在经济起飞的国家中所表现的内容、范围、作用、形式等都变得更复杂、更扩大了。它的直接后果是当事人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一致,从而私人的最优导致社会的非最优。但外部性是随着生产或消费而产生的某种副作用,它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市场机制无力对产生负外部性的厂商给予惩罚。

上述七个问题,反映出市场经济两个主要特征:从市场运行看,市场调节机制是这样一个过程,市场—充分的竞争—灵敏的价格—供求关系的不断均衡——资源配置优化。因此,市场过程会产生一种自发的、演变的市场秩序。从企业组织内部看,一是人、财、物、技术和信息组合为一个企业,就建立了一个组织,在组织内部,是经理而非市场价格担当起了指挥与协调工作的作用。由于成本和收益不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企业组织内部就将价格的替代物—激励相容机制—不同的报酬收入作为刺激股东、经营者、劳动者付出努力,提高效率的措施。市场经济就是通过这种价格机制和激励相容机制形成了一种自发的、演变的市场秩序,调节资源的最优配置。但从宏观经济上看,上述七个问题可以抽象概括为两类,第一至第四问题反映了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不均衡发展或处于不均衡状态(见图2);第五至第七问题反映了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性,即依靠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市场垄断和负的外部性问题(见图3)。

图2 1978-1999年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增长率

如图2所示,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非均衡状态主要表现为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测量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一般指标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它反映了市场中经济主体的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博弈趋势,并且图2集中体现了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制度变迁路径。

1978年至1984年为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一阶段。变迁的路径是从计划体制外边际演进,变迁的主要内容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调整放开部分商品的价格,放开小商品价格和培育民营经济主体。因此,经济中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上处于相对均衡状态,从图形中表现为轻微的通货膨胀。个人、企业和政府探索在市场经济中如何“摸着石头过河”。

1985年至1991年为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二阶段。变迁的路径是计划体制内局部市场化,变迁的主要内容是产品市场化、企业市场化、政府直接干预经济逐步转变为间接调控,价格双轨制开始运行,长期被压抑的个人需求和企业需求投资饥渴与扩张冲动急骤释放,需求膨胀而供给短缺,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如图所示,通货膨胀率一路上涨,从1985年的8.8%涨至1988年的18.5%。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中运行的个人、企业、政府第一次感受到了价格机制的魔力和通货膨胀的压力。为调节经济中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与结构关系的非均衡,为抑制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率,中央政府从1989年开始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并采取财政与货币的“双紧”政策,物价指数降至1991年的2.9%。个人、企业、政府又感受了市场经济不景气的压力。

图3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差距(1978-1999)

1992年春至今为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第三阶段。变迁的路径是体制内市场化全面展开并向纵深推进,变迁的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包括产品市场化、要素市场化、企业市场化、政府间接调控。从图2可以看出,经济的高速增长(表1、1994年12.6%)又引发了新一轮的通货膨胀,1994年达到21.7%。政府为抑制通货膨胀加大宏观调控力度,1996年经济运行实现了成功的“软着陆”,通货膨胀率降低到6.1%。制度变迁向纵深推进。从个人来看,就业、住房、医疗、退休、养老制度的改革,个人预期将来开支增大,出现了“惜购”现象;从企业来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任与风险迫使企业必须根据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决策生产与投资,企业出现了“惜投”现象;银行经营企业化,再也不能只管放贷而较少考虑回收,银行出现“惜贷”现象,“三惜现象”,内需不足。1996年中期零售价格开始持续下降,从图2看,1997年至1999年底,通货膨胀率出现负增长。国家内贸局对经济的这种运行状态作了解释,通过国内市场609种主要商品供求状况的最新调查,供过于求的商品比重为80%,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比重为18%,供不应求的商品比重为2%,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11]

