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学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常态论文,经济学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时期以来,“新常态”成为热门话题,并被广泛应用于其他方面。但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已经出现了吗?单纯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就是新常态出现的标志吗?新常态的经济内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从旧常态(老常态)转向我们期望的新常态意味着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何才能具备这些条件?这些都需要经济理论界深入研究。 一、准确领会和深刻认识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论述 “经济发展新常态”(简称“新常态”)是一个新提法,不仅关系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基本走向,而且关系对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因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必须首先准确领会和深刻认识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论述。 1.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论述和基本精神 2014年年底,新华社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新闻报道指出:会议认为,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必须历史地、辩证地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中央从九个方面——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和新趋势。[1]新华社记者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了述评。[2]上述基本精神既是我们理解“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依据,也是我们深入研究相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转向新常态的苗头和先行特征早就有所认识。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时曾经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同年11月,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时,在题为《谋求持久发展共筑亚太梦想》的主旨演讲中,首次系统阐述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三个主要特点以及给我国带来的四个新的机遇。可见,“新常态”是一个深思熟虑的概念。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所谓“经济发展新常态”,指的是我国经济运动发展的“未来走势”,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就是: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新常态之所以“新”,就在于正在开始发生的“四个根本性转变”:第一,在增长速度方面,由超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由人为制造的高速度转向由现实条件决定的正常速度;第二,在发展方式方面,由非科学发展转向科学发展,由粗放发展转向集约发展;第三,在比例关系、产业结构和经济状态方面,由片面和扭曲的比例结构转向全面和合理的比例结构,由不可持续发展的状态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状态;第四,在支柱产业和经济拉动力方面,由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工业和房地产业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现代适用产业,由投资和外需拉动转向由居民消费和内需拉动,由过分依赖扩张性政策拉动转向主要由内在因素拉动。 2.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从理论上做出科学的解读 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其实现的思路如何理解,这一问题至关重要,经济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做出科学的解读。为此,我们应当明确下述几点: 首先,新常态必须是合乎客观规律和包含新内涵的常态。我国“已经开始”从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或者说“处在转变的过程中”;但还不能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我们所期望的新常态,即合乎规律的和包含新内涵的正常的新常态。在新常态的四大标志中,速度下降(无论是被迫的还是自觉的)的趋势已经显现,但目前已经下降了的速度,还不是新常态决定的速度,而是传统发展方式受挫、由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过程中的速度。已经下降的速度充其量还只是新常态行将出现的征兆,新常态的其他标志基本上还没有出现。《经济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对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状况作了简要概括:“世界经济仍处于金融危机之后的深度调整期,总体上的‘体质虚弱’难有改观。”而国内“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正在消退,出口乏力,投资拉动的边际效应日渐萎缩,人口红利日渐消减,创新的贡献尚显不足,经济增长点处于‘青黄不接’的特殊档口。同时,完成结构调整任务,解决产能过剩难题,保障民生就业底线,都是当前面临的挑战。总而言之,中国经济所处环境变了,发展阶段变了,‘旧引擎’无法带动新增长,‘发动机’迫切需要更新换代、转型升级”[3]。判断新常态是否已经出现,是否是我们期望的新常态,关键看内涵。已经降低了的增长速度,既可以是全新的内涵,也可以是旧的内涵。我们期望实现的新常态是包含新内涵的新常态。 其次,新常态只能是坚持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结果。“经济发展新常态”不可能自然而然地确立,只有实现发展观念和指导思想的根本性转变,新常态才有可能真正确立起来。经济发展由旧常态转向新常态,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自然必然性,从而清楚地表明,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增长是不可持续的。但是,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不仅需要有正确的认识,而且需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做出艰苦的努力。由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在认识上必须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发展”的科学内涵、目标和手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非科学性、局限性和消极后果的正确认识;三是对转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尖锐矛盾和严峻挑战的正确认识。如果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没有清醒和科学的认识,我们期望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就不可能出现,而很可能出现长期经济低迷或者经济衰退的状态(常态),而且只能是传统发展方式下经济低迷的常态。 由上可见,从旧常态难以为继和新常态出现端倪,到正常的新常态基本形成,不能不经历一个较长的转变过程。因此,所谓“认识新常态”,不仅要认识以科学发展为内容的正常的新常态,而且要认识旧常态是如何难以为继、新常态是如何产生和逐渐形成的;所谓“适应新常态”,不是适应以科学发展为内容的正常的新常态,而是适应旧常态难以为继、增长速度持续下降、正常的新常态尚未形成的过渡阶段,所有的问题、矛盾、困难、挑战都在这个过渡阶段;所谓“引领新常态”,不在于引领正常的新常态,而是引领处于转变过程中的过渡阶段,使其朝着科学发展的方向前进,不至于导致在速度下降的同时仍然不能摆脱传统的发展方式。 3.必须纠正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不准确理解 我们应当注意到,社会上(首先是经济理论界)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理解并非都是深刻和准确的。 首先,我国并未真正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有一种流行的并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提法是,“我国已经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国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说的九个方面“已经发生趋势性变化”。[4]据此,人们可以理解为,我国现在的经济现象已经是“经济发展新常态”。这种判断是不准确的。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无论是“趋势性变化”,还是“阶段性特征”,就总体而言,现在都还不是我们期望的稳定和正常的状态,不能认为预期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已经出现”,而只是表明,超高速增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也就是说,虽然经济增长速度已经降低,但我们期望的那种稳定的和正常的“新常态”尚未显现,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新旧并存和相互交错的过渡阶段:趋向结束的“旧常态”和逐渐显现的“新常态”并存,推动结束“旧常态”的力量和力图维持“旧常态”的力量并存,正常的因素和不正常的因素并存,积极的因素和消极的因素并存。总而言之,我国现在正处在由“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的过程之中——过渡期。这会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是既涉及发展又涉及改革的一场自我革命。过渡期的或长或短,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 其次,不能将增长速度的正常下降看作是“下行压力”。有一种普遍的提法是,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由此引出的结论是,必须阻止这种“下行”。这种认识值得商榷。的确,近两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降;但就基本方面来说是正常的下降。从传统发展方式旧常态的高速增长,甚至超高速增长,转向科学发展新常态的中高速增长乃至中速增长,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完全正常的,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因此,不应当把这种正常下降看作是“下行压力”。只有那种非正常下降——落体式下降,才应当阻止。在增长速度正常下降过程中,“压力”的确存在,当增长速度已经下降,而发展方式还没有转变的时候,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劳动者就业都会造成压力;但这只是传统发展方式消极后果造成的压力。“下行压力”之说和新常态的判断是矛盾的。如果认为存在“下行压力”,那就势必要像过去那样,再一次以扩张性的经济政策拉动经济增长。这样一来,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转变。 二、从“旧常态”到“新常态”包含了一系列根本性转变 如前所述,我国将要确立和呈现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是相对于“旧常态”(老常态)而言的。