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萨尔》在学科建设中的世界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论文,意义论文,格萨尔论文,世界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格萨尔》是完整意义的史诗
截止目前掌握的资料,可以说,《格萨尔》是世界上最完整、最古老的人类史前文化各学科的活化石。它不仅是雪域藏民族最宝贵的优秀文化遗产,也是全人类最宝贵的优秀文化遗产,是人类童年生活风貌的全方位展示。被世界认同的另两部著名史诗是古希腊荷马的《伊里亚特》和古印度的《摩诃婆罗多》,但这两部史诗的内容较之《格萨尔》要单薄得多,典型意义也不突出。
《伊里亚特》描写的是特洛伊战争,中心人物是伊大卡国王俄底修斯。史诗反映他在战争结束后由特洛伊回希腊途中的历险故事,同时记录了公元前11至9世纪时期希腊社会经济、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情况,以及希腊氏族解体、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讲述了希腊人向特洛亚人学习冶炼、商业、航海、农业,走向开化强盛,并先后9次进攻特洛伊城,毁灭了该城的故事。史诗《伊里亚特》共计15693行,与史诗《格萨尔》的上百万行相比差距太大。前者的战争只包括希腊半岛和岛对岸的商业航海城市特洛伊,活动的舞台和战争场面远不像《格萨尔》那样广阔,塑造的人物形象也相差太远,反映的生活更不像《格萨尔》那样广泛全面而绚丽多彩。
《格萨尔》是讲英雄业绩,而《伊里亚特》更多的是讲神话。荷马主要不是写人,而是写神——神诱发了战争,操纵着战争,并且直接参战。人在战争中只不过是神的配角,是在神的魔杖指挥下相互厮杀的战争工具。通过对神的描写和歌咏,赞美了勇敢和力量,美丽和智慧。所以说,《伊里亚特》不管是内容,还是故事,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英雄史诗。
而古印度的《摩诃婆罗多》则歌颂的是一个王族,即婆罗多王族。主要介绍了王族的两支后裔居楼族与般度族之间发生的战争,及在“居楼之野”(今德里附近)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它写了王族内部兄弟之间的仇杀。人员不多,结构较简单,故事以揭露人性缺陷为侧重点,表现了人间的现实矛盾,但题材偏狭,难能担当真正意义上的史诗称誉。
“史诗”是指用诗歌语言来记叙对一个民族的命运有着决定性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歌颂在这一重大事件中起决定作用的民族英雄,《格萨尔》算得上是名符其实“里程碑”意义的史诗。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史诗是人类“由野蛮时代带入文化时代的主要遗产。”它伴随着民族形成的历史,并以叙事长诗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着该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成为该民族的“根谱”。
以掠夺其他部族财富为目的的战争是原始野蛮时期的特征之一。恩格斯说:“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更荣誉的事情。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者进行报复或者为了扩大已经不够的领土,现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这一点在《格萨尔》中反映得淋漓尽致,可以说,《格萨尔》是记录这个原始野蛮时代的历史。
《格萨尔》说的是以黄河首曲为中心的青藏高原牧区部落联盟王国岭尕尔在格萨尔王的英明领导下,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氏族血缘联盟到地域部族联盟的战争故事。据《格萨尔》办公室掌握的情况,包括手抄本、木刻本在内,格萨尔共有这两种版本238部,既使保守计算,也有上百部。地域不仅囊括了整个青藏高原,而且涉及到大半个中国。地域之大,范围之广,是史诗《伊里亚特》和《摩诃婆罗多》无法与其相比的。
《格萨尔》中数得出的国家(部落联盟)约有30来个。这么多国家之间的交流史、战争史、大融合、大冲撞所展示的历史画面是惊心动魄的,揭示出的民族史,民族关系史是多方面的。而《伊里亚特》和《摩诃婆罗多》却主要停留在局部民族、部族、王族之间战争场面,人的恶根与善性的斗争范畴,开掘的深度、广度远远不及《格萨尔》。
英雄史诗以颂扬英雄和英雄业绩为主,是各种人物矛盾纠葛的集中反映,也是展示历史演变的舞台。在史诗《格萨尔》中,据不完全统计,史诗中出现的有名有姓人物达514人之多。这些人物中,有国王、宰相、首领、将军、侍从、王妃、公主、侍女、铁匠、牧人、卦师、叛徒等等,把远古社会各个领域的代表都浓缩在一个个画面上,并被描绘得惟妙惟肖,而且深入展示他们的情感世界。这又是另两部史诗无法比拟的。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即人类通过自己的聪明才华,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积累了浩瀚无比的知识,创造了无数绝伦的艺术,但除了考古发现,却对自己的童年无法还原记忆。人类史十分重要的史前阶段几乎成了空白,成了零碎、朦胧、模糊的痕迹和臆测。这是全人类的遗憾。但欣喜的是《格萨尔》却完整地填补了这一空白,艺术地、多侧面地、连贯性地、很有典型地展示了人类最早分支之一——青藏高原藏人的祖先岭国人及其他部族以采撷、狩猎、游牧业等生产方式来维持生存、推动繁衍,进而走向氏族社会,走向部落联盟,走向土邦王国的人类进步全过程。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学科价值,是谁也无法替代的。
总之,从各个方面比较,《格萨尔》是世界史诗中最有学科代表意义,最能展示史诗风貌和本质特色的史诗之范本,是最完整、最权威的史诗,是史诗之冠。
二、史诗《格萨尔》所展示出的丰富内容
(一)人类学方面
人类的起源和演变;人类在洪荒之世,即史前时代之繁衍变迁的境遇;人类种族的形成,由生物人走向社会人,从蒙昧社会到文明社会,都是人类学学科建设的重点。《格萨尔》反映的正是人类“洪荒之世”的境遇和面貌,即藏人童年史。
