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之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机论文,两岸论文,代价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当世界人口数在公元2000年突破六十亿大关时,世界卫生组织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单纯的节育,而是全球人口分布不均的现象,以及因此而形成的后续问题。根据台湾内政主管部门统计处于2002年10月17日公布之资料显示,至2002年9月底台湾地区人口结构变化如下:
1.0~14岁幼年人口依赖比为29.1%,二十年来下降19.1个百分点,而达历年最低;2001年全世界平均幼年人口依赖比为47.62%,台湾地区尚较已开发国家平均26.5%为高,但远较开发中国家平均53.2%为低;
2.老年人口依赖比为12.7%,二十年来上升5.6个百分点;2001年全世界平均老年人口依赖比为11.11%,台湾地区尚较已开发国家平均20.6%为低,但较开发中国家平均8.1%为高;人口老化指数为43.7%,二十年来提高二倍,但仍较已开发国家平均77.8%为低,而较开发中国家平均15.2%为高;
3.2001年全世界平均人口老化指数为23.33%,台湾地区人口老化指数由1982年之14.56%逐年上升至2002年9月底之43.67%,二十年间增加二倍。
人口结构老化指数增加快速,但生育率却不断降低造成依赖人口增加,并严重影响社会人口替换。为此,台湾内政主管部门特别召开会议,研商奖励生育激励措施,落实“两个孩子恰恰好,三个孩子不嫌多”的新人口政策,邀集台湾财政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主计处、“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等相关机关与人口、社会、妇女、儿童等专家学者及医界、妇女团体开会共同研商。经与会单位代表热烈及广泛交换意见后,获致“奖励生育配合措施”之共识:现阶段着重在建构完善育幼、托儿环境,减轻育幼负担,期使生育率逐渐回升至人口替换水准,避免生育率下降所产生的人口老化及扶养负担过重等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等问题(台湾内政主管部门,2002)。
传统的中国人很重视生命的延续,而延续生命的方法就是顺人之性而进行,也就是在合宜的年龄结婚?结婚之后生养子女(杨懋春,1988)。根据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台湾社会变迁基本调查计划”(“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2002)在1996年第三期第二次的调查,1924名接受调查的民众中,有53.4%的人同意“生育子女是成家的主要目的”。在美国也有相同的情形,虽然有半数以上的高中教科书描述不生育子女是一种可被接受的选择,但是绝大多数的美国人仍然不赞同结婚却不生育的行为(Seccombe,1991),甚至认为不生育子女的人比起做父母的人比较自私、不成熟、孤癖、不敏感,而且可能还有心理方面的问题。
自古以来,“成家立业”、“生男育女”是绝大多数男女的人生脚本,但是当两性在工作与家庭的角色改变,“为什么生育小孩”这个问题变成一个常被拿来讨论的话题,生育不再是命定,反而变成是一项人生的抉择,二十年间,生育率的改变,迫使台湾地区的人口主管机关必须重新思考人口政策,甚请鼓励生育,但是这项决策,诚如财政官员所述:“民众不会为了几块钱的问题而生育。”(王莫昀,2002)生殖科技的进步、晚婚与延迟生育、妇女的职业生涯期望改变、两性角色改变、两性在家庭角色的改变,都是影响个人是否生育的重要因素。基本上,讨论妇女生育动机的相关理论都是将生育的抉择当成是个人理性考量后所做的决定(Seccombe,1991;Yamaguchi & Ferguson,1995),学者通常以交换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依据。这个理论假设人是理性的动物,他的行为是衡量过生育的社会、经济、情绪代价和效益(Seccombe,1991)等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效益之后所做的决定。
