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姚鼐对统治者的离心倾向和对自我的热烈追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统治者论文,试论论文,倾向论文,热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果确实如某些学者所说:“姚鼐的文学、学术活动完全符合清廷思想文化政策”,[1](P.278)那么,姚鼐岂不就是个对清廷唯命是从的应声虫,“和统治者一鼻孔出气”的传声筒,[2](P.1072)为维护封建统治效劳的奴才么?然而,据笔者对姚鼐作品认真解读,却发现尽管姚鼐的思想体系仍属于封建主义的范畴,但他却毕竟是个对清廷越来越具有离心倾向的疏离者,是个对自我的主体性和个性自由的热烈追求者,是个敢于正视和反映现实的文学家。
一、赞赏对科举“意不自得”,“绝不就试”者
“学而优则仕”。“读书一中举一做官”。这是封建统治者给封建文人安排的惟一的人生道路。清廷除因袭这一传统外,还特别提倡程朱理学。康熙曾御纂《性理精义》,刊定《性理大全朱子全书》,并于康熙五十一年特命以朱子配祀十哲之列。[3](P.777)虽然自元明以来,即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为科举考试的准则,但清廷对此更加强调,所以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贾政对跟随贾宝玉上学的小厮李贵说:“你去请学里太爷的安,就说我说了: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4]姚鼐则显然不是贾政式的人物,尽管他也尊崇程朱理学,却公然反对把程朱理学“猥为科举之学”,[5](P.88)认为“以其学取士,利禄之途一开,为其学者,以为进趋富贵而已,其言有失,犹奉为不敢稍违之,其得亦不知其所以为得也,斯固数百年以来学者之陋习也。[5](P.95)他醉心于古文,而反对科举考试的八股时文,赞赏其师方侍庐“恶世俗所奉讲章(即指导科举考试的教材)及乡会围墨(清代每届乡试,会试的试卷,由礼部选定录取的文章,编刻成书),禁其徒不得寓目。”[5](P.207)他于二十一岁教书授徒,也宣称:“鼐自少不喜观世俗讲章,且禁学徒取阅,窃陋之也。”[5](P.88)在他所写的一系列作品中,更以完全肯定和热烈赞赏的笔调,描写了众多“意不自得”,遂“绝不就试”者,他们唾弃科举取士的封建人生道路,而追求或“惟日与诸生讲诵文艺以为乐”,或“种竹树自娱”等张扬自我的主体性和追求个性自由的新的人生道路。例如:在《鲍君墓志铭并序》中,姚鼐写安徽歙县的鲍倚云:
镇有吴先生瞻泰者,试之《红豆歌》,使次韵,君诗即成且工。先生喜,以孙女妻之。吴先生赠嫁,有书数千卷而无他财。君为人敦行义,重然诺,作诗歌、古文辞皆有法,能见其才。当时儒者文士,皆乐与之交,学使者举为优贡生。然困于乡试,不见知。年四十余,遂绝不就试,以文业授徒。其徒乃多发科成名,其尤著者,金修撰榜也。[5](P.196)
这段文字,看似平淡叙述,实则强烈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不公:鲍君既如此才华横溢,不但得到吴先生的激赏,且其人品文才,皆属“当时儒者文士”众望所归,“然困于乡试”,这岂不使人大惑不解?痛感这种乡试不是选拔人才,而是扼杀人才。老师被“困于乡试”,而其徒却“多发科成名”,这种师徒颠倒,则更加凸现了科举制度的不公。好在鲍君不是像《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那样,直到年逾古稀,还在为博得科举一第而奋斗,他“年四十余”,即从“困于乡试”的亲身经历中,觉悟到科举制度毫无公平可言,因此他“遂绝不就试,以文业授徒”。这是他对人生道路所作出的重大抉择:拒绝科举功名的诱惑,拒绝科举考试的愚弄,拒绝科举取士的封建道路,而选择“以文业授徒”的自由职业,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这在当时难道不是封建文人开始觉醒的一种表现么?姚鼐肯定和赞赏这种觉醒,这与“清廷的思想文化政策”显然不是“完全符合”,而是背道而驰。
在《歙胡孝廉墓志铭并序》中,姚鼐为我们描绘的胡受谷的形象,不但唾弃科举,“绝志求进”,而且连朝廷给他知县的官职,“亦不就”。作者写道:
君少孤,受学于淳安方先生楘如,工文章,中乾隆己卯科乡试,名著于远迩矣,而屡踬会闱,迄母丧终,君遂绝志求进。吏部符取为知县,亦不就,惟日与诸生讲诵文艺以为乐。[5](P.210)
