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加一战的美国因素——以驻华公使芮恩施为中心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使论文,美国论文,一战论文,中国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17年中国参加一战使得中国自近代以来不仅第一次取得了对一个世界强国的胜利,也第一次以一个战胜国的身份参与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更重要的是,一战影响了中国人关于世界秩序和西方的观念,激励中国人渴望改变中国的国际地位。①关于中国参加一战的原因,学术界已取得了众多成果,但正如王建朗所述,这些成果多从内政出发,而“在参战问题上,对内政的考虑曾大大影响了对外交的考虑,尤其是在后期。但是,完全从内政的角度来研究参战问题,将其视为派系斗争的结果,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②。因此,本文试选取中美关系这一角度,探讨美国与中国参加一战的关系。③对这一关系,较为普遍的观点是美国与日本利用参战问题争夺对中国的控制,美国支持黎元洪反对中国参战,日本支持段祺瑞主张中国参战。④中国参加一战的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中美国的因素不可忽视,因此本文试就中国参战的美国因素作一探讨,并结合时任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的主张和行动来重新审视这一观点。
一、机会的降临——芮恩施与中国参战步伐的开启
1917年1月31日,德国照会各中立国政府表示将进行无限制潜艇战。2月3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收到美国国务院的电报:美国政府决定对德绝交,并通知各个中立国政府,希望各中立国赞成美国的行动。芮恩施认为“美国政府的政策就是要使各中立国共同采取示威行动”,而作为美国驻华公使,他的明确的任务就是“说服中国按照我国政府的建议赞同美国的行动”⑤,并“追随美国的政策”⑥。当晚芮恩施拜见了北京政府总统黎元洪和国务总理段祺瑞,将美国政府的决定通知中国政府,请中国方面和美国共同行动,并于2月4日正式照会中国外长,告知美德断交,希望“中立各国,能仿行美国政府之举动者,实于世界和平将有裨益”⑦。可以说,美国政府对德绝交,以及对中国政府一起行动的邀请,为中国加入一战创造了机会,再次开启了中国加入一战的步法。
虽然早在1915年和1916年,中国两次要求加入协约国集团,但最后都因日本的反对而未能成功。当时美国还是中立国,未能给予中国以支持,而英、法、俄等国限于欧洲战事,最终只能对日妥协。虽然如此,美国作为最重要的中立国,并且相对其他列强对华较为友好,无论是中国政府方面还是在中国知识界,美国对大战的倾向,一直受到关注。⑧2月1日美国政府向德抗议,2月2日起中国政府为此连续召开内阁会议。随着芮恩施告知美国与德国正式断交,外交总长伍廷芳2月4日便建议:“美已抗议,中国应抗议;美抗议后,如绝交,中国亦绝交;美宣战,中国亦宣战。料想美国不宣战,中国亦无力量,总之当与美一致行动。”⑨同时中国方面也意识到美国最终加入协约国集团对德宣战,只是时间问题,而“美国参战后,协约国必胜已经是普遍的看法了”⑩。这样中国是否追随美国对德绝交,以致参加战争,便成为中国政府和社会讨论的中心问题。
然而与1915年相比,此时中国参战的内在动力相对较小。与日本强迫中国接受“二十一条”,中国急于通过加入协约国集团以改变自身所处的不利地位不同,1917年的中日关系相对缓和,但民四条约已成为中日关系的一个长期症结,中国朝野内外均希望寻找机会将其废除或至少修改。另一个不利则是随着袁世凯的去世,中国缺乏一个稳定的中央政府,从1916年开始的总统、内阁、国会三方围绕着自身权力界定而展开的博弈正在加剧。同时,自护国运动后,两广、云南、贵州、湖南等西南各省一直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南北双方的矛盾一时也难以解决。中国是否参加一战是关乎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而面对这一问题,分歧与斗争也将在所难免。
实际上,从1913年就任美国驻华公使以来,芮恩施就一直十分关心中国的局势。作为威斯康辛大学前政治学教授,芮恩施本身便是研究国际政治特别是远东国际关系的著名学者,并且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对中国一直抱有同情。对于芮恩施等人,莫理循评价道:“有一种诚心诚意要帮助中国的愿望在激励着他们。与此同时他们当然也没有忽视他们自己的国家利益。”(11)芮恩施积极推动中国对德国绝交,一方面正如其对端纳所言是为了“有效地迅速地支持美国的政策”(12),但同时芮恩施也认为,如果中国对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集团采取一系列行动,那么中国对内对外两个方面也是有利的,即“通过积极地与美国公开宣布的政策联合,中国将在对内和对外方面使自己的地位得到大大加强”(13)。对内可以“使中国不再去注意它的无休止的党派斗争”(14);对外则使“中国将可以博得协约国的善意。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中国的主权进行任何干涉必将更加困难”(15)。而不言自明的是,这种对中国主权的干涉当时只能来自日本。
巧合的是由于海底光缆的故障,在这关键时刻电报中断,使得芮恩施无法同美国国务院取得联系。而几天之内通过同中国政府官员的频繁交谈,芮恩施认为:“中国政府原则上倾向于采纳美国总统关于这方面的建议,不过中国政府认为它这样做将处于不安全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为积极推动中国方面的行动,未等到国务院的同意,2月7日下午芮恩施照会中国政府表示“将会提出适当的手段使中国能够尽它由于与美国政府采取联合行动而具有的责任,而对于中国的国家独立以及中国对它的军队的控制和一般行政管理无任何损害”。(16)这个照会使得芮恩施对中国政府的劝告从一种友好的建议上升为一种保证,对中国政府的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2月8日中国决定对德抗议,2月9日正式照会德国政府。虽然芮恩施的这一行为可能超出了美国国务院的授权,对此国务院表示“并未预料到你在没有接到命令的情况下,这么快地采取行动”。(17)但考虑到芮恩施赴华上任前,威尔逊总统曾向其表示:“美国应独立地完成她应尽的义务,给予中国特殊的道义上和财政上的援助。”(18)而芮恩施的照会则提供了美国将给予中国援助的保证,而且芮恩施辩解认为2月3日国务院的指示,使“美国政府实际上已经策划了中立国的联合抗议”,因而他“必须迅速采取行动”。(19)