首先是Hoffman及Hoffman在70年代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妇女的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其研究强调妇女之生育动机受到文化与经济因素的影响而有差异(梁香、林淑玲,2001)。由近年来相关研究的结果可看出,在Hoffman所定的九个因素中,妇女生育子女的动机大多转变为视子女为“爱与情感依附”的来源、维系婚姻与家庭的力量、个人满足与道德情操的表现;不生育子女的个人则视子女为压力的来源、担心子女对原有生活形态的改变、担心子女造成忧虑与困扰,以及经济上的负担等(Al~Fadhli & Smith,1997;Michaels,1988)。例如Al~Fadhli & Smith(1997)研究美国白人和黑人的生育动机是否受到社会暴力不安与混乱的影响,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父母知觉到社会的混乱以及对于犯罪的恐惧会影响其对于生育子女的价值及动机。
成为父母是一种劳务密集且无法长时间暂停的角色选择,相关研究显示:妇女的就业率、收入、职业地位,以及教育水准和她生育的子女数成反比(林惠生,1977;梁香,2001;Rindfuss,Bumpass,& St.John,1980;White & Kim,1987),通常职业承诺较高的妇女会认为生育子女是一项不敷成本的行为,相反的,家庭倾向较高的妇女则认为外出就业妨碍了她母亲角色的实现。我们可以推论,由于教育程度的提高,妇女外出就业的可能性及必要性提高,妇女接触到更多家庭系统以外的选择,对于靠子女获取社会地位或家庭地位的依赖性降低。例如Seccombe(1991)的研究结果发现,男性比女性更想要小孩,这个研究发现推翻了过去对于女性更倾向家庭与家务的刻板印象,而且高社经地位的男性较高社经地位的女性更想成为父母。研究者推论原因在于男性虽居于高社经地位,但拥有子女并不妨碍其事业生涯的发展,反而让人对他多了一道“爱家的男人”、“沉稳”、“可靠”的印象。相反的女性则可能因为生育而短时间中断事业,相较之下,女性对于生育的代价评估就比男性要高了。Hoffman和Manis(1979)以美国妇女为对象所做研究结果,也呈现教育程度的影响力如下表:
表一 不同教育程度母亲生育动机比较
(资料来源:Hoffman,L.W.& Manis,J.D.,1979,The value of children in the United States:a new approach to the study of fertility,P.585.)
在Hoffman测量生育动机的原始架构中应有九个因素,但在美国的资料分析中仅剩余七个因素,被剔除的二个因素为社会比较因素及权力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动机为“基本团体连结和亲密”,其次为“刺激和愉悦”,这个结果和Hoffman及Hoffman(1973)在泛文化比较研究中许多国家的情形一致。妇女较男性更倾向认同“基本团体连结和亲密”动机,认为子女的价值在提供爱与陪伴、避免孤独,以及强化夫妻间的关系,尤其低教育程度的妇女的比例更高。在台湾地区的研究结果和Seccombe、Hoffman和Manis(1979)的研究结果相似,林惠生(1977)的研究发现:(1)教育程度是影响妇女生育态度的最重要因素;(2)社经地位越低的妇女,生育率越高。此外,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越高、不愿婚后与公婆同住、喜欢自己选择配偶的妇女,其生育态度明显偏向较低的生育率。梁香(2002)的研究结果也发现妇女生育动机会因其教育程度、职业类型、家庭收入不同而有显著差异,例如国中及国小教育程度的妇女之生育动机显著高于教育程度在研究生以上的妇女。
图一 生育动机的概念架构图
(资料来源:Morahan~Martin,1982,p12.)
