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排污费审计决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财政部论文,发文论文,要认真论文,国家环保总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李岚清、温家宝副总理对审计署组织的46个环保重点城市排污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并分别作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政部和审计署今年4月20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4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排污费审计决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财政部门对照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认真检查,提出加强排污费收缴和使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环保、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加强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工作的督办,对主要问题要在今年5月15日前处理完毕;4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环保、财政部门要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于5月30日前书面报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政部、审计署。
国家直接进行环境质量考核的4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2000年,审计署组织了对其1998、1999两年排污费征收、解缴和环保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在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违规减免、以罚代收、财政滞留、挤占挪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