可以说,正是芮恩施充分利用自身美国驻华公使的身份,采取积极的行动,推动中国迈出了参战的第一步——对德抗议。据时任中国驻美公使的顾维钧回忆:对中国方面“影响最大的还要算美国公使芮恩施。由于他精心培植了与中国各界人士的友谊,还由于他在‘二十一条’期间毫不含糊地同情与支持中国,中国各方面都把他看成是中国真正的朋友。”(20)芮恩施的计划在于希望中国能和美国站在一起,追随美国的行动,美国就成了中国的榜样。这样在中国内部可以促进中国国内的团结,合法的文治的共和政府能够得到巩固,而中国的稳定则是远东国际秩序得以稳定的基础。而且中国追随美国就有可能获得美国的军事与财政援助,至少可以排除其他国家主要是日本对中国军事财政等问题的单方面渗透与干预。同时这一行动也是对英法等协约国有利的,可以更好地实现中国同美英法等国的协调,尤其是考虑到1915年、1916年因日本的两次反对而使中国加入协约国一方的计划流产,支持中国放弃中立就是对日本的一种联合反击。
与芮恩施关系密切的一批英美籍在华的顾问和新闻记者,也通过自身的影响,积极推动中国政府的行动。2月3日当天端纳便从芮恩施处得到消息,并组织所谓的“飞楔队”,开始了对中国政府要员的分头游说。据端纳回忆,对于段祺瑞“芮恩施博士要揪住他不放。黎元洪自称对军事问题颇有研究,认为德国会取得胜利,由福开森博士和莫理循博士去做他的工作。端纳则集中精力于国会中的少壮派,因为只有他得到这些人的充分信任。内阁中混杂着少壮派进步分子和一些反动分子,端纳对其进攻时,由孙明甫和弗莱思从旁协助。史密斯的任务是照应各方,随时予以合作”(21)。这批人大都同情中国,也支持芮恩施的想法。虽然他们大多并非本国政府官员,对本国政府的决策影响较小,但他们的共同努力,从中国决策开始就在中国政府中酝酿了一种亲美的氛围。同时中国舆论界也注意到一战爆发后“美人对于中国问题,渐与日人起正式之冲突”(22),联合美国对抗日本也是中国方面的重要考虑,而且也担心不与美国一致则会陷入孤立:“美国已取如斯态度,中国虽非被动而然,但不如是则国家在国际社会将一时限于孤立。”(23)这些因素对推动中国方面追随美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2月8日中国政府决定就德国潜艇封锁提出抗议,当晚伍朝枢通过电话告知芮恩施:“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内阁已经决定对德国提出抗议,并表示要同德国断交。”(24)2月9日正式照会芮恩施,表示愿与美国政府“毅然附和取一致行动”(25)对德抗议。同日,中国政府正式照会德国,除对德国表示抗议外,还强调若“中国抗议无效,本国甚为惋惜,迫于必不得已,势将与贵国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26)。同日考虑到中国的抗议照会不会对德国产生什么效果,这样中国与德国断交已在所难免。而中国方面也通过芮恩施向美方承诺:“倘若美国政府认为德国所采取的行动,足以构成宣战的理由,则中国政府至少应断绝与德国的外交关系。”(27)进一步表示中国将追随美国的行动,且中国必将与德国断交,同时也委婉地表达断交后中国方面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行动。相比而言,中国对德抗议这一行动,“协约国公使也未事前预闻,日本政府也是在抗议发出5小时前通知的”。(28)可见美国方面,特别是作为驻华公使的芮恩施对中国政府的影响以及中国方面对其的信任。
由于考虑到中国的抗议肯定会被拒绝,对德绝交一直在酝酿中。3月初,法国邮船Atlas被德国潜艇击沉,其中有500多名中国劳工。(29)借此机会,中国政府召开国务会议,正式开始迈出参战的第二步——绝交。关于是否立即与德国断交,中国政府内部一度发生分歧,但经协调很快平息。(30)3月10日德国政府照会中国,虽然表示愿意与中国方面协商“保护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办法,俾尽力顾及中国行业利益”,但是“碍难取消其封锁战略”(31),实际上是正式拒绝了中国政府的抗议。也在3月10日,国会参、众两院分别开会讨论对德绝交问题,最终“众院赞成者三百三十一票,反对者八十七票,赞成数达五分四。参院赞成者一百五十八票,反对者三十五票,赞成数达五分四以上”。(32)于10日和11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对德绝交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对德绝交,由时任驻德公使颜惠庆向德国政府递交了正式绝交书。德国驻华公使也在26日离开北京回国,各领事亦分别离境。(33)由于在此之前,德国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是美国最小的一张王牌,她没有独立的意志”(34),对此,也在德国方面意料之中,因此德方“态度平静,对此举深表遗憾”(35)。
二、寻求一致——芮恩施与中国围绕参战问题的内争
随着中国宣布对德断交,是否更进一步,即对德宣战,直接参与战争便成为中国内部讨论的关键问题。早在2月8日,即中国对德抗议发出前,梁启超便建议政府“最后非有宣战之决心,则抗议毋宁勿发”(36),对于中国的抗议照会,有评论认为,“这份照会逻辑上的必然结果是参战”(37)。而在3月8日,即中国对德宣布断交前,中国国务院便致电驻日公使章宗祥称:“对德问题,现只待各方面更加疏通,即行断绝国交;至必要时,再为扩张之办法。”(38)所谓“扩张之办法”在宣布断交后,只能是更进一步的宣战。章士钊更是认为抗议、断交两步都是“权变之词”,“在理论上凡赞成第一步者即已不能不赞成第三步”。(39)而且中国在美国的引领下已完成了抗议与绝交两步,完成最后一步宣战这在许多人士看来也属必然,正如顾维钧所言:“今我对德政策,先抗议,后绝交,虽是由我自决,究系从美而起。现如更进一步向德作战,固系正当程序。”(40)
