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封子爵制度与食品密封支出_魏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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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是中国古代皇帝经常采用的政治手段,其封赏依据与对象或可分为两类,一是依据与皇帝的亲缘关系即对皇亲国戚的封爵,二是对文武官员的论功行赏。同时,封爵制度下的食封是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或者财政支出制度,通过“分土分民”、“衣食租税”而实现统治集团之间财政利益的再分配。

关于曹魏的封爵与食封制度,清人钱仪吉著《三国会要》卷二十、卷二十一《封建》辑录不少以《三国志》和裴松之注为主的资料,但是详于魏文帝之后而略于建安时期。今人研究秦汉封爵制度的论著不少,特别是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朱绍侯《军功爵研究》(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注: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等书着力梳理秦汉乃至魏晋隋唐封爵制度的演变,多有发明,但其中对曹魏的封爵与食封或未予置论或着墨不多。本文拟着重从财政的角度,论述曹魏封爵制度与食封支出的演变。

一、建安时期曹魏封爵制度的沿革

众所周知,建安时期(公元196-219年)是曹魏代汉的过渡时期,是曹魏政权奠基和立国的阶段,曹魏代汉之后不少制度如屯田制度、赋税制度等即滥觞于建安时期而有所变化。食封制度亦是如此。

建安元年,曹操本人首先得到汉献帝的封爵。当年六月,汉献帝任命曹操为镇东将军,封费亭侯。(注:参见《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费亭侯是东汉桓帝给曹腾的封爵(注:参见《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曹腾传》。),食邑在酂县。(注:《后汉书》卷一一○《郡国志》载,沛国下属酂县,李贤注引《帝王世纪》曰:“曹腾封费亭侯,县有费亭是也”。)可知曹操起初只是承袭祖父之爵(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董昭传》载,建安元年,董昭与杨奉“共表太祖为镇东将军,袭父爵费亭侯”。参见《艺文类聚》卷五十一《封爵部》“功臣封”、“逊让封”。)。当年九月,献帝启程往许下依附曹操,遂以曹操为大将军,封武平侯。(注:参见《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武平侯曾是汉末宗室刘璜的封爵。(注:参见《汉书》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献帝赐予曹操这种用于王子侯的爵号,无疑是表示对他寄寓藩屏刘氏汉室的厚望,意在大大提高曹操在汉末群雄中的政治名望。故史称:“操固让”,而献帝不许。(注:参见《后汉孝献皇帝纪》卷二十九。)费亭侯与武平侯都属列侯。直至建安十八年(213)五月受封为魏公之前,曹操的爵级一直为列侯,这与当时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地位是相适应的。建安十九年三月,汉献帝“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改授金玺、赤绂、远游冠”。(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至此,曹操的官、爵都到达“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建安时期,曹操以汉丞相的名义行使封爵的权力,其封爵制度基本沿用汉制。

首先,从封爵依据及其对象来看。建安时期的封爵对象可分为四种。一是曹操的儿子。建安十五年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说:“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注:《曹操集》卷二,中华书局,1959年版。)次年,由于曹操坚持让封三县,献帝遂封其子“植为平原侯,据为范阳侯,豹为饶阳侯,食邑各五千户。”(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

