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导论的哲学——《哲学要义》绪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绪言论文,哲学论文,要义论文,导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1952年进北大哲学系算起,我学哲学已有五十多年,时间不谓不长,应能说出这门学问的一、二、三了,但是我好像还是不能够清楚地说出个ABC来, 固是自愧不敏,也常以这门学问的特殊性来聊以自慰。
“哲学”好像只能作一个“导论”或者“绪言”,历史上有些大哲学家的创始性著作,都叫“导论—绪言”,但却不见下文;而且这种“导论”、“绪言”,今天做和昨天做居然会不相同的,每次做,似乎都要从头开始。倒不是前人或以前的事都白做了,而是不管前人做了多少事情,或者自己以前做了多少事情,再做的时候,还是要从头做起。
北大两学期的课已经过去好几年了,讲稿的校样也看过几遍了,如今要写一个“绪言”之类的,并不是讲课内容的小结,而是又要从头说起了,所以“绪言”也是“补充”或者叫“改写”。
“补充”、“改写”也就是把过去想过的问题“重新”“再”“想”一遍,或者以后有机会还要一遍一遍地“想”下去。
关于“哲学”,近来我首先想到的是“理性”问题。“哲学”是“理性”的。
“理性”是“思想”,是“精神”。在古代希腊,有“NOUS”(理智)和“PSYCHE”(生命),“NOUS”是心智的,而“PSYCHE”则是实践的,二者合起来可能就是那个“实践的智慧”(PHRONIS)。古代希腊哲学似乎更加倾向于心智型的智慧,所以哲学叫做“爱智”,到黑格尔,他致力于“促使哲学接近于科学的形式”,他说:“哲学如果达到了这个目标,就能不再叫做对知识的爱,而就是真实的知识。”① 黑格尔的“理性”固然也是心智型的,但却蕴含了“精神”之能动性,而不限于静观,所以他说是“真实”的知识,是关于“真实”的知识,是“真知识”,而不是片面的、抽象的知识。他的“理性”和“精神”同一,“思想”和“存在—真实—真”同一。
“理性”为“思想”,“思想”与“逻辑”不可分,古代希腊早期有“逻各斯”,后来有“逻辑学”,“哲学”与“逻辑”向来有不解之缘;中文的“理性”占一个“理”字——“理”者“纹—理”,这个词不仅是心智性的,也是客观实在性的,原本有“理在事中”的意思,至于宋儒提出“理在事先”,但也没有走纯粹形式的“逻辑”的路子,从而存留了“理”与“事”的本源性关系,很值得我们重视;因为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经验,到康德已经感到纯粹形式的“逻辑”已经走入死胡同,而要以改造逻辑学为己任,这项改造工程,到黑格尔可谓大成。按照黑格尔,“理”与“事”又具有了“同一性”。在这个意义下,“哲学”不仅仅是“理(则)学—逻辑学”,也不仅仅是“事(物)学—物(理)学”。
哲学研究的问题是:“思想”如何“进入”原本就有“纹—理”的“事物”,或者反过来,“事物”如何“开显”出它原本就有的“纹—理”来。
“思想”不是“事物”。“事物”为“有”,“思想”为“无”;“思想”不是“存在者”,但“思想”“存在”。“哲学”研究“思想”与“事物”的关系,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研究“有”“无”之“变”。“变”不是仅仅指感觉上的变化,譬如沧海桑田,乃是“有”与“无”的形态之变;哲学要问“有”“无”——“存在”“非(不)存在”之变。
古代希腊的传统重在“有中生有”,不承认绝对的“无”。列维纳斯说,西方哲学“无”的观念不够强。中国自古“无”的观念就很强,就有“无中生有”的“创生”思想。当然,这种观念和基督教的“创世说”不同,是从“自然”体悟出来的万物“生灭”的思路。
绝对的“无”的观念是基督教传给西方的。为了迎接这个“无”的挑战,西方哲学推进了自己的希腊传统,也是到了黑格尔,算是在与基督教磨合上暂时画上句号。
