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中国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关系_孙中山论文

孙中山中国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关系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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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下半叶以降,民族主义、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潮流竞奔于世,一些先进中国人在考虑中国发展道路时,亟图把中国近代化与社会主义相连接,这是一个迄今犹在探索的有非常重大意义的历史难题。

孙中山曾在这方面殚思竭虑,图辟新径,其思路、处置办法、经验教训,特别是寓存其中的健全而宝贵的内核及其与现实的联系,很值得我们审辨和思考。

从1894年伦敦蒙难后开始酝酿三民主义思想到1903年正式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1]十六字纲领,显示了孙中山把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相连接的最初思路。

孙中山在这次擘画中,不仅提出了要完成推翻满族贵族统治的民族革命和结束君主专制的政治革命,而且要“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建成一个至完美的国家,让中国多数人能“享受完全之快乐与幸福”,使欧美先进国家“且瞠乎后”[2]。他还明确表示社会主义是他“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3]。这里,孙中山不仅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度建立众多民族平等的、友好和睦的、统一的民主共和国来超越当时一般的近代国家,而且要在落后的中国建成一个要吸收欧美近代“文明的精华”而又“决不成为它的糟粕的牺牲品”、跃过资本主义阶段,由“中世纪的生产方式”直接过渡到“最纯正的集体主义制度之中”,即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4]。它体现了上述世界三大潮流同时施加于孙中山的深刻影响,也反映了孙中山谋求中国近代化与实行社会主义相并行,争取中国有一个最美好前途的积极探索。

不少论者依据冯自由记述论证:孙中山是在1898—1899年间探讨和比较了中外古今的一些均平思想和制度诸如古代的井田制、王安石的青苗法、洪秀全的公仓制之后,认定美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亨利·乔治的单税制“最适宜于中国社会经济之改革”[5],提出了平均地权纲领,这是对的。但把孙中山接受单税制定为1896年,在1899—1900年即据此形成了平均地权思想,则不准确。它忽略了在这方面孙中山有一个把西方社会主义搬用于中国实际的曲折探索过程。实际上,冯自由讲的那次讨论只是平均地权思想的由起而非定型。1902年春章太炎记述孙在谈话中还主张“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但工商财富“不可均”[6]。在这前后,孙和秦力山谈论财富如何平均时,也称“尚无成算”,仍表示有公民权者,“皆可得有制限之地以为耕牧或营制造业”[7]。可见,孙中山这时既有亨利·乔治不均工商而均土地的观点,又有沿袭前此的耕者有其田的观点。在1903年提出平均地权纲领时,虽做了基本上以单税制为主要内涵的解释,但到1905年5月孙中山到布鲁塞尔访问国际社会党执行局时,却还提到土地公有,将由公社把土地按一定章程租给农民,仍保有耕者有其田的一定涵义。只是到1906年秋冬间制定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和这年12月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对平均地权才作了真正确定的解释,即通过核定地价、涨价归公等办法来消除封建垄断、贫富不均,使国家富裕、人民平等幸福,造成世界头等的富强的“社会的国家”[8]。有人抱着过份赞扬历代均平思想的情绪,认为孙中山早年从提出耕者有其田到主张单税制是倒退。其实,孙中山和章太炎、秦力山等讨论耕者有其田主张时,尚有恋栈过去的成份,带有更多的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平均地权纲领的提出及其确定解释,是他把中国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实现中国近代化与迈向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积极步骤。列宁赞称这“是真正伟大的人民的真正伟大的思想”,是“正确地寻找‘复兴’中国的道路”[9]。

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纲领前后,根据各方面的材料,他确已接触马克思主义和一些社会主义流派的著作。无疑,作为民主主义者的孙中山和马克思主义者存在着世界观的差异,但由于孙中山具有进化唯物主义和进化发展思想,又因其来自下层社会而对工农夙抱同情,这就使得孙中山和马克思主义者在论述中国问题时常有趋近。