《三国志》卷十九《魏书·陈思王植传》。

《三国志》卷十九《魏书·任城威王彰传》。)曹植于建安十九年徙封临菑侯。建安二十一年任城威王曹彰封鄢陵侯。曹操诸子受封实际上类似于汉代的王子侯,虽是建安时期因曹操的特殊政治地位而产生的分封现象,但与汉制无异。二是封赏归降者。如建安三年(198)曹操破吕布于下邳,张辽率其众降,“拜中郎将,赐爵关内侯”。(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张辽传》。)建安四年四月,睦固部将薛洪、缪尚率众降,封为列侯。十一月,张绣率众降,封列侯。十二月,庐江太守刘勋率众降,封为列侯。建安八年,袁尚部将吕旷、吕详率其众降,封为列侯。建安九年,袁尚的易阳令韩范、涉长梁岐举县降,赐爵关内侯。建安十年,正月,袁熙大将焦触、张南等举其县降,封为列侯。四月,“黑山贼”张燕率其众十余万降,封为列侯。建安十三年九月,曹操占领荆州,“乃论荆州服从之功,侯者十五人。”(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如王粲、傅巽,他们都是因说服刘琮一起投降曹操而被赐爵关内侯的文人。(注:参见《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王粲传》,卷六《刘表传》注引《傅子》。)其中包括归降将领,如大将蒯越。(注:《三国志》卷六《刘表传》载:“太祖以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蒯越等侯者十五人。”)此外,建安二十年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举巴、夷、賨民来附。于是分巴郡,以胡为巴东太守,濩为巴西太守,皆封列侯。”十一月,张鲁自巴中率其余众降,与五子皆被封为列侯。(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从现存资料来看,曹操为了安抚归降而给予封爵的为数不少。三是立有军功的将领。这是曹操封爵对象的主体。《三国志》卷十八《魏书·许褚传》载:“初,褚所将为虎士者从征伐,太祖以为皆壮士也,同日拜为将,其后以功为将军封侯者数十人,都尉、校尉百余人,皆剑客也。”由此可见建安时期曹魏封爵的主要对象在于军将。此期曹魏较大规模的“定功行封”有二次。第一次在彻底打败袁绍之后,曹操于建安十二年二月下令:“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而专飨其劳,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于是,“大封功臣二十余人,皆为列侯,其余各以次受封”。(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第二次在次年九月,曹操占领荆州,“乃论荆州服从之功,侯者十五人。”第三次在建安十五年,陇右平定后,曹操“封讨马超之功,侯者十一人”。(注:《三国志》卷二十五《魏书·杨阜传》。)这三次“大封功臣”都在取得重大战争胜利之后,足以说明其封爵的主要对象是军将。同时,曹魏不少将领都因战功而受封、进封、增邑。如建安十三年,曹操在荆州之役后“论诸将功,曰:‘登天山,履峻险,以取(陈)兰、(梅)成,荡寇功也。’”为荡寇将军张辽“增邑、假节”。(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张辽传》。)乐进“从击吕布于濮阳,张超于雍丘,桥豨于苦,皆先登有功,封广昌亭侯。”“东州扰攘,(臧)霸等执义征暴,清定海岱,功莫大焉,皆封列侯。霸为都亭侯,加威虏将军。……与乐进讨关羽于寻口,有功,进封延寿亭侯,加讨逆将军。”(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臧霸传》。)此外,如李典、李通、许褚。四是少数有功的谋臣文士。如建安八年(203),曹操上表献帝封荀彧为万岁亭侯,曰:

臣闻虑为功首,谋为赏本,野绩不越庙堂,战多不逾国勋。是故,曲阜之锡,不后营丘,萧何之土,先于平阳。珍策重计,古今所尚。侍中守尚书令彧,积德累行,少长无悔,遭世纷扰,怀忠念治。臣自始举义兵,周游征伐,与彧戮力同心,左右王略,发言授策,无施不效。彧之功业,臣由以济,用披浮云,显光日月。陛下幸许,彧左右机近,忠恪祗顺,如履薄冰,研精极锐,以抚庶事。天下之定,彧之功也。宜享高爵,以彰元勋。

荀彧“固辞无野战之劳”,曹操则强调:“与君共事已来,立朝廷,君之相为匡弼,君之相为举人,君之相为建计,君之相为密谋,亦以多矣。夫功未必皆野战也。”(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注引《彧别传》。)同年,曹操称:‘军师荀攸,自初佐臣,无征不从,前后克敌,皆攸之谋也。”封荀攸陵树亭侯。郭嘉也以“谋功为高”受封洧阳亭侯。(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郭嘉传》载,曹操在郭嘉死后为之增邑,称:“军祭酒郭嘉,自从征伐,十有一年。每有大议,临敌制变。臣策未决,嘉辄成之。平定天下,谋功为高。不幸短命,事业未终。追思嘉勋,实不可忘。可增邑八百户,并前千户。”)有的学者认为曹操强调“虑为功首,谋为赏本”,“功未必皆野战”的封爵原则,具有招徕世族名士的用意。可备一说。(注:参见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129页。)

不过,我认为对建安时期谋臣文士受封爵的人数及其社会影响不宜估计过高。因为,直到建安十二年,曹操为了给苟彧、荀攸增邑还要特别加以申说。如为荀彧增邑表称:

昔袁绍侵入郊甸,战于官渡。时兵少粮尽,图欲还许,书与彧议,彧不听臣。建宜住之便,恢进讨之规,更起臣心,易其愚虑,遂摧大逆,覆取其众。此彧睹胜败之机,略不世出也。及绍破败,臣粮亦尽,以为河北未易图也,欲南讨刘表。彧复止臣,陈其得失,臣用反旆,遂吞凶族,克平四州。向使臣退于官渡,绍必鼓行而前,有倾覆之形,无克捷之势。后若南征,委弃兖、豫,利既难要,将失本据。彧之二策,以亡为存,以祸致福,谋殊功异,臣所不及也。是以先帝贵指纵之功,薄搏获之赏;古人尚帷幄之规,下攻拔之捷。前所赏录,未副彧巍巍之勋,乞重平议,畴其户邑。(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注引《彧别传》。)

