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资本市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改革论文,突破口论文,资本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发生变化的,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主要由国家财政提供资金支持,银行只是扮演结算的角色。80年代中期,实行了银行对企业资金供给的“拨改贷”,银行贷款成为企业资金(不仅是短期资金,而且包括中长期的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家财政基本上停止了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的直接注入。此后,外资的逐年增多的进入和企业自筹资金的增加,使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初步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但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的格局没有改变。这种融资结构合乎逻辑地导致了企业负债率的上升,高负债意味着企业要向银行支付更多的利息,低效益下的高负债将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一些地方,银行有钱也有贷款额度,由于企业负债率过高、经营风险过大,不愿向企业放贷。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银行吸收存款后承受着还本付息的压力而难以将款贷出,企业资金紧张却拿不到资金。这表明现有的以银行为主渠道的融资体制已经陷入危机。
国有企业所面对的从形式上看是融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实质上是融资体制乃至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发展资本市场的意义就在于它能解决这一问题。资本市场很大程度上是从融资角度提出的,通过资本市场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对高负债而又急需资金的企业来说是件好事,而对处在转轨时期的国有企业来说,发展资本市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推动融资体制的转变,进而推动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转变。因此,必须稳步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并在此过程中使国有企业进入这一市场,使资本市场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的重要突破口。
从国企融资结构的变化,我们看到了发展资本市场可能具有的作用,但这只是一种可能,需付出很大努力才能将其转化为现实。回顾和观察一下若干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不难看出差距还是很大的。问题不仅在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总体发育水平低,更值得注意的是发展导向上缺少深入考虑,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比如,相对于收入-储蓄-投资流程已经发生的变化,证券市场扩容的速度较慢(特别在前一时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大型骨干企业上市较少,相反,上市公司中不少属于质差盘小者;有的企业只是把上市作为“圈钱”手段,加上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严重不足,使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并未发生积极变化;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大大削弱了资本市场对国有资产结构调整的功能;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行为不规范乃至违规情况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由于需求大于供给及违规操作等原因,证券市场某些时候过度投机严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如此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尽管多种多样,总体上看,与资本市场发展要为生产发展服务、为国有企业转轨服务的基本理念不明确大有关系。由此也可看出,资本市场本身有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搞好了可以成为新体制的孵化器;搞不好就可能沦为“大赌场”。
当前首要的问题是对资本市场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有全面、深入地认识。为此,我们可以提出判断资本市场是否健康发展的三条标准:第一,资本市场发展要服务于产业发展,要为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避免为金融而金融所导致的泡沫经济;第二,资本市场发展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转轨,避免把资本市场只当做“圈钱”工具,延续乃至助长旧体制的弊端;第三,资本市场发展要促进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后“储蓄—投资”流程应有的变化,避免仍然将资本市场置于“补充”地位而使社会储蓄的利用效率降低。资本市场发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应当以这三条标准加以衡量和评判。从这样一个大的前提出发,近期内通过发展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拟可考虑如下措施:
1、用新的思路和方法“抓大放小”,选择一批在国民经济中有重要地位、在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成长性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比如500或1000家),在一定期限内逐步上市,使这些企业在获得新的资金支持的同时,体制上能有一个大的转变。
2、有计划地使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逐步进入市场流通。首先可以让国有股、法人股转配部分先行,制定相应计划,在不使市场发生大的震荡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使这些“公股”得以逐步“消失”。此举对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关系甚大。