1.原始社会的过渡阶段。格萨尔母女流浪到黄河首曲,以挖蕨麻、捉旱獭、捕地老鼠、狩猎度日。而其氏族也过的是难辛生活。岭尕尔的“君王塔的长子僧隆”,听说自己第一个妻子尕察拉毛有了身孕,很是高兴。在妾那提闷建议下,想大摆酒肉宴席庆贺庆贺,却没有足够的东西办一顿像样的宴席,只得自己去打猎。这显示出格萨尔所处的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原始社会末期的人类生存十分艰辛,物质十分贫乏,生存环境十分恶劣。僧隆的原配夫人尕察拉毛在分家时,分得的财产只有“一个又窄小又破烂、四面挡不住风的帐篷,给了一匹十岁开外的瘦骒马,给了一头瞎了眼睛的奶牛,给了一只瘸腿的老母狗。”
格萨尔王虽然是天子下界,具有非凡的“神通”,但为刚刚生养下他的母亲寻点食品却成了重大难题。无可奈何,只好把“叔叔的神牦牛,牵来了一头杀了;接着又牵来一头神羊,又杀了给妈妈吃了。”这以后,又流浪到北方,猎了一只野牛,(妈妈)衰弱枯瘦的身体才渐渐胖了起来。这使我们看到,当时食品的来源主要依靠狩猎,人类生存环境的优劣,主要依赖于大自然提供的原始资料。在这里,什么信仰、伦理、神灵,全让位于生存了。
格萨尔登基称王后,虽号称“世界无敌至宝雄狮大王”,但为了生存,还得去放牧。格萨尔父亲僧隆的三个妻妾,每天也要挤奶、放牛、烧茶。这是原始社会的真实写照,也是走向王权制前青藏高原人类氏族公社生存大环境的展示。
2.母权制痕迹明显,妇女的贞节观念还未产生。《格萨尔》各分部本中,最早的是《贵德分章本》。《贵德分章本》中女性占的比例很突出,女性在各重要环节和重大事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有自己的舞台和基础。如,如何拯救人类灾难这种重大事情,白梵天王得和妃子绷迥拉毛商量,“商量的结果,决定派遣一位能降妖伏魔的天神下界。”又是绷迥拉毛施展“法力”,让格萨尔化作鸟儿下凡探查。格萨尔下界的前提条件是,开口闭口“爸爸妈妈”,这说明在其心目和实际生活中,爸爸和妈妈的权威、影响及决定权是同等的,这印证了格萨尔时代的母权制痕迹。格萨尔临下界时,请求跟随他、辅助他的是姑母巩闷姐毛,也是女性。虽然格萨尔有两个哥哥,也不乏叔伯,但他选中的却只有巩闷姐毛,说明女性在他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格萨尔在凡间是有“生父”的,但不论是在胎中还是孩提的时候,几乎只字不提阿爸,从始至终反映的是其母亲尕察拉毛的情况。根据姑母巩闷姐毛的暗示,格萨尔要动身去北方灭魔。这是“上天授意”,但珠牡阻挠梅萨给格萨尔报信,致使梅萨被魔王抢去。当格萨尔要去降魔时,她竟敢“暗暗在酒里放上迷忘事的药”,使雄狮王“不提远征降魔、搭救梅萨的事了”,过后她也未受到“天神”、“地皇”的惩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这在礼教社会中是绝对不可想象的。再如梅萨在魔国,也使用同样的手法,使格萨尔忘却岭尕尔,在魔地逗留9年之久,由此可见女性在那个时代有左右局势的力量。
这种现象说明格萨尔时代是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制,在道德规范上明显地透射出母权制社会的种种痕迹。如格萨尔去降魔,霍尔兵马前来侵略岭国,欲抢王后珠牡,在这一保国保民保族的重大斗争面前,按照世俗观念,长兄为父,这场反侵略战争理应由格萨尔同父异母的哥哥甲察霞尕尔领导,但是格萨尔把此大任交给自己的妃子珠牡为主帅。珠牡运筹帷幄,统帅三军,抗击了3年,使霍尔人马受到严重挫伤。这让我们嗅出了那个时代的气息,即妻子和丈夫的地位、权势都是同等的。
贞节思想是母权制被父权制代替之后,妇女成为男人的附庸品、成为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的产物,夫权是除王权、神权之外又产生的一种权力。但格萨尔时代却看不到夫权思想,有的是妇女婚姻自由,允许毁婚和自由结合。岭国小头人夹罗顿巴的女儿珠牡,才貌超群,智慧过人,是绝代佳人。她早已许配给了大食财王,但当她遇见格萨尔后,便产生爱慕之情,用其特有的聪明,委婉地使大食财王主动解除了婚约,而格萨尔通过“法力”达到了缔结婚约的目的,这种作法,并没有受到社会的反对及家庭的阻拦,说明远古时期婚姻的主动权掌握在女性手中,婚姻是以女性为中心的。
不因二婚或私生子而被丈夫抛弃、社会歧视,这也是没有贞节观念的佐证。珠牡在霍尔国与黄霍尔王生下一个孩子,格萨尔并不因珠牡失去贞节,而诛杀她、抛弃她,仍领她返回岭国,可见在格萨尔的头脑中根本不存在贞节观念。说明当时,血统观念是淡薄的,婚姻的内聚力并不是很强大的,妇女在婚姻方面有着较明显的独立性;家庭私有意识并不浓烈,反映了氏族社会人人平等的社会地位。
3.蒙昧时期的泛神灵崇拜。格萨尔时代人的认识能力处于蒙昧时期,神话色彩浓厚,图腾崇拜明显,这印证了格萨尔时代是最早出现人类社会信仰的时代,这种信仰又以泛神灵崇拜为特色。
藏区最早的本土宗教是苯教,但在《格萨尔》中,不管是“天子下界”,还是人间受罪;不管是称王登基,还是远征外敌,看不见经师、高僧替他们祈祷祝福,也未发现苯教、佛教的神佛名字出现,看得出史前游牧社会中宗教的影响和痕迹很淡薄,显得无足轻重。这个时期,原始图腾崇拜和神话色彩十分浓厚。格萨尔为了消灭老魔王,让梅萨去探问老魔王的秘密,以便斩尽杀绝、消除隐患。梅萨骗取了老魔王的信任,打问明白了老魔王的“命根子海”、“命根子树”、“命根子野牛”,并掌握了该用什么方法来制服他,也知道了魔王的姐姐卓玛的命根子是“一个神瓶里的松石峰儿”,“妹妹阿达拉毛……命根是一条玉蛇”,格萨尔按照探得的秘密,先发制人,将魔王置于了死地。在征服霍尔的斗争中,格萨尔探究的仍然是霍尔三王及其重臣大将的“命根子”。格萨尔想方设法砍了黑、白、黄野牛的角,并用钉子钉死,不让其复活。这种消灭其图腾,使其失去精神依托,再进而消灭其肉体的做法,是原始社会惯用的方法。
看得出图腾崇拜在当时不仅十分普遍,运用范围也广泛。如给人冠以猛兽凶禽的名称,格萨尔意为“世界无敌至宝雄狮大王”,即使是格萨尔这样一位神威广大的“神子”,也要借猛兽雄狮来冠名,以示具备雄狮的威严和勇力,借雄狮的声威来震慑四方、降伏仇敌、凝聚人心。总管王名为叉根,意即“老鹞”,借鹞鹰的凶悍敏捷来抬高身价,震慑仇敌和百姓。岭国著名将领叫丹玛,意为“黑毒虫”。森达阿顿木的名字为“雄狮猛虎”之意。霍尔年青名将唐泽玉周的名字即为“戏耍大地的凶悍玉龙”之意。
以动物图腾命名的城堡也比比皆是。岭国都城叫森周达泽,意为“狮、龙、虎荟萃聚集”城,这为都城平添了许多威严。其他城堡也多以图腾命名,如森格南宗城——狮王天堡城,达周宗——威武虎犊城,泡绕宁宗——黑老鸹心窝城。