胡君既“受学”于名师,“工文章”,又已经乡试考中举人,“名著于远迩矣”,为什么却又“屡踬会闱”(屡遭会试落第)呢?无需作者明说,仅写出这个反差极大的事实本身,就使科举制度的荒唐不公暴露无遗。“君遂绝志求进”,它既反映了胡君对科举仕进由热衷到决绝的巨大转变,又说明不只科举制度的荒唐、不公已到了令有识之士深感绝望的地步,而且连“吏部符取为知县,亦不就”,表现出对封建仕途亦深感厌恶和愤绝。因此他选择以文业授徒的人生道路,就显然不只是出于被客观形势所迫,更重要的是由于“惟日于诸生讲诵文艺以为乐”——一种自觉的对自由快乐的新的人生道路的追求。
在胡君“绝志求进”,摆脱了清廷科举取士的人生道路之后,作者还转而用抒情的笔调,描绘了胡君在歙城南山古寺中教书授徒的生活:
歙城南,越溪陟山有古寺。寺虽多颓毁,而空静幽邃,多古松柏。君携徒稍茸治,读书寺中,其意萧然。余昔主紫阳书院,去寺不十里,尝与往来;或至夜月出,共步溪崖,林迳寒窈,至今绝可念也。[5](P.210~211)
此景此境,多么富有诗情画意!它令人不只无限神往,且不禁陶醉其中。这不是一般的写景抒情,而是作者从四十四岁辞官,继在扬州梅花书院、安庆敬敷书院教书之后,于五十八、五十九岁在歙县紫阳书院教书期间,与胡君经常往来,月夜“共步溪崖”(共同漫步在山谷溪水之滨)的情景。可见其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姚鼐与胡君之间是多么志趣相投,使人读后深感唾弃科举,拒绝仕途,回归自我,亲近自然,乃是人生的真正幸福之路。
如果说姚鼐对鲍倚云“困于乡试”,胡受谷“屡踬会闱”的原因的揭露,尚未免过于隐晦、含蓄的话,那么,他在《郑大纯墓表》中,对郑大纯之所以一再“绌于有司”,则揭露得颇为锋芒毕露。指出其所以一再遭“绌”,只因其“为人介节而敦谊(节操卓异而勉力友谊),勤学而远志”,“君文章高厉越俗”。被人评为“见生文,知生必奇士也”。“生文品太峻,终不可与庸愚争福”。这无异于说那些被科举取士者,只不过是“愚庸”之辈而已。他不愿降低自己的人品、文品,来迎合统治者,投其所好,“与愚庸争福”,而是以“意不自得,遂不试,往主漳州云阳书院”。作者认为“大纯学行皆卓然,虽生不遇,表其墓宜可以劝后人。”[5](P.162)他要“劝后人”什么呢?显然就是要像郑大纯那样,把那些热衷于在科举场上角逐的人,鄙视为“与愚庸争福”的愚庸之徒,而坚持做“奇士”,写“高厉越俗”的奇文,亦即走彰显自我的新人生之路。
在《抱犊山人李君墓志铭并序》中,姚鼐写诗人李仙枝,则完全由于“孤介自喜”的性格(为人耿直,操守谨严,不随流俗),而在“为县诸生(秀才)”时,即“早弃去科举学,在家为园池,植竹树自娱,稍稍积钱,即出游览山水。”作者称赞“其性情真诗人矣”。这种所谓“真诗人”的“性情”,实则就是要摆脱封建势力的羁绊,走回归自然的人生道路。在文末,作者铭曰:“林高谷空,寥寥泠风(微微小风),如或吟啸于其中。”[5](P.377)把“林高谷空”中的“寥寥泠风”,想象和比喻成诗人的吟诗声——“如或吟啸于其中”。这个意境简直优美迷人之极!它不只表现了作者的高度想象力,更重要的是借此说明诗人的躯体虽已进入“幽宫”(喻坟墓),而诗人“孤介自喜”、回归自然的精神及其作品,却依然活着,像自然界的“寥寥泠风”一样,足以千古流传,动人心弦。
姚鼐的作品以文笔简洁、含蓄有味著称,从上述以“绝不就试”、“绝志求进”,对待清廷的科举取士,以“意”欲“自得”、“孤介自喜”、自“以为乐”、“自娱”,来描写其笔下主人公所追求的新人生之路;前者突出一个“绝”字,后者突出一个“自”字,不仅可见其憎与爱之感情强烈,贬与褒之倾向鲜明,而且由此凸显出追求自我的主体性,追求个性的自由、快乐,已成为当时不少文人中一股难以抑制的思潮。姚鼐对此加以热烈赞赏,对这些人树碑立传,鼓吹呼号,这跟“清廷的思想文化政策”,又何止不“完全符合”,且有大相径庭之势。
二、颂扬官场上“绝意仕宦”,“自行其志”者
姚鼐还描写了不少经科举仕进,做了官而又终于厌恶官场,主动辞官,转而追求自我的主体性和个性自由的文人。由此进一步揭示出封建吏治的腐败,文人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已与封建统治的丑恶现实之间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更加鲜明地凸显出姚鼐对清廷和封建统治者不是恣意美化和歌颂,而是颇有厌恶和离心的倾向。
姚鼐笔下许多已经考中举人、进士并且做了官的文人,为什么却又厌恶官场而主动辞官呢?
