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影响_关税论文

过境交付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由于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往往同时进行,不能像货物那样储存,故服务的国际贸易不仅需要服务本身的国际流动,还可能需要服务提供者或消费者的国际移动。WTO因而以服务提供方式的差异将服务贸易分为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提供方式往往和特定的服务贸易部门存在着对应关系,如消费者移动主要包括旅游服务贸易、教育服务贸易等,商业存在主要有金融服务贸易、零售服务贸易等,自然人移动服务贸易主要是指医生、律师、咨询师、教师等以个人身份跨国境提供服务的情形。当然,特定的服务产品也不一定需要通过所有四种提供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而往往主要通过一、两种提供方式即可。随着一些新型服务产品和部门的出现和一些新型交易工具的开发,各种提供方式的相对重要性将发生变化,每种方式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贸易量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近期,电子商务和国际外包活动的发展引起了国际贸易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在服务贸易领域,这两大变化也促进了过境交付服务贸易的巨大发展。笔者将研究其中的机理及促进程度,也将对过境交付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做初步估计。另外,对过境交付这种特定提供方式服务贸易的研究也是对学者们目前一般看重具体服务贸易部门研究,而忽视提供方式角度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

二、电子商务对过境交付服务贸易的推动

电子商务对过境交付服务贸易的推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传统上只能通过海关运输的软件与传媒产品(如书籍、软件、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带等)现在可制作成数字产品通过网络实现国际贸易,从而传统上属于货物贸易的产品在电子商务下有可能被划入服务贸易的范畴①,扩大了贸易服务的范围。笔者定义这种产品为数字传媒产品。有数据显示,这类产品的国际贸易增长速度近年来可达10%左右(Mattoo,A,Perez-Esteve,R and Schuknecht,L,2001)。二是传统上必须通过其它提供方式完成的服务贸易,现在可通过过境交付方式便捷快速地实现。如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教育服务贸易传统上须通过留学生流动至受教育国家(消费者移动)或国外教师流动到本国(自然人移动)来完成,而远程教育模式的出现使得教育服务贸易可通过过境交付方式实现。医疗保健服务贸易也存在类似的情形。三是即使传统上就是依靠电子商务完成的服务过境交付,也将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化和信息经济的纵深发展而大大扩大其贸易量。笔者定义这两类服务贸易为电子服务贸易。

在目前的统计体系下,电子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可通过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通讯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的贸易数据考察来说明(见图1和表1)。以上部门的过境交付服务贸易被认为主要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实现(Mattoo,A,Perez-Esteve,R and Schuknecht,L,2001)。

表1 服务出口大国电子服务出口发展情况估计表

(单位:百万美元)

通讯 计算机和信息金融和保险 其他商业服务

四部门出口总量

国家 四部门出口 总服务出口

2000200220002002200020022000 2002 2000 2002年增长率(%) 年增长率(%)

美国413343734300543120511

18698

45735 58794 74679 872968.4

-0.85

德国1762141227265185653611712

24006 27907 35030 46216

10.69.2

日本822 740 156911403039350717709 17401 23139 22788

-0.8

-2.5

荷兰1347148611191409836 15257

17905 19628 21207 236345.71.0

西班牙 668 935 20412487209626008082 10946 12887 16968

15.88.8

资料来源:根据《2002年国际统计年鉴》、《2004年国际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注:德国2000年数据均为1999年的数据。

从图1可以看出:通讯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四部门2003年的过境交付贸易量达到总过境交付服务贸易量的57%。从表1可知:在2000-2002年间,几个服务出口大国的电子服务出口增长率都超过了总服务出口增长率(日本四部门的出口下降率小于总服务出口下降率),尤其是美国,在总服务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这四部门的年出口增长率还达到了8.4%。可见电子商务对这些国家服务贸易的巨大推动作用。

三、国际外包活动引起的过境交付服务贸易

随着发达国家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公司的战略从收益增强型逐渐转化为成本节约型。为了强化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降低成本,西方企业从全球范围内寻求成本最低的货物和服务,服务的国际外包和采购顺势而生。据美国麦肯锡全球研究所估计,同质同量的服务,外包到发展中国家平均可降低成本65%—70%(甄炳禧,2005)。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低工资、受过良好高等教育和专业训练、通晓外国市场知识和文化的专业员工,以及逐渐改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政府利用国际市场发展本国经济的优惠政策等。这些都为发达国家企业的服务外包活动从供给方面提供了可能。

国际服务外包引起的过境交付服务贸易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跨国公司从自己国外专门从事服务生产的分公司中进口服务形成的公司内贸易,二是跨国公司从国外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那里进口服务形成的国际贸易。这些服务的种类没有公认的定义,目前许多西方学者将其分为IT和商务处理服务(Business Process Services)两类。IT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库服务、IT支持服务、应用开发和维护服务、商务智能和数据仓库服务、目录管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服务等。商务处理服务主要包括客户管理服务(客户选择、客户维护、客户分析和评价、呼叫中心、远程营销等)、后勤行政服务(数据输入和转化、文件管理、存货管理、供应链管理、订票服务、保险索赔等)、一般企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会计和财务管理服务、营销管理服务、产品设计和开发服务等)三大类②。