武器,特别是箭、茅等,双方将领也对其赋予图腾之名,借助图腾的“神力”、“法术”,增加取胜的砝码,提高自己的信心,同时也震慑对方,瓦解其斗志。
究其原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古代藏人,对一些动物所拥有的过人能力认识不清,认为是一种超自然的“神力”,而这种“神力”的某个方面依附在这些动物身上,便借取其威名,让自己也具备这些“神力”。因此,崇拜这些动物,采取以这些凶兽猛禽之名来命名人、城堡和武器,是当时的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风尚。让图腾保护自己生命安全,辅佐自己事业发展,体现了图腾崇拜的功利本质。即便是“神子”格萨尔,在世间要实现他的理想,也得借助图腾的力量,让图腾附在身体和各种武器上。史诗中常见的17种不等的畏尔玛(保护神之意),都是图腾。正是借助这些龙、虎、狮、鹏、蛇、狼、鹞、鹰、枭、熊等等图腾的综合智慧和威力,格萨尔才在屡次征战中,化险为夷,成为常胜者。
人类童年是从蒙昧期转向野蛮期的历史过程,崇拜英雄、崇拜力量、追求霸业成为风尚,也是人类童年的典型特征。在《格萨尔》中有:
命名崇尚英雄的风尚。霍尔众将之中,像多庆查巴尔、歇庆邦科尔等,都是大力士之意,辛巴是屠夫的意思,自然是凶悍、勇猛、征服的象征。在霍尔将帅级别中,将辛巴作为最高一级,是英雄豪杰的代名词,说明当时将征服行为作为一种荣耀予以褒扬。
行为崇尚英雄的风尚。纵观《霍岭大战》全书,每当两军对阵,双方将领总要述说自己的英雄业绩和英武技能,以震慑对方,瓦解仇敌斗志。在冲杀搏斗中,也提倡个人英雄主义,强调独立取胜。正是在这种观念指导下,无论是岭国还是其他王国,只要出阵,将领大多独骑冲杀,很少有集体对抗的。将领的功绩以独立杀人掠物的多寡来衡量。作战中,轮流出征也约定俗成,成为一种传统,即使岭国总管王也不例外。在战场上退却或是不去出征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崇尚武器的风尚。格萨尔的兄长甲察霞尕尔面对霍尔悍将冬旋的追击,先炫耀了自己的武器“雅司刀”的神威,然后开战。岭国将领丹玛和白帐王的儿子赤宗拼杀时,双方也将自己的武器炫耀一番。
通览《霍岭大战》全书,类似上述颂扬武器、崇拜武器的段落屡见不鲜,表现了古代藏族对武器的依赖心理。依赖武器克敌制胜成为法宝,迷信武器是当时社会心理的真实反映。
崇尚财富与战争的风尚。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极为低下,物质财富匮乏,因而人们对财富十分崇拜。发动战争、抢掠财富成为全民性的风尚。岭国英雄们冲杀对方军帐时,着眼的不是俘虏多少,而是看有多少马,捆驮回多少盔甲武器。霍尔军队突袭珠牡住的嘉城获胜后,大肆抢掠辎重物资和生活用品。而对人则除非对方解除武装,或者归顺了,否则,把全部男人(具有抵抗能力者)杀戮尽。当时的藏族先民还没有认识到人是财富的源泉、物质的基础,而只是把抢掠、战争作为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把具备掠夺能力的人视为英雄,把掠夺视为胜利的标志,奖赏也以掠得的财富为准。不管是哪一方,对掠夺来的牛马,都公平分配给每个将士,显示了原始社会末期残存的平均分配物资的遗风。
崇尚民主的风尚。当珠牡把灾鸟来临的消息派侍女乃琼禀报总管王后,总管王虽认为“骒马赛跑没有后劲,女人说话不可信”,但乃琼说明利害后,他即刻通知岭国各部大众,“次日山头太阳照耀时,一起在玛底雅达滩集合。”在十二部落头领议事会上,同样弥漫着民主空气,批评与反批评很热烈。大家对总管王的优柔寡断进行了批评,甚至当场作主让丹玛去侦察敌情。表现了古代藏族社会不以年龄、资格、辈分、职位来决事议政,而是以谁有道理谁能干来主事。
民主作风在君臣关系上也有表现。如,白帐王执意要统兵侵略岭国,而大将梅乳泽却坚决地劝导阻拦。白帐王理穷词竭,出于无奈,只好派灾鸟前去侦察,帐前会不了了之。主与仆之间也存在民主作风。作为达让部落长官的超同,在部落面前夸下海口,但临阵却要躲藏,以肚疼为借口想返回本营,结果却遭到坐骑高腰黑鬃马的批评,劝其振作精神,坚持冲杀,并为其出谋划策。
《格萨尔》折射人类童年史的另一侧面是,氏族或部落联盟的首领是通过竞争来推选的。《格萨尔》分部本《赛马称王》便是最好的注解。格萨尔时代由于贫富悬殊不大,人与人之间等级观念模糊,富贵贫贱的世俗观念,门第思想及血统观念十分淡漠,因而,在用人上表现出不重血统重人才的思想。格萨尔出身的门第十分低下,他被称为“觉如”(即叫化子),但却未妨碍他成为岭国的君主。格萨尔是以人的代表的形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这是史前社会的一大进步,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已经有了“人神合一”、“以人代神”的观念,但仍需要以“神授”的方式来掌握权力,保持权力的连续性。拉萨大昭寺前的《唐蕃会盟碑》上也写道:“神圣赞普鹘提悉补野化身下界,来主人间,为吐蕃大王……自天神而为人主。”这说明藏族社会开始从原始部落走向联盟制的历史阶段。
《格萨尔》最突出的学科价值在史学,而史学中最富意义的是其人类学史价值,即关于人类童年风貌的勾画与认识。从这一点来说,它可以毫无愧色地宣布自己拥有中外史诗中的头把交椅。
(二)民族学方面
民族学是以氏族、部落、部族、民族等为研究对象。它探讨的是某个民族的生活状态、社会组织、伦理观念、宗教信仰、语言艺术等等,它是以民族为基础的特定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社会等,即一个民族不同于另一个民族在文化上的特征为学科的主攻方向。
《格萨尔》在展示远古藏民族、特别是游牧藏民族社会生活方面是十分全面而又丰富多彩的。岭国与周边30来个部族王国发生战争,都最终征服了它们。最初的岭国十二部落联盟发展繁衍成了黑头藏人。其中历史学家苦苦寻觅的西夏党项人的祖先,可看出就是藏族四大姓氏之一的岭国人——自称紫铜面孔党项人。
研究藏民族需特别留意《格萨尔》中藏民族成分之来源。《霍岭》之战后胡人成为岭国部,门岭之战中门巴人臣服。《夺取吐谷浑枪械记》里吐谷浑人进入党项人行列,还有拉达克人、突厥人、云南、川西北的姜国人等等。在战争洪流中,为岭国及共同的利益,这些部族融合一起,扭结一处,成了黑头藏人的成员,这是否是藏民族的组成成分?是否为藏族起源发展写下了重重一笔?为藏民族精神文化特征的形成注入了多样化色彩?
