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与名称_台湾少数民族论文

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与名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少数民族论文,名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台湾省现存原有的少数民族,我们概称为高山族。在台湾,由于未调查识别民族,只研究“族群”的文化丛;加上台湾当局不谈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过去将台湾现存原有少数民族,称为山地同胞(简称山胞),并按所居行政区域,分为平地山胞与山地山胞。这是不承认他们的少数民族地位的称呼。

早在台湾光复后,台湾就称他们为先住民、土著族、南岛语言诸族、南迴族等,近年来又称为台湾原住民。这些名称,都反映不出一个民族族体的称呼,仍有待于科学的调查识别,才能确定台湾原有的少数民族是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并按民族调查识别的结果,来确定其民族名称。

台湾少数民族的族称,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不同。在台湾的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以及历史上记载的三国“山夷”、隋代“流求人”,都是越族的先民及越族、越族的后代。唐代,随着大陆民族的迁入,以及南洋菲律宾人、马来人的迁入,融合成为明代的“东番夷”、清代的“番族”,这应是台湾现存原有少数民族的最早直接祖先。由于社会发展的程度不同,清代的“番族”,又划分为野番、生番,化番和熟番。在十七世纪荷兰、西班牙殖民者侵略台湾,及荷兰侵占台湾三十八年中(1624—1662年),西方殖民者称为“台湾的土著”,后来也分别称为平埔人和其他名称。日本侵占台湾的五十年中,妄加改称为“蕃族”、“高砂族”。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沿称为平埔、泰雅尔、阿美、赛斯特、布嫩、派宛、米欧、雅美等。目前,台湾当局普遍称为平埔、泰雅、赛夏、曹、布农、鲁凯、卑南、阿美、雅美等族。

台湾少数民族是何时形成的?根据考古发现材料与文献记载,因台湾古代是闽越族居住地,他们是在原始社会后期才形成的。因此,考古发现的多是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至于文献记载中的三国“山夷”与隋代“流求人”,也应是闽越的后代,只有经过唐代以后,从大陆和南洋迁入民族的融合,才形成为明代“东番夷”和清代“番族”,这才是今日台湾现存原有少数民族的直接祖先。

对台湾现存原有少数民族,包括平埔、阿美、泰雅、排湾、布农、卑南、鲁凯、曹、赛夏和雅美,尚待科学的民族调查识别,才能确定他们是一个民族的支派或不同的民族。同时,随着民族调查识别,族名就容易解决了。台湾当局现称他们为“山胞”,并不当作少数民族,这是不对的。现称为“台湾原住民”,也是指这群人,未明确为一个民族或多个民族,仍需进一步调查确定。

一、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

民族是在原始社会后期才形成的。正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说:“各亲属部落的融合,从而各个部落领土融合为一个民族的共同领土,也成为必要的了。”〔1〕在原始社会, 包括旧石器时代的原始游群,新石器时代的氏族部落,都属于民族形成前的“先民”。

台湾发现的“左镇人”化石,经研究属于旧石器时代后期、三万年前的古人类。虽然“左镇人”的发现,把台湾的古代历史推前到三万年前,但其时尚未形成为民族,其主人还不是民族。〔2〕

1968年以后,台湾考古学者、古地质学者又在台东县长滨乡发现了“长滨文化”。经研究,“长滨文化”属于一万五千年前旧石器时代后期的文化。尽管“长滨文化”发现不少古代文物,但其主人也还未形成为民族。

新石器时代,台湾发现的遗址近千处,归纳起来,主要有早期的大坌坑文化;中期的圆山文化、老崩山系统文化、牛骂头文化、牛稠子文化、东海岸纯纹红陶文化;晚期的芝山岩文化、圆山文化后期、植物园文化、土地公山系统文化、营埔文化、大湖文化、凤鼻头文化、卑南文化、大坑文化、麒麟文化等。金属时代有十三行文化(旧社系统、番化系统)、番仔园文化、大邱园文化、茑松文化、北叶文化、龟山文化、静浦文化等。〔3〕

