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课题——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议题与前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贸组织论文,议题论文,课题论文,前景论文,贸易谈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谈判目标
当今世界经济通过资本和劳动的全球化,地区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日益全球化。世界经济相互依靠的加深,使企业寻求扩大生产要素价值的途径不再考虑自然边境的障碍。随着1995年世贸组织的建立和运行,贸易自由化向纵深发展,不仅使货物,而且资本、技术、服务和人员都跨越国界自由流动。其结果是,国际经济传递渠道拓宽,世界经济的互动作用加强,一国的经济变化更能直接影响它国经济的发展。
在以上背景下,世界贸易秩序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原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主要集中在扩大市场准入上,采取降低关税,取消和约束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办法。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考虑把国际标准运用于各国经济体制和作法上,提出了许多“新贸易课题”,其中包括:环境、劳工、投资、竞争、反贿赂和电子商务。此外,与之相关的管理改革、公司管理和技术转让也将成为新的贸易课题。所有这些课题的谈判将从国际范围向国内范围延伸,并以世界标准来确定规则,对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内政策和经济发展将产生直接影响,导致世界贸易秩序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世贸组织主持下举行的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引起国际社会广泛的关注。尽管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议题、范围和持续时间尚未确定,但肯定,世贸组织新回合会象原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那样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世贸组织新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主要领域:①新回合将继续乌拉圭回合未完成的自由化领域的谈判和乌拉圭回合确定要取得自由化结果领域的谈判。因此,对新回合中谈判议题的讨论和准备主要来自乌拉圭回合协定中的已定议题,它包括农业和服务部门政策的谈判。②新回合将要承担为许多谈判领域建立更多多边规则的任务。这些课题包括:卫生与检疫标准、技术贸易壁垒、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此外,以往多边贸易谈判中视贸易自由化为国内事物的缺点要在新回合中予以克服,从而导致一些新课题的出现。它们包括:竞争政策、投资规定、环境标准、政府采购透明度及电子商务等。不管这些新课题是否纳入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在国际经济相互依靠日益加强的背景下,这些领域将不可避免地进入自由化。③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将成为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目标。其内容包括:扩大和加强世贸组织的范围、监督作用、争端解决机制,不管世贸组织成员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都必须遵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
根据世界经贸发展需要,许多国际组织陆续提出一些新课题,从而使新回合的谈判内容向综合性谈判发展。新回合综合性谈判的提出者们认为,农业和服务业贸易涉及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敏感问题,如不与相关课题结合,新回合谈判难以成功。而许多新的贸易课题如贸易—投资,政府采购透明度和电子商务可以相互影响国家的贸易格局和产业结构,需要就这些课题进行综合谈判就多边标准达成共识。比如电子商务的日益流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据世贸组织预测,到2001年时,电子商务的价值将达到3000亿美元,如无国际规则管理电子商务,将会引起许多诸如关税、赋税和知识产权等问题。贸易—投资领域也是如此,需要一个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协定来管理跨越国界的投资活动。在多边投资协定(the 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失败以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此外,世界经贸的发展,也需要根绝行贿,促进公平竞争以鼓励更自由和更公平贸易的多边协定。然而,由于世贸组织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成员方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之间对这些谈判课题的立场存在巨大差异,各方一直在探寻以综合办法进行多边贸易谈判。为给这种谈判作准备,在1996年第一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成立了贸易—投资、贸易—竞争政策和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在1998年第二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宣言(the
Declaration
on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
可以看出,尽管新回合谈判源于处理乌拉圭回合谈判未解决的课题,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进一步贸易自由化的要求,把与贸易有关的课题融入多边贸易体制的需要正在推动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内容的扩大。
内容探讨
(一)议题范围 新回合谈判议程包括乌拉圭回合的已定议程,即货物关税减让和新的与贸易有关的课题。农产品和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谈判必须进行,谈判内容已经确定。按照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农业和服务贸易的谈判应在2000年进行。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由于农产品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利益冲突和服务业的复杂性,只达成了框架和原则性的协议与协定,因此,在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对农业和服务贸易中的遗留问题要继续谈判。