撇开新中国成立以后前30年不论,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中,经济发展所展示出的可以认为是一种“旧常态”。新旧两种“常态”之间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增长速度上,更表现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内涵上。从经济发展的“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包含了一系列根本性的转变,既是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的根本性转变,也是发展内涵的质的变化。 1.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发展内涵的转变 发展内涵转变的核心是发展从以速度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这是从非科学发展转向科学发展的核心标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是硬道理”早已经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但对“发展”本身内涵的理解有很大不同。在过去很长时间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速度为中心的,对速度的重视大大超过对使用价值、质量、效益、比例、结构、资源、环境、生态、安全、公平、可持续性等等的重视。在很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目中,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就等于发展。正因为如此,国民收入的分配,支柱产业的选择、资源配置的重点、生产要素的构成、经济政策的取向等等,基本上都是以高速增长为转移的。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比例失调、结构扭曲、产能过剩、价值泡沫、贫富悬殊、资源紧张、生态环境恶化、食品安全堪忧等等,也是这样产生的。因此,从经济发展的旧常态转向新常态,首先必须转变发展内涵,即从以速度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现阶段重点是以民生为中心。具体地说就是:从以资本为中心转向劳资兼顾并适度向劳动倾斜,从以城市和工业为中心转向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从片面、粗放、失衡、不计后果的发展转向全面、集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句话,就是从非科学发展转向科学发展。当前,我们有些宏观经济部门和领导干部感受到的压力,仅仅是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而不是对经济发展内涵的担忧,这仍然是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观念的反映。 2.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改革取向的转变 改革取向转变的核心是从扭曲的市场经济转向包含社会主义因素的市场经济。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从非科学发展转向科学发展,固然是大势所趋,也是一种自然必然性,但旧常态的惯性还会继续强势地起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阻力。这种社会阻力不仅来自不正确的认识,而且来自对某些既得利益的维护,来自不合理的现实经济社会关系。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总是伴随着超大规模的投资和开发建设、过量的(甚至井喷式的)货币投放,而且呈现出虚假的繁荣。因此,投资品(钢铁、水泥、玻璃、有色金属等等)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中央有关机构和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公交部门、国有企业、股市和房市的投机者等等都是受益者。最为瞩目的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资本利润(尤其是商业银行和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的利润)都大幅度增长。以速度为中心的受益者自然不会愿意放弃这种传统的发展方式。但是,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归根到底来源于不合理的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来源于“市场化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扭曲的市场经济,过度市场化和去社会主义化。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义下,虽然取消了指令性计划,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并没有根本改变,大量的经济资源仍然由政府直接配置,官商结合的国有经济不仅大量存在于竞争性领域,而且处于行政性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在“市场化改革”的名义下,政府和国有经济应当承担的职能也不承担了,不应当市场化的也统统市场化(商品化,资本化)了,政府机构在不断甩包袱的同时也利用市场机制为自己“创收”了,而国有企业则是竭力用全民的财产获取本资本集团的利益,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异化了。总之,先前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偏离了“第二次革命”的宗旨,因此,必须改变不正确的价值取向,从扭曲的市场经济转向包含社会主义因素的市场经济——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3.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增长速度的转变 增长速度转变的核心是从追求持续超高速增长回归到平稳正常增长。这实际上就是向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方式转变。本来,经济增长速度不过是一定经济关系和世界经济环境中,经济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上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经济增长率只是经济发展的表现和指数。这样的条件下,经济发展的速度不可能特别高,理想的状态就是平稳正常的增长。如果国家产业总体上具有比较优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生产和需求相适应,速度就有可能高于同类国家增长速度的平均水平。但是,如果以速度为中心,片面追求超高速度,那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不计后果和负效应,把资源统统配置到对速度贡献最大的产业部门,而且实行一系列倾斜政策和拉动政策。这就是传统的发展方式和增长方式。但是,这样的速度并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表现和指数,呈现的是虚假的增长和繁荣,很多时候甚至得不偿失,经济也不可能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下决心从盲目追求超高速度回归到实现平稳正常的经济增长。同时,必须充分认识自觉适度减速的积极效应。 4.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经济结构的转变 经济结构转变的核心是从比例失调、结构扭曲回归到比例协调、结构合理。这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内部构成从非科学发展转向科学发展的重大调整。在传统发展方式中,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服从于增长速度,因而必然导致比例失调和结构扭曲。例如: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的比例失调,居民收入和企业收入、政府收入比例失调,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失调,居民消费和资本积累比例失调;第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中重工业和轻工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等等。除此之外,所谓的“支柱产业”和发展战略也是以速度为转移的。我们曾经从拉动经济增长出发把房地产业和汽车业作为支柱产业,导致房地产泡沫和城市环境的恶化;我们又从拉动经济增长出发,以“城镇化”的名义大搞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其结果不过是迫使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比例失调的最大问题是导致居民的消费能力过低,导致生产相对过剩;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是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而且大多数投资品产能过剩。比例关系是否协调,产业结构是否合理,主要不在于是否有利于提高增长速度,而在于是否符合发展目的和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比例关系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重新肯定了“稳定协调”的重要性。那种把表面的速度看得比稳定协调更重要的观点是片面的。 5.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增长动力的转变 增长动力转变的核心是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出口转向主要依靠消费需求。这实际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的另一种表现。在“旧常态”下,增长速度本身变成了目的,而有利于提高速度的手段成了经济增长的动力。这些动力就是所谓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三者的性质和作用各不相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直接体现的是资本的利益(资本回报),投资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但只有在投资符合发展目的的情况下,投资才是必要的和正确的。出口本身对于我国来说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互通有无和发挥我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如果出口是国内消费能力偏低的表现,说明社会生产已经不完全符合发展的目的了。消费体现的是生产的一般目的,而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把消费和投资、出口平列起来,统统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就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因此,这种转变本身体现了发展的目的,也是对“三驾马车”论的否定。 6.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增长模式的转变 增长模式转变的核心是从主要依靠简单要素和数量扩张转向主要依靠劳动的一般社会力。单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问题,实现经济增长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传统的增长方式是,主要依靠廉价的简单要素(廉价的自然资源,廉价的银行贷款,廉价的农产品,廉价的劳动力,等等)和数量扩张(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不重视产品的使用价值和质量)。这种增长模式表面上看来速度很快,但得不偿失。新的增长模式应当是:主要依靠“劳动的一般社会力”,一方面是劳动的社会结合,一方面是科学利用自然力。也就是说,主要依靠内含的扩大再生产,技术创新,提高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只有这种新的模式,才体现了真正的发展,才有可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7.