综合上述有关个人背景变项对其子女价值、生育行为的影响研究,其研究架构大体可以上图一表示。但上述有关生育动机的研究,多是以西方已开发国家民众为对象所进行的研究结果,倾向以交换理论解释人类的生育动机,在同一文化内的研究结果发现个人的背景变项及心理特质是影响其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的因素,但此一结果是否可以推论至不同社会发展程度的社会或国家?Ward(1982)研究世界的经济系统和女性的地位对其生育行为的影响,比较34个已开发国家和92个未开发国家的收入、外贸结构与投资、女性对孙辈的教育和劳务、婴儿死亡率、家庭计划执行效果等,结果发现开发中国家女性的生育率仍然相当高,Ward引述Coals在1973年的研究结果说明其原因,这是源于其国家各项对于女性的措施仍属于箝制的体制,例如男性才可取得贷款,女性所能控制的经济资源远较男性少,在家庭中的地位仍停留在生育与养育子女的状态,因为整个开发中国家对于子女的社会及经济价值的评价仍相当高。事实上,当国家持续追求经济发展,其妇女生育率会出现下降的现象,过去的研究者通常会将生育率的下降归因于结婚年龄延后、低婚生率、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以及有效避孕技术的增加,另外有些则将重心放在性别角色平等以及怀孕中母职和工作角色的冲突等。事实上,就亚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来看,教育水准对于亚洲妇女的生育率有很重要的负面影响,而职业也是影响来源之一。大多数亚洲妇女的母职角色和经济角色并不是二选一的情况,而是必须同时兼顾的,因此亚洲妇女常需要通过养育子女的角色来获得社会地位,尤其是女性对于家庭经济的贡献被视为理所当然而且不比男性的贡献重要。台湾地区经过近五十年的自由经济发展,国民所得于2001年平均为每人11637美元,约为美国之35.65%,仍低于许多已开发国家甚多;与大陆地区比较,两岸2001年国民生产毛额之比值(大陆地区:台湾地区=1:13.84)(台湾“行政院”主计处,2002)。美国之经济发展在世界各国属于已开发国家之列,其有关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的研究结果或模式是否可以用以解释开发中的台湾地区或大陆地区之状况,Ward的论点是否适用在台湾地区及广州地区,值得探讨。两岸睽违近五十载之后,由于社会变迁,两岸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逐渐拉近,尤其是广州等沿海地区,接触新信息与互动的机会较多,民众的生活水准较高,因此研究者假设:由于广州地区之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与台湾地区民众之生育价值没有显著差异,但由于两岸之人口政策不同,是否因此而有差异仍有待探讨。因此本研究主要目的在分析比较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现况如何,二者是否有差异,并进一步了解影响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之因素。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工具
(一)研究对象基本数据分析
本研究对象包括两岸妇女共1140人,其中广州地区妇女691人,台湾地区妇女449人。广州地区妇女资料来自二所幼儿园、二所小学、一所初中、一所高中的母亲家长;台湾地区资料则分别来自幼儿园、国小及机构之女性,分布区域以北部及南部地区为主。所有样本之基本资料分布状况如下表。
表二 研究对象基本数据摘要(N=1140)
* 全家收入部分,两岸因币值不等,因此各分为六级,但金额不一样,仅以等级区分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根据Hoffman的原量表结构,将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量表合并计算,经以主成分分析转轴后获得九个因素,总解释量为53.244%,因素分析结果及量表内部一致性分析摘要如下表。(表三,见下页)
三、研究结果
本研究目的在分析比较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现况如何,二者是否有差异,并进一步了解影响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之因素,经以SPSS10.0版统计软件之相关、单因子变异数分析及回归分析等分式统计分析,结果分述如下。
(一)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的相关
表四 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量表各因素相关
由表四可知,本研究受试在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各因素之得分大体上有显著相关,除因素二、因素三与因素六、因素一与因素七、因素六与因素九之相关没有达显著水准之外,其于各因素之间的相关皆达.05以上之显著水准。因素一、因素二、因素三、因素四、因素五、因素八、因素九为生育动机因素,因素六及因素七为生育代价因素。从相关矩阵可以看出,在“亲密与愉悦”因素得分高的妇女较不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的影响(r=~.124);而在“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及“随己意塑造子女”动机得分高的妇女较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造成影响(r=.192,.114,.071);此外,“创造与成就感”、“生育天职”、“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的影响”、“随己意塑造子女”及“生命延续”因素得分高的妇女也较担心子女的福祉。