可以毫不怀疑地说《格萨尔》中的众多部族战争,是游牧藏族产生的摇篮曲。《格萨尔》又是游牧社会最充分、最斑斓的展示,它提供了远古藏区的宏阔风貌;《格萨尔》也是藏人经济生活,即畜牧文化的画廊。游牧生产方式、经济生活、经验积淀及知识等,填补了最古老畜牧文化的空白;部落社会,牧业经济孕育了体系化的牧区民俗文化,婚丧嫁娶、礼仪禁忌、服饰妆具等等线;游牧民族最初的世界观、人生观、宇宙观,哲学体系的框架让我们窥见到远古游牧民族的认识论;游牧民族的道德规范、价值取向、时尚、是人类最早的民族学资料;藏民族在军事舞台上的技巧智慧、规范行为、战略战术等的军事文化做了最为充分的演绎;还有最初的准宗教的指导作用;各部族之间的统战联络,捭阖交往;语言学、文学、艺术的发展及特色等,为民族学研究展示了广阔前景。在藏族史缺乏史前文化史料的情况下,《格萨尔》为我们提供了远古藏人活动的大量信息资料,为我们延伸、扩展、深入进行藏学研究提供广阔空间。
(三)宗教学方面
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伴随人类产生,并由人类设计创造的精神生活武器。
远古藏人生活中总有某种神秘感、压抑感、恐惧感。面对大自然,人类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无力。他们朦朦胧胧觉得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驾驭、主宰着大自然,于是就虚构出神灵形象,出现了神灵崇拜,产生了最早的原始宗教。他们把宇宙分为天上、人间、地下三界,又分别虚构出三大“神”系。他们认为有一种能从虚空中给人类带来幸福和灾难的神,称为“宁”神,意为暴烈之神。其性格喜怒无常,爱感情用事。
还有一种能控制地脉系统的神,藏人称其为“勒”,类似汉族图腾龙的形象,但“勒”管不了天上的风雷闪电。“勒”的性格阴柔敏感,行踪无常。他掌握着地表上的山峦、河流、地气、虫木、走兽的命运等。大地有无灾难、人畜是否平安,全凭它的喜怒变化。“勒”神感情脆弱、情绪不定,人类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它的过敏反应,便招来打击,出现病疫和横祸。
另外一个主宰神是“拉”。“拉”是高尚、超脱的神,它分管天上仙界,管理人间诸神,并说服他们为众生造福。但由于世间万物有着自己不可逆转的命运,属于六道轮回,所以,“拉”神一般不过问琐事。不过,人类既然找到了“拉”神这位救世主,自然会抓住不放,百般祈祷,祭祀不已,力图减轻灾难,获取幸福。
先民们还想象出大神之下必定有诸多小神,不然如何传达信息,调遣派用,控制偌大世界?它们应该各司其责,具体地管理人类方方面面,是直接主宰人类生死祸福的神灵。只有“巴结”好这些主管自己的具体神灵,才可能祛灾禳邪,求得安宁和平。人们还发现,在同一地域有的部落常常遭受灾难和横祸,有的部落却能幸免于难;有的部落病疫频起,有的部落却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他们把这种现象归结于所供地方神的强弱优劣之缘由,于是便寻找自己信得过的神灵来当部落或家族的保护者,其中不乏先辈中智勇超人或是战功显赫者,通过他们的英名、战绩来威慑仇敌、镇伏邪恶。
《格萨尔》中创造了不少神,据目前所知,是世界最众多的神之长廊,也是分工最细微、名称最纷繁的神之队伍。对这些神,人们叫法不一,但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干什么的,是什么级别,有多大能耐,是善的还是恶的,还是善恶之间的神。这应该说是藏民族对宗教文化的一大贡献,是人类早期认识论的一个具体、形象展示。《格萨尔》中的神灵只讲今世,不讲来世;只讲此岸,不讲彼岸;人们的信仰中没有天国,也基本没有地狱,更没有彼岸世界,没有系统的教规教义,没有寺院、佛殿和等级森严的教阶等。准宗教是具有世界性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是古代人本主义出现后,人们对原始神灵崇拜失去兴趣,而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又尚未出现情况下出现的一种信仰形式。
《格萨尔》中的准宗教信仰方式有各种祭祀礼仪,丰富多样,主要有:
1.煨桑。它是一种象征性的供养。用香柏、艾草、药草,撒上新糌粑、鲜牛奶及糖果点心等,点燃柏枝,让香味飘向天际,再叩头转桑台,同时呼神之尊名,念赞美祈祷之辞,借以传达对神的崇拜和期望。遇到仇杀和战争,还宰牲供奉保护神,期望其辅佑助威。由于这是采用血肉鲜红色祭祀,人们称其为“红桑”,以区别于平常以艾草为主的“白桑”。
2.插箭垛。即藏语中的“拉哉”,也是祭神的重要形式。在高山尖上,在垭豁口,用木杆带彩翎做成箭状(缺柴禾之地,用红柳条缠羊毛来代替),竖立成堆,叫做“箭垛”。这儿是供养之神的驻锡地,表示扼守一方要道,起着镇慑护卫的作用。每年一定的时日(这天或许是传说中保护神的生日,或是保护神正式任职到岗的吉日),部落的全体男丁到箭垛插上自己拿去的翎箭,把旧的朽箭剔除。有的还在插箭垛下埋下金银和麦禾,作为对保护神的供养。
3.堆砌白石堆。在三岔路口和山包上堆砌白石堆,也是祭祀神灵的一种方式,当人们捡了几块白石头恭敬地添加在石堆上后,要沿白石堆顺时针方向绕转,表示对神灵的崇敬。
4.神祭。每当丰收、远征平安回来时都要高歌、舞蹈,表达对神的感恩戴德;横祸降临时,又通过歌舞来祈求神灵禳灾祛难,赐给安宁。神祭是催生藏族歌舞的原由之一。
5.祭祀祷告。祭祀祷告一般是在集会盟誓时,还配以自创的祷词。祷词一般言简意赅,首先呼唤神灵,接着讲述所面临的困难,表明自己的决心,最后祈请神灵助佑。统一的祭祀时日,四面八方的百姓被“神”召唤到一块,以祭祀为中心,开展文化活动进行竞技比赛,全面地娱悦保护神。
6.巫术。这种远古准宗教仪式在《格萨尔》中表现得比较普遍。藏族先民认为,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都由躯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其中灵魂至关重要。人的死亡只是躯体消亡,而灵魂不死。无论死者灵魂往生净土也好,还是借尸还魂也罢,都说明外力可以对灵魂的去向施加影响,甚至可以左右它。当有人受了惊吓昏迷不醒,或者呓语乱言,被认为是吓散了魂,藏语称“拉谦”,便举行招魂仪式。而消灭仇敌,就要铲除其灵魂藏匿之地。《格萨尔》中记载了这样的现象:为了降伏某一重要的人物,首先千方百计毁坏其寄魂物体。他们认为寄魂物一旦被毁,灵魂的主人也就不打自倒,不杀自亡。如果灵魂的寄存物是动植物,只要设法将灵魂赖以存在的动物或植物致死即可;如果灵魂依附在山岳、湖泊中,就设法将灵魂招引出来,使之离体,然后杀掉。
史诗中多次提到巫师,《格萨尔》中称巫师为“拉巴”或“拉哇”,为神灵的化身之意。巫师开始治病前,一边观想自己所代表的神,一边念咒语。咒语大意是:神灵都进到我的身体吧!病人身上的鬼怪统统离开吧!然后巫师开始全身抖动,处于癫狂状态,据说此时神灵已经附体,神灵附体之后,巫师开始了治病。
7.卜卦。这也是准宗教仪式的又一形式。从史诗中可以看出,各部落都有职业卦师,比如,岭部落的僧隆,霍尔部落的噶萨曲钟,拉达克部落的牛头卦师等等,他们都是卜术高明的卦师。《格萨尔》中卦师一般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是否从另一侧面说明宗教与王权从来就是孪生子,谁也离不开谁。宗教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王权,王权也只有依赖宗教加以控制思想和舆论。