然而此时,美国还未对德正式宣战。此前中国一直追随美国,而且,2月初芮恩施对中国“已经给予的保证只在中国的行动与我们的行动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适用”(41),因此美国的政策对中国仍有重要影响。美国国务院也出于谨慎的考虑,认为:“除非由于非常情况所迫,在本政府将上述明确决定通知德国以前,中国不应做超出同德国断绝外交关系的事情。”(42)然而美国早晚必将参战已是共识。这样在中国主张参战的群体中,出现了争取中国早日参战和暂时等待、追随美国参战的分歧。前者以曹汝霖为代表,认为:“以为绝交而不参战,将来在协约国方面,我仍得不到好处,故我以为应再进一步对德奥宣战。”(43)后者例如顾维钧,认为:“助美入战,与加入联盟,利害出入汹属毫厘千里。窃查加入联盟有四害”,相反“若我随美入战,则有四利”,最终建议“我国不与德战则已,战必以助美为宜”。(44)而梁启超则持比较中庸的态度,认为:“协约国遂劝进步,吾坚拒之,虽未尝无辞,惟拂协约国之好意”,而“此事之动机,全因美国好意相劝,故我政府一意亲信美国,自无待言”,不过“好在美国与协约国本已甚接近,我虽进步,仍不失为与美一致”。(45)
可以说当时在中国内部,不仅有是否宣战的争论,还存在着何时如何参战的争论。大量的争论以致芮恩施公使在3月26日的报告中担心“如果美国对德宣战,中国很有可能不马上跟随”(46)。此时,芮恩施个人还是希望中国能够追随美国参战。其实早在2月,芮恩施便暗示中国虽然“美国的建议并没有超越对德国断绝外交关系的范围,中国采取这个步骤,就可以在实际上斥责和阻止德国在公海上的非法的和野蛮的行为,并保留着将来采取行动的完全自由。如果尔后还需要进一步采取行动,道路是畅通的”。(47)这里所谓的“进一步采取行动”当指参战无疑。甚至在3月份同梁启超的交谈中,芮恩施虽然表示中国暂时以不加入协约国为善,但也同意“若得确实免危险之保障(即指东邻第五项等事)及相当之权利交换,则加入亦无妨”(48),对中国参战表现了开明的态度。相比芮恩施,更为谨慎的国务卿兰辛也认可“中国本身在和会召开之前,可以成为一个交战国”(49)。而据时任中国驻美公使的顾维钧回忆,国务卿兰辛与助理国务卿朗都非正式的向其表示“中国应当与美国站在一起”(50)。可以看出,在4月美国正式宣战前,虽然表示中国暂时可以止于对德断交,但还是希望中国能够追随美国,至少并不反对中国最终参战。
4月4日和4月6日,美国参众两院分别通过参战宣言,正式向德国宣战。4月11日芮恩施将此事正式告知中国政府(51)。虽然美国先于中国正式参战平息了中国参战派内部的争论,然而是否参战的争论则在中国内部愈演愈烈。尤其是进入5月,中国参众两院将对对德宣战案进行表决。5月9日经过多方游说与协调,总统黎元洪向芮恩施表示其本人“赞成宣战,如果国会在立法方面不拒绝的话”。(52)而在国会方面,实际上由于梁启超等人的协调,预计对德宣战案在国会也会通过。(53)“国会里面对于参战案持反对态度的本只有极左翼的丙辰俱乐部一派”(54),该派属于国民党左派,而属于国民党中右派系的政友社、益友社等最终都表示赞同参战,梁启超领导的研究系自然也赞成。经过多次接触,芮恩施也认为:“国会不会反对宣战,但是希望控制参战政策。”(55)然而5月10日众议院对宣战案进行表决时,由于段祺瑞手下傅良佐、靳云鹏、王揖唐等人组织“公民请愿团,将国会层层包围,各执请愿旗帜,要求当日将宣战案通过,否则不许议员出院”(56),引起舆论与国会的哗然,国会与国务院的矛盾公开激化。19日众议院要求内阁改组,议决“对于此种重大外交案件,应候内阁改组后再议(意思就是参战案是可以通过的,但段非去职不可)”(57)。结果,各派的矛盾再次激化,北京政府陷入政治动荡中。
对于参战问题会对中国内政产生影响,如前所述,芮恩施是有所估计的,但显然过于乐观。芮恩施不但认为中国追随美国可以促进中国内部派系斗争与南北分歧的解决,而且还认为这样“肯定会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它能够把军队置于它作为一个国家机构的适当地位,并防止从袁世凯那里继承下来的拟封建主义的进一步发展”。(58)但现实的情况是军方的实力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是文治的合法的中央政府遭到威胁。从4月底段祺瑞召集各省督军入京,组成督军团要求宣战,对政府施加压力。5月19日,即众议院决定缓议对德宣战案同一天,督军团呈请解散国会。但总统黎元洪选择与国会联合进行反击,23日罢免段祺瑞,任命“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国务总理”(59)。段愤而离京赴津。29日倪嗣冲通电“自今日始与中央脱离关系”(60),宣布安徽独立。之后,支持段祺瑞的各省督军相继宣布独立,北京政府已被架空。此时中国的政争已不局限于“府院之争”,而是扩到了整个政府的文武之间。有论者就认为这次“督军团干政”事件即是军人政治运动及其势力膨胀的转折点。(61)随着各省独立,通往北京的道路也被阻断,文治的中央政府陷入危机中。
困境中的北京政府向美国请求帮助,“中国方面要求威尔逊总统和兰辛国务卿为维护中国的代议制政府发表一个声明”。(62)之后,6月5日外交总长伍廷芳要求芮恩施向美国总统威尔逊转达呼吁:“作为世界民主与宪政主义事业之保卫者,在美国对中国态度问题上,发表一个公开的声明,即强烈支持黎元洪总统是中国合法的元首,而所有西方国家都依靠他来保护西方国家的在华利益。在这样关键时刻,一个来自美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声明,无疑会起作用,会使守法的人团结在黎元洪总统的周围,并可挫败督军们的嚣张气焰。”(63)同芮恩施一样,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威尔逊总统对中国抱有同情,并在中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威尔逊“相信美国在中国的最大利益是保持美国对中国独一无二的道义影响,为中国提供一个民主的样板”(64),而且“很多美国人现在称中国为他们的‘姊妹共和国’,新的中国领导人也的确可以在重整国内事务的过程中期待从美国的现身中获益,威尔逊总统毫不犹豫地出手施惠”。(65)
而且早在4月2日,威尔逊对德宣战演说中提出美国参战是为了“让民主在这个世界上更安全”(66)。4月7日在会见中国驻美公使顾维钧时,威尔逊也表示:“鄙意为中国计,为全局计,中国宜先从容布置,待时而动”;但“如中国事实上确向德作战,美国允接济”(67)。然而,中国还未正式参战,仅因为是否宣战,共和政体就面临威胁,这是美国方面所不愿意看到的。至于积极推动中国行动的芮恩施,随着中国内部的政治斗争不断加剧,5月17日,据莫理循观察“芮恩施博士对中国采取第三个步骤是否明智也难以打定注意”(68)。这里的“第三个步骤”便是对德宣战。在5月23日黎元洪罢免段祺瑞后,芮恩施对此忧心忡忡,只能表示:“一切将取决于总统挑选什么样的人进入内阁,之后决定赞成参战的问题可能得到解决。”(69)将希望寄托在黎元洪能够解决危机进而参战上。而黎元洪则安慰芮恩施,并表示在罢免段祺瑞后“国会会在不受强迫的情况下决定参战问题”(70),只是芮恩施的希望与黎元洪的表示都最终落空。