为便于读者理解,将原量表经因素分析指定萃取三个因素,原因素之因素一、因素二合并为内在动机(心理满足动机),因素三、因素四、因素五、因素八、因素九合并为外在动机(社会赞许动机),以及因素六及因素七合并为生育代价动机,三者之相关如下:
表五 外在动机、内在动机与生育代价相关摘要
外在动机内在动机生育代价
外在动机1.000
.609*** .233***
内在动机
.609*** 1.000 .024
生育代价
.233***
.024
1.000
表三 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因素分析及内部一致性分析摘要
由表五可知,两岸妇女之生育外在动机与内在动机、生育外在动机与生育代价有显著正相关,且差异达.001显著水准。换句话说,两岸妇女外在生育动机高者,其内在生育动机也高;外在生育动机高者,其所感受到的生育代价亦高(P<001=,但是内在生育动机和生育代价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
(二)受试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排序
表六 全体受试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各因素人数、题平均数及标准差排序(N=941)
因素名称 人数平均数
标准差
因素一:亲密与愉悦10994.1016 .6426
因素二:创造与成就感
10843.8652 .7861
因素九:生命延续 1123
3.4590
.1042
因素三:生育天职 11033.2587 .9810
因素七:担心子女福祉
10873.1522 .7714
因素八:随己意塑造子女
1112
2.8204
.9400
因素四:传宗接代 10932.8083 .9367
因素六:担心子女对婚姻
1122
2.6446
.9550
与生活的影响
因素五:养儿防老 11102.6248 1.0889
由表六两岸参与研究之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之得分题平均数排序可知,倾向因“亲密与愉悦”、“创造与成就感”及“生命延续”等内在动机,而较不倾向因“养儿防老”或“传宗接代”而生育。
若比较两岸妇女在生育动机题平均效之排序(表七及表八),可看出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之顺序大致相同,但台湾地区的妇女较广州妇女担心子女福祉(排序四与排序七),也较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的影响(排序六与排序九)。
表七 广州地区受试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各因素人数、题平均数及标准差排序(N=494)
因素名称 人数
平均数标准差
因素一:亲密与愉悦650
4.1156
.6487
因素二:创造与成就感
637
3.9625
.6998
因素九:生命延续 674
3.4807
1.0955
因素三;生育天职 654
3.3520
.9336
因素八:随己意塑造子女
663
3.0090
.7738
因素七:担心子女福祉
638
2.9960
.7758
因素五:养儿防老 661
2.76931 .0817
因素四:传宗接代 644
2.7065
.9007
因素六:担心子女对婚姻
673
2.4110
.9177
与生活的影响 7
表八 台湾地区受试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各因素人数、题平均数及标准差排序(N=449)
因素名称 人数平均数标准差
因素一:亲密与愉悦449 4.0813 .6339
因素二:创造与成就感
447
3.7265
.8773
因素九:生命延续 449
3.4265 1.1176
因素七:担心子女福祉
449
3.3742
.7090
因素三:生育天职 449 3.1229 1.0322
因素六:担心子女对婚姻
449
2.9947
.9022
与生活的影响
因素四:传宗接代 449 2.9543 .9685
因素八:随己意塑造子女
449
2.5419 1.0844
因素五:养儿防老 449
2.4120 1.0655
(三)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之比较
如将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九个因素合并为外在动机、内在动机与生育代价三者,进一步比对两岸在三个向度上的差异,结果如下表:
表九 两岸妇女在内在动机、外在动机及生育代价之t考验摘要
组别
个数
平均数
标准差
t值
外在动机
广州
494
60.0263 13.4906
台湾
448
57.4621 15.8393 2.682***
内在动机
广州
494 64.6680 9.5944
台湾
448 62.4152 10.9906 3.358***
生育代价
广州