卜卦的范围相当广泛,从日常的狩猎,农业生产中的开镰日期、牧民迁帐的时间、婚丧嫁娶以至于部落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等重大问题,都要占卜算卦,可以说部落内无事不卜,无事不卦。卦师一般在别人请求之后方始卜卦。无论哪一种占卜法,得付给卦师一定的报酬。史诗中有不少占卜者给卦师丰厚酬金的例子。
卜卦得具备一定的卜卦术。卜卦术有器卜、梦卜、鸟卜等,其中比较常用的是器卜和梦卜。器卜,就是凭借一定的工具,器物占卜、打卦,进行预测;梦卜,人们把做梦现象神秘化,把睡梦作为事物的一种前兆,用于卜卦,史诗中有许多对梦卜的描述,可知梦卜在古代藏族部落生活中运用是非常的广泛;鸟卜,是另一种巫术,在史诗《格萨尔》中并不鲜见,以后吐蕃人根据鸟叫的声音、时间、方位预卜未来的天气、生死、吉凶以及要来什么客人等等,并有一整套相应的化险为夷、逢凶化吉的宗教仪轨,这可能是继承了远祖的鸟卜传统。远古藏人卜卦时,创造性地采取多种方式,需单一则单一,需混合就混合,器卜、梦卜等兼用,目的是想准确、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的内在规律。
(四)伦理学方面
《格萨尔》作为人类童年道德伦理意识的窗口,有关最早的伦理观念也在其中有大量反映,它为我们提供了青藏高原最早伦理道德的胚胎,反映出了当时部落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部落社会的伦理道德主要体现在:
1.部落利益高于一切。史诗中的各部落,其生产工具和牧畜归牧户所有,但主要生产资料——草场完全归部落所有。其伦理道德必然也就是原始部落的道德。原始部落的道德原则,正如恩格斯所说:“部落始终是人们的界限,无论对别部落的人来说,或者对他们自己来说都是如此。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赋予的最高权力,个人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都是五条件服从的。”在事关部落生死前途的战争面前,维护部落利益是每个部落成员最神圣的义务。各部落有无数英雄为了捍卫部落利益,抛头颅、洒热血,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篇章。
部落的头人们享有崇高的威望,部落成员对自己部落的服从和忠诚还表现在对头人的态度上。作为格萨尔的对立面,史诗把霍尔白帐王描写成一个反面人物,但还是没有抹杀霍尔臣民对白帐王的赤胆忠心。霍尔唐泽玉周大将,虽然厌恶白帐王的穷兵黩武,钦佩格萨尔的胆识和为人,但又不愿意背叛白帐王。在一次战斗中,岭部落猛将甲察闯入霍尔军营。唐泽玉周明知自己不是甲察的对手,却故意冲到甲察刀下送死。表现了对部落利益的忠诚,部落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追求。
2.赞美力量和勇敢。在远古漫长的历史时期,人类主要依靠自己的体力与大自然抗争。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个人力量的大小和勇敢程度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法拉格说:“力量和勇敢是处于经常不断的彼此斗争和同大自然斗争的原始人的首要和必要的美德。”有力量和勇敢的人受到赞美和尊敬,弱小和怯懦的人遭到贬低。藏族生活的青藏高原,生存环境比其他地域更加严酷,这种意识自然更为突出。同时,史诗所描述的藏族部落社会又正处于由分散到统一这样一个历史进程,部落战争相当频繁,部落的前途命运也就自然与勇敢和力量联系在了一起。
史诗中的部落壮士,争先请求出战,只得用掷骰子、抽签等方法。各部落英雄都把单骑出征、闯营劫寨视为表现勇武、建立功勋的最好机会。在描述战争场面时,极力表现个人英雄的行为,对英雄主义大加赞赏。衡量英雄与懦夫的重要标准是,英雄敢于公开比武,懦夫则是暗箭伤人。史诗所描述的许多英雄都是力大无比的好汉,而且有些人就是由于力量超群而被尊为英雄的。
3.部落内部互相帮助。各部落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为规范,它有效地约束其成员在部落内部的行为,但对其成员在部落之外的行为毫无约束力。如当本部落成员在外滋事闯祸而被他部落找上门来时,本部落全体成员一起站在这个人的立场共同对付外部落,从而使本部落成员受到保护——更确切地说是庇护。因此,部落社会只有在部落以内才有道德和法律可言。按照部落的道德,两部落之中个人发生纠纷,负责任的不是当事人,却成了他们各自所属的部落全体。史诗所描述的部落战争中,有许多就是部落的个人成员在外惹是生非,他部落前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时,当事人的部落全体出面对付,致使个人矛盾扩展为部落战争。
本部落的成员如果被他部落的人杀害,那么本部落的全体人员会帮助被害人报仇,而不管其行为的错与对,该死还是不该死。
另外,在《格萨尔》的很多谚语中,也强烈地透射出当时伦理道德的框架:男人、女人的道德准则;上、中、下三等人的道德标准;家庭伦理的临界线。首领、奴仆、将军、战士、牧人、工匠等社会成员,都有各自的伦理观及道德坐标。《格萨尔》时代的道德伦理,既有整体的,也有局部的;既有全民道德规范,又有职业道德的条条,纵横交错,形成了较完整、较成熟的伦理道德体系。这对研究人类原始社会跨入阶级社会这一历史时期道德伦理的形成、走向、表现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社会学方面
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秩序和社会运动的科学,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系统内部的和谐关系及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社会学研究的核心是社会组织、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等。人类社会最早是什么模样?它是如何控制的?有何组织等等,《格萨尔》给了我们明朗的、丰满的、活生生的答案,填补了人类童年这一空白。对社会学来说,史诗的贡献是非同小可,是一座待开采的富矿。
在《格萨尔》中,我们见不到监狱、法庭、专业军队,说明国家暴力机关还未成熟,国家体制还未完全形成,但这并不等于说部落联盟不是政治实体。从史诗反映的很多事件看,岭国及其他国家部已出现专政的萌芽,制定有强制性的法规措施,处罚也是严厉的。
《格萨尔》告诉我们,远古游牧社会,藏人对部落成员的惩治手段主要是水刑和流刑。水刑是将处治对象抛入水中,强迫沉浮多次,直到不省人事才捞出水面。
流刑是强迫受刑者离开本土,到边远或偏僻地区,基本剥夺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使受刑者失去部落保护,置于难以生存的境地,挣扎在死亡线上。从史诗中的流放现象来看,大多没有固定刑期。远古的流放罪犯的方式,在藏族近代社会依然留有明显的痕迹,西藏噶厦政府对重犯的刑罚,其中一种形式就是流放。
《格萨尔》时代是依靠什么来进行社会控制的呢?惩罚恶行的机关是谁?它的社会组织又是什么?这一切对今天的人来说,不能不是一团谜。
但我们可以推测:当时的主要社会组织形式是部落联盟“民主议事制”,当时的控制手段是部落习惯法。习惯法是针对各种纠纷应运而生的对策,长期实施约定俗成,构成了习惯法,我们称之为部落习惯法,内容有:
1.继承财产决定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财产是维系支撑家庭凝聚力的根本元素。《格萨尔》中有两份重要遗嘱,有助于我们研究藏族部落的家庭财产继承问题。霍岭战争前期,岭部落失利,甲察决心与霍尔军决一死战,上阵前给妻子留下遗嘱:
把朝城内外所有财物,平均分为三大份。
一份交给弟弟格萨尔,请为我消除生前的罪孽;
一份交给神族部众,为我补偿往昔的过失;
一份留给你母子,作为今后的生活费用。
一份遗嘱是岭部落大将夏庆噶玛所立。在木岭战争中夏庆噶玛身负重伤,临终时对将士说:
家中的财产与珠宝,请把它分成三等份。
一份送给去阿里朝圣的高僧,请他为我回向发愿心;
三份财产的第二份,施舍给乞丐讨饭人;
所剩财产另一份,留给父母作养老金。
从两份遗嘱中看出,在家庭财产继承方面,财产分割人的确定、继承范围的划分、遗产的用途等等,无不与血缘亲疏相关。因此,有家庭财产分配权的才可立遗嘱。但在史诗中也有外人主持某个家庭财产分割的现象,但他只是在家庭财产分割出现分歧时应邀参与的,而且也只是按照其家庭主要成员或大多数成员的意愿行事。
如果在本家庭中确实没有合法继承人,继承人的范围才向外扩大,此时其父母才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甲察的父母早已和他分居独立生活,他们共有的财产已有过一次分割。而夏庆噶玛的父母尚与他一起生活,共有财产还没有分割过。甲察的妻子、孩子,夏庆噶玛的父亲、母亲,共同继承其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无先后可言,所继承的财产也没有量的差异。史诗有这样一个情节:经格萨尔撮合,尼玛赤尊王把女儿达萨许配给了岭部落总管王的幼子昂琼。不久,达萨骑着白骡,佩戴松石宝冠和玛瑙珞,带着侍婢前来岭部完婚。尽管这桩婚姻最终未能实现,但满身的珠宝和带来的奴婢、乘骑,都是以嫁妆的形式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这反映了女子对父母财产的继承关系。
看来,《格萨尔》时代的财产继承法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财产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占有。若家庭中某一地位比较高的人将不久谢世,则往往以遗嘱形式对财产作适当的分配。财产继承主要在以共同生活为基础的家庭内部进行,同一家庭内部的各继承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往往是全体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均占有。夫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未成年女子则以嫁妆形式继承父母财产的一部分。如果家庭内部没有继承人,继承范围可以扩大,此时,不与自己共同生活的其他直系亲属也可以继承。
2.部落纠纷解决法。各部落之间以及部落内部发生矛盾和冲突有三种情况,即部落间的纠纷、部落内部的违法行为以及个人和家庭纠纷。由于这些纠纷产生的环境、原因以及影响不同,其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别,处理手段充满了史前时代的特点。
《格萨尔》中各部落间冲突的起因主要有争夺财产、资源以及抢婚、复仇、征服等。史诗中,每当部落战争爆发之前,对峙双方总是多次召集议事会和部落大会反复进行商议、讨论,主要议题之一就是决定是否出兵。会上总有相当的人主张和平解决问题,反对诉诸武力,其解决的方法:
第一,委派使者。史诗《索麦铠玉城之部》主要描述岭部落征服索麦(为蒙古下部之意)部落的故事。其前半部分以比较多的篇幅叙述两部落寻求和解的具体过程。岭部落议事会上有个名叫尕奈关巴的老人建议:
先派达格楚建臣,前往蒙王的殿廷,
向那赤噶王臣等,婉言温语把词陈,
看能否内部议和平,不能则再行派大军。
议事会采纳了他的建议,派穆琼卡德前往蒙地议和,蒙方经过一番商议之后也派其大臣楚吉带着公文到岭部落和谈。虽然岭部落和索麦之间的矛盾未能通过和谈解决,最终还是诉诸武力,但两部落前期的态度表明,起初双方都是愿意和平解决争端的,并为此作了许多努力,尤其是双方使者不辞劳苦,付出了不少心血。
由于使者是解决部落间纠纷的关键人物,社会上十分敬重出使人员,即使部落双方处于十分尖锐的对立之中,对敌对一方的使者仍然以礼相待。《格萨尔》中有不少设宴款待来使、友好迎送使者的情节,整部史诗中,没有发现伤害来使的事例。既使矛盾尖锐,对方出兵,兵临城下,防守一方常委派本部落德高望重、善于辞令的人携带牲畜、哈达等物,出面交涉,承认本部落错误,劝阻对方退兵,建议谈判解决问题;若欠有人命旧账,则日后赔偿命价;如果曾给对方造成损失,则清算赔偿。假如对方接受,那么就退兵,有些部落还将送来的牛羊就地宰食。这是双方矛盾激化而被迫出兵之后,为遏制事态扩大、争取和解而采取的最后一项补救措施。毫无疑问,其间使者发挥了重要作用。
双方对互派使者十分认真、十分慎重,即使出现内讧、骚乱,也不间断使臣往来。选择的是那些不怕路途劳累、善于计谋、心胸宽广、能负责任、内刚外柔、善于引导别人接受自己意见的人作为使者。同时规定,给使者一定的报酬,并款待对方来使,负责护送,保证其生命安全。
第二,聘请调停者。双方和解的另一途径是请求第三方出面,弥补出使调解的一些弊端,避免亲此疏彼的嫌疑。史诗中说,岭部落与索麦部落爆发战争后,索麦部落曾派人请尼泊尔、印度和汉地三方人士出面调停。
另外,调停对解决同一部落内各小部落间的纠纷也十分有效。岭部落下辖的达绒和翁布二部落,由于历史上地权归属问题发生矛盾,并且愈演愈烈,进而发展为互相仇杀。有人请求格萨尔调处,史诗描述道:“遂于次日聚集会场,禀告大王后,即进行对证调解。总计给翁布仓拨出12户(牧民)作为赔偿;翁布杀死达绒的神牛,拿出300头牛,交与达绒,作为赔偿;人命相抵,由翁布交出士兵70人,作为人质。”从这起纠纷的调解经过看,小部落之间的冲突,主要请它们所依附的大部落的头人出面调解,其调解方式主要是相互赔偿,不引起新的矛盾,还由理屈一方给对方一定的人质。
远古游牧部落中还有一种叫“苏巴”的社会角色,藏语是“中介调解人”之意,是专职司法工作人员。在调解各种纠纷时扮演比较重要的角色。除了头人,他们就是习惯法——“法律”的代言人。苏巴是在公众认可的公正无私、心胸宽广、聪明智慧、思维敏捷、口齿伶俐之士中产生的。
第三,谈判。当双方使者交涉或第三方出面调停和解有望时,有些具体问题需部落双方直接商议解决,就需要谈判了。《取雪山水晶国》之部描述了柏绕和拉达克部落谈判解决问题的情形。柏绕原为拉达克属部,向拉达克部落缴税纳贡,后来归顺岭部落。拉达克出兵讨伐柏绕,柏绕自知不敌,于是建议和平解决,便由双方派出代表团举行谈判。“双方议定,除减去柏绕1/3的贡赋负担外,仍按从前的规矩,承担2/3的贡赋,每年必须按时向拉达克国王陛下纳贡。双方以条约形式签订了3份协议书,1份存拉达克国王王室文库,1份存柏绕国王王室文库,一份报送岭国王室。”7天之后拉达克军队撤离柏绕。
综观史诗《格萨尔》,想以调停以及谈判等方式和平解决部落纠纷的,最终都很少能够和平解决。这是因为:(1)利益是永恒的、根本的、无法用道德去规范它、约束它,利益驱动使双方抛弃社会公德。(2)没有权威机构的裁决,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治,无法产生约束力,双方的社会地位是独立的、对等的,不是统一体内的分支,无法形成制约。(3)任何一个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是一个十分强大的部落,它与周围诸部落之间矛盾的发生、发展以及最终解决的目的都是为了征服对方,而将它们置于自己管辖之下或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委派使者交涉、请第三方调停或者谈判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弱肉强食必然是战争的导火索。这种议和,实际上就是和平征服。因此,强大部落往往把和解作为战术,史诗称之为“鸟未落脚而先张网”,其目的在于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史诗中还反映了部落内部对违法人员设有内部裁决法,此裁决法大致可分为起诉、查实和宣判三个环节。