在为荀攸加封时指出:“忠正密谋,抚宁内外,文若(荀彧)是也。公达(荀攸)其次也。”(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攸传》。)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曹操强调的“贵指纵之功,薄搏获之赏”;“尚帷幄之规,下攻拔之捷”;“忠正密谋”之类的封爵原则,尚未成为时尚,因此需要特意申明。另一方面,也说明有能力获得“指纵之功”的谋臣本来就是极少数,因而其社会影响有限。

关于建安时期封爵对象的分类,或可以建安十八年五月中军师王淩等31名大臣联名劝曹操接受魏公之封为例再作分析。当时劝进者为中军师王淩、谢亭侯荀攸、前军师东武亭侯钟繇、左军师凉茂、右军师毛玠、平虏将军华乡侯刘勋、建武将军清苑亭侯刘若、伏波将军高安侯夏侯惇(注:应为高安乡侯,参见《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惇传》。)、扬武将军都亭侯王忠、奋威将军乐乡侯刘展、建忠将军昌乡亭侯鲜于辅、奋武将军安国亭侯程昱、太中大夫都乡侯贾诩、军师祭酒千秋亭侯董昭、都亭侯薛洪、南乡亭侯董蒙、关内侯王粲、傅巽、祭酒王选、袁涣、王朗、张承、任藩、杜袭、中护军国明亭侯曹洪、中领军万岁亭侯韩浩、行骁骑将军安平亭侯曹仁、领护军将军王图、长史万潜、谢奂、袁霸。(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在有封爵者的18人当中,以谋功受封者,除荀攸之外,还有军师祭酒千秋亭侯董昭。史称:“袁尚依乌丸蹋顿,太祖将征之。患军粮难致,凿平虏、泉州二渠入海通运,昭所建也。太祖表封千秋亭侯。”(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董昭传》。)至于东武亭侯钟繇、都乡侯贾诩、关内侯王粲和傅巽虽也属谋略或以文士身份受封,但他们与荀攸、董昭却有不同。如钟繇,据《三国志》卷一三《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其父钟皓,“温良笃慎,博学诗律,教授门生千有余人,为郡功曹”。可知钟繇出自文士家庭。而且钟繇也以谋略见长,故荀彧临终,曹操问彧:“谁能代卿为我谋者?”彧言:“荀攸、钟繇。”(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不过,史称:“天子得出长安,繇有力焉。拜御史中丞,迁侍中、尚书仆射,并录前功,封东武亭侯。”(注:《三国志》卷十三《魏书·钟繇传》。)这说明钟繇的受封还在为曹操谋略之前。至于都乡侯贾诩,他是因在官渡之战中说服张绣率众归降曹操而受封的。史载:“太祖见之,喜,执诩手曰:‘使我信重于天下者,子也。’表诩为执金吾,封都亭侯……诩自以非太祖旧臣,而策谋深长,惧见猜嫌,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天下之论智计者归之。”(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贾诩传》。)可见贾诩和关内侯王粲、关内侯傅巽同属归降受封一类,与曹操表彰荀彧、荀攸、郭嘉等人的“谋功为高”的性质有所不同。因此,若对上述18位有封爵的劝进者进行归类,除董蒙受封原因不详和钟繇之外,在剩下的16人中,属于归降受封者4人,即薛洪、贾诩、王粲、傅巽,约占25%;属于“谋功为高”者2人,即荀攸、董昭,约占12.5%;属于以军功受封者10人,即平虏将军华乡侯刘勋、建武将军清苑亭侯刘若、伏波将军高安(乡)侯夏侯惇、扬武将军都亭侯王忠、奋威将军乐乡侯刘展、建忠将军昌乡亭侯鲜于辅、奋武将军安国亭侯程昱、中护军国明亭侯曹洪、中领军万岁亭侯韩浩、行骁骑将军安平亭侯曹仁,约占62.5%。这也可印证建安时期曹操“定功行封”的主要依据仍是军功,其封爵仍与汉代一样属于军功爵性质。

其次,从建安时期曹魏的爵称、爵级、爵序来看。在建安二十年之前,爵称多数是列侯,少量是关内侯。杨光辉指出,“曹魏代汉后,才设县侯爵”。(注:《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44页。)此说就建安时期的功臣侯爵级而言是正确的,即当时功臣的列侯爵级只有乡侯、亭侯二种,再有是低于亭侯的关内侯。如文聘先为江夏太守,“使典北兵,委以边事,赐爵关内侯”。后“与乐进讨关羽于寻口,有功,进封延寿亭侯”。(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文聘传》。)满宠为汝南太守,赐爵关内侯。“关羽围襄阳……宠力战有功,羽遂退。进封安昌亭侯”。魏明帝即位,进封昌邑侯。(注:《三国志》卷二十六《魏书·满宠传》。)由此可见建安时期功臣封爵的爵级高低次序与汉制相似。