基督教“无中生有”的创世说,遇到很多麻烦,因为世间万物自行变化运转,乃是“常识”,基督教的观念首先要改变常识的方向,寻求更高的理路,才能使人信服。神学家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但真正理路上的工作仍需借助哲学的力量。努力摆脱独断,向哲学求证,是基督教说服信众的出路。
“无中生有”就理路来说,意味着“思想”“产生”“存在”,不过在初期“存在”和“存在者”并未做理路上的分析。“神”“说”了什么什么,就“有”了什么什么。“无”“生”出了“有”。这里的“生”带有“直接性”,不需要“过程”,因而也不需要通常意义上的“时间”,神“创世”原则上不需要“材料”,不需要劳作,神什么也不“需要”,什么也不“缺乏”。神“说”了,就“必定”“有”,“从无到有”,不容“怀疑”——“怀疑”是希腊人的传统,科学的传统,而宗教则“无疑—不疑”,坚定不移是“信心”的特点。
科学当然也有“坚定不移”的时候,但那一方面是“形式”的——只在“形式”推理方面有“信心”,而另一方面,即使在形式方面,信心也是一个时期的,“形式科学—数学和逻辑”,也有改变的时候,只是较为慢一点而已。
宗教则保持了“无”必“生”“有”的“信心”,从理路上来说,竞是保持着对“无”的“信心”。“信”神的“话”,“信”《圣经》,是基督教最为核心的力量。“信心”在于那些“话”“必”“验(证)”。
“有中生有”的这种“生”,当有“偶然性”在,“世间”万物“实际性—实质性”的进程充满了“偶然性”,不是“形式的推论—推算”所能掌握的;而“无中生有”则是纯粹的“必然性”,在“神”的“眼睛”里,一切人间的“偶然”皆是“必然”,也就是说,只有神,才能进行“实质性”的“推算”。这是基督教的“神创说”。
哲学固然也重视基督教神学提出的“创世”观念,但对于“无中生有”有自己学理上的理解。康德从“意志自由”方面阐述了理性如何“创造”一个“道德的世界”,“意志”无需任何感觉材料,就能“开创”一个“道德的世界”。不过,康德重在论证“意志”如何在理性上是“自由”的,而其“创世”的大业留给了尼采去“完成”。尼采将被基督教歪曲了的“创造”工作,要收回到“人”的身上。尼采理解的“人”,个个都应精神抖擞地“开创”自己的“世界”,个个都很“神”;只是世间“庸人”多多,所以他寄希望于“超人”,“超人”不是“神”,而是有能力不断“超越”“自己”、从而“恢复”“(自己的)自由”的“那种”“人”。
“自由”不仅仅是“摆脱”的消极的意思,而且是“创造”的积极的意思,康德做了前面这项工作,尼采完成了后面的工作。“自由”的这两层意义,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论题。只是由于叔本华与黑格尔的对立,才使尼采和康德对于“自由”和“理性”的关系采取了不同的立场。叔本华固然认为“意志”超越一般“理智一知性”,超越“因果—根据律”,但否认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有最高和永久的地位,他把“理念”只理解为对“意志”的暂时的“解脱”。尼采沿着这条路推进,遂使他的“意志自由”,也同样被怀疑为“非理性”的。
就我们的论题来说,康德和尼采在“意志自由”方面的工作之所以有“消极”和“积极”的区别,乃在于尼采的工作重在阐述“无中生有”,而康德的重点则在阐述“有中生无”。
我们看到,如果我们不把“人”看作“超人”——在世俗意义上的“神”,①而是老老实实看作“有限的理智者”,这样康德的工作,对我们“凡人”来说,似乎就更重要些。这就是说,我们思考的重点,仍要以“从有到无”为基础;其实尼采的“自由创造”,要永久保持下去,实现他的“永恒轮回”,就仍应该回到“从有到无”来,只有回到“无”,才有能力“继续”“创造”,而不被“有”“窒息”,所以即使按尼采的理路,也不应忽略“从有到无”这层意思。“人”作为“人”,正是“在”“有—无”“轮回”之变中生存发展。