第一,起诉。岭部落梅萨等人进入梅雅部落采集药材被梅雅人捉获,并施以严刑处罚。此时梅萨上前说明,并正告他们,严刑拷打几个弱女子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她要上诉。这就是说,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被侵害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上告于当权者,请求给予公正裁决。
第二,查实。主要查清具体情况,取得物证。
第三,宣判。召开民众大会,宣布犯罪人的出身、所犯罪行、部落对其的处罚决定。这种惩罚以全部落的意志为后盾,以全体部落人的参与与监督实施为主要形式。
史诗中关于个人纠纷,特别是财产纠纷,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头人出面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畜牧业生产必须在自己的草场内进行,如果擅自进入他人牧地放牧,那么草场主人就有权采取强有力的打击行动。
在《格萨尔》中还可看到,部落在利用道德和惩罚手段禁止狩猎的同时,部落头人出面又可组织大规模的狩猎活动,以解决宴庆等重大活动的所需和战时的给养需要。这种矛盾的做法可能是古代游牧部落社会狩猎业依然是他们解决吃饭问题的重要渠道,如果狩猎活动被完全禁止,无疑是作茧自缚。《格萨尔》中的禁猎有其特定的含义,而不是禁止所有的狩猎活动。史诗中多次写到岭部落军民在战争间隙或和平时期的集体行猎活动,这不但不构成犯罪,反而被大加颂扬。如果狩猎活动是个人行为,而且猎杀过度,破坏了野生资源,影响了猎物的再生、繁衍,直接影响部落全体成员的生计,则要获罪。这表明部落允许有组织、有计划的狩猎活动,但坚决制止个人滥杀乱猎野生动物。
那些被认为寄寓着人的灵魂的动物绝对不准猎杀,那些与个人和部落的命运密切相关的山川、湖泊中的生命也视为神物,不能伤害。在这些地带狩猎是被严格禁止的。
从《格萨尔》反映的社会学内容,我们看到了人类童年社会的种种特征,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部落利益高于一切,群体意志便是个人意志的集中体现。社会结构中已经包含着一套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这个规则反映着人们的希望和利益,也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个人在群体中的角色位置。
(六)经济学方面
游牧经济是经济学中较为苍白的一块。迄今为止,人类对自己经历的游牧历史依然十分模糊,认识很是淡薄,甚至有空白之遗憾。但令人欣喜的是,《格萨尔》填补了这一空白,把远古游牧经济的面貌真实地捧现在我们面前,可以说,《格萨尔》是惟一系统展示游牧经济的世界巨著,是游牧文化的活化石。从《花岭诞生之部》等史诗中看到:
1.全部劳动工具都属于个人所有。2.武器对游牧民族来说成为必不可少的特殊的劳动和生活日常用品,它已成为私有财产。岭国每位英雄的武器都有名称,通过箭矢的形制能判别主人。3.草场由各户使用,牧户自主经营、自行管理。牧户在自己分得的草场上从事生产,同时拥有对草场的管理权。4.部落迁徙、更换草场,必须由部落议事大会决定。5.草场平均分配、人人有份、不论贫富,只要是部落成员,都有权获得一块草场。6.部落成员都有保卫土地的义务。7.任何人都不允许对土地拥有特权。
当部落出现草场危机时,解决途径有两条:一自然占有;二借用另有剩余草场部落的草场,缴纳一定的草费、水费。同时反映出当时的畜牧业已有章法。
游牧社会优良畜种是特有宝藏。史诗中说,松巴部落有犏牛宝藏,索多部落有骏马宝藏,白惹部落有绵羊宝藏等等。岭国就分别与松巴、索多、白惹发生过战争,取胜后,将这些宝藏掠走。《松岭之战》中还详述了远古藏人驯服牦牛的经历,从武力征服失败到诱驯饲养,建立感情等。诱训是用地弓、罗网等狩猎工具将动物捕捉,套上绳索带回家加以驯化,当时的野马、野牛、野羊都是被捕捉和驯化的主要畜种。在放牧方式上,按季节轮换放牧,畜种分群而牧。个别人家使用雇工,由雇工帮助主人家从事畜牧业生产。在饲养方面,战马是受到特殊照顾的。史诗中多次提到对马及其他牲畜的饲养方法。说明当时的藏人已知道营养学,明白了补饲的重要性,并掌握了补饲的方法。
另一种受到优待的是“央”畜。“央”在藏语中是福庆之意,代表吉祥、财富、快乐、幸福、兴盛等意。牧人们的朴素意识使他们认为:牧畜的繁荣与发展,与自家畜群中有无“央”畜有直接关系,他们精心寻找、认定“央”畜,把有可能招来福运、财运的“羊央”、“马央”、“牛央”等,经过一定的祈祷祭祀仪式,打上明显的标记,将它们留下来,水不宰杀,以求招来更多的牛、羊、马儿。《格萨尔》时代的牧人,还学会了修筑牲畜圈来保护牲畜、保暖祛寒,同时也懂得储备青草,以备冬日补饲。对破坏草场的地鼠则用投石索法来击打消灭,对狼更是坚决猎杀。
对瘟疫也有所预防。《征服阿札玛瑙城之部》就反映了牧人们为防牛瘟,采取了两条预防措施:一是严禁将死畜弃于露天,本部落的瘟畜必须自己掩埋,谁弃置于外部落则谁受罚;二是严禁食用死畜之肉,若违禁,则严厉惩处。
在《格萨尔》中我们还可看到另一种经济形式,即狩猎业经济,它是远古主要经济形式之一。狩猎是群体活动,猎前部落内要举行大会认真庄严地讨论。《英雄诞生之部》就有在打猎前召开岭部落及其附属部落大会,决定狩猎的地域、时间以及要携带的用具等,岭部落30位英雄打猎前向本部落的保护神煨了桑,向诸神灵祈祷的记录。《门岭之战》中也可看到,有的狩猎地域均不在近处,要带上1-2个月的干粮,还有狩猎工具。猎具主要是弓箭、猎犬及地弓。地弓是猎人埋在地下用来捕捉那些出没无常、不易追踪的野兽的特殊工具。
狩猎由部落首领指挥,制定策略、部署人员。史诗中描述狩猎方式有网猎、陷猎、犬猎、围猎等。犬猎规模较小,目标主要是石羊、黄羊、羚羊、麋鹿等比较弱小的动物。当发现猎物时便放出猎犬,或咬死、或咬伤、或追得筋疲力竭,赶到射程之内,人犬结合,予以捕杀。围猎则是大队人马包抄围拢猎杀大型野生动物。史诗中有许多围猎场景。如果人数特别多,则划分小组、划分地段、划分任务分片围猎。
猎物分配也有章程。大规模围猎结束后,肉、皮等物就地分配,有的是先分到小部落或氏族,然后进行二次分配,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体现了原始社会共同劳动、共同享用的分配原则。
除了游牧经济,手工业也初登经济舞台。史诗还反映出远古藏区已经产生一定规模的手工业,社会产品的丰富又促进了交换方式的发展。
首先是畜产品加工业,如用皮袋提炼酥油,把剩下的奶水熬制成曲拉(奶酪);用酸奶水泡制生牛皮、生羊皮,去脂鞣制皮革制作衣帽等。在《征服大食之部》中,还讲了对牛毛、牛绒的加工程序,并介绍了牦牛身上各部位毛绒的特点,适合捻什么样的毛线,可用在什么地方等,都非常具体、细致。
《降伏妖魔之部》中有梅萨纺织毛织品的一段文字,说明那时已经有了较复杂的纺线、织毛褐子、编织帐篷、口袋、铺盖等生产生活用品的工艺和技术了。
用皮、毛、线缝制服装在当时也达到了较发达的水准。从史诗中可以看出,上层人士的衣服已经开始有了装饰。