进入6月,中国政局更加恶化。6月5日,芮恩施收到了国务院6月4日发出、要其转达中国外交部的声明:“美国政府对中国发生的纷争深表遗憾,诚挚的希望立即恢复平静与政治统一。中国对德宣战,或者继续与其维持现状是次要的事情。中国最需要的是恢复和继续其政治的统一,并沿着民族发展的道路前进。”特别强调:“美国极为关心的是中国能维持一个统一的、负责的中央政府,而此刻诚挚地希望中国为自身及世界利益计,立即消除派系斗争。”(71)该声明也得到了芮恩施的赞同,6月6日芮恩施将该声明送至中国外交部。同时芮恩施也明确向中方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不论美国多么愿意中国与它在战争中合作,它都不愿利用政治纷争或无视国会而跟任何派系合作来达到这一目的。”并且由美籍顾问弗格森博士“在天津把美国照会的内容非正式地告诉了段祺瑞将军”。(72)
可以说,此声明集中体现了威尔逊政府对华外交的特点。威尔逊政府对华一直抱有同情态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中华民国是亚洲第一个共和政体。作为威尔逊总统亲自挑选的在华代言人,芮恩施积极推动中国对德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借此巩固中国的共和政府,尽管适得其反。值得注意的是此照会是在中国发出支持黎元洪总统的呼吁之前,对支持黎元洪的呼吁美国方面未作表态。芮恩施认为“美国政府的照会是对现政府的支持”,强调“本使馆的行动是一贯把驻在地的政府当作合法权力机构,但从来没有做什么干涉之事”(73),阐明美国的原则是对中国共和制中央政府的支持,而不是对个人的支持。芮恩施个人可能比较同情黎元洪,但美国方面并未给其实际支持。关于中国的内争,美国也希望能够和解,但并不愿意干涉中国内政。另外此照会并不表示美国反对中国宣战,而是希望中国实现对内统一,对外一致后参战,这一点芮恩施与美国政府的态度是一致的。6月9日,国务卿兰辛就6月4目的照会向法国政府解释:“希望法国政府给予合作,相信这样做能促使中国消除分裂,并使中国与协约各国合作共同抗德成为可能。”(74)
三、挫折与希望——中国正式参战前后的芮恩施
在6月4日美国政府将照会发给芮恩施的同时,也将其发往美国驻英国、法国和日本的大使馆,要求“向英、法、日等国提议向中国作出内容相同的陈述”(75),希望各国能同意美国的意见。这样可以共同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更易产生效果。而且考虑到日本对中国内政的积极介入,美国的这一提议,实际上有联合英法等国,约束日本行为的意图。如入江昭所言,这一时期美国的远东政策正在逐步转向在列强合作的基础上谋求建立新的国际秩序(76),而将日本纳入合作中也是对日本的一种约束。因此,美国政府一方面希望通过共同行动对中国局势产生影响,一方面仍寄希望于通过与英法等协约国合作来约束日本。对于这一点,美国方面是比较乐观的,芮恩施就认为如果“中国一旦采取美国提议的行动,欧洲盟国的代表只会表示赞同”(77),而中国的行动博得了协约国的善意,这样对中国主权的干涉更加困难,美国国务院也多次建议中国政府要多同协约国商议。(78)
然而自美国宣布与德国绝交,中国积极追随美国,希望与美国保持一致,共同行动,无形中使美国在中国参战问题上处于优势地位。芮恩施在其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连英国方面也有人认为:“我在北京还未有见过哪个公使馆能像美国公使馆一样,对中国施加那么大的影响”(79),并向英国政府抱怨“我们协约国在影响中国方面应该起带头作用。当前我们的政府,似乎把这个问题更多地倾向于当做学术问题,而把指导中国的权利留给美国”(80)。如果英国方面对芮恩施的努力与美国的地位也嫉妒的话,那么日本对此不满也属自然。日本方面认为“若坐视中国被美国拉进协约国方面来也会使好容易打下的一点点中日亲善的基础发生裂痕”(81),因此必须积极展开活动。早在2月,日本同英法俄意等主要协约国展开了协商。2月16日,日本得到英国的保证:将对日本在中国山东的权益和占领德属太平洋岛屿的同题上给予支持。作为交换条件,日本派遣驱逐舰在地中海进行巡航。2月20日,俄国接受了日本的条件,之后法国和意大利也相继表示同意日本的条件。(82)通过这些密约,日本转而支持中国立即参战,同美国在影响中国方面展开竞争,这样在关于中国参战问题上美国也很难得到英法等国的支持了。
结果,对于美国6月4日的照会,迟至6月19日英国委婉拒绝,表示“虽然他们在原则和美国政府没有什么不同,而双方所欲达到的目的又是完全一致的”,但是英国政府要遵循“在华的传统习惯”,不介入中国的内部斗争。(83)6月20日,法国表示希望将声明的内容修改为“如果协约国继续认为中国参战具有实际意义,那协约国首先是要重建中国的秩序和和睦。因为这在列强看来,这才是中国采取对外行动的必要前提”(84),基本上赞同美国的提议,但考虑到法国驻华公使对日本的支持(85),这一赞同也要打个折扣。而日本政府更是直接指责美国干涉了中国内政,反而宣称自己不愿干涉中国内政,而且“不干涉的态度对日本以及其他各国是最有利的。坦率地说,日本政府看不出有任何理由需要参加所提到的共同对中国政府的声明”。(86)直接拒绝了美国的提议。
同时日本利用这一照会指责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在舆论上攻击美国,试图削弱美国的道义优势。芮恩施作为驻华公使自然首当其冲,日本报纸报道“美国公使向总统提供二十五万元(中国大洋)作为反对前任总理之用”。甚至日本“外务省政务局局长对新闻记者表示,他相信美国在幕后操纵,日本对此表示遗憾”(87)。对此美国政府不得不提出抗议,芮恩施更直接指出:日本方面的举动“旨在削弱美国对中国的影响,并借此激起此间其他协约国政府代表对美国的不信任,以便能够阻止这些代表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不与我们完全合作”。(88)芮恩施认为日本这么做是为了同美国竞争对华影响力,而且中国的内乱在很大程度上由于日本的因素,“日本渴望在中国重新取得领先地位。结果,在中国的各派系之间出现了一个阴谋和反阴谋的大动乱”,破坏了“中国采取的行动所产生的统一的和鼓舞人心的效果”。(89)