“从有到无”和“从无到有”相结合、相同一,也就是“非存在与存在”的同一,就“思想”本为“非存在—无”来说,也就是“思维(思想—理性—意识—精神)与存在”的同一。
对于“凡人”来说,“从有到无”是一个基础性问题。“人”作为“人”的第一步的工作,当是使“自己”成为“自由”之“身”,这里的“身”,不仅仅是指“肉体”的存在者,不仅仅是“万物”中之一“物”。“身”或许可以理解为“身份”,也就是儒家所谓的“位”,只是儒家讲“位”是“社会—伦理”的,而所谓“自由”之“身”,乃是“自由”之“位”,乃是“无”“位”,乃是“虚”“位”,“位”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
然则,“世间”原本已经“有”“位”,“人”之“自由”首先要从各种既定的“位”中“解脱—摆脱”出来,才有能力成为“自由之身”。
扩大开来说,人作为“有限的理智者”首先要“摆脱”一切感觉感性的“束缚”,才有能力“成为”“自由之身”,这正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里所努力阐述的道理。“人”没有这一步筑基的功夫,就进入不到“自由”的领域,而只能是“机械”“必然性大箍”中的一个环节,只是诸“存在者”之一,“万物”中之一“物”。
康德还指出,“自由”并非“放纵”,不是“为所欲为”,“放纵”恰恰是“放纵”了“感性欲求”,“自由”是“理性”的,只有有“理性”者,才“有能力”“获得”“自由”。“从有到无”并不是单纯的消极性,而同样要有一种“能力”,要有“理智—理性”的能力,要有“(自我)意识”的能力,要有“思想—思维”的能力,此种能力越强,自由度也就越高。
只有“从有到无”,才能(有能力)进而“从无到有”。换句话说,也只有有能力“意识”到“非存在”,才能进而“开创”“存在”。有能力去“理解—把握—认识”“有”与“无”、“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辩证”关系,才是“人”作为特殊的“存在者”——海德格尔的“Dasein”的本质。“人为万物之灵”,这个“灵”,这个“Da”,正是“非存在”,是“无”,也就是“思—意识—精神—理性”。
从存在论(ontology)角度来看,“从有到无”和“从无到有”原本不可分,原是“同一”“过程”的不同名称。“无”并非一个“空名”,“非存在”并非只是“存在”的“否定”;“非存在”也“存在”,世间原本“有”一个“无”。世间的“无”,是人作为有限的理智者带给世界的,是人给世界“添加”的东西,所以萨特说,“人”给世界增加了“无”。
从这个角度看,也许笛卡儿那句名言“我思故我在”可以有多方面的意义。
笛卡儿这句话原是针对感觉之变幻,强调只有“思想”才是可靠的,只有“思”“证明”“存在”;从存在论看,“我在”这里的“在”,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是“自由”的“存在”,是“无”的“存在”。于是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只有“思”有能力“证明”我的“自由”的“存在”,或者“自由”的“我”的“存在”。这就是说,“思—理性—意识—精神”“有能力”“使”“我”成为“自由之身”,“使”“我”成为“我”。
婴儿伊呀学语,常以父母教给它的“名字”自指,说“宝宝要”等等,“我”的意识开显得比较晚一点。“我”的开显,意味着“我”与众不同,“我”从“众—它”中“跳”了出来,如同基尔克特所谓的“ex—sistence”;然则这个“跳出来”的“我”,乃是“灵”,乃是“无”,我们并不可以合法地问一个婴儿是“什么人?”因为它尚“什么”也不是,它是“无”,它的“位(什么)”是“虚”的,它会是“什么”,要取决于它“做”“什么”,而它“做”“什么”的“选择”,则本质上—根本上说,乃是“自由”的,也许世间并无一人能够真正地作自由的“选择”,但仍然不能否定它原本是“自由”的。是故,笛卡儿这句话的意思就意味着:“我思”才有“我”,“我思故我在”的重点不在一般的“在”,而在“我”。