再次,在袭爵推恩方面。建安时期沿用汉代嫡长子袭爵之制,如洧阳亭侯郭嘉病卒,子弈嗣。(注:《三国志》卷十《魏书·郭嘉传》。)万岁亭侯荀彧病卒,子恽嗣侯(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至于无嫡长子国除之例,史籍存留甚少,如任峻死后,“子先嗣。先薨,无子,国除”。此时任峻另有儿子任览,到魏文帝时才被封为关内侯。(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任峻传》。)也有以养子嗣爵之例,如万岁亭侯韩浩,“及薨,太祖愍惜之。无子,以养子荣嗣。”(注:《三国志》卷九《魏书·韩浩传》。)养子嗣爵在东汉也有先例。(注:参见《后汉书》卷七十八《郑众传》。)或引田畴为无子国除之例(注:参见《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143页。),有误。因田畴前后两次坚辞亭侯之封,曹操只得听遂其志,故史传称田畴“年四十六卒。子又早死。文帝践阼,高畴德义,赐畴从孙续爵关内侯,以奉其嗣”。(注:《三国志》卷十一《魏书·田畴传》。

《三国志》卷九《魏书·曹洪传》。

《三国志》卷十七《魏书·乐进传》。

《三国志》卷十七《魏书·于禁传》。

《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庞德传》。)史文不用“国除”之语,是因为田畴生前其实并没有受封,相当严谨。由于有关资料只有二例,且不能互证,目前我们大体上只能说建安时期封爵制度执行“无子国除”规定仍没有超出东汉的成例。

建安时期的封爵制度比起东汉的较明显差异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很少实行推恩分封。史籍留存的推恩封子的少数事例都发生在战功显赫的将领身上,一种是受封将领生前就分其邑户分封其子的,如曹洪、乐进、于禁等,一种是将领死后,追思其功而封其子的,如庞德“为羽所杀。太祖闻而悲之,为之流涕,封其二子为列侯。”二是食封户数比东汉大为减少。三是极少采用进封的方式表彰功臣。后二方面的差异与财政状况直接相关。

二、建安时期曹魏食封制度的沿革与财政

按东汉之制,县侯、乡侯、亭侯、王子侯都属列侯,皆可食邑。(注:参见《通典》卷三十一《职官十三·历代王侯封爵》。)而“关内侯无国邑,特恩者乃得国邑,寄食在所县;在至东汉,其食邑者改领月俸谷”。(注: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40页。)建安时期曹魏对列侯仍然实行食封制度,但有所变化。

建安元年曹操先后受封费亭侯、武平侯。献帝当时自身难保,加上天下分裂战乱,给予曹操封爵意在政治笼络,是否同时即给予食邑若干户的财政实惠,事应可疑。不过,《艺文类聚》卷五一《封爵部》“逊让封”记载曹操上书让增封武平侯及费亭侯,有“食旧为幸”之句,说明曹操封费亭侯就有食邑。及至建安十二年(207)曹操说自己“户邑三万”(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而建安十五年他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更明白地说:“封兼四县,食户三万,何德堪之!江湖未静,不可让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辞。今上还阳夏、柘、苦三县户二万,但食武平万户……”(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武故事》。)可见曹操作为县侯至迟在建安十二年就享有陈郡的武平、阳夏、柘、苦四县的食邑户三万,其中武平一县计为一万户,这当是曹操始封武平侯的食邑户数。至建安十六年正月,针对曹操的让封,献帝决定用于分封曹操三子,“减户五千,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植为平原侯,据为范阳侯,豹为饶阳侯,食邑各五千户。”(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这就出现了另外三位食邑户各五千的县侯。建安二十一年,曹彰封鄢陵侯,食邑也为五千户。(注:参见《三国志》卷二十《任城威王彰传》。)建安时期县侯食邑户达一万之例,还有张鲁。《三国志》卷八《张鲁传》载:建安二十年(215),张鲁举汉中降,曹操“逆拜鲁镇南将军,待以客礼,封阆中侯,邑万户。”东汉列侯的食邑方式为“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同时又有具体的食邑户数。(注:参见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68页。)可见建安时期曹魏县侯的食封也依照汉制。