然而,由于农业和服务业涉及政治和经济上的敏感问题,可能减少世贸组织某些成员参与新回合谈判的积极性。一些世贸组织成员一直主张新回合谈判议题应包括工业品的关税减让。世贸组织很多成员表示,若新回合谈判包括关税减让议题,它们愿意参加谈判。此外,众多的世贸组织成员认为,全面关税减让谈判仍十分重要,因为发展中国家仍维持较高的关税,某些工业化国家中一些部门的关税也很高。
因为综合关税减让谈判可以提供谈判的权衡余地,从而鼓励那些担心开放农产品和服务部门的世贸组织成员参加新回合谈判。这种动向将增加谈判成功的机会,关税减让一直包括在原关贸总协定过去8 个回合的谈判中,新回合把关税减让列入议题理所当然,不是另辟途径。
由于世贸组织发达国家成员和发展中国家成员立场上的差距和冲突,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员强烈反对把新贸易课题纳入新回合的谈判,因为这些课题直接影响它们国内的政治,有时还会伤害它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新回合谈判是否全面纳入新课题,要看相关工作组提供的研究结果而定。
(二)谈判方式 到目前为止,世贸组织成员提出的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方式有三种,即:“一揽子”(Single undertaking)、“部门”(sectoral)和“构组”(clustering)谈判方式。
一揽子谈判方式是原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采用过的方式,即参加谈判的各方必须全部接受协定条款。该谈判方式的优点是通过可能的交叉赢得多数谈判方的支持;缺点是直到所有谈判方全部接受协定以前,谈判不会终结,谈判进程时间可能会过度地拖长。通常,支持综合性谈判框架的世贸组织成员倾向支持一揽子谈判办法。欧盟与澳大利亚是一揽子谈判方法的主要动议者,从一开始,欧盟就指出部门谈判方法不能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面临的问题,唯有一揽子谈判法才能有助于新回合谈判的成功。
在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前,日本和韩国,连同东南亚国家表示不愿发动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而强调要认真履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与协定。现在它们已改变态度转而支持发动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韩国和14个发展中国家于1998年11月20日聚集香港,发表声明支持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采用一揽子谈判办法。
美国借助比其他国家更强的谈判实力,主张在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采用部门谈判方法。尽管美国近来支持以广泛为基础的多边贸易谈判,但仍然认为一揽子谈判方法会不必要地拖长达成协议的谈判时间。
加拿大提出在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采用构组的谈判方法,即在一定的时间内,汇集相同的课题构成谈判课题组,进行谈判。这种谈判方法要求先就容易解决的课题采取“早日收获”的谈判办法。但它忽略了把相关课题汇集成构组的具体办法。因此,划分课题可能引出另一种谈判方法。这种谈判方法的唯一优点是在两种其它谈判方法中进行协调与折中。
(三)谈判时间 世贸组织大多数成员认为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持续时间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时间一样。但是,乌拉圭回合并未能就每个议题取得充分的成果,尽管比原计划时间再次延长三年多。120 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课题均具有政治敏感性或新形成的问题。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采取了一揽子原则,加深了谈判的难度。鉴于参加世贸组织新回合谈判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谈判议题与乌拉圭回合谈判有类似之处,可以肯定世贸组织新回合谈判所持续的时间不会短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持续时间。这种看法可由原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的历史证明。在原关贸总协定体制的初期,参加谈判的国家和地区远远少于现在参加世贸组织新回合谈判的国家和地区,谈判又主要集中在关税的减让上。因此,谈判十分迅速,也很容易。此后,随着参加谈判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谈判的课题也同样迅速增多,谈判持续时间越来越长,谈判的问题日益复杂。1948年至1963年的15年间,原关贸总协定举行了5次多边贸易谈判,而从1963 年到1995年的32年间,原关贸总协定只举行了3次多边贸易谈判。
此外,长时间持续的贸易谈判能导致参加谈判的国家延迟市场的自由化进程,推迟整个世界经济的贸易自由化。美国对此不断予以抨击。美国的动机是期望以部门谈判方法,能使其借助比较强的谈判地位,尽速赢得良好的谈判结果。
经过讨论,世贸组织成员均倾向支持世贸组织新回合采取快速谈判的办法。四边国家和凯因斯集团(Cairns Group)国家提出,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持续的时间不能长于三年。看来,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支持在最多三年的期限内以速决的方法进行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前景与影响
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范围的细节和持续时间将在今年举行的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上宣布。迄今为止,除去在乌拉圭回合协议提到要继续谈判的农业和服务业进一步自由化以外,新回合其它谈判内容尚未确定。农业和服务业进一步自由化的谈判将于今年晚些时间或明年年初开始。鉴于国际上就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进程达成的共识,新回合可能是内容广泛和耗时较短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考虑到乌拉圭回合谈判时间拖长的问题,世贸组织各成员均希望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在三年内结束。
从世贸组织成员对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议题的动议来看:农业和服务贸易将成为新回合谈判的核心议题;关税、贸易便利、补贴、保障和反倾销、电子商务、技术壁垒、国营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可能进入谈判领域;贸易和环境、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将成为西雅图第三次部长级会议是否列入谈判议题的焦点。协调地区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将成为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重点。