然则,“思”并非“有”,“思”为“非存在”,在此意义上,“我”“思”不仅不能“证明”“我”“在”,而且恰恰相反,“证明”了“我”之“非存在”,这样,我们又把康德的意思推进了一步,他只是批评笛卡儿不该用“思”去“证明”“在”,而我们这里则要揭示一个相反的命题:“我思故我不在”,“我思故我无”然而“我无恰正是“有我”,“有”一个“自由”的“我”。
“无我—我无”并非“肉体上”不是一物,不是一个“在者”,而是说,这个“我”乃是“空集”,它“虚位以待”,“等待着”一个“完成了”的“我”,等待着我的“行为”,以“我”的“历史”去“充实”这个“我”,“我”“是”“什么”,要待“完成”以后才能“实在”起来。“我”这个“自由者”要“进入”“世界”,进入那个法制森严的“必然性”“大箍”中,经受磨练,经过艰苦的劳动,才能“完善—完成”,“我”这个“自由者”才能不仅是个“空名—空集”,而是有内容的现实的、真实的“自由”。
“我”这一现实化的过程,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但就活生生的人来说,同时也是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无”的统一,乃是“立功—立言—立德”和“功成身退”这二者的统一,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谓“儒”“道”互补,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有—无”的辩证关系,而其中关键和基础,尚在于“从有到无”这个环节。
“从有到无”乃是“我思”的一种自觉,“我”意识到“我思”,“我”认识到“我思”,则“我”就意识到、认识到“我”之“无”,意识到、认识到“我”“是”“自由”的,“我”的“自由”确证为“真”的,“存在”的,“我”“有”“无”,“我”“有”“自由”。世间“有”一个“无”“存在”。“我”“自由”,故“我”“创造”,“我”“开创”“我”的“世界”,“我”“从无到有”。
“我思”的意识,乃是“我”的“觉醒”,“意识到”“我思”,就是“意识到”“我无—无我—我自由”,于是“意识到”“无”,乃是“自我意识”的最核心的意义所在。
“自我意识”不是“自我感觉”。“自我感觉”常常“良好—淘淘”,也常常“不好—戚戚”;“自我意识”则是“思”,是“理性”,为“自由”。“理性”的“思”的境界,“无忧无虑”,“无货利”之“烦心”,“无管弦”之“乱耳”,“无五色”之“炫目”,似乎是“清净无为”,然则“静”极“思”“动”。而且“理性—意志—自由”之“动”,不像那感性世界的“动”,那些感性功利之动,相比理性自由之动,乃是些“小动作”,理性自由之动,则是“大动”,“理性”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因为“理性—自由”虽为“无”,却有“大能”,“有能力”“改天换地”,“创造”一个“新天地”。“创造”“新天地”的“动”,比起那“声色货利”的蝇营狗苟的“小动作”,当为“大动”。
于是,从这个意义来看,“无”之“存在—有”,乃是“大存在—大有”;作为“自由者”之“我”,乃是“大我”,此所以费希特之谓也。于是,我们也可以说,“无”竟然是一个“大存在”,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它不是“诸存在者”之一,而是“存在”。
“大存在”为“无”。“无”“属于”“存在”,而不“属于”“存在者”,盖因对“存在者”言,只有一物对另一物之“否定”,譬如“马”“非驴”也,“驴”亦“非马”也;至于“非驴非马”,当也为一物,故此处之“否定”,并非本体论—存在论意义的“无”。本体论—存在论意义的“无”,乃是“绝对”之“无”,并无“另—物”与其“相对”。此种“无”,乃是对那经验感性世界的“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为“肯定”,于是本体论—存在论意义的“无”,乃是“肯定”,它属于“(大)存在”、“(大)有”。