这些文化的主人,大多数是在新石器时代,他们应是民族的“先民”。但有些文化,延迟到历史时代,例如凤鼻头文化,又可分为三期(类型):第一期(印纹红陶文化类型),约为公元前二千五百年到一千五百年之间。第二期(素面和刻纹黑陶文化类型),约为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到公元前后。第三期(印纹和刻划纹灰黑陶文化类型),约为公元初到十六七世纪汉族文化大量进入为止。这一期的考古发现,其主人已形成为民族,应与历史文献记载相印证。

从历史文献记载看,台湾古代与福建一样,均为闽越族居地,在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中记载:在台湾山上“有越王射的正臼,乃是石也。”《临海水土志》已佚失,但引文载于李昉《太平御览》卷780东夷中。李昉《太平御览》还记载有:“夷州(指台湾——引者),四面是溪,顶有越王钓石在焉。”〔4〕由上述材料, 可证明在远古台湾,有着越王,既有越王,就有越的人民,即生活着越族。证诸《山海经》,应为越族的一支——闽越。故古代台湾居民,应为闽越人,而非高山族。这些闽越人,可算是后来高山族的一支主要来源,即为高山族“先民”之一。

从历史文献记载看,古代记述的夷州,是台湾的古称。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详细记述了“夷州”上“山夷”(夷州人)的生活文化,归纳起来有分散、荆障、杂居、木鼓、踞坐、竹筒饮酒、歌舞、猎首、拔齿等。山夷应是闽越的后代,也应是今日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三国时山夷还处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阶段,即相当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主要特征是氏族部落社会,还没有产生私有制和零星现象的奴隶制,我们认为应是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

《隋书》卷81《流求传》记载的流求,也是今日台湾,流求人应为山夷的后代。他们的生活文化,大多与山夷类似。如社会组织的王、帅、小王、鸟丫帅,应是原始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中的各级领袖和酋长;从生产工具看,已较山夷的石器进步,处于金石并用时代;流求人的文身、贝饰,作为先民的文化特点,还一直保留到今日台湾少数民族身上;男女婚姻已出现聘礼,是买卖婚姻,还保留原始的自由恋爱;饮食已知制盐、醋、酒,也知歌舞;丧葬埋地下,不建坟,也食死人之肉,反映生活的原始、困苦;使用习惯法与望月盈亏以记时节,还处于较原始状态;好战斗,喜骷髅,祭其神。以上这些习俗,如饮食用手,今日南洋马来人也用手取食,都与古代越人习俗有关。又如贝饰,虽保留到现在台湾少数民族中,但因流求人为山夷后代,应系闽越族子孙,何况尚找不到他们从南洋迁入的根据。南洋马来人等迁入台湾是唐代的事,故流求人应仍视为今日台湾少数民族的“先民”。

二、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

今日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自唐代到宋元应为融合形成时期,到明代才成为“东番夷”,才可算是今日台湾少数民族的直接祖先。

据连横《台湾通史》记载:“唐贞观间,马来群岛洪水,不获安处,各架竹筏避难,漂泊而至台湾。……故《台湾小记》曰:生番之语言,出自马来者六分之一,出自吕宋者十之一,迄北十七村多似斐利宾语。说者谓自南洋某岛迁来,其言近似。”南洋来的民族,带来海洋文化,与原来台湾岛上的流求人后代融合,增添了新的血液,才形成为新的民族。

宋元时代,据历史记载,还不断有新的民族迁入台湾。例如“宋末零丁洋之败,残兵义士亦有至者,故各为部落,自耕自赡”。“南社猫儿干二社番,其祖兴化人,渡海遭飓风,船破漂流到台,娶番妇为妻,今其子孙婚配,皆由父母主婚,不与别番同。”“新港、肖垅、麻豆各番,昔住小琉球,后迁于此。”后者系指台湾少数民族在台湾的迁移。