乌拉圭回合已确定的谈判内容,关税减让和新的贸易课题,如环境、投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电子商务一直是新回合谈判所要探讨的内容。但由于世贸组织中发达国家成员和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立场存在巨大差异,竞争政策和投资纳入新回合谈判议题的可能性在减少。
在其它课题中,与反倾销和地区合作相关的课题已受到世贸组织各成员的充分重视。尽管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比原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规则有了显著改进,但仍只适用于有限的竞争。因此,要求就反倾销连同竞争政策谈判,以确立明确的含义来确定倾销造成伤害的程度,牢固建立平等的贸易秩序。修改后的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应从所有国家利益而不是出口国家和进口国家的相互争斗出发,扩大该规则的平等性和可预见性。在反倾销规则上,建立明确的倾销和伤害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强审评机制的客观性和透明度,放宽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殊规定,考虑改进竞争法律特点。
经济全球化随着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增多而继续发展。现存地区协定中的成员不断扩大并且相互联系。地区化一方面可以通过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另一方面,它也会构成对区外国家的歧视,从而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精神。此外,地区化可能迫使区域内成员从区域内购买高价货物,而不从区外购买便宜的货物,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在1996年举行的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上,重申多边贸易体制优于地区化体制,强调地区安排应导致多边贸易体制的加强,因此,将来有关地区化的谈判应集中在阻止地区安排对区外国家的歧视方面。在多边贸易体制内讨论此课题非常重要,可以通过修订模糊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4条款,加强多边贸易体制。
1997年12月达成的金融服务协定可能要进一步谈判。现在的金融服务规定条款应加上使短期资本对贸易和投资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条款。新回合关于金融服务的谈判不会产生迅速变化,因为,世贸组织建立以后,已举行了两次谈判。但是,金融部门的某些方面需要继续谈判,以保证世贸组织成员之间产生稳定和可预见的贸易环境。现在,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期望建立有利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金融服务体系,希望此项谈判能够成功。
发展中国家成员参加新回合谈判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新回合的发动是基于所有成员的需要,而不管其发展水平如何。把发展中国家纳入更为自由的多边贸易体制,对整个世界都会带来潜在利益,前提是保证世界各国均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就此而言,参加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自由化发展快的地区会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发展,给发展中国家带来重大的实质性利益。
本次世贸组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不仅涉及市场准入,而且还包括改革直接影响贸易格局的国内体制和做法。因此,如果上述课题的范围和内容在新回合均能进行谈判,则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将发生巨大变化,对21世纪的世界经贸发展会产生如下重大影响:①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加强,世贸组织将成为世界经济三大支柱中强有力的支柱。通过新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世贸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其管辖范围将从货物、服务、知识产权领域向新的领域延伸;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框架协议与协定将更细化、更具体,其约束力向深层次渗透;协议规则从国际范围向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内体制延伸。因此,世贸组织在整体上的作用将得到加强,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经济全球化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被迫进行调整和改革;②新回合后的世贸组织运行将进一步推动经济全球化。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向纵深发展,将从以下方面推动经济全球化。首先,将使世贸组织成员方的国内市场与世界市场日益融合,国际分工发展为世界分工,市场经济下的经济规律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其次,经济全球化的内容将从生产领域扩大到服务领域和知识经济领域,有利于世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再次,在世贸组织作用下,国际经贸政策的协调将得到加强;③对非世贸组织成员方的国家和地区将构成严重挑战。世贸组织的成员现已达到134个, 其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90%。新回合以后,随着世贸组织整体作用的加强,其内聚力将得到提高,对非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和地区将产生以下负面效应。首先,非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和地区开拓世界市场的疆界受到限制,世贸组织成员自由化的成果不能享受,竞争地位和竞争能力受到削弱。其次,在非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对象又是世贸组织成员的情况下,非世贸组织成员的国家和地区,因享受不到世贸组织谈判的成果而将处于被动接受世贸组织协议与协定规则约束或影响的境地。再次,在世界经济出现波动或危机时,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中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其所受到的冲击将轻于非世贸组织成员国家和地区受到的冲击,后者甚至可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转嫁冲击或危机的对象,在解决贸易争端时,也将处于单枪匹马的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