除了攻击芮恩施等人外,更进一步,日本“外务省正在利用这件事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迫使美国保证在实际上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优越地位”(90)。“日本政府宣称日本与中国有着政治与经济上特殊的密切关系。这一观点是前国务卿布赖恩承认过的,布赖恩还说明美国在中国的活动从来不是政治性的。日本政府要求美国政府确认布赖恩的声明,并要求美国政府再次作出保证,在中国问题上,对日本持友好的态度。”(91)结果,美国6月4日发出的照会没能联合英法对日本进行约束,反而日本趁此机会要求美国承认日本在华的特殊地位,迫使美国妥协,促成美日直接谈判,最终签订了《兰辛—石井协定》。一方面出于保密的需要,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芮恩施亲华的态度,协定谈判的过程始终没有正式告知芮恩施。直到协定签订两个月后,芮恩施才从日本驻华公使那里看到协定的内容,而感到震惊。
而就中国国内而言,据芮恩施向国务院的报告,美国6月4日的照会得到了良好的反映,“中国报纸均表赞成接受美国照会,六月八日的北京日报以此为题发表社论……这些社论总的内容表示中国人民欢迎美国的劝告”,而且据“驻南方政治中心广州总领事的报告说,广州官员和报纸热烈欢迎美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照会”。(92)冯国璋在事后也向芮恩施表示“这个照会对中国舆论施加了有益的影响”(93)。但是无论是舆论还是革命党都没能阻止北方武人对政局的干涉,随着张勋率兵进京,国会最终被解散。虽然美国一再表示,希望保持一个“不中断续存的共和政体”(94),“目前的叛变似乎将推翻这一共和国,以参战作为推翻共和国的口实,将是最大的不幸,也违背民主的信念”。(95)而且美国官员公开表示:“美国殊不愿见帝制复现于中国。”(96)但中国政局越来越向美国不希望的方向发展,照会实际上即没能挽救中国文治合法的中央政府。
7月中国发生了复辟事件,中华民国政府被颠覆,清廷复辟,梁敦彦被任命为外务部尚书,并于7月2日照会芮恩施,表示“本日以前凡与东西各国正式签订条约及已付债款合同一律继续有效”(97),并多次前往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公使馆要求给予承认。对此,芮恩施拒绝回复照会,当梁敦彦与其他大臣前来时自己也不接见。(98)相反,芮恩施派出私人代表前往天津和段祺瑞联系,段向其保证“已完全控制了军事局势,能在10天以内击败张勋”(99)。7月3日段祺瑞在天津“受推为共和军总司令,通电视师马场,讨伐张勋,以曹锟等为三路司令”(100)。12日讨逆军攻入北京,恢复了民国。14日段祺瑞回到北京并组建了新的内阁。8月2日中国新成立的内阁决议对德宣战,并于8月14日宣布“与德奥两国同时入于战争之状态”(101),正式对德奥宣战。但是由于段祺瑞拒绝恢复临时约法与国会,孙中山南下护法,在广州另组护法军政府,自任大元帅,中国正式分裂为南北两个政府。
虽然希望中国内部团结一致的愿望与进行的努力最终挫败,但是作为驻华公使,芮恩施并没有放弃对中国的关注。8月2日内阁会议通过对德宣战决议后将结果通知芮恩施,8月4日芮恩施拜会了代总统冯国璋。(102)进一步,芮恩施也估计南方的“临时政府也可能对德宣战,这就形成了和解的基础”(103)。8月14日北京政府对德奥宣战后,9月26日,广东政府也对德奥宣战。(104)是否参战的分歧最终解决。芮恩施则继续密切关注中国政治的动向,12月向美国政府报告了南方陆荣廷与伍廷芳以重开国会为条件服从中央的消息和舆论呼吁美国和英国出面促成南北议和的情况。(105)随着1918年中国政局的变化,特别是新国会的建立,并于当年11月6日追认对德奥宣战案(106),完成了中国参加一战的全部法律手续。同时美国也借大战即将结束,积极推动南北和谈,期间芮恩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终促使南北代表共同出席巴黎和会,南北议和也在1919年正式开始。
可以说中国参加一战,与芮恩施关系密切。正是芮恩施的积极推动,使中国采取了追随美国的方针,实现了中国对德抗议与断交,并最终促成了中国的参战。但是芮恩施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与芮恩施的积极行动相比,美国政府的反应则较为被动。而且从对德抗议到断交,美国在中国参战问题上处于优势地位,这样就引起了日本的不满。实际上,自一战爆发,日本便积极扩张在中国的影响,努力获得在中国优于其他列强的地位。因此,在中国参战问题上形成了美国同日本的竞争,这种竞争不是反对中国参战与支持中国参战的较量,更多的是由谁主导中国参战的问题。芮恩施是美国方面最积极支持中国参战的人物,因此引来日本报纸对他的攻击,尽管可信度值得怀疑。而美国政府方面相对比较谨慎,不愿因此刺激日本,这一方面源于美国参战后把主要精力放在欧洲,在远东地区则希望维持稳定,另一方面美日在中国的竞争,确实加剧了中国的内部斗争。最终美国政府通过双边协议的方式,希望把日本的扩张行动暂时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
而芮恩施希望中国追随美国,也确实有遏制日本在中国扩张的考虑,这一点其实是与美国政府一致的,只是芮恩施更希望通过支持中国来抵制日本。
然而通过支持中国来抵制日本还需要美国直接提供对华援助,即“情报协作和美国能源将大量地向中国提供它所需要的支持”(107)。这也是芮恩施所希望美国政府同意的。然而美国政府给予中国的仍然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美国表示支持中国参加和会,“自然希望中国政府在现在的交战国的任何会议上获得像战争在其版图内的交战国那样的资格代表权”,甚至为获得这种与会资格参加战争,但是不能将芮恩施“所提出的帮助给予中国”,特别是担心这种帮助会遭到严重的反对,而“藐视这种反对的企图,可能加速中国担心的侵略”。也就是,担心此举会刺激日本方面,而不愿通过支持中国,来反对日本。因此美国政府要求芮恩施注意:“公使馆在当前形势下应该极其谨慎地行事,以免中国由于我们的劝告而陷入我们将无法使其摆脱的困难。”(108)对于具体的军事和财政上的援助问题则表示“正在最仔细地予以重新考虑,一有明确结论,就把结果通知你”(109),直到在芮恩施的一再请求下,国务院表示可以依照其他对德交战国之例,以财政援助中国(110),但实际上也没有下文。