494 33.1275 8.7671
台湾
448 38.5871 8.1164 ~9.887***
由表九可以得知,两岸妇女在生育之内在动机、外在动机与生育代价上的得分都有显著的差异,广州地区妇女之外在动机与内在动机得分都较台湾地区妇女高,且差异达到.01以上显著水准;而广州妇女在生育代价上的得分则显著低于台湾地区的妇女,且差异达到.001以上显著水准。由此可以推论子女的价值对台湾地区妇女而言比广州妇女低。进一步分九个因素来看,结果如表十所示。
表十 两岸妇女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差异t考验结果摘要
***P<.00
将两岸资料进一步以t考验进行比对,从上表十可以看出,两岸妇女在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各因素得分差异,广州妇女在因素二(创造与成就感)、因素三(生育天职)、因素五(养儿防老)、因素八(随己意塑造子女)的得分显著高于台湾地区妇女的得分;台湾地区妇女则在因素四(传宗接代)、因素六(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的影响)、因素七(担心子女福祉)的得分显著高于广州妇女。相较之下,台湾地区妇女较广州妇女有较高的传宗接代压力,也较感受到较高的生育子女的代价;至于亲密愉悦和生命延续之感受则两岸妇女间没有显著差异。
(四)影响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之因素
影响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的因素为何?经以逐步回归方式,以受试年龄、受试教育程度、配偶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及生育动机各因素为预测变项,生育子女数为依变项,结果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的预测模式完全不同,其回归分析摘要分别如下表十一及表十二:
表十一 广州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回归分析结果摘要
a.依变项:生育子女数 b.只选取广州的资料 c.***P<.001
表十二 台湾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回归分析结果摘要
a.依变项:生育子女数
b.只选取台湾的资料
c.***P<.001
由表十一及表十二可知,用以预测广州妇女生育子女数的惟一有效变项为其教育程度,其解释量为3.7%;而用以预测台湾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的变项则为妇女的年龄、配偶教育程度及养儿防老动机,其解释量为15.2%。在广州地区,妇女教育程度越高,其生育子女数越少,表面上看来,似乎合乎Ward的观点;在台湾地区则妇女年龄越大、配偶教育程度越低、越倾向养儿防老动机者,其生育子女数越多;台湾地区妇女越年轻、配偶教育程度越高、越没有养儿防老观念者生育的子女数越少。由于广州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大多仍为一胎居多(590人次,占广州受试人数之85.4%),因此广州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之预测模式出现妇女教育程度为惟一有效变项的结果,可能与广州地区教育程度越高之女性服务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需配合国家一胎化政策有关,但事实是否如此,仍有待进一步分析探讨。此外,从表十二看,台湾地区妇女生育子女数仍受到社会文化影响较大,换句话说,女性所受教育及家庭收入并非影响其生育更多子女的显著因素,反而与其年龄、配偶教育程度及养儿防老的观念有关。
四、结论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研究者发现两岸妇女子女生育动机的解释模式并不相同。广州地区妇女的生育子女数只能以其教育程度解释3.7%,这个解释量虽达到显著程度,但实在很低;至于影响台湾地区妇女的生育子女数的因素,并不符合Ward的说法,反而是社会文化的影响力比较大,可以解释15.2%的生育行为。这个结果与两岸妇女的生育动机及生育代价各因素的t考验结果一致。台湾地区妇女生育子女的原因有比较高的传宗接代倾向,比较低的养儿防老心态,创造与成就感、生育天职、生命延续和随己意塑造子女的心态也较低;却比广州地区妇女更担心子女对婚姻与生活的影响,也担心子女的福祉。换句话说,台湾地区妇女生育的原因比广州妇女更倾向于对家族的交待,而不觉得生育对自己或婚姻有什么好处;而广州地区妇女则比台湾地区妇女感受到更多生育子女的好处,包括养儿防老、创造与成就感等。事实上,就内在生育动机、外在生育动机与生育代价来看,台湾地区妇女确实在外在动机和内在动机都较广州地区妇女低,而生育代价得分却显著地比广州地区妇女高。本项研究资料之分析仅止于两岸妇女生育动机、生育代价及部分背景变项之探讨,由于解释两岸妇女生育子女数的解释量并不高,因此对于造成台湾地区妇女生育动机低落、生育代价提高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究,例如母职态度、工作——家庭倾向、婚姻满意度等是否影响其生育行为都值得进一步研究,以检视其影响来源,作为研拟鼓励生育政策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