唐代以后至宋元,台湾少数民族的名称和台湾分不开,如唐代称“流求人”(李延寿:《北史》卷94;韩愈:《送柳尚书序》;柳宗元:《岭南节度健飨军堂记》)、“琉球”人(杜佑:《通典》卷186)、“留仇”人和“流虬”人(张鷟:《朝野佥载》)。 宋代称“流求”人(郑樵:《通志》卷194;乐史:《太平寰宇记》卷 185;李昉:《太平御览》卷784;赵汝适:《诸蕃志》卷上)、 “毗舒耶”人(赵汝适:《诸蕃志》卷上)。元代称“流球”人(脱脱:《宋史》卷491)、“琉求”人(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27;汪大渊:《岛夷志略》)、“毗舒耶”人(汪大渊:《岛夷志略》)。到明代,经各族融合成为高山族的直接祖先,当时台湾有部分称“鸡笼山”(王鸿绪:《明史稿》卷302;张延玉:《明史》卷323;《续文献通考》卷237 ;《续通典》卷147;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99)、 “鸡笼淡水”(张燮:《东西洋考》),较普遍称为“东番”。高山族的直接祖先就称为“东番夷”,或简称“东番”。

根据文献记载,在民族融合的唐代以后,大陆汉族等不断迁入台湾,如《台湾府志》引《沈开文杂记》提到:“宋末零丁洋之败遁亡至此”。朱景英《海东札记》亦同此说。零丁洋在珠江口外,南宋残军到此失败后,遂迁来台湾。郁永河《稗海记游》也提到:“南宋时,元人灭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为飓风飘至,各释所居,耕凿自赡。”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大陆同胞在宋元陆续迁居台湾。也因此,“台地多用宋钱,如太平、元祐、天禧、至道等号。……相传初辟时, 土中掘出古钱千百瓮,或云来自粤东海舶。余住北路,家僮于笨洪(今北港)潘泥中得古钱数百,肉好深翠,古色奇玩。乃知从前互市,未必不取道此间。”〔5〕

南宋时,住台湾的“毗舒耶”人,曾到泉州一带。据南宋楼钥《玫瑰集》卷88《汪大猷行状》记载:“乾道七年(1171年)四月,起知泉州,到郡。……郡实濒海,中有沙洲数亩,号平湖,忽为岛夷毗舍邪者奄至,尽刈所种。他日又登海岸杀略,禽四百余人,歼其渠魁,余分配诸郡。初则每遇南风,遣戍为备,更迭劳扰。公即其地,造屋二百间,遣将分屯,军民皆以为便。”毗舒邪或作毗舍耶。又如南宋周必大《文忠集》载《汪大猷神道碑》说到:“乾道七年,……四月,起知泉州。海中大洲号平湖,邦人就植粟、麦、麻。有毗舍耶蛮,扬奄至,肌体漆黑,语言不通,种植皆为所获。调兵逐捕,则入水,持其舟而已。俘民为响导,劫掠近城赤洲。于是春夏遣戍,秋暮始归,劳费不赀。公即其地,造屋二百区,留屯水军,蛮不复来。”又如南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公文集》卷8 《申枢密院措置沿海事宜状》载:“永宁寨(地名水澳),去法石七十里。初乾道间,毗舍耶国人,冠杀官民,遂置寨于此。其地频临大海,直望东洋,一日一夜可至彭湖。彭湖之人,遇夜不敢举烟,以为流求国望见,必来作□,以此言之,置城寨得其地。”由此文将毗舍耶与流求国并提,可证明毗舍耶即台湾之少数民族。

南宋赵汝适《诸蕃志》中,有“流求国”条专讲台湾事,文末提到“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同书另有“毗舍耶国”条记载:“毗舍耶,语言不通,商贩不及,袒裸盱雕,殆畜类也。泉有海岛曰彭湖,隶晋江县,与其国密迩,烟火相望,时至寇掠。其来不测,多罹生啖之害,居民苦之。淳熙间,国之酋豪,常率数百辈,猝至泉之水澳、围头等村,恣行凶暴,残人无数,淫其妇女,已而杀之。喜铁器及匙筋,人闭户则免,但其门圈而去。掷以匙筋,则俯拾之,可缓数步。官军擒捕,见铁骑则竞其甲,骈首就戮而不知悔。临敌用镖枪,系绳十余为操纵,盖爱其铁不忍弃也。不架舟楫,惟以竹筏从事,可叠如屏风,意则群升之浮水而遁。”毗舍耶应为台湾少数民族之一。所载淳熙间,应为乾道七年之误。