在中国近代化及其社会主义发展前途的问题上,马克思于1850年乍闻太平天国于起义前夕已打出类似社会主义的旗号而感到新奇与欣慰,这是他主要注目欧美社会主义发展前景的同时对东方国家的最早关注。但他经过一段时间审视后,又明确指出这次起义只是东方“停滞社会生活的产物”,“除了改朝换代”以外,未给自己提出任何新任务”[10]。不过,马克思还是预言了欧洲的反动分子到万里长城后,将会看到“中华共和国 自由 平等 博爱”的字样[11]。孙中山幼年就十分仰慕洪秀全;随后他多次讲到太平天国实行过共产制度;他的构筑平均地权纲领时,亦曾以太平天国的“公仓”制度作为可资选择的一种标本,但他终归没有接受它以及中国历史上波波相续的均平思想,而是孜孜于营建以实现“自由、平等、博爱”为目标的西方式国家,他要求实现的“社会主义”是“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的“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12],而不是古代落后生产水平的共产社会的重复。

在实现上述问题的步骤上,马克思在19世纪70年代及其以后,以俄国为模式,提出东方落后国家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利用其保存下来的“农村公社”的“集体生产”的因素,“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成为俄国“复兴的泉源”,而这种可能性又取决于世界历史环境和俄国的发展状况,即这种村社“和资本主义是同时代的东西”;和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并且“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而俄国“农村公社目前正处于危险境地”,“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13]马克思在这里虽然和俄国民粹主义者似乎提出了同样的命题,但马克思讲的只是19世纪70—80年代的俄国所露出的一种可能性,并强调其内外客观条件,指出其不可能的趋向。这和俄国民粹派执意不顾内外条件变化以及俄国和世界历史环境不可避免也不可缺少的联系,坚持俄国可由农村公社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有着根本区别。而到19世纪90年代,恩格斯、列宁、普列汉诺夫等终于看到了俄国资本主义正在发展中和俄国农村公社的新分化,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批判了民粹派可以迳直过渡即社会跳跃到社会主义的错误理论。

然而,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开展上述批判时,孙中山却采纳了与俄国民粹派类似的社会跳跃论。但我们应看到孙中山与俄国民粹派有同亦有异,而和马克思主义者实有相通之处。按照孙中山自述,他之所以毕政治、社会革命于一役,是一则鉴于欧美列强虽民权发达:“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14],他从欧美特别是从英国发展资本主义是从圈地运动开始,而当时爱尔兰仍闹土地问题,因此他认为欧美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之所以难以避免,就是前此“没有解决土地问题”[15],以致积重难返。中国要防患于未然,自须及早解决土地问题,消灭土地垄断和资本垄断。这和俄国民粹派“以为可以用公平合理地重分全部土地的办法来消除资本的权力”[16]的想法很相近。另则孙中山出身农村,对农民疾苦早怀同情,并认为乡民夙县自治和团结御侮精神,甚至至晚年还推崇宗族团体和家乡观念,认为可以做为建国基础。这和俄国民粹派重视并极力维护“农村公社”,希望作为新社会的基础颇相类同。三则是孙中山和俄国民粹派的跳跃论者都是发生在政治、经济、文化都很滞后的国家,而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革命者激于民族和社会危机都容易产生迅速赶超先进国家和一蹴而就的急躁情绪以及不甘弱者命运的幻想。但是两国国情毕竟有所不同,19世纪90年代后,俄国资本主义已得到一定发展,农民分化已经加剧,农村公社已在崩溃,无产阶级领导俄国人民求解放的斗争已提上日程。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指出不仅自由派乌托邦而且民粹派乌托邦也对解决俄国当前迫切问题有害了[17]。但中国经济、文化比俄国更为滞后,在农村占优势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帝国主义者对中国农村土地的疯狂掠夺,使土地问题成为中国人民谋求社会解放和社会发展的一大突出课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都期待着作为中国社会发展停滞基础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瓦解和中国卷入世界市场,与世界各民族加强联系,使自己进入文明国行列[18]。列宁更在1912年写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盛赞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纲领将“保证资本主义最迅速的发展”,而且预见到将缘此而出现许多个上海和中国无产阶级的日益成长及其政党的建立,即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创造条件。但他同时指出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纲领,还是属于主观社会主义,“仅仅是消灭封建剥削的纲领”[19],即只是解决民主革命范畴的问题。孙中山真实地致力于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只是这一革命的外延和他希望将来实现的理想;他不是一次革命论者,而是有革命阶段性的。孙中山的战斗的民主主义思想体系,具有“比民主主义的含义更广泛”[20]的特殊意义。