首先,是由于封建官场不能人尽其才。如作者在《袁随园君墓志铭并序》中,写袁枚“君本以文章入翰林有声,而忽摈外(指未留翰林院而放为外官);及为知县,著才矣,而仕卒不进。自陕归,年甫四十,遂绝意仕宦,尽其才以为文辞歌诗。”他在知县任上已显示出卓越的才能。作品写道:“君始出试为溧水令,其考(父亲)自远来县治,疑子年少无吏能,试匿名访诸野。皆曰:‘吾邑有少年袁知县,乃大好官也。’考乃喜,入官舍。在江宁,尝朝治事,夜召士饮酒赋诗,而尤多名迹(声名功迹,指其当江宁知县的政绩卓著)。江宁市中以所判事(判案的事例)作歌曲(编成歌谣),刻行四方。君以为不足道,后绝不欲人述其吏治云。”尽管他先后在溧水、江宁当知县,如此才能杰出,政绩卓著,备受当地百姓的热烈赞扬和广泛传颂,然而他不但没有获得上级的表彰和重用,反而不明不白地遭到“去职家居,再起发陕西”。如此毫无公平、正义可言,恣意虐杀人才的封建吏治、终于使他“年甫四十,遂绝意仕宦”。并在他主动辞官“后绝不欲人述其吏治”。这两个“绝”字,实则充分表现了他对封建官场黑暗的厌恶之极,对他在封建官场所受到的待遇不公气愤之至,对当权的清廷和统治者失望透顶。对于袁枚对待封建官场的这种态度,作者毫无贬意,更不是站在维护清廷的立场上予以谴责,而是给予深切的同情,并热烈赞赏其辞官从文的抉择十分英明,宣称:“君仕虽不显,而世谓百余年来,极山林之乐,获文章之名,盖未有及君也。”[5](P.202)由此可见,在作者看来,辞官从文,不只使袁枚得到了充分施展自己才能的机会,在文学史上获得“百余年来”独领风骚的崇高地位,而且在个人性情上足以享有“极山林之乐”的自由和愉悦。这跟做官相比,“仕虽不显”又算得了什么?难怪他“后绝不欲人述其吏治”了。
第二,是由于封建吏治的腐败,使人“厌吏事,遂不复就官”。如在《中宪大夫云南临安知府丹徒王君墓志铭并序》中,作者写王文治“自少以文章、书法称于天下,中乾隆二十五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为壬午科顺天乡试同考官、癸未科会试同考官。其年御试翰林第一,擢侍读,署日讲官。”他在科举和仕途上,皆可谓春风得意,直上青云。然而不知为什么,他由皇帝的“日讲官”,突然“旋命为云南临安知府,数年以属吏事镌级(降级)去任。其后当复职矣,而君厌吏事,遂不复就官。高宗南巡,至钱塘僧寺,见君书碑,大赏爱之。内廷臣有告君、招君出者,君亦不应。”[5](P.345)连皇帝对他的“赏爱”,他都毫不动心,采取不理不应的态度,可见其对清廷和官场之“厌”,已经到了何等地步!