建安十八年,献帝封曹操为魏公,“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巨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为封邑。(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曹操故作姿态,前后三让。经荀攸等30多名大臣劝进,曹操又表示“但受魏郡”。荀攸等复曰:“……今魏国虽有十郡之名,犹减于曲阜,计其户数,不能参半……”曹操乃受命。(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可知曹操受封王侯,其封国十郡的户口数虽然比汉代王侯的要少得多,却是享受“全食”,即没有规定具体户数。王侯“全食”封国属于汉制。魏公曹操“全食”十郡,成为建安时期独一无二的王侯食封,自然也是曹操特殊政治地位的反映。

建安时期乡侯、亭侯的食封情况比东汉有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食封户数比东汉大为减少。就现存资料来看,建安十二年之前受封亭侯的始封食邑户数,有二百户的,如建功侯李通(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李通传》。)、都亭侯李典(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李典传》。)、洧阳亭侯郭嘉(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郭嘉传》载,郭嘉始封洧阳亭侯,病卒后,曹操表彰其功,“增邑八百户,并前千户”。可知郭嘉始封亭侯食邑二百户。)等;有三百户的,如陵树亭侯荀攸(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攸传》。)、都亭侯任峻(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任峻传》。)、关门亭侯庞德(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庞德传》。)等。有五百户的,如张燕、(注:《三国志》卷八《魏书·张燕传》载,“黑山”帅张燕归降曹操,“封安国亭侯,邑五百户。”)贾诩、程昱(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贾诩传》载,贾诩劝张绣归降曹操,封都亭侯。“文帝即位,以诩为太尉,进爵魏寿乡侯,增邑三百,并前八百户。”同书卷十四《程昱传》载,程昱在建安年间封安国亭侯,文帝即位,“进封安乡侯,增邑三百户,并前八百户。”可知贾诩、程昱始封亭侯的食邑均为五百户。另外,同书卷十一《魏书·田畴传》载,曹操欲封田畴亭侯,“食邑五百”,田畴坚辞不受。)等;有七百户的,如乐进(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乐进传》载:乐进始封广昌亭侯,“后从征孙权,假进节。太祖还。留进与张辽、李典屯合肥,增邑五百,并前凡千二百户。”可知始封食邑为七百户。);也有千户的,如万岁亭侯荀彧(注:《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载:“八年,太祖录彧前后功,表封彧为万岁亭侯……十二年,复增彧邑千户,合二千户。”可知始封食千户。

《三国志》卷十《荀彧传》注引《彧别传》。

《晋书》卷六十五《王导传》。)和张绣、于禁。从增邑来看,同一位亭侯有从食二百户增为三百户的,如李典;有从食二百户增为四百户的,如李通;有从食三百户增为七百户的,如荀攸。由此大体可知建安时期亭侯的食邑户数量有二百、三百、四百、五百、七百、一千等六个等级。我认为,在同一级列侯中,食邑数量的增多不一定表示其爵序提高,而只是表示赏功。如对郭嘉死后的追增食邑。又如建安十二年,曹操为万岁亭侯荀彧增邑千户时,就说:“前所赏录,未副彧巍巍之勋,乞重平议,畴其户邑。”所以,东晋时王导说:“昔魏武,达政之主也;荀文若,功臣之最也,封不过亭侯……”

值得指出的是,《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惇传》明载夏侯惇的封爵为高安乡侯,但始封食邑只有七百户。按东汉之制,乡侯的食邑肯定要多于亭侯,在建安时期,乡侯的爵级同样高于列侯,为何夏侯惇始封食邑数却等于亭侯乐进,而少于亭侯荀彧?我认为这是因为夏侯惇始封是在建安三年、四年之间,当时曹魏控制的地区有限,户口不多,诸将食封户数不得不大为减少的缘故。当时亭侯始封食邑户数多只有二三百户,只有极个别达七百户甚至千户。如《三国志》卷八《魏书·张绣传》载,建安四年,张绣投降曹操,被封为列侯(按,是亭侯还是乡侯,史无明文)。建安十年,张绣“从破袁谭于南皮,复增封邑至二千户。”史称:“是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在,诸将封未有满千户者,而绣特多。”不过,“诸将封未有满千户者”一说其实不确,当时始封食邑达千户的亭侯还有于禁。于禁在建安二年(197)就以战功受封益寿亭侯。(注:参见《资治通鉴》卷六十二,建安二年正月记事。)至建安十四年,因参与讨伐梅成、陈兰之功,“增邑二百户,并前千二百户。”可见他始封食千户。但他也是特例,史称:“是时,禁与张辽、乐进、张郃、徐晃俱为名将,太祖每征伐,咸递行为军锋,还为后拒;而禁持军严整,得贼财物,无所私入,由是赏赐特重。(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于禁传》。)所以,除去两个特例,在将领中,夏侯惇作为乡侯始封食邑七百户(注:建安时期的乡侯不止夏侯惇一人,如建安十八年联名向曹操劝进的大臣中还有华乡侯刘勋、乐乡侯刘展、昌乡亭侯鲜于辅等,但他们的食邑户数史籍缺略未载。),仍是高于绝大多数的亭侯。至建安十二年,曹操“录夏侯惇前后功,增封邑千八百户,并前二千五百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惇传》。)而同年荀彧增邑至二千户。这两个人食邑户数的差别,就与他们爵级的高低一致了。