在如何实施其纲领的方法上,孙中山原寄望于现实统治者俯顺民意或者利用资产阶级掌握的国家权力来对旧社会进行和平改造,只是在中外反动势力不允许的情况下被迫采取暴力夺取政权的方式,而其目的仍在谋求和平建设的环境。至于改造和建设国家的手段,孙中山则主张本着互爱互助的原则,和平解决。孙中山按照欧美贫富十分悬殊的规格来衡量中国社会,误以为中国封建制度早已废除,中国没有大地主,只有大贫小贫之分,因此不必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只须运用政权杠杆,实行亨利·乔治的单税制,就可以防止像欧洲那样的财富垄断和贫富悬殊,避免有损国家元气的社会革命惨剧在中国出现。这和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似相杆格。当时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主张对大土地占有者和封建主实行暴力剥夺,而对蒲鲁东、拉萨尔等社会改良观点多有批判。对于公然含有蒲鲁东、拉萨尔观点的亨利·乔治学说,马克思指出它“不过是打算借社会主义作幌子来保持资本主义统治”[21]的有害学说。后来,列宁也指出:“从学理上来说,这个理论是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反动分子的理论”[22]。不过,马克思、列宁这里都是就欧美情况而论,在那里,摆在日程上的中心问题不是从封建统治下而是从资产阶级统治下解放出来,即实行社会主义的问题。而在中国这样的落后东方国家面临的任务,列宁指出是“必须摧毁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封建主义”。而以单税制为主制作的平均地权的纲领,即实行土地国有,将可消灭封建剥削;尽管这一纲领声称要“防止”资本主义,实际上其实施将会带来城乡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因此,列宁称赞这一纲领“每一行都渗透了战斗的、真实的民主主义”。它已逾越了一般意义的改良,而是“激进的土地改革”。他在严厉谴责社会改良主义的同时,却盛赞孙中山“是充满着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的革命的民主主义者”[23]。

1912—1919年间,孙中山在制订中国近代化的具体计划和为其实施而多方奋斗中,更多更明确地把社会主义作为目标或前景提出来。

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兴致勃勃地致力于宣传他的经济革命和实业建设计划。他主张“凡生利各事业若土地、铁路、邮政、电气、矿产、森林皆为国有”,“而失业小民,务使各得其所,自食其力”;而且“政治实业皆民主化”,以激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俾“生产将日益增加,以最少限度之贫困与奴役现象,以达到最高限度之生产”,“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使不平者底于平”,以实现社会主义“平其不平”的宗旨;由此将渐臻社会主义之上乘——共产主义,“即人在社会之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如父子昆弟同处一家,各尽其生利之能,各取其衣食所需,不相妨害,不相竞争,郅治之极,政府遂处于无为之地位,而归于消灭之一途”。而且,他认为社会主义“其影响于人类世界者,既重且大,循进化之理,由天演而至人为,社会主义实为之关键”。他热情赞扬社会主义“实为人类之福音”,它“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24]。因此,孙中山把他要实行的民生主义称为“集产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人类经济主义”等等。他自称他让位给袁世凯以后,“潜心研究逐步以社会主义理想来塑造政府的最佳途径”[25]。在对当时流行的社会主义流派进行比较后,他特别推崇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发阐真理,不遗余力,而无条理之学说,遂成为有统系之学理。研究社会主义者,咸知所本”[26],认为马克思的资本公有与亨利·乔治的土地公有合得“社会主义之真髓”[27]。更可贵的是,他在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日本十分穷蹙之时,仍相信“中国是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度,这个国度应该用来作为社会主义政府的典范”;吁请国际社会党执行局协助他“把中国建立成全世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28]。这种认为可以中国先行的社会主义来推动欧美和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主张,似与列宁1913年发表的《亚洲的觉醒》、《落后的欧洲与先进的亚洲》精神桴鼓相应。当然,即使孙中山社会主义调子唱得最高之时,他认为“社会主义之真髓”是“自由、平等、博爱”、“人道主义”[29],结合其当时的实际主张看,仍属于民主革命范畴及其外延。