明万历二十年(1592),明廷派兵汎守澎湖、台湾,以防倭寇侵扰台湾的鸡笼、淡水。万历三十年十二月(1603年1月), 明军在沈有容、陈第率领下,击退侵扰台湾西南部的倭寇,受到当地少数民族大弥勒辈的欢迎,他们“献鹿酒,喜为除害也”。这些台湾少数民族即为“东番夷”的一部分。

陈第为第一个接触台湾少数民族的学者,他在台湾西南部接触“东番夷”后,归著《东番记》一文,详述台湾与“东番夷”的生活文化特点,全文现保存在沈有容《闽海赠书》中。内容为:东番人分布“起魍港、加老湾、历大员、尧港、打狗屿、小淡水、双溪口、加喱林、沙巴里、大帮坑,皆其居也。”这仅指分布台湾西南部的少数民族。“有隙则兴兵……其门骷髅多者,称壮士。地暖,冬夏不衣,妇女结草裙,微蔽下体而已。”还停留在原始生活阶段。“无历日文字,计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山花开则耕,禾熟拔其穗。”还保留不少原始办法。“乐起跳舞,口亦乌乌若歌曲。……族又共屋,曰公,少壮未娶者曹居之”。这些特点,也保留到后来台湾少数民族生活中。“女闻纳宿,未明去,不见女父母。……迨产子女,妇始住婿家迎婚,如亲迎,婿始见女父母,遂家其家,养女父母终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家有死者,击鼓哭,置尸于地,环焰以烈火,乾,露置屋内,不棺。”还实行男嫁女娶的母系氏族外婚制。人死埋在屋内,则仍为今日台湾少数民族的特点。“谷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疬。无麦,有葱,有姜,无番薯,有蹲鸱,无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猫,有狗,有豕,有鸡,无马、驴、牛、羰、鹅、鸭。兽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鸟有雉,有鸦,有鸠,有雀。山最宜鹿,俟俟,千百为群。”台湾应有牛、马,上述所记有些失误。“人精用镖,镖竹柄,长五尺有咫,铦甚,出入随自携。……冬,鹿群出,则约百人即之,穷追既及,合围衷之,镖发命中,获若丘陵,社社无不饱鹿者。”所述竹柄铁镞、长在五尺多的镖,应系矛类。集体捕鹿,反映了他们原始共产生活的特点。他们“居岛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鱼则于溪涧。”从畏海不能舟,说明他们离开海洋已久,长期居住山区,已不善驾舟航行。“又始皆聚居海滨,嘉靖末,遭倭焚掠,乃避居山。……漳泉之惠民、光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骨。间遣之故衣,喜藏之。”由此可见大陆福建的漳州、泉州汉人与台湾少数民族关系密切,贸易也盛。《东番记》最后说:“异哉东番!……乃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长,裸体结绳之民,不亦异乎。且其在大海而不渔,杂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共处,穷年捕鹿,鹿亦不竭。……自通中国(指大陆——引者)颇有悦好,奸人又以渲恶之物欺之,彼也渐悟,恐淳朴日散矣。”文内指出少数汉人奸商欺诈台湾少数民族,会导致他们原有淳朴的社会风气被破坏。以上所记“东番夷”生活文化特点,应视为今日台湾少数民族过去的状况。

三、台湾少数民族名称的演变

自明代“东番夷”之后,台湾少数民族的名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不同。

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西南部,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侵占台湾北部的鸡笼(基隆)、淡水一带。1642年荷兰打败西班牙,又侵占了台湾北部地区。西方殖民者因见台湾风光秀丽,景色优美,称为“伊儿哈·福摩萨(Ilha Formosa)”,意为“美丽之岛”,遂称台湾少数民族为“福摩萨的土著”。

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获得胜利。1662年2月1日,荷兰殖民者投降郑成功。郑成功对统一祖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当时郑成功的户都事杨英的《从征实录》中,称台湾少数民族为“土番”,并分别称各地少数民族为某某“社”,以区别汉人的某某“庄”。