辞官之后,他追求什么呢?除了继续作诗、文、书法之外,他热衷于佛家的“返求本性”和以歌伶声乐“自喜”,自娱。他曾与姚鼐“共语穷日夜,教以屏欲澄心,返求本性”,使作者深感“其言绝善,鼐生平不常闻诸人也。”[5](P.43)他以追求自我的性情愉悦为人生的一大乐事。作者写道:“君之归也,买僮教之度曲,行无远近,必以歌伶一部自随。其辨论音乐,穷极幽渺。客至君家,张乐共听,穷朝暮不倦。海内求君书者,岁有馈遗,率费于声伎。人或谏之不听,其自喜顾弥甚也。”[5](P.345)作者在“铭曰”中赞美他:“翛乎寥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凭日月之光而游天地之鸿蒙乎(凭借太阳和月亮的光辉而遨游在混沌的宇宙之间呀)!”[5](P.346)这仿佛恰似王文治和姚鼐等一代失意的文人所寻寻觅觅的理想天国。尽管它极其朦胧,但欲以张扬自我的主体性,来挣脱封建羁绊之意,却是颇为清晰,无可置疑的。
第三,是由于官场同僚的腐朽肮脏,令人不堪共处。如在《方染露传》中,姚鼐写方染露“为人清介严冷,不可近以不义。少以能文称,为诸生。乾隆三十年,中江南乡试。屡不第(指其在乡试中举后,屡次应会试皆未考中)以誊录方略馆年满,议叙得四川清溪知县。既至官,视其僚辈淟涊(污浊腐朽)之状,曰:‘是岂士人所为耶?吾奈何与若辈共处!且吾母老,不宜远宦。’即以病谒告。其莅官甫四十日而去归里。归则授徒以供养,日依母侧。执政有知之招使君者,终不往。”[5](P.154)这个方染露,竟然一见到官场同僚个个贪污受贿,肮脏不堪,就誓不与他们“共处”,愤而辞官。由此不仅可见当时官场之腐败已到了何等骇人听闻、令有正义感的人士忍无可忍的地步,而且凸显出方染露其人把坚持自己“清介严冷”的人格和个性,看得比做官重要得多,而姚鼐之所以要为他写传,也因为他俩志趣相投,心心相印。如作者在文中所说:“余居里中寡交游,惟君尝乐与相对。”“余谓君行可纪,而亦以识吾悲。”[5](P.154)
第四,是完全出于张扬自我的主体性,“自行其志”的需要。如在《〈朱二亭诗集〉序》中,姚鼐将做官的朱子颍与布衣诗人朱二亭作对比,写出两者虽同为诗人,但由于所走的人生道路不同,而各自所达到的个人志向和性情感受迥然有别:
子颍承先世用武之余烈,尝思舍章句之业,奋迹戎马,建立功名,使后世知其豪俊,而其诗亦时及此旨。及暮年,乃仕为转运使,俯仰冠盖商贾之间,忽忽时有所不乐。而二亭以布衣放情山水,见俗人辄避去,高吟自适,以至老死。子颍虽富贵,而志终不伸;二亭虽贫贱,而可谓自行其志,卒无余恨者也。[5](P.260)
通过两者的鲜明对比,读者不能不深思:胸怀“豪俊”之志的朱子颍,身处高官的“富贵”地位,为什么却“忽忽时有所不乐”、“志终不伸”,而满怀压抑感、忧郁感、失落感呢?远离官场、身处“贫贱”地位的布衣诗人朱二亭,为什么却能享尽“放情山水”之乐,获得“高吟自适”、“自行其志,卒无余恨”的成就感、快乐感和满足感呢?由此使人不禁醒悟到:作者是把封建官场视为施展人的个性才能的枷锁,而把回归自然,发挥人的自我的主体性,“自行其志”,写成才是真正自由、快乐的人生之路。
上述袁枚、王文治、方染露、朱二亭等人虽然辞官的原因有别,但厌恶官场,拒绝做官,追求自我的主体性,为获得个性自由而颇感精神愉悦,则不谋而合。对于他们所选择的与“清廷的思想文化政策”相背离的人生道路、价值取向和性情追求,姚鼐不但毫无责备之意,而且给予充分理解、深切同情和热烈赞颂,把他们的形象描绘得十分可喜可爱,可亲可敬。它所透露出来的作者对清廷的厌恶和离心倾向,对自我的主体性和个性自由的觉醒和追求,已像火山的岩浆,终将成为不可阻挡的喷发之势,谁又能闭目塞听,抹煞得了呢?