“无”“否定”感觉经验中之“否定”,进入本体论—存在论,故“从有到无”乃是“理性—自由”之第一步筑基的“功夫”,这样我们才能在本体论—存在论上谈到“使之”“存在”,“使存在”,而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存在”,应理解为“动态”的“使(让—令)存在”、“存在之”。“使存在”亦即“使自由”,亦即“使无”,亦即“从有到无”。
“自由—无“进入”“世界—有”,乃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始有终”,当“过程”“终结”时,“过程”“完了”,“过程”“没有—无有”了,然则,“过程”以“历史—时间”形态“存在”,而这个以“无”的形态之“存在”,却比那“过眼烟云”的感性经验“存在者”更为“长久”,更为“顽强”,于是“无”作为“大有”,寿于、强于“小有—诸存在者”。“无”作为“大有”,作为“存在”,正是那伽德默所谓的“有效应的历史”。
于是,“存在”为“存在之”,在同一层次上,“无”亦为“无之”,亦即“从有到无”。由此,“使之无”也就成了最为重要的事情,因为它正是那个“存在—有”的真实意义,“守住”那个“无”,才有能力使那个“有—存在”“动”起来。此非道家所谓“功成身退”之意耶?
道家常以“赤子—婴孩”来比喻人之“无”的意识,以此强调人的自由意识之重要性。
“从有到无”意味着不仅婴儿的“我”为“虚”,为“无”,人人的“我”,都“该”是“虚”,是“无”,人人都要增强自身的“自由意识”,人人都要“理性地”对待“自己”。
婴孩的“虚—无”,作为一个“人”尚未“完成”,尚“不存在”,但此并非婴孩的“自我意识”,而是“他者—他人”对它的理解,而“他人—他者”只有在“理性”成熟之后,有了“自我意识—自由意识”之后才产生的对“他者”—婴孩的意识,如道家老子、庄子都已具备很高的智慧;就婴孩本身来说,它的“自我意识—自由意识”尚未形成,它自身生活在感性世界之中,理性处于萌芽状态,婴孩意识恰恰是“有”的意识。
婴孩“已经”“有”了一个世界,犹如“动物”也有自己的世界一样;只有“理性”开展和成熟,婴儿长大成“人”,他才有能力从原有的世界“剥离—ex—”出来,有了“理性”,有了“自我—我—自己”的“自由”,“理性”告诉他,他原本“一无所有”,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孔子说,“三十而立”。何谓“立”?“立身”、“处世”,要“进入”这个感觉经验的世界,去开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天地”,去“征服世界”,“创天下”,要“白手起家”。
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初出茅庐”,很少“一帆风顺”,有时甚至“处处碰壁”,渐渐地,经过艰苦奋斗,种种“机缘汇合”,不断扩大了自己的事业,在社会上或许成了“成功人士”,此时这位人士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社会,仍会成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犹如刚刚“涉世”时同样的“大”,甚至是一个更加尖锐的“大问题”。何谓“大问题”?所谓“大问题”当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即“存在—非(不)存在”的问题。“成功人士”仍然面对着“to be,or not to be”(生死存亡)问题,此话并非危言耸听。
一个人以自己的努力奋斗和各种机缘的合作,在一个“机会均等”的社会,要在不同层次上成为“成功人士”,可能并非难事,一个开放和良好的社会,将会尽量给各种人士“分配”种种“成功”的机会,但“成功—或自己感到成功”以后又复何如?