清代,台湾的少数民族,统称为“番族”。当清廷统一台湾后,称山地土著族为“高山番”或“野番”,称平地土著族为“平埔番”。在清代的方志等文献记载中,常把台湾少数民族分为“野番”、“生番”、“化番”和“熟番”。据《诸罗县志》卷8 《番俗志》记载:“内附输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平埔番”又叫“熟番”,“高山番”又叫“生番”。据《台湾府志》记载:在清代后期,台湾少数民族共有277社,其中分布在南部台湾县有3社,凤山县有123 社;分布在中部诸罗县有30社,彰化县有51社;分布在北部淡水有70社。〔6〕再据丁绍仪《东瀛识略》记载,道光年间(1821—1850年), “综计全台熟番一百二十八社,归化番二百三十七社,未化野番可知者八十九社”,如此,总共台湾少数民族有454社。这些番社各有自己的名称,多根据居住地方的方位或地区命名:“南番”(埔里以南),包括今日阿美、排湾、布农、卑南、鲁凯、曹、雅美诸族;“北番”(埔里以北),包括今日泰雅、赛夏等族;以及“前山番”(指中央山脉西部之浅山地带)、“后山番”(指中央山脉东面纵谷平原等地)、“阿里山八社番”、“水沙连二十只社番”等等。在清代文献记载中,常以社名作为当地少数民族的名称,但其中多数为音译,含义不清;也有少数名称是意译,如阿猴社、山猪毛社、狮头社等。

在台湾有关私人文献(如黄叔《台湾使槎录》)和地方志(如《台湾府志》等)中,称台湾少数民族为“番族”,又有“平埔族”记载。一般区别称为野番、生番、化番、熟番等。外文记载中则称为“福摩萨的土著”。从18世纪以后,一些外国人如毕麒麟、泰罗(Taylor)、拉古贝利(Lacouperie)、高迪爱(Codier)等,在记述各个地区的台湾少数民族中,才采用平埔、阿美斯、派宛等名称,但也未明指他们为不同民族。

日本自甲午战争以后侵占台湾的50年间,妄自改称番族为“蕃族”、“高砂族”。说前者以番不好,而蕃字有蕃殖意思;后者以台湾地方美丽,很像日本播州的高砂地方。这两个名称带有明显的侵略意图,且具有挑拨离间作用。从1895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后,日伪的台湾“总督府”及一些御用“学者”,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图,除将平埔人划分为九或十族外,又将居住中部山区和东部平原、兰屿的台湾少数民族,分为六、七、八,或九、十个族。应该指出,他们并未指明系不同“民族”,只指明是具有不同文化丛的“族群”而已。首先是1900年,栗野传之丞和伊能嘉矩在《台湾蕃人事情》一书中,分为泰雅尔、布嫩、派宛、泽利先、卑南、知本、朱欧、阿美斯等八族,未列入雅美。1910年,鸟居龙藏分为九族,称法不同,其中增加了雅美。1911年,台湾“总督府”的“蕃务本署”出版的报告中,更换一族为萨斯特,仍分为九族。1912年,森丑之助合派宛、卑南、泽利先为一族,且取消萨斯特,共为六族。1913年,台湾“总督府”的“警务局”刊布的“蕃社户口”中,则分为泰雅尔、萨斯特、布嫩、朱欧、派宛、阿美斯、雅美等七族,为后来普遍采用。但是,后来的“台湾旧惯调查会”发表的《蕃族调查报告》(1915—1922年,佑山融吉)和《蕃族惯习调查报告书》(1915—1921年,小岛由道)则将泰雅尔分为两族,共为八族。1935年,台北“帝国大学”的土俗人种学室移川子之藏、马渊东一、宫本延人等则从派宛中分出鲁凯(泽利先)和巴拿巴拿扬(卑南),改阿美斯为邦则,共为九族。1936年,浅井惠伦又根据语言的差异,区分为泰雅尔、萨斯特、布嫩、朱欧、沙阿鲁阿、派宛、鲁凯、阿美斯、巴丹、 雅美等十族。1939年,鹿野忠雄则主张七族增加卑南,共分为八族。

值得注意的,不管日本“学者”和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少数民族如何划分,他们均未经过严格的民族调查识别,也未承认他们是不同的民族,只认为是“族群”。因此,这种划分,仍不应该作为民族区别的根据。