而中国方面选择追随美国,除了美国对民国政府一直比较友善外,更重要的是“中国追随美国政策,实欲依美拒日,非如此做中国无法获得借款”(111)。对此,中国希望:“第一,需要经济援助,以便使中国能够最后参战,如果需要它参战的话;第二,防止作出把中国的自然资源、军队、兵工厂或军舰置于外国控制之下的一切安排,因为这种安排是与中国的完整的国家独立不相容的。”(112)尤其是第二点就是希望能够防止日本利用中国参战的机会加紧对中国的控制。但如前所述,美国对此仅表示遗憾,在“实际上不能提供任何立即的保证”(113)。美国担心会刺激日本,不愿承担这种保障,而对华经济援助也最终落空。在这些问题上,美国国务院方面一直比较谨慎,而对于态度比较积极的芮恩施公使,则暗示其“关于敦促中立国合作的通知,执行得太过分了”(114)。结果美国的这种态度为日本创造了机会。日本方面对华积极活动,尤其是日本首相寺内正毅的亲信西原龟三对段祺瑞“力言中日军阀携手之必要,离间中美交谊”(115),给予段祺瑞一派很大的支持,先后筹集数百万日元贷款与段派(116)。芮恩施认识到段祺瑞这样做是为了“加强中国的力量”(117)和他自身的实力。但芮恩施提出的向段祺瑞政府贷款的建议,还是没能得到美国政府的支持。
芮恩施在1919年致威尔逊总统的信中,回顾了这段历史:“在中国与德国断绝关系时,我们失掉了一个大好的机会。那时我们只要稍稍注意一下中国的意见以及我们方面的支援和努力,则整个情况就会改变。但当我们给予欧洲那些最不重要的国家干百万元巨款的时候,却没有给中国送来一分钱。我们对中国没有支援,就驱使段祺瑞及其追随者投入亲日派的怀抱。我们给中国的不是支援,而是兰辛—石井协定。”(118)表达了对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的深深遗憾。
但是无论是芮恩施还是美国政府自1917年开始,也始终坚持支持中国出席战后召开的和会。而且美国方面也认为兰辛一石井协定,并不意味其承认了“二十一条”。(119)同时,为打破日本对华贷款几近垄断的地位,在芮恩施的推动下,也由于1918年一战已进入尾声,美国政府终于倡议组建新的美英法日四国银行团,并得到英法的支持。在1917年中国宣战问题中,虽然日本实际上加深了对中国的影响,但美国获得了道义上的胜利,正如王正廷在写给芮恩施的信中所表示的那样:“美国像一个君子,行动光明正大,所以它可能被另一个不过分讲究方法的国家以谋略制胜。”(120)因此中国方面对美国还是报以极大希望,愿意联合美国抵制日本对中国的要求。芮恩施在1919年辞去驻华公使一职后,也因为其亲华的态度,受聘为中国政府的顾问。而且自由主义的传统也促使威尔逊总统对中国继续报以同情,在巴黎和会上支持中国约束日本,虽然在和会中受挫,但这一政策被后来的美国政府所继承,最终促成了一战后远东新秩序的建立。
注释:
①[美]徐国琦著,马建标译:《中国与大战:寻求新的国家认同与国际化》,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8-9页。
②王建朗:《北京政府参战问题再考察》,《近代史研究》2005年04期,第2页。
③从内政的角度探讨中国参加一战的原因主要有:杨德才:《段祺瑞与中国参战新探》,《学术月刊》1993年04期;石源华:《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京政府的对德宣战》,《军事历史研究》1994年04期;刘振岚:《梁启超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参战问题》,《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06期;陈剑敏:《段祺瑞力主中国参加一战缘由新探》,《安徽史学》2001年04期,《梁士诒策划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始末》,《河北学刊》2002年第11期;聂春燕:《民初文化知识名人对中国参加一战问题的认识和争论》,《四川大学学报》2004年增刊。另外,吴彤:《中国参加一战与日本的关系》,《西南大学学报》2008年05期,周宇清:《试论“一战”爆发后中国人的参战主张——兼论中国参战之美国因素》,《天中学刊》2012年03期等文分别探讨了日本和美国对中国参战的影响,但认为主要是日本的拉动,对美国评价较低。台湾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黄嘉谟:《中国对欧战的初步反应》;张水木:《德国无限制潜艇政策与中国参加欧战之经纬》(均刊于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23编《民初外交》,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等。
④这一观点可参看邱建群、李惠:《中美关系史略——从“中国皇后”号驶华到改革开放初期》(1784—1989),辽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页;梁碧莹:《龙与鹰——中美交往的历史考察》,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7页;张其昌、王国钧主编:《中美关系演化》,东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8页;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11—1950),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39—42页。
⑤[美]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217页。
⑥Thomas E.La Fargue,"The Entrance of China into the World War",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V.5,1936,p.224.
⑦《驻京美公使致外交总长照会》(1917年2月4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编印:《外交文牍·参战案》,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87辑),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3页。
⑧参看侯德傍:《美人对于欧战之态度及有关战后之准备》,《清华周刊》1916年第67期、第68期,第9—11、5—6页。