当其始也,“人”以“自由”之身“入世——涉世”,此时之“自由”,保持着它的“空集”的特性,“无”任何感觉经验之“内容”,无牵无挂,无名无位,它的“自我”“尚待”“充实”,“等到”“功成名就”之后,“自我”就有了“内容”,在这个感性的大千世界,“我”经过种种磨难斗争,“自由”与“必然”达到了“统一”,此时能否“保持”这个“自由”,就成了问题。
保持“空集—空洞”的“自由”并不难,“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难就难在“功成名就”之后仍能保持自身“自由”,难就难在“有知有识”之后,仍“不怕虎—无畏”,在“积累”了众多的“经验”之后,在“必然”的世界,仍然保持“自由”,仍然看到在那由“必然性”“支配”的经验世界中,仍然充满“偶然”,仍有种种机会,保持“意志自由”,就是要意识到“机会”“永恒轮回”。
如果在“涉世”之后,沆瀣于“声色货利”之中,“随波逐流”,或可“保持”“名位”、“利益”,但“遗忘—丧失”了“自己—自由”,到头来那些“名—利”原本不是“自己—自由”,原本不是“我”。此时,“名—利”皆为“我—自己—自由”的“羁绊”。
中国道家教人“功成身退”,儒家教人“善始善终”,皆有大智慧在,我们现在或许要将它们阐释为在“必然世界”同样要“保持”“自由”的意思:“功成身退”从“消极”方面言,而“善始善终”则从“积极”方面强调“自由”之“轮回”,都是教导人不可“遗忘”“自我—自由”,不可忘掉这个“无”,而“自由”是更大的“必然”,“无”正是“保存”了“有”。
“功成身退”其意甚明,其理昭昭;何谓“善始善终”?
尝谓哲学乃是“终始之学”,其意似与哲学为“无限—无始无终之学”相左。然则,我们说过,“自由—无—无限”在哲学的意义上也是“具体—现实”的,不是“抽象”的,“抽象的无限”与“存在—存在论”无涉,譬如黑格尔所谓的“恶的无限”,的确是不可能“显现”,不能进入经验世界的一种观念;“真正的—现实的”“无限”,乃是“(存)在”“有限”中的“无限”,“真正”的“自由”,乃是“(存)在”“必然”中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也有“限制”,“无”也“存在”。这样,“自由—无限—无”也“有始有终”,“无限之学”与“终始之学”、“有无之学”、“存在(与非存在)之学”、“生死之学”为“一”,为同一的学问。
然则,又何谓“善始善终”?当我们“悬搁”起“善”的世俗经验性意思,而取其理性超越意义时,则“始”于“自由”,谓之“善始”,“终”于“自由”谓之“善终”。按康德,有“自由”,才有“善”,故曰“始于自由—终于自由”乃是“善始善终”。
“无始无终”乃是经验之“存在者”;“有始有终”乃是“存在论”“存在”之“变异”,乃是人间“生—死”之“同一过程”。于是,“无始有终”和“有始无终”在哲学上皆不能成立,凡有终者必有始,有始者必有终,世间一切“有限者”必有“终结”。
实际上,“善始善终”乃是“有始有终”之强调形式,其基本含义为一,“有始有终”就意味着“善始善终”,故而“有始无终”则并非褒词。“自由”进入“必然”,消散—遗忘于声色货利的大千世界之中,不能保持“自己”,是为“有始无终”,初始的“自由”,不复“存在”,“没有了”。“有始有终”说的是“始”也“自由”,“终”也“自由”。
“终”自是“完成”、“结束”之意,但既曰“有终”,则“终”也“有”,惟其“有终”,“终”亦为“有”,“终”并非“消亡—湮灭”。惟其能—有能力“进”,方能—有能力“创造”,惟其能—有能力“退”,方能—有能力“守—保持”“自身—自由”;而惟其能—有能力“退”,方能—有能力“进”。唯“自由者”能—有能力“创造”。
于是,在这个意义上,“终”、“始”为“一”,“有始”必“有终”,“有终”亦必(复—又)“有始”。“始”为了“终”,“终”又是为了“始”,故曰“更始—复始”,能—有能力“更始—复始”者,是为“善终”。“善始善终—有始有终”正是《易传·系辞》所谓“原始反终”。