经济运行的均衡与非均衡实质上是制度载体中个人、企业、政府行为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演变,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由于资源供给的稀缺性,主体博弈的过程演变在均衡与非均衡之间波动,可以理解为均衡性是一个制度可容纳的区间,绝对均衡有可能窒息经济主体的生命。

经济运行中另一个涉及规范问题的是效率与公平。如表1所示,制度变迁从效率看,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增长到1999年的582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1999年的2210.3元,城乡居民收入呈增长趋势。从公平上看,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比率在2.5倍左右,绝对差距1978年只有209.8元,1999年为3643.7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在图3中,1991年以前,两者的增长曲线按大致均等的比例向右上方倾斜,而从1992年开始,加快了城市体制改革的步伐,两者的增长曲线呈嗽叭型向右上方倾斜,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差距曲线与中国制度变迁的路径是一致的。

收入差距的扩大肯定是不公平的,包括东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差距,社会阶层分化中居民的收入差距,不同行业中居民的收入差距。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总体性的差距,70%的农业人口,更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集中反映。市场机制达不到公平分配这个目标。

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非均衡和效率与公平的非协调运行状态,要求一个有限且有效的政府必须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政府对经济进行管理或调节,必须在一定限度内,即受一定的约束,如果赋予政府过大的权力去干预或规制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则会抑制经济的效率,而过度约束政府,又可能削弱其支持或增加市场运作的积极作用,这就是市场与政府的经济体制的根本性两难问题。[12](P55)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中,发挥政府干预或调节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第一,政府调节的目的是校正和弥补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方面;第二,政府调节的领域是宏观经济领域,而不是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运作;第三,政府调节的方式是经济参数调节,而不是直接的行政干预。根据以上原则,政府调节的领域或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的总量均衡或结构均衡(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协调)。从总量上看,总需求与总供给应保持大致均衡的稳定状态,从结构上看,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成长链,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产业升级,淘汰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的落后产业,并通过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决策。政府不是通过直接指令形式参与到微观经济主体活动中去,而是通过指导性的产业规划和经济参数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决策进行引导和调节。

2.制定法律,约束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主体。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提供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因为制度环境,都具有比较确定的边界,指明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主体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行为后果会怎么样。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反垄断,政府对经济中这些问题的立法或干预,以防止市场经济自发力量最终破坏市场经济这种具有较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

3.校正负的外部性。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于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附带影响,或说当事人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负的外部性影响或作用并不能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反映出来,这种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使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加快,微观主体的经济生产与消费会扩大负的外部性,因此,负的外部性的存在有其普遍性。政府就要通过微观经济政策工具校正负的外部性,通过行政措施(管制与指导)、经济措施(税收与补贴)、法律措施(制定规则),也可以根据科斯定理自愿协商交易产权,解决负的外部性。

4.调节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通过主体平等参与、平等竞争、等价交换而提供一种机会均等意义上的平等,而并不能实现收入分配上的平等或平均,因此,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平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政府运用财政收入的再分配、社会补贴、社会救济、工资税、财产税等及转移支付手段,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把贫富差距或收入分配不公限制在社会伦理规范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促进效率,兼顾公平。

四、小结

本文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框架,讨论了个人、企业和政府三个经济行为主体目标函数的一致性及冲突性。理论的抽象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角色定位与功能转换,在某些方面具有同步性,在某些方面具有超前性。当然,制度的变迁和制度的演进是遵循路径依赖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伦理规范对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角色定位与功能转换会起到这样或那样的阻碍作用。不过,经过二十多年中国经济市场化制度变迁,个人、企业和政府在制度变迁的轨迹中、在主体之间的互动博弈中,会在市场经济中逐步确立自己的角色并发挥相应的功能,达到制度均衡。而在制度均衡的载体中,个人、企业、政府之间又会产生新的博弈,引发新的问题。构建一个制度变迁的框架,分析个人、企业、政府行为主体的互动博弈,从中探讨相关经济学理论及命题,推动经济学的创新。

收稿日期:20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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