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渔民水产品合同比例决策机制及其政策启示_渔业论文

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决策机理及其政策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渔户论文,机理论文,水产品论文,启示论文,订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5)06-0125-04

      DOI: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2015.06.018

      面对一份有效的水产品订单(即水产品合同价格能够保证签约渔户获得正常的经营收益,同时订单组织方不存在欺诈行为并保证履约),渔户一旦决定签约参与订单生产,水产品的签约比例便成为其签约环节面临的首要决策问题。客观而言,水产品签约数量反映了订单渔户参与契约生产的程度,审慎剖析其签约比例的决策机理无疑能够为订单渔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鉴于此,本文首先借鉴Cobb-Douglas生产函数构建订单渔户经营效益模型,其次运用经济最优化理论求解签约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物资最优需求数量,然后通过边际效率分析揭示理性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的决策机理,最后着眼于订单渔业的规模化启动和稳定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订单渔户经营效益模型的构建

      简单起见①,假设签约参与订单生产的渔户都是独立的理性经营者,其凭借自身资源禀赋(资金、养殖水域等)和技术条件进行渔业生产经营活动以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依据Cobb Douglas生产函数研究范式,显然可以将订单渔户经营效益函数一般地表示为:

      

      式中,下标i代表第i个渔户(i=1,2,…,m);

代表订单渔户的经营效益;

代表订单渔户通过非订单途径获得的技术服务;

代表订单渔户通过非订单途径所投入的可变物资要素;

代表签约渔户所接受来自订单组织方的具有“公益福利性”(对所有的签约渔户都是同一标准)的生产要素投入(例如种子、化肥、病虫害防疫等技术指导),实践中其直观地表现为签约渔户签订水产品契约及其合同标的数量;

代表签约渔户通过非订单途径所获技术的产出弹性;

代表签约渔户通过非订单途径投入的可变物资要素产出弹性;

代表签约渔户从水产品契约中所获“具有公益福利性的”投入要素的产出弹性。同时,为了便于后文讨论,假设第i个订单渔户的生产力弹性值为

,依据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性质,显然客观存在

      毋庸置疑,订单渔户有义务对其获得的来自订单组织方的“具有公益福利性的”生产要素进行成本支付;从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实践中水产品订单组织方也多在履约环节从订单渔户的最终结算款额中核算扣除,此举实质上也是订单组织方在签约环节对订单渔户进行资金贴息的一种价值让渡。整体来看,由于渔业生物性、周期性生长特点,渔户签约参与订单生产的决策实施需要其前期的资金投入用以支付订单生产需要的全部要素的费用。至此,假设第i个订单渔户支付的总费用为

(其大小等于订单渔户自有资金

和信贷资金

之和),则可将第i个订单渔户的经营效益模型表示如下:

      

      式中,

代表第i个订单渔户对非订单途径所获技术服务的单位费用支出,亦即其非订单途径所获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

代表考察对象对非订单途径所投可变物资要素的单位费用支出,亦即其非订单途径所获可变物资要素的市场价格;

则代表考察对象对订单合同规定的“具有公益福利性的”投入要素的单位费用支出,亦即其愿意并实际接受的订单途径技术以及物资的契约价格。

      二、理性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数理测度

      根据经济最优化理论,第i个订单渔户经营效益模型的一阶条件可表示为:

      

      显然,公式(11)便是订单渔户经营效益模型中

的最优解,

表征着第i个订单渔户愿意接受的来自订单组织方的具有“公益福利性”生产要素的最优投入数量。简单起见,假设研究对象的渔业生产函数

为线性齐次生产函数,根据水产品契约安排,容易理解,第i个订单渔户水产品的最优签约比例

。综合来看,理性的订单渔户其水产品签约比例可以一般地表示为:

      

      根据公式(12)不难看出,在水产品订单供给有效的前提下,签约渔户通过非订单渠道获得的技术(对应于

)和可变物资要素(对应于

);订单渔户自有资金(对应于

)和信贷资金(对应于

)、签约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物资的契约价格(对应于

)、订单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物资的产出贡献程度(对应于

)、订单渔户生产力水平(对应于

)是影响第i个理性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的关键因素。

      三、订单渔户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影响因素作用机理

      容易理解,按照水产品契约安排和签约渔户现有的生产水平,订单渔户通过订单途径所获技术以及物资的数量决定了水产品的合同总量,进而客观影响着理性订单渔户的水产品签约比例数值。所以,系统探讨理性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的决策机理实质就是科学剖析理性签约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物资最优需求数量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通过对公式(8)和公式(11)进行边际效率分析,可以系统揭示理性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的决策机理。

      (一)订单渔户市场经营能力对其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的影响

      在公式(8)中,

分别代表第i个签约渔户非订单渠道获得的技术服务和可变物资要素,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订单渔户的市场经营能力。公式(8)两边分别对

求导,显然可得

,表明

不仅是

的单调递减函数,而且是

的单调递减函数。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会随着

和/或

的增加而减小。实践中,

的变化通常呈现两种情况:其一,从静态视角来看,同一时刻不同的订单渔户呈现出不同的市场经营能力。此种情形揭示了,市场经营能力不同的渔户对待水产订单的态度以及参与订单生产的程度是不同的。其二,从动态视角来看,不同时空同一订单渔户市场经营能力存在不同。这种情况则表明,对单个订单渔户而言,通常在其自身市场经营能力较低的时候,其表现出较高的对水产品订单渠道依赖程度;当其市场经营能力增强时,其对水产品订单渠道的依赖程度则会降低。