金属加工业主要是铁加工,在不同分部本中多次出现铁匠,还有专门的金属加工场所。据《霍岭大战》下部中霍尔铁天王的女儿噶萨曲钟的说法,霍尔铁工部落把铁匠集中起来,分成若干小组,形成一个个小区,周围筑有围墙,以区别于从事其他手工业的团体。铁匠唐聂会使用钳子,会拉风箱;有专门烧制木炭的人;有靠拉风箱或皮袋吹风煽火熔化矿石或废铁,加工成铁器的人。铁除了制作箭镞、矛、刀子外,铁产品还有铁链、砍刀、铁锅等。在熔炼中,能区分95种铁料。
《格萨尔》中还有架桥的故事,从侧面揭示了那个时代建筑艺术已经分离出牧业手工业。《米努绸缎之城》中还有一座庙宇,修得富丽堂皇,内部装饰、各种供物等齐全完善。可以肯定,史前时代游牧社会已经涌现出一批能工巧匠,他们掌握着较娴熟的建筑技能。
酿酒业已很普遍。酿酒、烧茶成为检验妇女烹调水平的主要手段。
商业走进社会,当时的商业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以物易物。史诗中多处写到黄金、白银或是金币、银币进入流通领域或用来奖励功臣。由此看出当时人已懂得黄金、白银不仅有价值,而且还是财富的标志。二是商人进入部落从事商业,必须向部落缴纳商业税,而部落则向商队提供保护,使其不受土匪抢劫。
(七)军事方面
史诗《格萨尔》在军事方面反映的最多。史诗本身就是部落战争史,它让人类童年的军事艺术跃然纸上,为后来的军事文化研究提供了鲜活的资料,也把最初的军事文化完整地介绍给了今天。
野蛮时代,男人们的主要角色是战士。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战争,是部族间的战争,是掠夺或自卫。部落之间结成联盟就是为了战争的需要。军事行动是史前文化长廊中最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画卷。在人类的早期阶段,战争犹如影子一直伴随着各个民族。战争各方不仅凭恃勇力和人数,还依赖和开掘智慧,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提炼,研究规律,为己服务。在一定意义上,军事艺术的优劣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思想成熟程度,决定着其前途命运。
史诗《格萨尔》中的军事文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把侦察列为要旨,作为兵法的重要一页,这在新疆出土的吐蕃文书中就有所反映。对士兵和侦察兵已有区别的称呼,普通士兵为“索”,单个的叫“索巴”,“索巴”即哨兵、侦察兵。
弓箭被广泛运用,技巧已娴熟自如。弓箭是古代战争的主要兵器,也是最有效的远程武器。弓箭的运用是否广泛,以及技巧是否娴熟,直接反映了这个民族的军事艺术水准,反映了其军力的强弱。在这一点上,远古藏族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从新疆出土的吐蕃文书中可以看出,当时藏人的进攻性武器,最常见的是弓箭,有的箭镞和箭杆都是经浸毒加工的。弓箭手是一个军种,是特种部队。文书中记载弓箭手的装备有胸铠、两把刀子、剪子、弓箭、投石器、箭袋和刀鞘。行军时通常骑兵为前卫,弓箭手,带短剑或匕首的占卜者居中,披铠甲持戈的殿后。
军事行动规范化,进退有章法。网开一面、穷寇未追的道理,岭国人也作为经验传承。
利用和修建城堡,也是远古藏人军事艺术的重要内容。青藏高原的地理环境,决定了藏人的主要生产方式是牧业。逐水草而居、以帐篷为穹的藏民族不像农业民族一开始就修建土房、城堡定居,草原上很少有城堡。皇室王族所拥有的也不过是山包上的官寨,几乎没有城墙。但战争的需要,对军事规律的不断认识,使他们也修筑起城堡,以逸待劳、消耗对方、保存实力、储备进攻力量。史诗中岭国和其他国均重视城堡的作用,双方都建筑了城堡,把城堡当作积极防御的有效手段。藏族城市的形成,应该说最早源于部落战争中的城堡。
封锁边境、阻绝消息、防止奸细,也是古代藏族防守思想的内容。分兵合击、关门打狗等战术在战争实践中被实施运用。分兵合击、关门打狗等策略是兵法中的重要内容。从《霍岭大战》中我们发现,远古藏族已经对这些兵法有所掌握,并能熟练地运用于军事实践中。
编列、礼仪、联络均具形态,有了一定的规则,军队建设进入有意识、重序列、讲方略的阶段。
古代藏族军事体制是酋长领导下的部落兵民,以部落为基本组织集兵行动,带兵将领就是该部落的长官。如何有效地进行序列编制,岭国采用的是“缨”,“臂章”识别法。如上岭赛巴八兄弟“拥有金缨武士九百骑”,“金色臂章作标记”;中岭文部六部落“拥有银缨武士七百骑”,“银色臂章作标记”;下岭木江四部落“拥有螺缨武士五百骑,”“螺牌臂章作标记”。加入岭国联盟的其他部落,也分别以“鹰牌”、“铁牌”、“白绸”、“红尾牌”、“松石牌”等作为军团的标志。岭国是这样,霍尔国也如此。霍尔兵马出征列队均以“缨”和“帽”来区别;“右翼白缨十万大军”,“左翼黄缨十万大军”,“中央黑缨十万大军”,“奔巴部花缨十万大军”,“日巴部绿缨十万大军”,“塘巴部青缨十万大军”,“噶尔哇铁缨鸟帽部”,“年加水绫虎帽部”,“更尕白布豹尾部”。
这种以“缨”、“帽”、“臂章”作军队标志的方法,在近代各国正规军中普遍实行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欧洲、中亚各国大都以代表地域的衣帽作军团标志,而藏族却在远古时期就实行这种简便易行的序列标记,不能不说军事艺术已进入成熟阶段。
在拼杀时,要求将领身先士卒。每次对峙,都是将领们跃马舞戈冲前,双方先通报姓名,相互对骂一通,便将对将地开始冲杀搏斗。在战斗中,提倡的也是孤胆英雄,对等拼搏。如岭国统帅给将领们下达任务时,采取的是专职负责,分工到人,各自承包。
在武器使用上,先箭后矛再刀子。史诗中写道:“岭国部队射了半天排箭;到了中午,又用长矛刺杀;黄昏时,又用刀互相搏斗,直杀到天黑时分。”
指挥通畅的关键是联络。统帅和将领的联系畅达是军事行动胜利的保障。各方都重视联络工作,将之提高到关系胜败的地位。因此,每次举兵出征,都首先强调联络。较灵敏有效的联络方法是:“出征时以海螺声为准/射箭时则要听锣鸣/挥刀时长号为命令/投掷长矛时听小鼓声/往后撤退听喇叭鸣/合击时听从小鼓变调/同进听从海螺声/不许单独逞英勇/不许怯懦而后退/不许掉队后边走/谁向后逃用刀劈/不准随便乱说话/保持庄严与肃静/浓雾起来喊‘勾’声/碰到河水喊‘索’声。”这一整套的联络指挥方法,保障全军进退一致,行动统一。
重视威严、装饰,表现军威是古代藏族军事思想的又一特色。军事威慑力表现在心理的压力和物质的摧毁两方面。心理战在军事中具有重要的位置,重视威严、表现军威,既能威慑敌方、压敌凶焰,又能振奋己方的士气。
综合起来看,《格萨尔》本身就是一部兵书,是战略、战役、战术案例的汇总。它虽不像《孙子兵法》那样专业化、理论化、条理化,但整篇透溢出的却是军事学的原理,军事学的阐述,军事学的事例,军事学的实施过程。可以说,《格萨尔》是远古人类最早的军事学积淀,是人类最早体系化、理论化并实践后的最完整的经验总结,它的学术价值仅次于《孙子兵法》,而它的资质却在《孙子兵法》之上。《格萨尔》对军事文化的建树功不可抹,永远镌刻于史册上。
另外,在民俗学、语言学、艺术学、文学、美学、外交学等诸多方面,《格萨尔》的学科意义也是十分突出的,限于篇幅,就不展开论述了。
认识《格萨尔》的学科价值,对《格萨尔》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格萨尔》学科价值的提高,也是其“身价”的提高,它必然在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中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可以毫不惭言地说,《格萨尔》的学科价值具有世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