从“旧常态”到“新常态”体现了发展政策的转变 发展政策转变的核心是从实施过度倾斜政策和扩张性的政策回归到全面统筹兼顾政策和稳健的政策。这是改变以速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发展政策上的表现。我国的经济政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旨在促进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经常性的和保持稳定的经济政策;另一种是适时变化和调整的调控经济运行的政策,包括应对由内外因素引起的经济危机的政策。在“旧常态”时代,这两种政策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都服务于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政策,实际上是一种有利于提高增长速度的倾斜政策。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稀缺资源向工交产业、城市、政府、资本高度倾斜的政策。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城乡和工农政策、政府和居民收入政策、资本和劳动(劳资)利益政策。实行这种倾斜政策的确有利于国家和私人资本的加速积累,有利于显著提高和长期保持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劳动者报酬、居民收入、居民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拉大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生产的相对过剩和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贫富悬殊或两极分化)。调控经济运行的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抑制经济过热的紧缩性调控政策,另一种是拉动经济增长和应对经济危机的扩张性调控政策。当经济过热十分明显时,往往出现投资品紧缺、通货膨胀、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股市和房地产)等等,中央不得不暂时实行适度紧缩的调控政策。但这种政策往往投鼠忌器和虎头蛇尾。当出现国际经济危机(首先表现为金融危机),国际市场萎缩,外需大大减少,从而显著影响到我国的出口时,我国过度依赖出口的经济必然降低增长速度。速度的降低进而影响到对投资品的需求,从而使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往往立即改变调控政策的方向,转而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这种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很快就会出现新一轮的经济过热,从而导致投资品产能的普遍过剩,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加剧,使经济增长和发展陷入困境。在旧常态下,我们总是以制造新的问题和困难的方式,为产能过剩开辟道路,但是,在金融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已经成为潜在的和现实的威胁的时候,旧的办法已经难以为继了。当前就是如此。在转向新常态以后,既然不再以经济增长速度为中心了,那么,过去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都必须做出调整和改变;所有的经济政策,都应当服务于以人为中心的科学发展。政策的效应应当是,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劳动的一般社会力”,一方面有利于共享发展成果。如果说仍然会有倾斜政策,那只是因为存在比例失调和结构扭曲的状况,只能是按照比例协调、结构合理的要求,重点倾向发展滞后、收入偏低的方面,向战略产业倾斜。在经济周期运行的不同阶段,仍然会适度实行反周期的调控政策,但绝不应当违背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的自然规律,特别是绝不应当以虚假的需求代替实际的需求。 三、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表明传统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我国为什么必须从经济发展的“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对此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问题的关键是对我国过去经济发展的得失如何评估,对经济发展的现状如何认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表明传统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1.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必须有清醒的问题意识 在不少人那里,对经济发展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的认识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甚至有意粉饰和掩盖存在的问题。有两种认识是值得商榷和应当澄清的:第一种认为“旧常态”和“新常态”代表了两个自然的发展阶段,这种转变是自然而然的和完全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第二种认为目前“我国经济的基本面仍然良好”[5]。诸如此类的认识反映出,不少人对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缺乏清醒的问题意识,没有真正搞清楚这种转变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必须有清醒的问题意识。所谓“问题意识”,一是对旧常态借以形成的传统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对我国目前经济中存在的问题的性质和严重性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经济发展的“旧常态”并不是合乎规律的自然常态。所谓“旧常态”,与以往的经济条件和所处的发展阶段的确有关,但不可否认,“旧常态”在很大程度上是传统发展方式下非科学发展造成的。许多经济增长手段和经济特征之所以会成为“常态”,更多地不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而是由发展思路不端正、发展方式不科学造成的。一般地说,在任何条件和任何生产方式中,发展都不是以速度为中心的(即为速度而速度,为增长而增长),而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差别在于,“效益”的经济内涵依经济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也不是以速度为中心的。“经济效益”的一般表现是投入产出比的最大化,以及负效应的最小化。在自然经济和小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使用价值,效益就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资本增殖(剩余价值),效益就是以最少的资本投入获得最多的剩余价值,即资本利润率最大化。在我国现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支配地位,资本利润最大化仍然是经济效益的基本标志。但是,从社会主义道路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在人和物的关系上应当坚持以人为中心;在政府和居民的关系上必须以民生为中心;在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上必须劳资两利;在企业和社会的关系上必须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既然如此,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本来就不应当成为一种“常态”;或者至少可以说,从非科学发展向科学发展的转变早就应该开始了。这就说明,经济发展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既不会是自然而然出现的结果,也不是完全自觉主动转变的结果,而是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结果。在当前,这种转变对很多人来说是被动的和不得已而为之的。 第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显现的问题都属于基本面。对我国目前经济状况的基本面如何估计,关系到对我国经济存在的问题、矛盾、风险、挑战是否有清醒、充分和深刻的认识;关系到有没有必要和决心,通过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从“旧常态”向“新常态”的转变。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经济的基本面仍然良好”。问题的关键是,“基本面良好”所表达的涵义是什么。如果说,这种判断是对中国经济“崩溃论”和“危机论”的反驳,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指的是,我国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正常,经济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很难说是确切的了。应当说,做出这种判断对树立信心可能有利,但并不确切,和社会公认的问题、矛盾、风险、挑战并不一致。什么是“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我们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比例显著失调,结构严重扭曲,产能普遍过剩,两极分化凸显,资源环境恶化,财政金融风险严峻等等,都是经济发展基本面的问题;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所涉及的恰恰是基本面的问题;转变发展方式困难重重也是基本面的问题。总之,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系统性问题表明,问题恰恰出在基本面,而不是非基本面。实际上,我国就是为了解决“基本面”的问题而转变发展方式的。所谓“经济的基本面仍然良好”这种判断,往往是从几项宏观经济数据(平均数)得出的结论。经济理论界有些学者专家,通常用宏观经济运行的几项指标(增长速度、城市就业、居民消费价格、国际收支),说明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这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恰当的。其实,在非科学发展的状态下,这些指标都可以很漂亮,但内在的问题几乎都反映不出来。如果按照上述几项指标判断我国传统发展方式下经济的基本面,那永远都是很好的。不仅增长速度高高的,而且,和高速增长相联系的就业状况也一定是好的。虽然由于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有可能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可以被居民偏低的消费能力所抵消,因而,居民消费价格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虽然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过大有一定弊端,但也可以做出有利的片面解释。在这些经济指标的笼罩下,所有的问题、矛盾、风险、挑战都统统不见了。但这样一来,转变发展方式的必要性也就没有了。 2.我国传统发展方式下形成的“旧常态”已经难以为继 在传统发展方式下,我国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各种问题、矛盾、风险和挑战也在不断积累。过去,我们总是以“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方式,冲淡存在的问题,掩盖已经产生的矛盾、风险和挑战。但是,现在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关节点。特别是作为“新常态”先行指标的增长速度的下降,使几乎所有的问题、矛盾、风险和挑战都浮出水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的分析,我国经济存在五大长期被掩盖的深层次的矛盾和挑战,即:一是“投资/增长/过剩”悖论,即增长过度依赖投资,而过度投资导致产能过剩。二是金融杠杆率飙升,造成全局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城镇化转型中的误区,即城镇化在实际上变成了由“城里人”规划的“开发区化”。四是房地产市场形势逆转,即住房市场供求格局的深刻变化。