      (二)订单渔户生产经营资金对其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的影响

      实践中,订单渔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包括两个组成部分: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订单渔户在自身所处区域环境中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一般地,订单渔户的经济实力越强、社会地位越高,其自身可自由支配的生产经营资金就越充盈。由此,公式(11)两边分别对

求导,可以得到

,表明

不仅是

的单调递增函数,而且是

的单调递增函数。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面对一份有效的并且未向签约渔户提供资金服务的水产品契约,生产经营资金充裕的签约渔户愿意接受的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数量较大,相应地其水产品签约的比例也就较高,反之亦然。

      (三)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契约价格对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的影响

      本质而言,

是签约渔户对订单途径生产技术以及物资愿意并实际支付的契约价格,在不同订单组织方(以水产订单企业为主)的水产品契约中,

客观存在差异。由于

通常内化在水产品契约之中并更多地体现了订单组织方的定价意愿,所以即便面对同一标准的水产品契约安排,不同的渔户对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的契约价格也客观存在不同的消费者剩余,并最终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决策。由此,公式(11)两边对

求导,可以得到

,表明

的单调递减函数。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水产订单组织方规定的通过签约提供给渔户的技术及物资价格越高,订单渔户愿意接受的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数量越少,其水产品签约比例也就越低,反之亦然。

      (四)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产出贡献程度对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的影响

      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的产出弹性是衡量订单渔户通过签约获得的技术以及物资对其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总效益贡献程度大小的变量。据此,公式(11)两边对

求导,可以得到

,表明

的单调递增函数。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产出弹性数值越大,签约渔户通过订单渠道获得生产要素对其经营效益的贡献程度越高,其愿意接受的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数量则越多,直观地表现为签约渔户最终签约出售的水产品比例也就越高,反之亦然。

      (五)订单渔户生产力水平对其水产品最优签约比例的影响

      对于第i个订单渔户而言,生产力弹性值

不仅直观反映了该签约渔户的生产力水平,而且客观表征着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处的阶段和经营绩效。一般地,当

>1时,意味着该订单渔户生产经营活动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当

=1时,意味着该订单渔户生产经营活动处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而当

<1时,意味着该订单渔户生产经营活动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据此,公式(11)两边对

求导,可以得到

,表明

的单调递减函数。这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约渔户自身渔业生产力水平越高(即

的数值越大),其愿意接受的订单途径生产技术及物资数量则会越少,相应地其最终签约出售的水产品比例也就越低,反之亦然。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在构建订单渔户经营效益模型的基础上,对签约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物资的最优需求数量进行了数理测度,边际效率分析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场经营能力较强的订单渔户其水产品签约比例较低;生产经营资金充裕的签约渔户其水产品签约比例较高;订单渔户水产品签约比例会随其通过订单渠道获取技术及物资价格的提高而下降,同时会随其通过订单渠道获取技术及物资产出贡献程度的增加而提高;渔业生产力水平越高的订单渔户其水产品签约的比例越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公式(8)中的(

)代表第i个订单渔户支付非订单途径技术和可变物资要素的总费用,其整体直观地体现了该签约渔户的生产经营实力。显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数值越大,

数值越小,第i个订单渔户的水产品签约比例越低。这也意味着,生产经营实力较强的签约渔户对水产品订单的需求一般较小;动态地看,订单渔户一般会随自身生产经营实力的增强而降低对水产订单的依赖,由此可能导致水产订单双方关系的恶化乃至水产订单机制整体运行的失效。已有研究也验证了这一结论,Sukhpal Singh(2005)就曾指出订单农业更多的是在运行初期发挥其固有的作用,订单主体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演进更多的是趋于恶化的。

      从水产订单组织实践的角度来看,上述研究结论也为订单渔业规模化启动和稳定发展政策的科学制定带来以下启示:第一,完善水产订单组织方签约环节的渔户甄别筛选机制,水产订单运行之初应重点选择市场经营能力低下、生产经营资金充裕的渔户进行签约。第二,构建以签约渔户为中心的契约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以及水产订单组织方对生产经营资金匮乏的签约渔户提供便捷优惠的信贷服务。第三,支持水产订单组织方打造签约水产品特色品牌并稳步拓展其经营链条,通过提升签约水产品附加价值确保渔户订单途径技术及可变物资要素价格的下降,基于水产订单组织方对签约渔户合同价值的部分让渡构建紧密和谐的新型水产契约关系。第四,实施签约渔户分类管理制度——对生产水平相对低下的订单渔户统一提供生产经营信贷服务,对生产水平较高的签约渔户推行水产订单履约保证金制度以降低其履约风险,从而有效保障订单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①根据契约双方责任的不同,一般可把订单划分为单纯规定销售和购买条件的销售合同和订单组织方提供部分或全部生产管理要素的生产合同两大类。为了借鉴Cobb-Douglas生产函数研究范式,本文选择向签约渔户提供生产要素的生产型水产订单(aquatic product production contract)进行分析,未对一般意义上的销售型水产订单(aquatic product marketing contract)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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