在实施其纲领的步骤方面,孙中山在进一步了解国情和新的中外情势之后,坚持或新提出以下两点:

其一,他把和平改造——以民族民主革命开创和平改造局面——以和平改造来达到消除战争以臻永久真正和平、实现大同理想即社会主义的思路更加完善而清晰。他谴责列强支持袁世凯阻碍他实现预定目标,“让我的国家陷入另一场血腥战争。”[30]袁世凯垮台后,他又曾热望国家重振实业,但随后僭窃继起,内乱频仍,一些列强又拉中国参加帝国主义发动的世界大战。孙中山正确地认定交战双方都坏,反对中国参战,并想利用“国际冲突”来推翻国内军阀统治,“速图勘定内乱,回复平和,与并世列强同轨,庶足以生存发展”[31],改变现行军阀政府“压抑商民之政治”,把中国迅速建成一近代国家[32]。他特别珍重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和平发展时机,“欲利用战时大规模之机器及完全组织之人工,以助长中国实业之发达,而成我国一突飞之进步,且以助各国战后工人问题之解决”。因而不仅中国“人民将一律享受近代文明之乐”、“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且将以促进世界之文明和大同[33]。这一思路和当时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些主张颇为灵犀相通此呼彼应。从1889年第二国际巴黎代表大会决议谴责军国主义以后,马克思主义者对帝国主义企图通过发动大战来重新分割殖民地的企图和行径进行了不断揭露和斗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更坚决反对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拥护本国资产阶级政府发动战争的社会沙文主义立场,提出“努力把各国之间的帝国主义战争变为被压迫阶级反对压迫者的国内战争”,[34]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即这一口号的体现。随之,列宁在领导苏俄人民粉碎帝国主义干涉和国内反动武装势力之后,迅速把重点转向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推进俄国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而努力。这里,孙中山和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虽对战争的性质、分野及其与和平的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差别,但孙中山作为被压迫人民的真正代表,与资产阶级和平主义者显不同道,而和马克思主义者则成寻盟之鸥。

其二,孙中山由前此主张的文明开放、市场开放,进而主张在“权操自我”的前提下,利用外国资本、人材和方法来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且可调和中国和世界的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相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35]。列宁和苏俄于1921年春开始将战时共产主义转到实行新经济政策,在主要生产资料国有的前提下,一定程度地允许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乃至实行租让制,即将“绝对必需的企业租给承租者,其中包括私人资本家和外国承租企业家”[36]。孙中山获悉这种政策转变后,欣喜地认为这与他的实业计划差不多。诚然,上述二者实际上有差别,孙中山是把《实业计划》的实施,视为通向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的“最直捷之途径”和臻世界于大同的最好办法。而列宁则是以有限度的“退向国家资本主义”,以便“奠定真正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谋求在“不太远”的将来,即由暂时退却转向“愈稳固、愈迅速、愈壮阔”的“前进运动”[37]。