五是金融乱象,一方面是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是利率水平居高不下。[6]现在,传统发展方式所追求的目标和运用的手段,都已经难以为继;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既是走上科学发展之路后的基本表现,也是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必然结果。所谓传统发展方式的旧常态难以为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长期持续的超高速增长已经难以为继。我国持续超高速增长有一系列经济条件,包括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很多内部条件都是人为创造出来的。现在,外部条件(国际市场)已不具备,以投资拉动弥补出口下降也已经没有可能。“出重拳”式的投资拉动几乎等于慢性自杀。总之,不惜一切代价保速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曾几何时我们还竭力“保8”,而现在连7.5都难以保住了。据新华社记者报道,根据今年地方政府“两会”提供的情况,一些省市2014年地方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普遍显著低于原来的规划和预期。2015年,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已经调低了经济增长率目标,例如,广东省由2014年的8.5%调低至7.5%,山东省由2014年的9%调低至8.5%。上海市甚至取消了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7]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并没有结束,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还有可能进一步下降。中国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模拟实验室的预测结果显示:在2011-2015年、2016-2020年、2021-2030年3个时段内,中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区间分别为:7.8%—8.7%;5.7%—6.6%;5.4%—6.3%。[6]这就是说,在今后的15年内,经济增长率还有可能下降2个百分点;作为未来趋势,经济增长率大体可保持在6%左右。在国际社会6%仍然可以算“高速度”,但在中国只能算是“中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1979-2013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8%;1991-2013年,年均增长10.2%;2001-2013年,年均增长10.0%。其中,最高的年份(2007年)增长14.2%。[8]如果说10%以上属于高增长,那么,6%就不能算是中高增长,而是中低增长,充其量算是中增长。 第二,工业产能的极度扩张已经难以为继。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工交产业拉动的;因此,我国经济增长的过程,同时就是工业产能不断扩张的过程。而当因经济过热和投资膨胀而不能不实行紧缩政策时,特别是当发生国际金融危机而导致出口下降时,马上就会出现产成品的库存积压和生产能力的大量过剩。其中,轻纺工业的产能过剩主要由市场竞争解决了,表现为大批中小企业的倒闭破产。但是,重化工业、投资品行业的产能过剩,更多地发生在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市场是难以撼动的。产能过剩的行业主要是钢铁、建材(首先是水泥)、有色金属(首先是电解铝)、平板玻璃,其次还有造船、汽车、光伏产品、风电、石化产业、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平均只有70%左右。以钢铁行业为例,2014年全国预计粗钢产量8.18亿吨(统计公报公布为8.23亿吨),同比增长1.67%(实际为1.2%),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7.37亿吨,同比下降2.25%;而我国目前粗钢产能已接近12亿吨。即使不考虑库存,过剩产能也超过30%。2013年以前,虽然国家发改委也以行政手段压缩了部分过剩产能(尤其是钢铁和煤炭),但被压缩的多半是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而且,在建和新建企业增加的产能总是大于压缩的产能,产能过剩一直有增无减。过去,当增长速度降低到8%时,总会提出“保增长”的口号,以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拉动经济增长,这样也就为过剩的产能开辟了道路。现在,“保8”不仅得不偿失,而且已经没有可能。如果增长速度还会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只能保持在6%—7%左右,那么,为过剩产能开辟道路的可能性也没有了。因此,工业产能的极度扩张已经难以为继。如果说,过去工业产能的极度扩张主要是由政府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保护和推动的话,那么,现在以扩张性经济政策拉动经济增长也已经难以为继了。 第三,背离科学发展和得不偿失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我国以往的传统发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主要的表现和特征是: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轻内含,重结果轻代价,重眼前轻长远,重产值轻实际发展,重财富增加轻人的发展。造成的负面结果是:重大比例关系失调和产业结构扭曲,经济资源(特别是非再生自然资源)滥用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工农和城乡发展失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富悬殊,这不仅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现在,传统发展方式不仅受到客观条件和速度下降的限制,而且受到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激烈反对。我们面临的诸多问题、矛盾、困难和挑战主要不是外部冲击造成的,而是我国经济自身的原因(内因)造成的。传统发展方式和非科学发展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以比例失调和结构扭曲为基础的高速增长已经难以为继,以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为代价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以损害健康和危及生命为代价的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工农和城乡之间发展失衡的状况已经难以为继,过度的经济分化和贫富悬殊状态已经难以为继。传统发展方式不仅已经走到了尽头,而且正在走向自己的反面。 第四,我国积累的过高的负债率和潜在金融风险已经难以为继。我国为了保持持续的高增长,实施了各种过度倾斜的经济政策,运用了各种片面的手段,但归根到底,高增长是由各级政府依靠财政金融手段,组织、调动、集聚起来的货币支撑的。货币的一部分作为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本,另一部分作为需求——购买生产出来的产出品——首先是投资品和生产资料。货币的来源,除了企业的利润和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外,越来越多地依赖政府借债和银行贷款。实际上,它们一方面来自居民的储蓄存款,另一方面来自中央银行创造的货币。无论来源如何,高速增长主要是靠政府和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的债务支撑的。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的报告,在过去的7年里(从2007年到2014年),由于实施了“出重拳”的极度扩张性经济政策,中国的债务增加了3倍,目前的债务水平相当于GDP的282%(含金融业债务),已经超过了美国。债务结构是:半数债务与房地产业有关,而新增债务的一半借贷自不规范的影子银行(这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来源)。一方面,由于房地产业在经济过热阶段早就积累了大量泡沫,价格高到居民望房兴叹的地步,而且已经显著供过于求,一个时期以来已经出现了持续价量齐跌的状况,导致商品房空置率很高,这给提供大量贷款的银行造成很大压力,金融风险已经在孕育之中。另一方面,许多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已经到期,但无力偿还,面临普遍违约的风险。现在,化解债务危机和防范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头等大事,这种过度举债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了。 第五,听任纵容资本扭曲和变异的状况已经难以为继。中国由持续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是在爆发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不爆发这样的危机,世界不是连续多年处于衰退和低迷之中,中国还有可能继续运用拉动经济增长的传统手段,重新回到高速增长的状态。但是,这一次已经不可能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一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是长期以来资本本身逐渐发生变异和扭曲的结果,而资本的扭曲和变异则是新自由主义政策和凯恩斯主义政策反复交替运用的结果。这两种经济政策不仅在西方国家交替运用,在我国也以特有的方式显著地发挥了作用。 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自身限制是发生经济危机的基本原因的话,那么,这一次全球经济危机毕竟有它的特殊原因。这就是: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关系发生了严重扭曲,金融制度和货币体系发生了一系列畸变。一言以蔽之,资本本身发生了显著的扭曲和变异。主要的表现是:(1)真正的货币(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贵金属,主要是黄金)被单纯的价值符号(纸币)所取代,纸币的发行变成了任意的事情,变成了各国政府和货币当局的政策偏好和主观意志;(2)同样是纸币的美元成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对美国来说,美元既是本币,又是国际储备货币;(3)作为国际货币的外汇储备以双重的身份存在:一方面以国际货币的形式存在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以外汇占款的形式存在于国内市场,它们都同时执行货币的职能,从而形成双倍的购买力;(4)以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为基础的虚拟资本不仅无限扩张,形成越来越庞大的虚假资本,而且越来越成为现实资本的主宰者,二者的关系被颠倒了;(5)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和花样翻新,不仅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而且可以成为纯粹投机和诈骗的工具,从而孕育和掩盖了巨大的金融风险;(6)没有实际交换价值(价值物)作抵押的信用贷款越来越多,可以形成规模巨大的虚假购买力和投资力;(7)长期实施以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为依据的扩张性经济政策,以货币供给和政府需求代替居民消费需求,使经济增长越来越同最终的消费需求相脱离;(8)全球的金融管理完全操纵在几个发达国家手里,特别是美国手里,而主要权力掌握在华尔街的大亨和高参手里;等等。 这种扭曲和畸变,总的来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演变的结果。但不容忽视的是,人格化的资本和人格化资本的代理人也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从理论上寻找危机的根源、资本扭曲和变异的原因的时候,人们把矛头指向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制定者们,不是没有道理的。资本本身之所以会发生严重的扭曲和变异,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起了关键的作用。一方面,在生产相对过剩的常态下,政府长期地、持续地实施凯恩斯式的扩张性经济政策,以货币供给和政府需求代替居民消费需求,以虚假的需求代替实际的需求,使经济增长越来越同最终的消费需求相脱离;在以福利政策争夺选票的政治机制中,不断实施赤字财政政策。