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算论文,浙江论文,县长论文,省市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浙江省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有益探索
2001年浙江省选择了一名县级市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2002年选择了1名地级市市长和11名县(市、区)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大试点。在审计实践中,结合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进行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有益探索。其做法是:
在审前调查中就注重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内容上的结合。审计工作方案则由省厅统一编制,明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结合进行,工作方法上实行异地交叉审计。
精心组织两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分别发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和财政决算审计通知书,成立两个项目审计组。实际审计中又分为财政决算审计和外围审计等几个审计小组,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围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如何评、怎么办”的问题,省厅提出了“一线、二评、三权、四制、五指”的工作思路。即以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为主线,从内控制度和量化指标两个方面加以总体评价,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及监督权确定审计重点、延伸单位,从四项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五个量化指标来反映市、县长经济管理能力和经济责任。
审计实施过程中,我们围绕市、县长的“三权”履行及财政性资金,寻找审计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具体从财政决算审计入手,沿着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走向、脉络,检查政府对财政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执行情况,检查重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检查政府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财政政策(资金)运行的协调性,把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履行有机结合起来。
在后期审计中,我们工作的重心从单纯的审计发现问题阶段逐步转入到开展综合分析和评价指标细化取证工作上。成立了以审计组组长、副组长、主审、小组长为核心的市、县长经济责任综合分析组,对各审计小组提交的审计事项签证单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分析问题产生的 历史原因、性质、后果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做好四项内控制度指标和五项量化指标细化的取证工作,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充分性,将问题的产生与市、县长经济责任相联系。
撰写好两个审计报告。分别撰写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财政收支决算审计报告。如在外围审计查明的有些问题,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无关而又需要有关部门纠正的,我们在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并出具财政收支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决定书。
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的特征
(一)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处理对象是政府财政财务会计资料
和相关经济活动,而本质是市、县长这一特殊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可以说,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决算审计结果的人格化,两者的审计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市、县长经济责任既繁多,又复杂,既有抽象行政行为又有具体行政行为。其内容有有形的,有无形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内容远远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财政决算审计,包括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更注重围绕市、县长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活动检查监督权、经济政策执行权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
(三)审计任务的特殊性从审计实践看,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本该纳入预
算管理的财政收入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有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或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对此类违规事项并不承担个人的经济责任。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评价其经济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有权无责”的状况,促进依法行政。
三、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基础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要通过对市、县长任职期间所在县(市)政府财政收支及有关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评价鉴定市、县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同时,两者有机结合又深化了财政决算审计。当前财政决算审计往往以审查财政税务部门为主,对其他相关部门只作重点抽查,涉及的范围和深度不够。两者结合后,对其他部门的审计深度广度加大了,这对财政决算审计是一个深化的过程。
四、建立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一)结合的方式
第一种,仅在内容上结合的方式。即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时将财政决算审计内容作为基本内容。即二者不是作为两个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而是作为一个审计项目开展工作。
第二种,资源利用型的结合方式。即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利用以前相关年度财政决算审计资料、财政同级审资料及其他部门、资金的已审资料。审计机关在安排财政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时,要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有意识地为经济责任审计打基础,积累资料,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就可以运用。 第三种,内容和形式上同时结合的方式。即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作为两个项目同时进点实施。
(二)结合的具体操作
本文着重探讨第三种结合方式下的具体操作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确定层次分明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1)审计范围的确定
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本地区掌握资金额大的部门;二是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较密切的部门;三是与市、县长本人工作较密切的部门,其中,财政、地税、土管、社保、城建、交通、经济开发区、政府办等列为必审单位,其他单位可根据审前调查情况来确定。审计时间是市、县长任职期间,重点是近三年。
(2)审计内容的界定
一是以财政决算审计为载体,探索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可称为常规内容上的审计。以财政决算为基础,以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为主线开展审计,在财政决算审计的基础上来分析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既涉及经济事项,又涉及廉政纪律。
第二个层次是围绕市、县长经济决策权、经济活动检查监督权、经济政策执行权,通过宏观经济管理、权力运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来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以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通过政府性资金特别是财政性资金活动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合法、有效及制度的实施过程的评审,来确定审计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性资金的收入征管制度;二是政府性资金的支出控制程序;三是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管理机制;四是审计要考查,市县长在实现“三权”过程中,在制度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是否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制定制度,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即市县长在“三权”实现中制度化功能利用水平,来评价其责任履行情况。
2.要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五个量化指标:①财政收入增长率。②财政投入增长率。③财政负债率。④税费上缴增长率。⑤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率和征收率。
四项内控制度:财政收入征管体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管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3.要重视责任取证,体现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特殊需要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获取财政决算审计等事项本身的基 本证据,而且还要根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特殊需要,在财政决算审计的基础上来进一步获取责任状况的客观依据,取得审计事项的证明材料。尤其是对重大问题、事项的责任归属的证据即所谓的责
任证据,要在审计职责范围内进一步作责任取证,不能就事而止,就事论事,以防止只停留在财政决算审计层面上,避免重大事项脱离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