四、五十年来台湾少数民族的称呼

抗日战争胜利,台湾光复,台湾归回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怀抱。由于台湾当局人为的阻挠,海峡两岸处于敌视、对立的状态。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当局沿袭日本侵略者的分类,除分平埔人为十族外,也有人将台湾其他少数民族分为泰雅尔、萨斯特、布嫩、朱欧、派宛、漂马、阿美斯、雅美等八族,又进一步提出有赛德克、卡那布亚、沙阿鲁阿、鲁凯等五族,又细分为二十多个“群”。〔7〕这种分类,至为琐碎,因为总数可达二十多个。

1929年,已故林惠祥教授接受中央研究院委托,到台湾调查少数民族,仍称他们为“番族”,在《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一书中,对各地族群,采用太么、萨衣设特、蒲嫩、朱欧、派宛、阿眉、野眉等名称。”〔8〕

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大学的出版物写作阿美、排弯、泰耶鲁、布农、邹、赛萨特、耶美等名称。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邦则、排弯、泰雅(也有写作“阿达雅尔”)、布农、曹、赛复、雅眉。台湾当局则按少数民族所居台湾的行政乡分属于平地或山区,统称为“山地同胞”(简称为“山胞”),又分为平地山胞与山地山胞。平地山胞系指居住在普通行政区内的阿美人、卑南人、赛夏人和部分泰雅人、排湾人、鲁凯人、布农人、曹人等。山地山胞系指分布在山地行政区域内(山地乡)的泰雅人、布农人、排湾人、鲁凯人、曹人、雅美人和部分赛夏人、阿美人。根据台湾省1961年户籍登记的统计,在山地山胞的116465人中,〔9〕其中泰雅人49406人,几乎占总数之半。排湾人36146人, 占总数三分之一弱。布农人21440人,占总数六分之一强。 以上三族共占十分之九强。其他有鲁凯人4045人,曹人3223人,雅美人1957人,以及少数的赛夏人、阿美人。此外,在平地的山胞有116098人。台湾当局除将台湾少数民族称为“山胞”外,还将各族群名称沿用日本人的划分,这是:一,不承认台湾少数民族地位;二,未经自己的科学调查识别,就沿用以前日本所用名称,缺乏严格的科学性。

祖国同胞一贯关心台湾少数民族。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就按照流行习惯,称他们为“高山族”,包括一切现存台湾原住少数民族如平埔人和阿美、泰雅、排湾、布农、卑南、鲁凯、曹、赛夏、雅美等。“高山族”一名,并非日人擅自改称的“高砂族”,因在日文中,“山”与“砂”发音完全不同,且“高山”与“高砂”意义也不同。关于台湾原住少数民族的称呼,除平埔系根据清代文献记载外,其他族群的名称是:

阿美:自称“阿美斯”(amis),是北方人的意思,有的人认为是古代南方卑南社社人所称之语。清代曾写作“阿眉番”,日据时期称为“阿眉蕃”、“Amis”、“Ami”、“阿眉”、“アミ”、“Pamgtsa”等,普遍写作“アミ”。抗战胜利后,我国著作多写作“阿美”和“阿眉”,也有写作“亚美”、“阿米”、“亚米”、“阿弥”的。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阿美”和“那则”。〔10〕《高山族简史》写作“阿美斯”,《台湾少数民族》(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6 月版)写作“阿美人”,因“人”指未确定为民族或民族内部之支系者。

泰雅:自称“泰雅尔”(ataiiaq),是“人”的意思。 清代曾写作“黥面番”,日据时期称为“有黥蕃”、“Alayal”、“Tayal”、“太么”、“タイセル”等。抗战胜利后,我国著作多写作“泰耶尔”和“太么”,也有写作“泰耶”、“达耶”、“他衣耶尔”、“太野儿”、“大野罗”等。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泰耶鲁”和“泰雅”。也有写作“阿达雅尔”。《高山族简史》写作“泰雅尔人”,《台湾少数民族》写作“泰雅人”。

排湾:自称“派宛”(Paiwan),是最先开辟的地名,后称此部分人为“派宛”。在清代,有一部分称为“卑南番”,日据日期,被写作“卑南蕃”、“Payowan”、“Paiwan”、“排湾”、 “パイワン”等。抗战胜利后,我国著作写作“派宛”、“派旺”、“派温”、“拔湾”、“拔弯”、“拔旺”、“派伊浑”、“培旺”等。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排湾”。《高山族简史》写作“派宛人”、“卑南人”、“鲁凯人”,因有的著作在派湾人中包括卑南人与鲁凯人。《台湾少数民族》则写作“排湾人”与“卑南人”、“鲁凯人”。