持续实施扩张性经济政策的结果,不仅导致货币流动性泛滥、货币贬值、虚拟资本恶性发展、孕育极大的金融危机,而且政府主权债务越来越沉重,从而面临政府债务危机。另一方面,在凯恩斯政策失灵的情况下,资本本性决定的自由主义政策——“新自由主义”,则以反凯恩斯主义的新的面貌出现。新自由主义不仅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鼓吹虚伪的自由、民主、人权,而且在经济上是资本本身的直接代言人。所谓“经济自由”仅仅是资本和人格化资本的自由。新自由主义毫不掩饰地直接维护资本的利益,极力反对任何有“社会主义”嫌疑、有利于工人阶级的经济政策。如果说凯恩斯政策给虚拟资本创造了极大的发展空间,那么,新自由主义则借助虚拟资本直接推动资本的扭曲和变异。于是,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直接目的的资本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如果说那些到处发动“颜色革命”的政客是新自由主义在政治上的化身的话,那么,华尔街的那些大亨们,就是新自由主义在经济上的化身。 现在,就连西方国家的有识之士都认识到,资本的扭曲和变异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这种扭曲和变异已经威胁到资本本身了。从我国的角度看问题,资本的扭曲和变异,已经威胁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了。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经济危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市场经济关系的人为扭曲和金融货币制度人为畸变造成的金融危机,在一定限度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防止和避免的根本途径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的框架内,国际社会联合起来,恢复商品、货币、价值形式的权威,避免虚假货币、空头信用、虚拟资本、诈骗工具对经济活动的干扰,建立不受个别大国操纵的新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在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再也不能盲目照搬美国的金融制度了。 四、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面临诸多矛盾、阻力和难题 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不仅是思想认识和发展方式的革命性转变,而且是矛盾双方地位的转变、利益关系的调整、生产的技术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升。当解决某个问题而引起另外的问题时就表现为矛盾;当解决某个问题会损及某些方面的既得利益时就会遇到阻力;当解决现有的问题而需要新的条件时就表现为困难。 1.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面临四大矛盾 第一,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科学发展同“稳增长”的矛盾。我国虽然不再追求过高的增长速度,不再不顾条件和得失地“保增长”,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还是完全必要的。正因为如此,中央提出了“稳增长”的要求。但是,在经济发展方式基本转变之前的过渡时期内,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科学发展同稳增长存在着矛盾。如果过分强调“稳增长”,或者仍然把以往的增长率作为“稳增长”的目标,以至于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这种目标,那么,转变发展方式就是不可能的了。反过来,如果急于调整不合理的比例关系和扭曲的经济结构,加大保护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力度,不再以扩张性的经济政策支撑增长速度,那么,经济增长速度还会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在国际经济危机还在持续的情况下,下降到5%以下都是有可能的。面对这个矛盾,在过渡时期内,“稳增长”目标的设定,必须权衡利弊,必须兼顾当前和长远,必须考虑到社会对转变发展方式的承受能力。但是,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应该是增长速度,而是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意味着偿还旧债,意味着挤出积累的价值泡沫,意味着压缩过剩且落后的产能,意味着避免大的财政金融风险。因此,“稳增长”不可能稳定在“中高速度”,而只能是中等速度。现在看来,这个“稳增长”的目标,不可能是8%,甚至不可能是7.5%,而是7%左右。 第二,降低增长速度和调整产业结构同实现充分就业的矛盾。现代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而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如果资本密集型或者技术密集型产业更有利于达到这一目的,就必然会减少使用活劳动要素,从而必然会降低就业率。在一个经济运行周期中,显著影响就业的阶段自然是经济危机时期。产品滞销,乃至大量企业的倒闭破产,必然会增加失业。就这一点来说,经济增长速度对就业是有显著影响的。如果过高的增长速度是非科学发展的结果,而增长速度的降低是同科学发展相联系的,那么,增长速度的降低就不会必然导致失业的增加。实际上,科学发展本身就包含着充分就业的目标——或者是由合理的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造成的,或者是由社会主义因素造成的。但是,在由传统发展方式转向科学发展方式的过渡时期,增长速度的降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都会影响就业。在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尚未改变、技术构成也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果增长速度的降低(包含投资的相对或者绝对的降低)没有科学发展作为补充,必然会减少就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有一个转变的过程,如果第二产业减少了,而第三产业并没有随之相应增加,就业也必然会减少。除此之外,劳动者从一种产业或者一种劳动职能转向另一种产业或者劳动职能,也有一个再学习和技术培训的过程;在此期间,失业也会增加。可见,在一定期间内,增长速度的降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或多或少都会增加失业。这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增长速度的降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大势所趋,决不能以就业为理由阻挡这一趋势;另一方面,速度降低和结构调整的进程,不能不兼顾就业。如果失业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就必须控制在社会可以忍受的限度内。 第三,消除房地产泡沫和抑制住房价格与防范金融风险的矛盾。20多年来,由于国家把房地产作为实现高增长的支柱产业,得到各级政府一系列经济政策(特别是银行贷款和用地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而放任房地产炒家投机肆虐,房地产业的发展已经走向主观愿望的反面。目前,不仅供给已经显著超过居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且积累了大量的泡沫,大大改变了住房价格和居民收入之间的正常比例关系。一方面是许多有需要的居民望房兴叹,另一方面是大量住房空置。如果大量空置的住房长时间不能出售,开发商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或者住房价格大幅度下跌,住房虽然可以出售,但持续大量亏损,从而导致资不抵债,甚至破产,同样不能偿还全部银行贷款。这样,银行必然陷入金融风险之中。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破产并不奇怪。但在我国,国家银行破产非同小可,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和社会稳定。一方面,住房是居民基本生活资料,居民不能没有住房,过高的房价不能不降低;另一方面,国家银行不能破产。这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只能化解。问题是,房价应当下降到何种程度。单纯用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支撑高房价是不可取的,这样一来,空置的商品房不可能出售;任凭房价大幅度下跌和大量开发商破产也是不可取的,这样一来,不仅使银行陷入金融危机,而且今后房地产的发展必将陷入困境。我们必须在居民、房地产开发商、银行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逐渐挤出泡沫。与此同时,还需要调整居民住房政策,适当增加租房的比重;增加政府在居民住房方面的支出,以增加社会保障住房的比重。 第四,解决土地财政和债务危机同满足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矛盾。地方政府履行职能必须有一定的财力保障。目前,地方政府不仅承担政府本来应当承担的职能——公共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社会救济,而且承担了地区经济增长的职能。为此,地方政府必须千方百计招商引资,从上级政府那里争取更多建设项目,增加本级政府财政投入。这样一来,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之间便形成了很大的缺口。由于地方政府不能有预算赤字,就只能靠创收和借债。在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政府的主要创收形式是“土地财政”,即从买卖土地的差价中获得收入。或者在旧城改造中通过拆迁买卖城市地皮,或者在扩大城市建设中通过征购和拍卖农地。在过去的20年中,许多地市级和县级财政收入中,土地财政占了50%甚至更大的份额。2008年以前,地方政府举债的唯一形式是通过中央政府发行建设国债。2008年以后,中央政府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筹集资金。近一两年来,一方面,由于中央政府划下18亿亩耕地红线,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减少,土地财政受到很大限制。于是,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便成为主要形式。由于举债数额巨大,已经投入的资金难以回收,很多到期债务无力偿还,从而面临债务危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融资平台举债的形式已经难以为继。既要解决土地财政和债务危机问题,又要保障地方政府必需财源,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不应当为地方政府设定经济增长的目标,地方政府也不应当主要依靠投资提高增长速度;第二,必须根据分担的事权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把一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划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第三,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中央政府负有很大责任,必须分担一部分债务,并负有最后偿还责任;第四,解决土地财政和债务危机需要有一个缓冲过程,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借新债还旧债。但是,决不能放纵债券再融资。债券不同于实物,本身没有价值,而只是价值符号。放纵债券再融资等于信用膨胀和滥发纸币。 2.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面临三大阻力 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是不同产业、不同利益集团、不同阶级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受到来自传统发展方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巨大阻力。 第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从总体上说,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包含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比例关系)的调整。