建安十一年,曹操彻底打败袁绍残部,全占四州,统治区域扩大为兖、豫、冀、青、幽、并六州,基本统一中国北方。前已指出,建安时期曹魏较大规模的三次封爵,分别是建安十二年、建安十三年和建安十八年,显然与统治区域扩大有关。但是,此时曹魏对乡亭侯食封仍继续严加控制,例如,亭侯始封的食邑户数并没有明显增加,如曹纯在建安十二年从征乌桓立功,“以前后功封高陵亭侯,邑三百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曹纯传》。)建安十六年,曹操平定汉中,庞德随众降,曹操“素闻其骁勇,拜立义将军,封关门亭侯,邑三百户。”(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庞德传》。)当时增邑数量也不算多。建安二十二年,增曹植“邑五千,并前万户”。(注:《三国志》卷十九《魏书·陈思王植传》。)此属王子侯性质,另当别论。至于乡亭侯,如建安末曹仁的封邑为1500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曹仁传》载:“及(文帝)即王位,拜曹仁车骑将军,都督荆、扬、益州诸军事,进封陈侯,增邑二千,并前三千五百户。”),张辽于建安十年封都亭侯,中经增邑,建安末进爵都乡侯,封邑达1600户。(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张辽传》载:“文帝即王位,转前将军。分封兄泛及一子列侯……文帝践阼,封晋阳侯,增邑千户,并前二千六百户。”)曹洪在建安前期封国明亭侯,至建安后期食邑达1100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曹洪传》载:“文帝即位,为卫将军,迁骠骑将军,进封野王侯,益邑千户,并前二千一百户。”)这三个人增邑后的食邑户数仍未远低于此前的夏侯惇和荀彧。总之,建安时期曹魏对乡亭侯食封的户数多控制在数百户之间。

建安时期乡亭侯食封户数之所以大大减少,显然是受到财政状况的限制。建安时期曹魏的财政收入有二大来源,一是屯田收益,二是田租户调收入。对屯田曹魏采取独立于郡县行政系统之外的管理制度,故与食封无涉,只有与户口数量相关的田租户调才是列侯食封的财源。建安时期列侯食封的内容在建安九年之前是什么,史无记载,不过,当时已有“租赋”(注:参见《三国志》卷12《魏书·崔琰传》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和“户调”(注:如《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赵俨》载:“时袁绍举兵南侵,遣使招诱豫州诸郡,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的赋税名目,应是列侯食封的基本内容。及至建安九年,曹操颁布租调令,规定:“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这就明确限定了列侯食封的内容为田租、户调。不过,自西汉中叶以来,诸侯食封的方式已经演变为财政拨付,食邑户数只是名义计算单位,而非专供诸侯食封的特定户口。(注:参见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78-80页。)因此食封方式对于诸侯而言有类俸禄收入,故东汉人已有将食邑收入称为“租秩”(注:如《后汉书》卷三十三《冯鲂传》有“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之说。)、“租奉”(注:《后汉书》卷35《张纯传附子奋传》载,张奋袭父爵,“常分损租奉,赡恤宗亲,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的。建安时期也是如此。食封的田租或称“租谷”、“租奉”,如建安十二年二月,曹操下令说:

昔赵奢、窦婴之为将也,受赐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济成大功,永世流声。吾读其文,未尝不慕其为人也。与诸将士大夫共从戎事,幸赖贤人不爱其谋,群士不遗其力,是以夷险平乱,而吾得窃大赏,户邑三万。追思窦婴散金之义,今分所受租与诸将、掾属及故戍于陈、蔡者,庶以

畴答众劳,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

以租谷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毕入,将大与众人悉共飨之。(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一》注引《魏书》。另据同书卷二十《乐陵王茂传》,正始五年,“诏以茂租奉少,诸子多,复所削户,又增户七百。”其“租奉”之说当也是沿承汉末、建安时期而来。)

又,《资治通鉴》卷六十七建安二十一年五月记载:

初,南匈奴久居塞内,与编户大同而不输贡赋。议者恐其户口滋蔓,浸难禁制,宜豫为之防。秋,七月,南单于呼厨泉入朝于魏,魏王操因留之于邺,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单于岁给绵、绢、钱、谷如列侯,子孙传袭其号。

这说明当时列侯的食封收入包括户调(绵、绢)、田租(谷)。至于钱币,可能是指有的列侯得到的钱币赏赐,但非定制。同时,“岁给绵、绢、钱、谷如列侯”一句揭示建安时期列侯食封是采用财政拨给方式。不过,食邑户数如何作为列侯食封收益的计算单位,还有疑问,因为按建安九年颁布的租调制规定,以户计征的户调是定额税率,即每户交绢二匹、绵二斤;而田租虽然以亩计征定额税四升,但各户实际拥有的耕地面积不一,因此财政在拨付“租奉”时,应该要对名义上的食邑户的田亩数量有统一规定,才可计算出其田赋收益总数。可惜史籍于此缺略未载,只能存疑。不过,建安时期的列侯食封其实是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应是无疑的。

经过汉末的长年战祸,建安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残破,户口减耗极其严重,以致时人有“十才一在”的估计。前已述及,建安后期魏公曹操全食十郡,其食邑户数也不当汉时的一半。到魏文帝黄初五年(224),还有大臣称:“方今天下新定,土广民稀。”(注:《三国志》卷二十五《魏书·辛毗传》。)可见当时曹魏通过向编户齐民征收租调而获得的财政收入仍相当有限。加上当时曹魏处于战时财政阶段,军费是财政优先要满足的开支,因此,建安时期曹魏食封制度所出现的乡侯、亭侯食封户数大为减少,极少用进封爵级的办法奖励军功等若干变化,都是出于减少财政支出的考虑。

也正是在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建安二十年十月,曹操“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以赏军功”。裴松之注引《魏书》曰:

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钢印龟纽墨绶;五大夫十五级,钢印环纽,亦墨绶,皆不食租,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

《魏书》明白指出新置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内外侯和五大夫这四个等级的封爵“皆不食租”,即不给予财政实惠,只是作为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标志。(注:按,《三国志》卷二十一《卫觊传》注引《魏书》曰:“是时关西诸将,外虽怀附,内未可信。司隶校尉钟繇求以三千兵入关,外托讨张鲁,内以胁取质任。太祖使荀彧问觊,觊以为‘西方诸将,皆竖夫屈起,无雄天下意,苟安乐目前而已。今国家厚加爵号,得其所志,非有大故,不忧为变也。宜为后图……’”可见当时将领以受封爵为荣。)曹操对封爵制度采取这一项不同于东汉之制的新规定,无疑也是囿于财力有限的无奈之举。

三、曹魏代汉后食封支出的增长

黄初元年曹丕称帝,以魏代汉。黄初年间(公元220-226年),由于州郡经济进一步恢复,曹魏的财政状况有较大好转。史称:“当黄初中,四方郡守垦田又加,以故国用不匮。”(注:《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但是,文帝曹丕对封爵仍持较慎重的态度。《三国志·苏则传》载:苏则为金城太守,颇有政绩。“文帝以其功,加则护羌校尉,赐爵关内侯。进封都亭侯,邑三百户。”裴松之注引《魏名臣奏》记载,文帝为了是否应该给予苏则封爵食邑,特地询问雍州刺史张既,称:“试守金城太守苏则,既有绥民平夷之功,闻又出军西定湟中,为河西作声势,吾甚嘉之。则之功效,为可加爵邑未邪?封爵重事,故以问卿。密白意,且勿宣露也。”于此可见魏文帝对“封爵重事”加以一定控制的意图。

文帝、明帝二朝,对亭侯,乡侯的食邑标准一般沿用建安之制,多给予百户至数百户而已,给予进封增邑的也不多。这可以不少的名臣为例。如文帝时,镇守河东十六年,治绩“常为天下最”的杜畿,曹丕称魏王,入朝为尚书,曹丕称帝时“进封丰乐亭侯,邑百户”(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杜畿传》。)。同样的,“政治常为天下最”的并州刺史梁习,文帝时封申门亭侯,邑百户。(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梁习传》。)而被文帝称赞为“真刺史”的太守贾逵,受封阳里亭侯,食封二百户。(注:《三国志》卷十五《魏书·贾逵传》载:“明帝即位,增邑二百户,并前四百户。可知封亭侯时只有二百邑户。)此外,亭侯食封有三百户的,如成阳亭侯何夔(注:参见《三国志》卷十二《魏书·何夔传》。)。有四百户的,益寿亭侯吕虔。(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吕虔传》载:“明帝即位,徙封万年亭侯,增邑二百,并前六百户。”可知此前食封四百户。)乡侯的食封也在六七百户左右,如许褚在明帝即位后由亭侯进牟乡侯,邑七百户。(注:参见《三国志》卷十八《魏书·许褚传》。)桓阶在文帝称帝后“迁尚书令,封高乡亭侯……徙封安乐乡侯,邑六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桓阶传》。)另外,明帝以来,即使是三公封列侯,食邑户数稍多,也不过百户或数百户。如《三国志》卷二十四《崔林传》载:“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后年遂为司空,封安阳亭侯,邑六百户。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魏末,孙礼“迁司空,封大利亭侯,邑一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孙礼传》。)总之,若从列侯的一般食封标准来看,曹魏代汉后仍是沿用建安之制。