⑨张国淦:《中华民国内阁篇》,杜春和等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5页。
⑩顾维钧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52页。
(11)乔·厄·莫理循:《致欧·默·葛林函》(1917年5月17日),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卷(1912—1920),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644页。
(12)符致兴编译:《端纳与民国政坛秘闻》,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99页。原著为出版于1948年的《端纳回忆录》(Donald of China)。
(13)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19—220页。
(14)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18页。
(15)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4页。
(16)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7页。
(17)Lansing to Reinsch,Feb.26,1917,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 (hereafter as FRUS),1917,Supp.I,p.411.
(18)Paul S.Reinsch,An Diplomat in China,New York:Doubleday,Page&Company,1922,p.63.
(19)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7页。
(20)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53页。
(21)符致兴编译:《端纳与民国政坛秘闻》,第199-200页;另可参看: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0页。
(22)王世杰:《欧战与中国前途》,《东方杂志》1917年第14卷第8期,第176页。
(23)飘萍:《我国与世界战局(六)》,《申报》,1917年2月19日,第3版。
(24)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7页。
(25)《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一致行动向德国政府对于封锁计划严重抗议》(1917年2月9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编:《中美往来照会集(1863—1931)》(第13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7页。
(26)《外交总长致驻京德国公使照会》(1917年2月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编印:《外交文牍·参战案》,第3页。
(27)Reinsch to Lansing,Feb.9,1917,FRUS,1917,Supp.I,p.407.
(28)陈剑敏:《段祺瑞力主中国参加一战缘由新探》,《安徽史学》2001年04期,第58页。
(29)张忠绂:《民国外交史》(卷上),国立北京大学出版组1936年版,第302页。
(30)3月3日内阁决议对德断交,4日,总理段祺瑞率内阁成员谒见总统黎元洪,要求绝交,黎以国会还有不少人士反对为由,表示拒绝。段因黎的不信任而出京赴津。后经副总统冯国璋的协调,黎表示不再过问对德断交问题,服从多数人意见。段氏于6日回京。参看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3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99—101页;沈云龙:《黎元洪评传》,“中研院”近史所专刊1963年版,第103页。
(31)《驻京德国公使致外交总长照会》(1917年3月10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编印:《外交文牍·参战案》,第4页。
(32)《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密电》(1917年3月11日),辽宁省档案馆历史部:《有关1917年中德断交的一组史料》,《民国档案》1991年01期,第8页。
(33)平佚:《对德绝交之经过》(节录),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72页。
(34)颜惠庆著,上海市档案馆译:《颜惠庆日记》(第1卷),档案出版社1996年版,第509页。
(35)颜惠庆著,吴建雍、李宝臣、叶凤美译:《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31页。
(36)丁文江、赵丰田编著:《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0页。
(37)乔·厄·莫理循:《欧·摩·格林来函》(1917年2月11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卷(1912—1920),第619页。
(38)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88页。
(39)章士钊:《外交问题》,《甲寅杂志存稿》(上),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附录第54页。
(40)《顾维钧电》(4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总38号,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84页。
(41)Reinsch to Lansing,Feb.12,1917,FRUS,1917,Supp.I,p.408.