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企业主收入、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二是全部分配中居民收入和政府收入的比例关系;三是全部分配中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资本形成)的比例关系;四是城市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比例关系。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必须适度提高劳动者报酬、居民收入、消费基金、农村居民收入的比例;必须逐步消除城市居民社会福利(以及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和农村居民社会福利(以及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巨大差距。因此,有可能遇到来自资本所有者和企业主、政府机构、城市居民的阻力。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资本、政府和城市。我们必须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必须明确,这种调整不是对劳动者、农民和居民的恩赐,而是纠偏和适当补偿。我国过去的高速增长和发展,往往是以减少或者牺牲劳动者、农民、居民的利益为代价而实现的;现在,不仅需要而且有可能进行补偿了。要调整上述比例关系,不能只是使它们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也不能只是使劳动者报酬、农民收入、居民收入、农村居民社会福利绝对地增加,而是必须使其增长速度快于资本利润、政府收入、城市居民收入、城市居民社会福利增长的速度。 第二,转变发展方式会遇到来自相关产业、企业和地区的阻力。转变发展方式,不仅必须调整和国民收入分配相关的重大比例关系,而且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必须调整基本产业结构,必须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这不仅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相关产业、企业和地区的利益,而且势必会遇到各种困难。例如,既然是以人为中心,不符合消费需要、不利于人的健康和文明、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生产和服务,都必须受到限制。又如,在调整产业结构中,不仅必须大量压缩过剩产能,而且需要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结构性调整,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同一产业的技术结构,等等。这不仅使相关经济主体受到利益上的损失——至少是暂时的损失,而且必然遇到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困难。再如,无论是合理利用资源,还是加强环境保护,对个别企业来说都有可能增加生产成本和减少盈利。最后,转变发展方式固然有利于整个国家,但对传统发展方式的既得利益者来说,完全有可能受到损失。传统发展方式一方面是同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遗产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同所谓“市场化改革”形成的不合理体制相联系的。在上述两个方面中,国有经济(包括国有银行)和很多政府机构都是受益者。实践证明,在上述各种情况下,转变发展方式都会遇到强大的阻力。这种种阻力必须克服,但对既得利益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需要补偿的既得利益;另一种是不应当保护和补偿的既得利益。例如,压缩过剩产能和实现产业升级,都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扶持。 第三,实施非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遇到来自传统发展方式受益者的阻力。在传统发展方式中,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主要是为“保速度”而实施的。一种情况下是作为先前实施的紧缩性经济政策的对立物出现的;另一种情况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外部冲击”而实施的。转变发展方式首先意味着,不再追求表面上的高速度——既不需要一次再一次地推动高速度,也不需要为了应对速度下降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拉动经济增长。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根本不需要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一方面,国内不再需要通过增加巨额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确立以内需为主的方针,即使发生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但在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的过程中,无论是因为不满足于目前的中速度,还是因为借助于高速度摆脱自己的困境,都希望再次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现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增幅已经显著降低,有些专家就认为出现了通货紧缩的状况。这是一种错误的判断和误导。在正常情况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流通中货币供给多少的指数。但在我国条件下,由于价格受到居民消费能力偏低的制约,消费价格指数不能完全反映流通中货币供给的情况。事实上,我国仍然存在货币流动性过剩的问题——这是长期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的结果。如果现在实施进一步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势必造成流动性泛滥。现在我国缺少的不是货币,而是最终消费市场。 3.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面临三大难题 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不仅面临诸多矛盾和阻力,而且面临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难题。 第一,降低对外需和投资的依赖受到国内居民消费能力偏低的制约。把居民消费看作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这是完全不正确的。居民消费是以人为中心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即使不从社会主义道路出发,消费也是社会生产的一般目的。把消费看作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完全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必须如实地把居民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目的,从而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降低“为增长而增长”对投资和出口的过度依赖。但是,由于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长期偏低,要改变这种状况非常困难。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首先意味着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比重(这是居民收入的基本部分),同时降低资本利润和政府收入。其次意味着居民有可能把收入的更大的部分用于消费,而不是储蓄,而这就需要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降低居民的经济风险。这种调整不仅需要必不可少的经济力量,需要调整经济关系,而且需要改变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即使没有强大的阻力,也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投资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降低了,但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并没有显著增加。这是一个很大的困难。能不能克服这个困难,在于是不是真正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否做出持续不断的努力。 第二,转变发展方式受到科学技术研发能力较低的制约。转变发展方式不仅需要转变发展观念,不仅需要通过改革创造体制条件,而且需要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一方面,转变发展方式要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必须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是节能减排),为此,除了其他方面的条件外,都需要有科学技术的支持;另一方面,转变发展方式要求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升级,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这就要求必须从总体上提高科学技术的研发能力。但是,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总体水平和研发能力的提高是不能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个过程。过去,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过多地依赖设备购置和技术引进。当时,发达国家已经出现劳动力短缺、工资成本大幅度上升的问题,不得不把许多制造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因此,技术转让遇到的阻力比较小。但是,如果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发达国家的同类产业构成竞争关系,技术转让就非常困难了,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研发。这不仅需要大量资金和高水平的科学技术人才,而且需要时间。这是转变发展方式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难题。可以预料,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仍然扮演一般制造业“世界工厂”的角色。基于这种状况,我国不宜平均使用力量,而是在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有所突破。一是力求在某些领域实现真正意义的技术创新;二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外国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再创新。我国的高铁技术就是一种突破,一种再创新。 第三,增加居民服务业的比重受到社会差别过大的制约。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服务业的比重。我国的服务业发展很不平衡,结构不够合理。一方面,金融、电信、交通运输、大型商厦、高档宾馆等服务业发展很快,但一般消费性服务业发展落后,一些传统的商业服务甚至有所萎缩;另一方面,城市的服务业发展很快,水平也很高,但广大农村的服务业发展相当落后。近几年来,我国服务业比重的提高,所依靠的主要是交通运输业,特别是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这种不平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金融、交通运输、大型商厦、高档宾馆等服务业之所以发展很快,主要是产业发展过度向资本和少数富人倾斜所致,忽略了广大老百姓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能力。现在,人们十分怀念过去大小不等、布局合理的百货商店、食品店、蔬菜副食商店、修理店等等。