布农:自称“布嫩”(bunun),也是“人”的意思。 日据时期被写作“Vonun”、“Bounoun”、“武”、“ブヌン”、“Bonun”等。抗战胜利后,我国著作称为“蒲嫩”和“不奴”,也有写作“布嫩”、“不浓”、“普伦”、“保隆”、“布伦”、“葡能”的。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布农”。《高山族简史》写作“布嫩人”,《台湾少数民族》写作“布农人”。

曹:自称“朱欧”(Tsu'o),也是“人”的意思。日据时期被写作“Tso'o”、“Saou”、“曹”、“ツオウ”、“Tsou”等。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国著作写作“朱欧”、“齐阿”、“兹乌”、“曹米”、“芝阿”、“都奥”、“粗奥”、“卓族”等。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邹”或“曹”。《高山族简史》写作“朱欧人”,《台湾少数民族》写作“曹人”。

赛夏:自称“萨斯特”(Sastu)。日据时期被写作“狮设”、 “サアセツト”、“Saisiat”等。抗战胜利后, 我国著作写作“萨衣设特”、“萨赛特”、“萨雪特”、“沙西得”、“晒随之”、“撒衣塞脱”、“薛塞托”、“赛锡”等。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赛萨特”和“赛夏”。《高山族简史》写作“萨特人”,《台湾少数民族》写作“赛夏人”。

雅美:自称雅美(iami)。日据时期,写作“Yami”、“セミ”。抗战胜利后,我国著作写作“耶美”、“野眉”、“玡眉”、 “亚米”、“耶米”、“耶弥”等。台湾大学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则写作“耶美”和“雅眉”。《高山族简史》写作“雅美人”,《台湾少数民族》也写作“雅美人”。

上述各名,只当作高山族(民族)内的不同支系、地区的称呼,从未把他们当作不同民族看待。在台湾,也只是认为他们是具有不同文化丛的“族群”而已。

五、关于“山胞”与“台湾原住民”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当局不把平埔人当作少数民族;又把其他现存原有少数民族称为“山地同胞”,简称“山胞”。这是台湾当局不承认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所造成的。

据台湾当局1979年《台湾民政统计》表明“山地同胞”共296718人。其中山地山胞165982人(男88334人,女77648人), 平地山胞130736人(男69255人,女61481人)。

所谓“山地山胞”,只极少数居住平地,大多数即156523 人(男84094人,女72429人)居于15816平方公里的山地行政区,即12县的30个山地乡:台北县乌来乡,宜兰县大同乡、南澳乡,桃园县复兴乡,新竹县尖石乡、五峰乡,苗栗县泰安乡,台中县和平乡,南投县信义乡、仁爱乡,嘉义县吴凤乡,高雄县桃园乡、茂林乡、三民乡,屏东县三地乡、来义乡、春日乡、狮子乡、玛家乡、雾台乡、泰武乡、牡丹乡,台东县海端乡、延平乡、金峰乡、达仁乡、兰屿乡,花莲县秀林乡、万荣乡、卓溪乡。在以上30个山地乡中,地广人稀,人口密度最高是玛家乡和兰屿乡,分别为每平方公里77人和59人;最低是桃源乡,每平方公里仅为5人。其中21个山地乡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0人以下, 而台湾全省平均为每平方公里508人。

平地山胞则分布于18个平地乡、6个镇和5个市、区,即:台北县瑞芳镇,新竹县关西镇,苗栗县南庄乡、狮潭乡,南投县鱼池乡, 屏东县满州乡,台东县台东市、成功镇、关山镇、卑南乡、大武乡、太麻里乡、东沙乡、长滨乡、鹿野乡、池上乡,花莲县花莲市、凤林镇、玉里镇、新城乡、吉安乡、寿丰乡、光复乡、丰滨乡、瑞穗乡、富里乡,基隆市中正区,高雄市鼓山区、前镇区等。其他乡、镇、市应还有少数未列入者。