3、积极创造条件,使企业上市的审批制改为资格登记制。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应下决心与国际惯例靠拢,由审批制改为资格登记制,使企业和中介机构把精力和资源主要放在提高自身素质和提高服务质量上,而不是放在“疏通”关系上。
4、鼓励优秀上市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除了在证券市场开展收购、兼并、“买壳”等活动外,应着重鼓励优秀上市企业利用其资金、技术、品牌、管理机制、市场营销体系等优势,对其他合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重组活动。政府也可以在税收、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方面予以支持,但应尽可能避免以往“拉郎配”式的行政干预。
5、认真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登记的投资者已逾3000万,考虑到有条件进行股票交易的主要是中等以上城市居民,有理由相信目前大中城市中多数居民家庭已与股票交易有关。这种“全民炒股”局面虽有其必然和积极的一面,但所带来的风险和效率损失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发展投资基金等积极的机构投资者已是当务之急。如果能够发展一批素质较高的机构投资者,则一方面可以使众多居民投资者以较低成本分享进入资本市场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带来积极影响。
6、改组、提高已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有助于企业重组的投资银行业务。我国现在已有几百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活跃金融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前几年不同程度上卷入了过度投机。相当多的机构的精力主要放在二级市场的炒作和一级市场上的“关系”运作上,对企业购并、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等现代投资银行业务知之甚少。随着企业重组活动的日益增多,有关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就有一个“业务转轨”的问题,应通过学习、实践及与国外同类机构的合作,逐步熟悉现代投资银行的业务,为企业重组提供必要的支持,并逐步将自身的部分盈利点放到此类活动上来。已有的证券公司多为国有独资,在现有体制下容易助长过度投机倾向,同时自有资金来源有限,部分地刺激了违规融资行为。可考虑逐步对这些机构进行股东多元化的改造,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7、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重塑银企的关系。资本市场发展虽然可以开辟新的直接融资来源,但并不意味着在将来的企业资产结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一定要超过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从我国金融体制的现状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可能性看,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银行的间接融资可能仍会居于主导位置。最重要的是企业融资体制和治理结构的转变,这正是我们发展资本市场的首要考虑。如果这个基本问题上能有大的进展,在转轨后的融资体制下,究竟是直接融资多一点,还是间接融资多一点,主要由每个企业依据自己的生产特点和融资环境作出选择,即使间接融资的比重高一些也不一定会构成问题,反而可能是企业融资能力强的表现。从这个角度看,对目前国有企业的高负债问题,关键还是取决于企业的融资体制和治理结构能否转变,减免债务的种种措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关于债务重组的诸多设想是否具有现实可能性本身是一个问题,即便能够实施,其结果能否真把债务降下来,而不产生新的债务问题,是值得怀疑的。解决债务问题较为现实的办法,可能还是在积极促进企业融资体制和治理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通过增量资金中负债率的适度降低而逐步使问题得以解决。在此过程中,企业和银行之间将有一个重建关系的问题。这要求银行体系也有相应的改革和发展。在继续加快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应有步骤地发展起一批按照股份制原则组建的新型商业银行,为银行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其次,适当调整银行结构,可考虑设立用于提供长期资金的银行。
8、结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使社会保障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按行政方法管理,保值增殖能力差、管理费用高的问题日益突出,有步骤地使这部分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也正在具备。可以考虑让养老保险金中的企业补充养老金率先采取基金形式进入资本市场。对企业在社会保障上对职工的“隐型负债”,有关方面已提出了以部分企业资产存量弥补的设想。这部分资产划拨给社会保障基金后,也可进入资本市场经营,以加速资本市场的发展。
9、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着眼于促进国有企业转轨。多年来我国居民储蓄高速增长,去年以来随着取消保值补贴和两次降息,部分储蓄开始分流到证券市场,这种趋势总体上说是必然和积极的,应予以鼓励和正确引导。对由于需求大于供给所产生的证券市场过热问题,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应当主要通过增加供给的办法来解决,而在增加供给的办法中,应着重考虑前述的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股”上市流通、改革上市程序等有助于国有企业转轨的内容。政府有关机构应继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包括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同时应加快相关的法规建设,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在监管中多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尽可能避免或少用行政手段。
通过以上若干措施并力争逐一贯彻落实,则能通过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入,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国民收入达到新的潜在生产力的均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