与上述步骤紧相联系,孙中山主张的民主化,要使“每一阶段皆依赖其他阶级,而共同生活于互爱的情形之下”[38]。因此,他仍不主张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暴力剥夺而是用和平手段,来“平其不平,使不平者底于平”[39]。他虽然早已意识到外国资本家“首先在于使中国永远成为工业落后的牺牲品”,决不会“实行商业的自杀,来帮助中国拥有自己的工业威力而成为独立的国家”;而且,“如果我们稍微表现出要走向这条道路的趋向时,那么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就会高嚷着所谓工业的黄祸了”[40]。但中国的困难实际以及后进国家因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而得以迅速发展的先例,又促使他反复提出利用外国资本主义力量来推进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的造成,这种思路和马克思主义者期望中国与世界加强联系、中国必须尽快尽多地“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以促进中国的发展的思想是合拍的。孙中山这样做,当然还有其策略考虑和抱有某些幻想。实际上,帝国主义和军阀对他的和平建设中国的吁求迄无积极反应。至于指望列强共同开发中国资源,消灭中国作为列强争夺的“世界祸根”和世界范围的国际战争、商业战争与阶级战争,获致世界永久和平,共进于大同,则更属幻想。显然,孙中山的认识和马克思主义者在强调世界历史环境的正面影响时,必须注意首先肃清内外反动势力对历史正常发展的破坏性影响方面确有距离。

孙中山于1924年1月毅然召开国民党“一大”,改组国民党,实行国共合作,看来是他把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相连接推进到最热点。可是,就在这前后,他明白表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使此项共产制度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41]。临终前,孙中山自己并嘱其亲近同志一再宣布他不赞成共产主义。1912年他曾对马克思及其主义有较多较高推崇,至此,他对作为马克思主义核心的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说、阶级斗争理论等都提出异议。这种矛盾现象该如何解释呢?孙中山和马克思主义者、中国近代化与社会主义究竟是拉开,还是有更实际的连接呢?

无疑,民族民主革命越坚决越彻底,与社会主义运动势必日益靠近。而二者在理论上、步骤和方法上的差异也往往暴露得更清楚。马克思主义在俄国仅首辟胜利局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尚在探索试验阶段,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则多为青年,在理论上尚欠成熟,更缺乏实际经验,举措言论不一定都得当。这些对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的孙中山,自会遇到许多感到困惑甚至不能正确理解的问题;而且孙中山是一个具有长期斗争经历、又有系统理论、纲领和自以为很完善的主义的老资格革命家,历来主张不照搬西方,应独创合乎中国国情的道路;加之党内同志和内外敌人对国共合作颇多非议,乃至颠倒是非加以诋毁者。这就使得孙中山不得不多次公开表明自己的真实立场、观点和态度,宣明他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同与异。甚至为了堵反对者之口,证明其主义的正大,他在强调三民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具有共同的理想应是好朋友外,还更多地谈到二者在理论、观点、步骤方法上的差异。

的确,孙中山这一时期对于中国发展前途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关系是有不少含混不清、前后矛盾的言论。但细加分析,我们仍可看到:孙中山的言行及其纲领政策和马克思主义者是同多于异,他谋求中国近代化的思路与社会主义趋向是进一步连接而不是疏远了。孙中山的最终政治近代化思路既不赞同欧美现行政治,也认为中国不能实行工农专政,而是实行“全民政治”和“中国民族之真正自由与独立”[42]。而究其实它却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最低纲领和毛泽东后来总结出的人民民主专政经验相接近。他把国民党改组为以国共合作为各个革命阶级联盟的政党,保证新政权具有当时可能有的人民性和民主决策性,能动员广大工农广泛而积极地参加国民革命运动,为自身利益而奋斗。这不仅将使民主革命任务得以顺利完成,中国近代化得以付诸实施,而且将为未来的社会主义运动准备物质和精神条件。孙中山的经济近代化思路最终认定通过人民性国家政权实行平均地权,解决土地公有问题;而且,他这时重提耕者有其田,但已不是前此提出的同一主张的简单重复,而是明确地和发展大工业,设立资本主义农庄,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相结合。他又通过“中国两种革命同时并举,既废手工业机器,又统一而国有之”[43],解决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发达国家资本、大力发展近代化生产等问题;同时通过“节制资本”政策防止私人资本的垄断专利。再通过外国资本、人材、方法的引进,以加速中国近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的实现。这一方案显然有异于不主张在中国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的基尔特社会主义;它虽类似于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但又反对俾斯麦那种对工农专政的手段;它似乎露出了苏联后来通过大力发展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的某种趋向,当然,两者在进行步骤、方法和最后要达到的目的方面必然会有固存差异。孙中山的思想文化近代化思路,和中国曾出现的“全盘西化论”、“中体西用论”、和退而走“孔家的路”都不同,他力图和当时东方国家兴起的反殖民主义、革命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潮流相适应,振兴并改造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本国传统文化,创造一种适应上述三者需要的新文化、新道德。其行进方向越来越鲜明地趋向于民族化、大众化、科学化,与毛泽东后来指出的中国新民主主义文化的特征颇为靠近,也就为其转向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条件。