三、鼓吹作家创作要“自发其思”、“其适己意”
在我国封建社会,文人除了读书—中举—做官这一条路之外,就是当隐士。所谓“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可是随着封建社会的衰朽,所谓隐士,也只是沽名钓誉,“以欺世之目,实则株守茅庵,以静候安车而已。”[6](P.27)即为了使皇帝误信隐士无利欲之心,却有济世之才,而派车去迎接他出仕。姚鼐的主动辞官,及其笔下所颂扬的那些“绝不就试”、“绝意仕宦”者,却既不是要当这种欺世盗名的假隐士,也不是要当真隐士。在《赠陈伯思序》中,姚鼐曾对辞官的陈伯思劝勉道:“以魏晋之贤自处而安乎故者,陋也。”[5](P.113)在《复张君书》中,他又自称:“仆少无岩穴之操(指隐居不仕的节操),长而役于尘埃之内(指受尘土污染的世俗之人)。”[5](P.86)那么,他们在拒绝科举、仕途之后,又究竟要走什么路呢?从事足以发挥个性自由的——“自喜自意”、“自发其思”、“自适己意”的文学创作,靠卖文和教书自食其力,从写作或讲解文学作品中获得“自娱”和快乐,这就是他们所选择的新的人生之路。
何谓“自喜其意”?这是姚鼐对袁枚文学创作的赞语。所指的是袁枚于辞官后,即“尽其才以为文辞歌诗。足迹造东南山水,佳处皆遍。其瑰奇幽邈,一发于文章,以自喜自意。四方士至江南,必造随园投诗文,几无虚日。”[5](P.202)由此可见,所谓“自喜其意”,首先,其创作并非只写他个人的主观之“意”,而是“瑰奇幽邈”的客观自然的反映;其次,它也不只是仅为了作者个人的“自喜”,而是同时对还获得了“四方士”的喜受。前人说“自喜其意”四字,“略含微词”,“隐约可见姚鼐褒贬之意。”[7](P.1452)或称“不满之意,隐约可见。”[8]尽管姚鼐对袁枚所倡导的性灵诗派,确有不满,曾在《与鲍双五》信中,斥之为“诗家之恶派”,[9]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对袁枚弃官从文的热烈赞扬,更不足以证明这里用的“自喜其意”四字含有贬意。更有力的反证是,姚鼐在为其宗师写的《刘海峰先生传》中,也以“自发其意”,来写刘大櫆在科举失意后,“因历天下佳山水”[5](P.308)所进行的诗歌创作。既是“自发其意”,当然也就“自喜其意”,连自己都不“自喜”,那又何必“自发”呢?可见这两者绝无原则区别。既然用“自发其意”来评价刘大櫆的诗歌创作是绝无贬意,那么用“自喜其意”来评价袁枚的文章写作,又岂能说是“略有微词”呢?实则他们皆表明姚鼐对袁枚摆脱官场、刘大櫆摆脱科举的羁绊之后,在文学创作上足以充分抒发自我自由性情的充分肯定;称其为“微词”,不但是对姚鼐原意的曲解,更是掩盖和阉割了其肯定和赞扬摆脱封建羁绊,充分发挥作者自我的主体性和追求个性自由的真谛。
需要附带说明的是,姚鼐确实也反对“自喜之太过”。在他看来,“天之生才,虽美不能无偏,故以兼长者为贵”。他主张作家应兼具义理、考证、文章三者之长,努力“自尽其才”,成为“三者皆具之才”,不可“由于自喜之太过,而智昧所当择也”。这是为了纠正理学家“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考据家“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5](P.61)的弊病,而从文学家所应具备的修养与才能来说的。它跟姚鼐以“自喜其意”来称赞袁枚的创作道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何况作者只是反对“太过”,而绝非反对“自喜”本身。如同真理向前多跨一步,就会变成谬误。人们反对谬误,绝非反对真理本身。
