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帐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记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推行代理记帐的必要性
《会计法》第21条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可以在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代理记帐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服务性行业。
代理(agency)指的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可分为特别代理、全权代理和专项代理。代理记帐指代理机构或代理会计师接受小型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委托,在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各项会计核算事宜的专业化中介服务,属专项代理范畴。
推行代理记帐,是我国经济环境渐趋成熟的要求:
1.有利于经济发展
近年来经济运行机制和各单位的组织形式、经营规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规模较小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很难找到业务素质相当的会计人员,而且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的费用也难以承受。不少单位不记帐或找人兼职记帐,却造成了内部管理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会计人员兼办几个单位会计业务、“记帐专业户”、“会计记帐公司”等专门机构的出现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兼办代理记帐,对保证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强化会计核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有助于加强市场和税收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市场法规、税收法规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日趋严格,会计核算不健全,可以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失和偷税漏税等行为发生。代理记帐机构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则能够避免这些弊病。按照《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帐业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专职况和资金变动情况。另外,代理是当今西方世界盛行的中介服务,外商出于习惯或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也有较强代理记帐的倾向。我国建立和健全代理记帐制,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也可作为优良的投资环境的一部分,促进对外开放。
二、推行代理记帐的可能性
1.具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会管理制度;4.机构的设立须依法核准登记。从资格确认条件可以看出,代理记帐业务机构能胜任代理记帐工作。
3.有利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由于投资者或债权人市场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决策权的扩大,产业分类明细化,要求代理记帐机构发挥专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充分恰当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该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与企业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属民事代理范畴,代理人在合同约定权限范围内以企业名义办理代理记帐事宜,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因建立代理关系而转移;如在代理记帐过程中,因代理人过失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
2.有代理记帐的基础和代理人的来源。我国现有近千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财务咨询机构,其服务范围包括了代理记帐业务。目前从财税、会计、审计等部门离退休干部大约20万人,他们精通财务会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业务水平,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为社会发挥余热。
3.代理服务是当今商品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中介服务制度,由于发展历史较长,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善严密的代理理论和实践经验,我国可以有目的地借鉴。
三、代理记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1.代理记帐的主要业务
代理记帐可对其委托采取专项代理、临时委托代理和常年委托代理等方式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定期向委托人、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
(3)受托保管委托人的会计档案;
(4)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2.代理记帐人员工作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政策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3.代理记帐的基本原则
(1)独立原则。记帐代理人应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代理业务,不受委托单位或其他部门对其具体代理的任何无理干涉;
(2)自愿原则。记帐代理机构是专业性强的第三产业,不属于政府机关,其代理行为发生的前提必须是双向自愿选择。企业有委托和不委托及选择代理人的权利,而代理人也有选择委托方的权利,双方间关系仅是合同契约关系;
(3)公正原则。记帐代理人既要对委托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必须站在中介、公正的立场上来实施其代理行为;
(4)有偿原则。记帐代理是记帐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务,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商品属性,付出的劳动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通过收费使代理机构和委托方之间的关系成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报物价部门审批,也可参照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的收费标准。
四、促进记帐代理业务发展的途径
1.规范代理记帐行为。为了维护国家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代理人正确行使其代理权限,必须由国家严管,进一步完善《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记帐代理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使其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建立全国性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促使记帐代理在市场经济中有序运行。
2.加强人员配置的合理化和专业化。应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方针,不断从社会上吸收合格的新生力量,同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活动,完善从业人员知识结构。
3.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代理记帐作为第三产业,应在提高服务质量上进行各代理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以“高质量、高信誉”打开知名度,通过竞争,使得代理机构优胜劣汰,以促进记帐代理业务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