(42)Lansing to Reinsch,Feb.17,1917,FRUS,1917,Supp.I,p.411.
(43)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169页。
(44)《顾维钧电》(4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总38号,第184-185页。
(45)丁文江、赵丰田编著:《梁启超年谱长编》,第524-525页。
(46)Reinsch to Lansing,March.26,1917,FRUS,1917,p.46.
(47)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1页。
(48)丁文江、赵丰田编著:《梁启超年谱长编》,第523页。
(49)Lansing to Reinsch,Feb.26,1917,FRUS,1917,Supp.I,p.411.
(50)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52页。
(51)《复已阅悉宣布美与德国现有战争形式照事》(1917年2月11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63—1931)》(第13册),第283页。
(52)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5页。
(53)参看丁文江、赵丰田编著:《梁启超年谱长编》,第528页。
(54)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63页。
(55)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6页。
(56)张国淦著、杜春和编:《张国淦文集·北洋从政实录·对德奥参战》,燕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页。
(57)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第465页。
(58)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0页。
(59)《就职通告》(1917年5月25日),丁贤俊、喻作凤编:《伍廷芳集》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795页。
(60)《为宣布与中央断交关系致黎元洪等电》(1917年5月29日),李良玉、陈雷编:《倪嗣冲函电集》,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9页。
(61)徐勇:《近代中国军政关系与“军阀”话语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03页。
(62)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0页。
(63)Lansing to Reinsch,June.5,1917,FRUS,1917,pp.50-51.
(64)王立新:《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以20世纪美国对华政策为个案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5页。
(65)孔华润主编,王琛等译:《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下),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66)Arthur Roy Leonard,ed,War Addresses of Woodrow Wilson,Boston:Ginn and Company,1918,p.42.
(67)《顾维钧电》(4月7日),《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总38号,第183页。
(68)乔·厄·莫理循:《致欧·默·葛林函》(1917年5月17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卷(1912—1920),第643页。
(69)Reinsch to Lansing,May.23,1917,FRUS,1917,p.47.
(70)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7页。
(71)Lansing to Reinsch,June.4,1917,FRUS,1917,p.49.
(72)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0页。
(73)Lansing to Reinsch,June.11,1917,FRUS,1917,Supp.I,p.60.
(74)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Ambassador Sharp,June.9,1917,p.58.
(75)Lansing to Reinsch,June.4,1917,FRUS,1917,p.49.
(76)Akira Iriye,After imperialism:the search for a new order in the Far East,1921-1931,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pp.10-12.
(77)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5页。
(78)Lansing to Reinsch,Feb.10,1917,FRUS,1917,Supp.I,p.408.
(79)乔·厄·莫理循:《致欧·默·葛林函》(1917年5月17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卷(1912—1920),第643页。
(80)乔·厄·莫理循:《致艾斯敦函》(1917年2月13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卷(1912—1920),第621页。
(81)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200页。
(82)详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71—74页。
(83)The Foreign Office to Ambassador Page,June.19,1917,FRUS,1917,pp.74-75.
(84)Ambassador Sharp to the Secretary,enclosure,June.20,1917,FRUS,1917,p.76.
(85)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0页。
(86)The Japanese Ambassador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une.15,1917,FRUS,1917,p.72.
(87)Wheeler to Lansing,June.1,1917,FRUS,1917,p.48.
(88)Lansing to Reinsch,June.12,1917,FRUS,1917,p.62.
(89)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0页。
(90)Wheeler to Lansing,June.12,1917,FRUS,1917,p.62.
(91)Lansing to Wheeler,June.19,1917,FRUS,1917,pp.73-74.
(92)Lansing to Reinsch,Aug.24,1917,FRUS,1917,pp.101-102.
(93)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0页。
(94)Lansing to the Secretary of Navy,July11,1917,SDA,893.00/2652.转引自吴翎君:《美国与中国政治1917-1928—以南北分裂政局为中心的探讨》,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2页。
(95)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Ambassador Page,June.7,1917,p.57.
(96)《收驻美顾公使电》(6月12日),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
(97)《废除共和恢复帝制之照会》(1917年7月2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63—1931)》(第13册),第298页。
(98)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5页。
(99)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6页。
(100)吴庭燮:《段祺瑞年谱》(近代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2页。
(101)《外交部关于中国参战致各国公使照会》(1917年8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93页。
(102)《接知大总统接见使馆公使照会》(1917年8月4日),《中美往来照会集(1863—1931)》(第13册),第390页。
(103)Reinsch to Lansing,Feb.12,1917,FRUS,1917,p.90.
(104)《广州军政府对德宣战布告》(1917年9月26日),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一)》(1911—191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98—299页。
(105)Reinsch to Lansing,Dec.17,1917,FRUS,1917,p.113.
(106)南海胤子:《安福祸国记》(近代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4页。
(107)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0页。
(108)Lansing to Reinsch,Feb.26,1917,FRUS,1917,Supp.I,p.411.
(109)Lansing to Reinsch,Feb.17,1917,FRUS,1917,Supp.I,p.410.
(110)Lansing to Reinsch,Apr.17,1917,FRUS,1917,Supp.I,pp.427,431-432.
(111)李国祁:《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编:《中国现代史专题研究报告》第4辑,1972年版,第317页。
(112)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22页。
(113)Lansing to Reinsch,Feb.10,1917,FRUS,1917,Supp.I,p.408.
(114)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1页。
(115)温世霖:《段氏卖国记》(近代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4页。
(116)[日]西原龟山著,章伯锋译:《西原借款回忆》,《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总38号,第183页。
(117)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36页。
(118)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322页。
(119)《国务卿兰辛在合众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关于〈兰辛—石井协定〉的证词(节录)》,阎广耀、方生选译:《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选编从鸦片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842—1918),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10页。
(120)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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