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困境与出路论文_董爱军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困境与出路论文_董爱军

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 河北 063300

摘要: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落实和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环境污染与破坏日趋严重,而对造成污染的相关企业缺少相应的监管手段,致使污染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利益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损失。近几年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已逐步加大了环境监察在污染源监管中的执法力度,但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须解决。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困境;出路

一、我国环境监察执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1、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环境监察工作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来完成,执法部门过于强调管理效率,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缺少资金的投入,现有设备长时间使用磨损情况严重,很难保障污染物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检查执法所用经费是财务统一拨放的,落实到基层在分类上严谨性不足,设备换置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更是迟迟得不到落实。

2、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环境问题变化速度快,如果仍然依照原有的法律法规来开展任务,很容易出现漏洞。所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缺乏系统性也是造成任务完成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

3、环境监察部门缺乏管理经验

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环境监察部门缺乏对于各个环保部门的管理经验。并且由于环境监察所涉及的范围较大,且大多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的分工上不明确,每个部门都不断的推脱责任和义务,造成了环境监察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降低了执法工作的工作效率,从而对环境监察和保护的效果造成影响。

4、在群众中的宣传不足

为了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和效果,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重视群众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环境保护这个意识并没有很好的进行宣传,从而使大多数群众基本没有环保意义,不会主动的参与环保活动,甚至会在自身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污染环境,对于环境保护不仅没有正面的作用,甚至使环境污染更加的严重。

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出路

1、加强环境监察机制的建设

环境监察机制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和奖惩制度建设。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即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环保相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公安、林业、水利等部门的监督职能,联合这些部门合力做好环境监察监督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奖惩制度建设:奖惩制度的建设指的是,对于不改善排污状况的企业和单位,应该将其进行曝光,并有力的打击该企业和单位的生存竞争力,使其受到舆论压力和生存压力,从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于依法改善排污状况的企业和单位,相关部门也应该给予一定程度上鼓励和嘉奖,使企业和单位可以继续保持当前的排污状况。

2、更新执法技术及设备

先进的执法技术和设备可以有效的提高环境执法的工作效率,并使环境监察的数据,如污染程度,更加的准确和完整,从而根据在进行环境保护时可以根据对准确数据的分析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的有效对策。并且,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可以降低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并使他们最快程度的找到污染源,有利于降低工作的投入成本。

3、强化执法力度,完善处罚体系

在工作任务开展期间,发现污染问题要查找其根源,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案。一旦发现企业违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要对企业进行跟踪执法,处罚后仍要定期抽查,直至企业违规操作问题全部解决。通过上述方法,能够提升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基层群众也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威严性。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执法体系。

3.1处罚是以保护环境为前提进行的,因此工作期间不能仅仅重视罚款,更重要的是解决污染问题,恢复生态平衡。首先要确定工作目标,这样在规划方案时才拥有准确的方向。其次是对监察开展形式的探究,总结已经解决与现存的问题,如果污染问题比较复杂,可以通过从多个角度来开展,以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效率。前期预防的效果要大于后期治理,污染问题一旦发生,对升天环境造成的影响将是不可逆转的,加强日常抽查,并注重解决环境隐患问题,通过前期预防来提升环境监察的积极作用。

3.2最后是建立长期有效的执法体系。形成执法体系后,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监管力度,环境问题是不断变化的,并且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严重,执法人员要适应这一特征,做好前期规划。工作开展形式也要从被动转换为主动,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这样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更具有威严性,基层企业也会自觉遵守。积极推进从重应对检查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转变。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预防为主,加强事先监管。针对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加大全程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防范,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努力“不欠新帐”。二是防治结合,加强污染治理,强化整改监督,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多还旧帐”。三是加强后督察工作,防止违法排污现象反复和严重违法排污企业死灰复燃,切实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4、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执行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环境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及时有效地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各执法部门相互间加强配合,建立由政府领导主持环保,公检法、经信委、工商、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席制度会议,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环境损害责任人相关责任,深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区、镇街、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各级网络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构建动态化污染源分级监管模式,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制定有差别的日常监管规范,明确监管内容和要求。

5、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规范环境监察执法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环境执法服务意识,开展监管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于监管不到位、依法不履职和纵容环境违法等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因盲目决策而造成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的责任。

结束语:

环境监察部门只有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创新环境监察工作机制体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监察执法新途径,才能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冯波.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探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8(6):141-142.

[2]董伟.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5(2):98-99.

论文作者:董爱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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