农村服务业发展之所以落后,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发展政策过度向工业、城市、资本倾斜,农村经济显著滞后,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很多在城市已经分离出来的获得独立发展的服务业,在农村仍然是农民家庭的自我服务和附带劳动;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城市化水平很低,农民居住十分分散,很多服务产业不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总之,经济发展长期失衡,劳资矛盾和城乡矛盾显著,社会差别——居民收入差别和城乡差别——过大,是居民生活服务业比重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和困难之所在。 五、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当采取的指导方针和战略对策 面对从“旧常态”转向“新常态”的历史性任务和遇到的种种困难,采取何种指导方针和战略对策至关重要。 1.必须彻底放弃和纠正不切合实际的理论认识 我国过去之所以形成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和理论界处于主流地位的错误认识密切相关。其中主要是:一是把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忽视和贬低了以民为本和协调平衡的重要性。在不少经济学专家那里,甚至在各级政府的重要咨询机构那里,关于经济发展经常谈论的——无论是从目的的角度还是从手段的角度——主要是GDP,好像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出谋划策。二是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做出了不切实际的过高估计。一些经济学专家对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估计,既未充分考虑居民的消费需要和消费能力,也未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代价,而更多考虑的是投资品的生产能力、新的建设项目和投资能力。所谓的经济增长变成了第一部类内部投资品生产和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循环。三是对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出了误判,认为我国进入了“重化工业发展的新阶段”。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阶段,重化工业的优先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近20年来,以钢铁、有色、建材、能源、石化为主的重化工业的迅猛超常发展,是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导致的结果。如果说它的发展本身就是以压低居民消费为代价的,那么,它的进一步发展则进一步压低了消费能力。这不仅是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而且是不可持续的。“重化工业发展的新阶段”理论,完全是为非科学发展和经济过热提供错误的理论依据的。四是对就业和增长速度的关系做了不切实际的阐述。这种观点认为,我国要保持充分就业,最低限度的增长率是8%。这是缺乏根据的。其一,这个结论是以就业主要依赖于工业(首先是制造业)和建筑业为前提的。但是,随着技术构成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工业和建筑业比重的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对就业做出更大贡献的将是服务业,而不是制造业和建筑业。其二,这个结论是以我国处在工业化初期国民经济总量很低的状况为前提的。但是,我国现在的经济总量已经很大,每年的经济增长率不可能很高。总而言之,主要依靠工业和建筑业的高速发展拉动就业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2.经济增长和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和主要依靠国内居民需求 社会生产,从而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一般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和要求,核心是“以人为本”,或者说,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以民为本。我们所说的“人”,指的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抽象的人;而人民群众的主体是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既然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那么,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出发点就应当是工农大众。既然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和以民为本,那么,发展的原动力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就寓于其中了,这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须主要依靠居民的消费需求。然而,一个流行的说法是:经济增长要依靠“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论不仅把投资、出口和消费平列起来,不仅混淆了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而且颠倒了发展目的和实现手段的关系。从我国的角度看问题,投资和出口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能够成为目的的,只有社会需要和消费。在消费中,政府消费并非都是目的,只有可以转化为居民消费的政府消费才成为目的,其他部分仍然是手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两类不同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统治地位,生产的直接目的就是资本增殖,投资、消费、出口都是资本增殖的手段。正因为如此,在国民财富的绝大部分转化为资本积累、国内消费需求很低的情况下,必然把商品出口和对外投资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是,我国作为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体,虽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普遍化,但应当受到社会主义道路的制约。在以民为本的前提下,所要满足的需要主要是国内居民的需要;与此相联系,经济增长动力应当主要来自于国内市场,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绝大部分也应当能够为国内市场所吸收。至于出口和对国外的投资,不可能不存在,但除了战略利益和国际政治的考虑外,都应当是国内消费需求的补充。进出口的本来功能,主要在于相互调剂余缺,互通有无,发挥比较优势,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里被扭曲了。就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的出发点来说,出口和对外投资主要不是为了资本增殖,而是为了经济互补、经济交流和经济合作,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中国不应当走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主义的老路,即以大量的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征服和统治世界。 3.必须坚定不移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三个比重” 如果“以人为中心”和“以民为本”成为既定的前提,居民消费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目的,那么,以劳动大众为主的居民就必须有足够的消费能力,而这种消费能力就必须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体现出来。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失调,现在就必须下决心调整不合理的分配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第一,在增加值的初次分配中,必须适当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增加值中的比重,相应地降低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和生产税净额的比重,将其提高到同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程度,至少提高到和我国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水平。第二,在整个社会范围内,适当提高居民收入在社会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应地降低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的比重。提高的程度仍然可以以国际社会的平均水平作为参照系。居民收入包括社会保障,但是,力图通过股市投机增加居民资产收入是一种误导;股市本身不创造任何财富,只是收入的再分配。第三,在居民消费和资本形成(积累)的比例关系中,适当提高居民消费在社会总支出中的比重和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相应地降低投资的比重,降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检验这个比例关系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就是没有普遍的产能过剩(生产的相对过剩)。如果我们做到了,发生大规模经济危机的国内因素就可以基本上消除了,“外部冲击”也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4.国家发展政策必须适度向“三农”倾斜 中国的农村人口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始终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的困难不在城市,而是农村。现在,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还很大;稍不注意,差距还会进一步扩大。因此,讲“以民为本”、“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调整重大比例关系”,其中,首要的是处理好政府、城市和“三农”的关系。鉴于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了过分向工交、城市、政府、资本倾斜的经济政策(在奠定工业化基础、而资本的原始积累主要来自农业和农村的情况下,发展政策一定程度的倾斜确有必要;问题在于“过度倾斜”,而且在情况变化以后,还一直延续下来,甚至变本加厉),今后,国家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必须把提高农民的收入放在突出的地位;国家制定发展政策,必须适度向“三农”倾斜。这里包括: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财政投资政策,信贷政策,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等等。通过国家发展政策的逐步调整,不仅可以使农业的技术构成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而且使农业的规模经营同样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不仅可以普遍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使更多的农民有条件进入城市。“城市化”既不是并村、建楼、造城,也不是通过征地迫使农民离开土地;“城镇化”的要义和实质是,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富裕文明的基础上,减少农民在人口和劳动者中的比重,提高农民进入城市的能力。 5.正确认识和对待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 现在,我国一方面处于世界性的持续的经济危机(经济衰退和经济低迷)之中,一方面处于从传统发展方式向新型发展方式(科学发展)的转变过程当中。两种因素的叠加,导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和持续下降(从2007年的14.2%下降到2014年的7.4%,几乎下降了一半)。