不过,从总体上看,出于下列几方面的原因,曹魏代汉之后食封支出明显增多。

第一,授予封爵和进封的标准放宽了。在以“立功立事”(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陈群传附子泰传》载:文王问陔曰:“玄伯何如其父司空也?”陔曰:“通雅博畅,能以天下声教为己任者,不如也;明统简至,立功立事,过之。”)为封爵或进封依据的同时,食封明显地被当作曹魏新君即位之际赏赐臣下的政治和财政手段。

我们据《三国志·魏书》的资料约略统计,文帝在践阼之际授封或进封的有22人次,明帝在即位之际进封或授封的有32人次。足见文帝、明帝意在以封爵食邑笼络大臣、将领,而不再像建安时期那样唯以军功、谋功授封行赏。封爵标准放宽,自然使食封人数和食封支出增加不少。此后,三少帝即位之际,同样以加封进爵为赏赐。特别是嘉平年间之后,司马氏集团控制了曹魏政权,新帝的加封进爵其实是司马氏集团笼络人心,加紧做改朝换代准备的政治的和财政的手段,致使食封支出进一步增多。

第二,增设不少食邑千户以上的县侯。

曹丕即魏王位,始设县侯爵,称帝后县侯增多。文帝有诏称:“朕受天命,帝有海内,元功之将,社稷之臣,皆朕所与同福共庆,传之无穷者也。”(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徐晃传》注引《九州春秋》。)“元功之将,社稷之臣”当为他授封县侯的主要对象。明帝时受封县侯者更多。县侯食邑多数达千户甚至数千户。兹将文帝、明帝时期分封县侯的部分资料示如下表。

明帝之后,又有卢毓进封容城侯,邑二千三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卢毓传》。)王观进封阳乡侯,“增邑千户,并前二千五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王观传》。)卫臻进爵长垣侯,邑千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卫臻传》。)郭淮进封阳曲侯,“邑凡二千七百八十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六《魏书·郭淮传》。)邓艾以军功进封邓侯,“前后增邑凡六千六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邓艾传》。)曹爽封武安侯,邑万二千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曹爽传》。)王昶进封京陵侯,“增邑千户,并前四千七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七《魏书·王昶传》。)丘俭进封安邑侯,食邑三千九百户。诸葛诞进封高平侯,邑三千五百户。(注:均见《三国志》卷二十八本传。)司马懿封舞阳侯,累增邑至食八县,邑二万户。”(注:《晋书》卷一《宣帝纪》。)

第三,食封千户以上的王子侯增多

据《三国志》卷一九《任城陈萧王传》、卷二十《武文世王公传》所载,魏武帝曹操和文帝曹丕的子嗣,除去无子而国除的,至魏后期尚有21位保持王侯或公侯,其食邑高者9900户,少者也有1800户。

总之,由于授封标准放宽,加上增加了县侯、王侯二类享受大量食邑户的封爵对象,曹魏的食封支出比起建安时期明显增多。曹魏后期,逐步控制了朝权的司马氏集团,为加强改朝换代的政治准备,更是有意将封爵食封作为笼络人心的政治手段和财政手段加以运用,以致食封支出继续增长。

曹魏代汉之后食封支出得以持续增长,是以在籍户口及其租调收入逐渐增多为财政基础的。明帝青龙年间(公元233-236年),陈群上疏称:“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裴松之对陈群之说颇不以为然,他认为:“《汉书·地理志》云:元始二年,天下户口最盛,汝南郡为大郡,有三十余万户。则文、景之时不能如是多也。案《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户不能居半。以此言之,魏虽始承丧乱,方晋亦当无乃大殊。”(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陈群传》。)即估计曹魏后期户口肯定达到一百多万,所谓“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之说属过甚之言。而曹魏后期的食封邑户总数,估计约十多万户,相对于上百万的在籍户口及其租调收入,食封支出仍是可以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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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封子爵制度与食品密封支出_魏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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