文学创作不只必须由作家“自喜其意”,还必须经作家“自发其思”。姚鼐写道:“君(指袁枚)古文、四六体,皆能自发其思,通乎古法;于为诗尤纵才力所至,世人心所欲出不能达者,悉为达之。士多仿其体,故随园诗文集,上自朝廷公卿,下至市井负贩,皆知贵重之。海外琉球,有来求其书者。”[5](P.202)由此可见,姚鼐所强调的“自发其思”,主要是指充分发挥作家自己的主观独创性,并非不要学习和继承传统,只不过这种学习和继承,不是因袭和模仿,而是求其神似,使之与“古法”相“通”;它也绝非只局限于表现作家个人的思考,而是要做人民大众的代言人,把心思用在“尤纵才力所至”,充分表达出“世人心所欲出不能达者”。这样的“自发其思”,就必然使其作品独创一“体”,受到海内外广大读者的欢迎,或纷纷仿效,或“皆知贵重之。”
“自喜其意”,“自发其思”,这不仅是对袁枚创作的赞扬和评价,也寄寓了姚鼐本人的文学追求和创作经验。姚莹说:“惜抱轩诗文,皆得古人精意。……若其神骨幽秀、气韵高绝处,如入千岩万壑中,泉石松风,令人泠然忘反,则又先生所自得也。”[10](P.89)吴德旋也赞扬姚鼐:“其文高洁深古”,“断然自成一家之文也”。[11]方宗诚则说:“惜抱先生文,以神韵为宗,虽受文法于海峰、南青,而独有心得。”[12]所谓“自得”、“自成一家”、“独有心得”,这跟“自喜其意”、“自发其思”岂不如出一辙么?
怎样才能做到“自喜其意”、“自发其思”?除了要摆脱科举、仕途的桎梏以外,姚鼐还提出要摆脱世俗的影响,做到“远出尘(喻世俗)之外”,[5](P.207)使“世之尘,不可得而侵也。”[5](P.58)即使“场屋主文俗士不能鉴”,也要坚持“士自从所好”。[5](P.207)为此,他在《复汪进士辉祖书》中写道:
鼐性鲁知暗,不识人情向背之变、时务进退之宜,与物乖忤,坐守穷约,独仰慕古人之谊,而窃好其文辞。[5](P.89)
上述“鼐性鲁知暗……”数语,看似自谦自责,实则颇为自重自负。它不只表达了对当时社会“人情”、“时务”的不满之意,且足以表明他绝不肯与世俗同流合污,坚持要“独仰慕古人之谊,而窃好其文辞。”
姚鼐还宣称他的诗歌创作,是用“以自娱而已。”[5](P.421)他的《登泰山记》之所以成为最有名的作品,则是由于他“生平亦好乐山水。”[5](P.231)早在他出仕之前,即有“他日从容无事,当裹粮出游”,以“获揽宇宙之大,快平生之志”[5](P.44~45)的念头。他的第一篇游记,是二十一岁时作的《游媚笔泉记》,经过近五十年,到了七十岁时作的《左笔泉先生时文序》中,他还津津乐道:“先生邀编修府君及鼐游于泉上,鼐归为作记,先生大乐,而时诵之。”[5](P.58)前述胡孝廉辞官后,作者也是盛赞他“惟日与诸生讲诵文艺以为乐。”[5](P.210)这种种事实皆可见,姚鼐不是个封建道义的空洞说教家,而是个潜心于古文创作的文学家,他非常重视文学创作具有自娱娱人的特性和作用;作家只有非常突出自我的真实感受,自己感到快乐,他才能通过其作品使读者也感受到“大乐”。这似乎是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功经验。最近哈佛大学医学教授,被西方传媒誉为“现代达芬奇”的艺坛怪杰林文达也说:“在科学和艺术上,成功是首先让自己快乐,其次是为别人带来快乐。”[13]
总之,上述姚鼐诸如“自喜其意”、“自发其思”、“士自从所好”、“自娱”、“为乐”等等论述,实质上皆是强调文学创作必然要突出作家自我的主体性和个人的独创性。这不但对宣扬封建道学的陈腐观念和空洞说教有极大冲击和淡化的作用,而且正确深刻地揭示了文学创作自身的特殊规律,有其不可忽视的继承价值和积极意义。尽管姚鼐不可能完全摆脱对封建统治的依附性和保守性,但若以其“完全符合清廷的思想文化政策”,而妄加罪名,予以唾弃,则未免过于粗暴武断,不利于我们对其批判地继承。本文也许有助于澄清我国文学史上的这桩冤案,端正对姚鼐其人其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