面对这种情况,不少人担心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下滑,各级政府也感受到了强烈的“下行压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予以正确认识和对待,决不能为了“稳增长”和“保速度”而重走回头路,重新采取过分扩张性的经济政策。 第一,在战略上应当从消极被动减速转向积极主动减速。要防止增长速度进一步下滑,使增长速度正常化,“稳增长”还是需要的,但不宜一厢情愿地设置速度底线(即认为速度一定不能低于多少)。设置速度底线必须权衡利弊,必须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延缓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正常的速度不是单纯企业利润和政府财政收入最多的速度,而是实现最佳宏观经济目标的速度,损失和代价最小、社会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最大的速度。 第二,在速度不可避免地自然降低的情况下不可盲目实施扩张性政策。对我国目前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必须做出正确的判断:这种下降基本上是正常还是不正常的;从总体上和长远看,基本方面是有利还是不利的。回答是肯定的。一方面,在我国经济基数已经很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过高的速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而速度的下降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况且,如果把所有的代价和负效应考虑在内,如果把后来因追求超高速增长带来的问题所付出的高昂代价考虑在内,那么,过去的超高速不仅不正常,而且很多时候是利少弊多,得不偿失。另一方面,速度的下降并不一定是消极的,速度的自然下降为压缩过剩产能、调整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等等创造了条件和提供了可能。如果继续勉强保持过高的增长速度,转变发展方式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因此,在经济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向中高速或中速回归的情况下,切不可不惜一切代价地以过分扩张性经济政策拉动经济增长,也不能在“微调”的名义下再度实施实际上的扩张性经济政策。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不能让“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的恶性循环再度重演。 第三,不能为了保持表面上的繁荣而对投机性股市实施救市措施。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标志性形式是股份公司,而股市作为股份公司的必然产物,有很多的积极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发行价格和资本转移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我国的股市一开始就存在诸多问题。在一级市场上,股市成为国有企业圈钱的场所;在二级市场,股市成为投机赌博的场所。那些大的投机者呼风唤雨,利用自己制造的差价谋求巨额收入;那些来自低收入者群体的股民,只希望股票价格指数不断上升,只赚不赔。而股市的冷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政策,而不是公司的经营业绩。我们有些政府官员也希望通过价格指数的不断上升,展示大好的经济形势。实际上,我国的股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和经济运行脱离关系,而且很少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不管经济形势是好还是不好,只要持续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股市就会持续上升,甚至火爆。这是不正常的。一旦投资过热达到不可承受、不可持续的程度,不得不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股市就会应声下跌。如果单纯为了救市或制造虚假繁荣而实施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那么,对国家和普通群众必将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第四,金融政策必须有利于使畸形发展的房地产业回归正常状态。目前,房地产业面临较大的压力,一些利益相关者(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投机商、商业银行、地方政府)不断给中央施加压力,希望中央实施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放松银根,包括房地产融资政策、限制投机需求政策等。但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和价值取向来说,这种要求是不能满足的;否则,过高的房价就不可能下降,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就不可能改变,房地产中包含的泡沫就会越来越多,财政金融风险就会越来越大。对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但泡沫终归是要被挤出去的,只是时间快慢问题。解决房地产泡沫问题,不可能皆大欢喜,也不可能没有任何风险。我们在房地产问题上采取何种对策,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想实现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试金石。房地产业必须忍受阵痛。 6.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好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 为了适应即将来临的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除了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以外,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创造出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基础。但是,今后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什么,必须搞清楚。中央已经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市场化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当然是需要的。但这并不是深化改革的唯一任务,而且并未全面体现“第二次革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仅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不能体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而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恰恰是片面的“市场化改革”造成的。在片面的市场化改革中,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和一切方面都趋向商品化、市场化、资本化了,教育、医疗、住房等等都市场化了。甚至,“赚钱”成为人们读书求知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唯一目的,而读书求知和参与社会活动则成为“赚钱”的手段。与此同时,在全面市场化的浪潮中,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和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异化了。不少人民政府和机构做了很多不应当做的事情,而对应当做的事情却避而远之,竭力转嫁负担。国有经济一方面并没有真正从一般盈利性、竞争性领域退出来;另一方面又在传统体制的延续和保护下,形成一个个旨在谋取自身利益的行政性的垄断资本集团。问题的核心是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问题。就总体而言,它们不仅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调整自己的职能定位,而且也没有按照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职能定位,在它们身上,没有明显地体现出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因素的特殊要求。因此,以后深化改革,必须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的经验教训,真正按照“第二次革命”的宗旨全面深化改革,纠正先前片面的“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片面性,扭转政府行为和国有经济的异化现象,使社会主义道路名副其实。就政府机构而言,首先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一般关系。即:一方面,不要干预和介入那些市场(市场主体和市场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让市场能够在盈利性、竞争性领域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市场本身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并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承担起体现社会主义道路和因素的政治责任,必须保护好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权益,必须使他们在市场经济形式和普遍的劳资关系中看到社会主义的希望和前途。就国有经济而言,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处理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在国内市场,不要进入那些一般盈利性、竞争性领域,原来进入的原则上应当退出来;同时,要积极进入民营企业不愿、无力和不可进入的领域,主要是非盈利性、非竞争性领域,即提供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领域,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特殊优势,与民营企业形成优势互补的关系。但这还不够,国有经济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必须像人民政府一样,承担起体现社会主义道路和因素的特殊责任。国有经济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经济基础。在国内,主要体现在国计民生、制度安全、共同利益、战略利益等方面;在国际上,中国作为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大国,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同国际资本和霸权主义等等相抗衡,而这种经济力量主要来自国有经济和中央财政。在国际市场上,国有经济必须形成规模足够大、技术上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企业集团(如中国高铁集团公司)。它们的存在不是在国内和民营企业竞争,而是和国际资本集团竞争。 从经济发展的旧常态转向新常态,是我国发展和改革的历史性、战略性任务,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第二次革命”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我们期望的正常的新常态,只能是深化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结果。标签:基本面论文; 增长速度论文; 新常态论文; 经济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经济学论文; 宏观经济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拉动增长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投资资本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