从上所述,山地山胞包括有泰雅人、布农人、排湾人、鲁凯人、曹人、雅美人和部分赛夏人、阿美人。平地山胞则包括有阿美人、卑南人、赛夏人和部分泰雅人、排湾人、鲁凯人、布农人、曹人等。

把台湾现存的原住少数民族,概称为“山胞”,这个名词是不从民族区分的立场来说的,其错误显而易见。

近年来,台湾学术界除继续使用“高山族”名称外,部分台湾汉族和高山族同胞,还提出“台湾原住民”一名。

台湾学术界使用“高山族”名称的,如《民族学研究所集刊》发表有《台湾高山族的始祖创生传说》(1956)、《台湾高山族脱镞镖之研究》(1960)、《台湾高山族简略生命表》(1967)等。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刊》发表有《云南卡瓦族与台湾高山族的猎头祭》(1953)、《台湾高山族的编器》(1954)、《台湾高山族的枪与矛》(1955)、《台大考古人类学系所藏台湾高山族之弩》(1956)等。《文史哲学报》发表有《台湾高山族长盾与东南亚各地长盾的比较研究》(1951)。《中国民族学通讯》发表有《台湾高山族人口的族群组织》(1965)、《台湾高山族妇女的生育能力》(1967)等。《新时代》发表有《台湾高山族的文化及其源流》(1961)等等。

笔者于1992年6月访问台湾, 参观“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的博物馆时,该馆陈列有平埔人及各族群的不同文化丛文物。该所的重点课题即“台湾高山族与太平洋文化关系”,且该所设有“台湾高山族研究的回顾与前瞻”讨论会,并在1975年专刊第四十期出版《高山族研究回顾与前瞻专辑》。

由此可见,尽管台湾当局从政治上使用“山胞”一词,但在台湾学术界,仍使用“高山族”一名的。

近年来,由于部分台湾汉族和高山族人士建议,较多使用“台湾原住民”一名。这个名称比起“山地山胞”来,无疑前进了一步,因为更接近台湾现存原住少数民族的实际。1994年6 月成立的台北顺益台湾原住民博物馆,便是个例证。

尽管台湾同胞中提出的“台湾原住民”比较台湾当局过去所提“山胞”前进了一步,但因台湾尚未经民族调查识别,现有划分基础又多是外国人所制定,作为民族名称,仍是欠妥的。“台湾原住民”一名的缺点是:

第一,这是个泛称、概称,非民族的专有名称。与我国56个民族名称不一致。

第二,不符合历史实际,因台湾古代有小黑人,且一直保留在赛夏人的“矮灵祭”中,“台湾原住民”却未包括在内。

第三,所谓“台湾原住民”,有的不包括平埔人在内,而平埔人却是清代台湾主要少数民族“番族”的主要部分。

第四,所谓“台湾原住民”只包括若干个“族群”,非包括民族,“族群”不等于民族。

因此,大陆称为“高山族”,实指现存台湾原住少数民族,究竟是属于一个民族或若干个民族,从文献中找资料是无法解决的,应该通过社会调查、民族调查识别来决定其名称。

在1994年6 月由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台湾少数民族》(陈国强、田珏著),把台湾现存原住少数民族统称为“台湾少数民族”,这与“台湾原住民”一样,也非民族专名。台湾的民族目前仍以称“高山族”为合适,至于将来经民族调查识别后,应属于一个或若干个民族,叫什么名称,就可迎刃而解了。

注释: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6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陈国强、叶文程、吴绵吉主编:《闽台考古》第一章, 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3〕刘益昌:《台湾的考古遗址》第三、四章, 台北县立文化中心1992年版。

〔4〕李:《太平御览》卷98。

〔5〕连横:《台湾通史》卷4,度支志。

〔6〕据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2《番社》。

〔7〕卫惠林:《台湾土著族的源流与分类》。

〔8〕林惠祥:《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第7—11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1930年。

〔9〕据《台湾省通志·同胄志》载:1961年统计, 山地山胞有117710人,其中1245人居平地乡,故只有116465人(第一册,第30页)。

〔10〕陈国强:《台湾高山族研究》第250—255页,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下同。

标签:;  ;  ;  ;  ;  

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与名称_台湾少数民族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