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标准”市场监管将制度化_绿色食品认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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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标”市场监察将制度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起每年开展两次全国范围大检查

从今年起,每年5月15日到6月15日和11月1日到11月30日,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察行动,这标志着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制度化,将对我国绿色食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王建平就开展市场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以及近期所要开展工作的要求做了说明。他指出,从2007年开始,中心每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监察行动,主要完成3项任务,一是规范绿色食品标志及产品编号的使用;二是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的行为;三是实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年度抽样检验。市场监察工作将作为今后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和常规性工作。

近几年,全国绿色食品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2006年,新认证绿色食品企业2064家,产品5676个,分别比2005年同期增长12.2%和11.8%;全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总数达到4615家,产品总数达到12868个,分别增长24.9%和32.3%。实物总量超过7200万吨,产品年销售额突破1500亿元,出口额19.6亿美元,产地环境监测面积1.5亿亩。

但是,随着持续快速发展,监管工作也日益面临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部分产品类别中,假冒绿色食品现象比较严重。去年,中心收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函445件,其中,假冒问题占17.8%。去年农业部组织的“三品”蔬菜第一次例行监测中发现,在标称绿色食品的蔬菜中,假冒产品占66.2%。二是有些企业存在“一标多用”、“超期用标”等违规用标现象。去年中心对全国154家大型超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388家绿色食品企业的955个产品中,违规用标的企业占30.7%,产品占18.4%。三是有的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隐患。近三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平均达到98%,产品质量总体上是稳定可靠的,但也有个别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产品质量存在某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标志监管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决定,从今年起,每年5月15日到6月15日和11月1日到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绿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察行动,市场监察工作是中心根据事业发展的要求做出的又一项基本制度安排,是绿色食品系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加强标志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建平指出,第一次市场监察行动即将展开。确保这次行动取得成效,对于绿色食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至关重要,对于推进今后的工作开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各地绿办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抓紧做好组织准备。各地绿办要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和人员,在先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市场监察网点,明确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绿办与有关检测机构要先行沟通协调。根据中心下达的今年产品抽检计划,共同商定产品抽样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各个工作环节的衔接,保证产品抽检计划的顺利完成。建立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下,形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紧密衔接配合的工作格局,借助行政执法手段推动市场监察工作的开展。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支持和协助,为下一步进入市场采集样品和查处假冒产品创造条件。

联系电话:010—85815522转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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