从全球来看,目前IT和商务处理服务贸易主要是北—北贸易,但中低收入国家的出口增长速度加快的趋势也十分明显。据联合国贸发会的学者估计,这方面的北—北贸易占到总贸易量的68%。北美是最大市场,约占总需求的60%。加拿大是美国市场的最大出口国(Mashayekhi,M,2005)。一些学者运用IMF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商务服务(commercial services)的数据粗略估计,2003年发达国家在IT和商务处理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占到69%,发展中国家占26%,过渡经济国家仅占5%(见图2)。但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速度从1995-2000年的5.3%增加到2000-2004年的9.4%;过渡经济国家出口的增长速度也从1997-2000年的-2.5%增加到2000-2004年的17.7%(见图3)③。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增长速度最快,中国、俄罗斯、巴西、菲律宾等新兴市场国家也逐渐成为国际外包商务服务的主要承接国。

对于外包活动本身来讲,目前仍然以外包给本国供应商为主。有研究表明,2003年,美国98%的外包商务处理服务在本国内进行,仅仅2%外包给外国服务供应商(Mashayekhi,M,2005)。但是,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实施的发展,国际通讯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国际服务外包的市场还将进一步扩大。有研究表明,世界最大的100家金融服务公司到2008年将国际外包大约3500亿美元的服务,美国2005年医疗服务的国际外包数可达40亿美元(Mattoo,A and Wunsch,S,2004)。

四、过境交付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

1.数字传媒产品贸易发展对关税收益的影响

对于传媒产品由货物形式贸易向电子形式贸易的转化,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这种转化所引起的关税损失究竟有多大。估计方法很简单,只要将这些贸易品的进口量与其加权关税率相乘即可得到关税损失的绝对数,将其与一国的整个关税收入、整个财政收入比较即可得到数字传媒产品贸易关税损失的相对数。Mattoo,A等(2001)估计1996年数字传媒产品贸易的全球关税损失绝对数约8.5亿美元,平均不到整个关税收入的1%和整个财政收入的0.03%。考虑到近年来关税税率大幅下降的事实,即使数字传媒产品贸易量有扩大趋势,总体的关税损失还有可能小于上述数字。因此,数字传媒产品贸易发展对关税收益的影响不大。

2.电子服务贸易发展对服务监管的影响

电子服务贸易的发展减少了交易成本,加快了交易速度,扩大了发达国家的服务出口,同时也使发展中国家获得了价格低廉的服务,但也可能引起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及知识产权问题。一方面对于通过网络传递的国际服务,由于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属两个国家,又没有类似海关的机构,这增加了对服务提供者合法性、服务质量可靠性监管的难度。因而,实施相关国家的国际服务监管合作非常重要。特别对于服务提供者合法性的监管更需依靠服务提供者所属国家的合作。具体的合作可能还包括资格认证、服务标准确认等方面。另一方面,对于电子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很重要,如远程教育中的课程资料、独特教学内容的保护问题。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些商家将电子服务产品下载后制作成货物产品出售,从中牟利。因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和保证发展中国家获得必要的低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品至关重要。

3.国际外包服务贸易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不言而喻,国际外包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扩大服务贸易以及推动国内服务业发展都具有积极影响,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明显的。一是发达国家企业在外包非核心服务项目时,仍然是把发展中国家作为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基地,发展中国家在外包服务贸易中获得的直接收益很少。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称,虽然印度在服务外包领域技术水平有所提升,但基本上仍处于产业价值链条的较低端。另据麦肯锡全球研究所估计,美国公司离岸外包每支付1美元,可带来1.47美元的收益,其中美国公司获得1.14美元,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承包公司仅得33美分。二是较之制造业,服务外包可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更多文化、价值观和体制等方面的冲击。如一些国际远程员工培训项目在培训员工技能的同时,也必将直接引起发展中国家员工价值观方面的冲突。另外,跨国公司在采购服务时,也可能给供应商诸多的限制和要求,无形中将自己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强加于服务供应商。因而,发展中国家有选择地开放外包服务市场,并很好地引导和管理外包服务市场,这无论对保证服务承接企业的利益,还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

电子商务和国际服务外包以及服务贸易自由化活动的快速发展使得全球过境交付服务贸易的数量、结构以及各国的进出口地位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对进口国的关税收益影响不大,而对跨国服务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益和经济社会安全等都提出了巨大挑战。实际上,一些新型服务产品的出现,还会对WTO的《服务贸易协议》(GATS)提出挑战,GATS中“正列举”方式的自由化承诺方法将会使新型服务部门的贸易自由化游离于WTO监管之外。解决这些问题,无论对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还是保证贸易双方的利益等方面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对于这种情形属于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存在争论。但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服务贸易。参见Panagariya,A(2000)的有关论述。

②参见Mattoo,A and Wunsch,S(2004)和Engman,M(2005)的有关论述。

③作为新近出现的服务贸易种类,没有直接的统计数据说明,一些学者认为IMF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商务服务(commercial services)可作为IT和商务处理服务贸易的近似说明。这里的商务服务指除了交通运输、旅游、政府服务以外的所有服务,包括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通讯、建筑、计算机和信息、保险、金融、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休闲服务以及版税和许可证费用8类服务。参见Mattoo,A and Wunsch,S(2004)和WTO研究与统计部的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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