对于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孙中山一再声称他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大同理想。但他又同时表明:“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44];甚至更明确地说:他的民生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但那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45]。实际上,孙中山虽称赞过中国古代的华胥氏之国、太平天国以及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有过共产主义理想,但又指出那只是悲天悯人而没有力量改造社会,“所以只好说理想上的空话”,他要追求的是当今“工业发达,机器创出”、物质财富日增、“人与人争的极剧烈时代”产生能消除不平的“新共产时代”[46]。这里,孙中山显然接受了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变迁的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某方面含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只有在工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才能建立。据此,他推崇马克思为“科学派”、“社会主义中的圣人”[47]。孙中山不是一次革命论者而是社会发展阶段论者,于此似可最终确认。

孙中山到晚年在改造社会的方法上,基本上仍主张和平解决,希望资本家和工人、地主和农民通过谈判达成妥协,期望中国近代化的实施和平地导致社会主义。但是,民主革命越坚决彻底,阶段斗争也势必明显尖锐的社会现实,也迫使他承认工农自行组织对抗阶级压迫的某种必要性和正义性,他号召工农结成团体,编练工农团军,实行自卫,争回应得利益和平等地位。不过他在这方面始终认识不足,由于他仍过份强调阶级合作,而随后的革命进程恰因革命队伍内外阶级斗争的激化而顿挫。

综上可见,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的中国近代化思路不仅与社会主义呈更多连接之势,而且为此进行了更多的实践。然而,这终归是属于民主革命范畴,是他把三民主义与社会主义相沟通的试图。按照孙中山最后解释的三民主义,“就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是国家为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48]。很明显,这种仍属民主主义的阐释和科学共产主义涵义有着性质上差异。

尽管如此,孙中山无疑是为谋求中国近代化和社会主义相连接作出最多最可贵探索的杰出先进人物,反映着一个真诚的民主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的合乎逻辑的呼应,显示了中国的乃至东方的民族民主运动的特色。他留下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好经验,也把他无法解决的许多难题留给了后继者。

注释:

[1]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4页。

[2]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288—289页。

[3]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8页。

[4]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273页。

[5]冯自由:《革命逸史》中华书局1981年,第3册,第213页。

[6]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26—329页。

[7]《上海之黑社会自序》,《国民日日报》1903年8月19日。

[8]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28页。

[9]《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第358—36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5卷,第54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65页。

[12]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26—32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8页、441页、269页。

[14]《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2页。

[15]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8页。

[16]《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364页。

[17]《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第36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81—182页。

[19]《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第361—363页。

[20]《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36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给美国人的信》第152页。

[22]《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第361页。

[23]《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卷,第359—362页。

[24]《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25]王耿雄等:《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5页。

[26]《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27]《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28]王耿雄等:《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6页。

[29]《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30]王耿雄等:《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4—185页。

[31]《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85页。

[32]《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46—348页。

[33]《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21卷,第326页。

[34]《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8页。

[35]《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8页。

[36]《列宁选集》第4卷,第585页。

[37]《列宁选集》第4卷,第607页。

[38]《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39]《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6—524页、492—493页、506页、518页、510页、492页、509页。

[40]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2页。

[41]《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1—52页。

[42]《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43]《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50页。

[44]《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45]《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46]《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47]《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48]《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9页、381页、391—392页、361页、380—381页、360页、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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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中国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关系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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