此处“原始”的“原”或可理解为“源”,“原始”乃是“源于”“始”的意思,当能说通;然则何谓“反终”?此处“反”,或谓“返”也,则“反终”乃“返回”“终”的意思。我们常说,“回到源头”,又何来“回到终点”之说?联系上文提到四时交替,日月循环之意,“原始反终”意味着“终”、“始”为“一”。终—始以“过程”言,为“同一”个“过程”,“始”之“过程”,也是“终”之“过程”,犹如“生—死”为“同一过程”意思一样;即以“点”言之,“终点”和“始点”也是“同一个”“点”:一种意义上为“开始”,另一种意义上则为“终结”,反之亦然,故同一事物,说它是“始点”也好,说它“终点”也好,“反正”为“同一”“事物”。这里涉及的《易传·系辞》“原始反终”尚可理解为:“原”乃“正”,固有“正始”之说,则“反终”之“反”,正是“正—反”之意,意味着“同一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正面”为“始”,“反面”为“终”。
此理证之以具体事物亦然。“事物”由“产生”到“完成”,是由“始”至“终”的“过程”,事物“完成”,从某种意义说,也就“终结”,然而“终结”并未“消亡”,又从某种意义说,当正是“开始”。工厂里的产品,当其“制作”“完成”之日,也正是“销售—使用”“开始”之时。世上种种事物,常常是以“完成—终结”的形态“开始”;即使是不再“使用”之物,被放进了“博物馆”,“反倒”是它的“历史意义”“张显”的“开始”;甚至“人”也不例外。当“婴孩”长大“成人—完成为人”之后,也是他“进入社会”、“立功—立言—立德”的“开始”。
就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哲学意义来说,我们甚至可以说,一切“存在者”的“终结—完成”,也正是“显现”它们作为“存在”的“意义”的“开始”。
在这个意义上,“终”并非“湮灭”,而是道家所言“死而不亡”。也就是上面所讲的,“始”也“存在”,“终”也“存在”;“有”也“存在”,“无”也“存在”;“生”也“存在”,“死”也“存在”。
就感觉经验来看,一存在者的“终结”,常向另一存在者转化,A物“变”为B物,则A物“不存在”;但就存在论角度看事物,A物仍然“存在”——A 物作为“存在者”言,已“不存在”,而这个“不存在”中,恰恰“保存—存留”了A 物之“存在”。A物之“存在—意义”,就“住—驻留”“在”对于A物之“记忆——吟诵—言说”等等“非存在”之形态中,“驻留”在“思想—意识”这些“非存在”之中;而此种“非存在——无”的“存在”,大于、寿于感觉经验世界的“诸存在者”。A物虽“亡—无”,而“A物曾经存在”这件“事”仍然“存在”,仍然会“影响”着世间尚存的“诸存在者”。
“人”当然更是一个“死而不亡”的典型例证。“历史”“封存”着“人”的“过去”,而“历史”“影响”着“人”的“现在”和“未来”。“人”“死”不能“复生”,“死人”已“物”化,从“一物”转化为“另一物”,然则“过去—过世”的“人”并不因为“死”而“湮灭”,他的“完成—终结”又是“另一种形态”的“存在”的“开始”——作为“完成了的人—过世了的人”的“作用”的“开始”。“过世的人”“长久”地“驻留—存在”于“历史—时间”之中。
于是,“善始善终”“终—始”得其“善”者,就“能够—有能力”“死而不亡—无而不灭—断而不绝”。“善始善终”者,得其“寿”。
“人”之“寿”,不以个体为计算单位,也不以抽象的“群体”为计算单位,“人”之“寿”,以“人”“本身”为“度”,即以“人”之“历史—时间”“绵延”为“界限”,或直截了当地说,以“人”之“存在”为“度”。
“人”“本身”并非“人”之抽象概念,而是“人”之“存在”,“人”之“存在”大于、寿于、强于“人”作为“诸存在者”之一种。
然则,“人—自身”既非抽象概念,则亦非无时间—超时间之“永恒”,只是因为“人”分“我—你—他”,“你”和“他”都大于、强于、寿于“我”。
中文之“人”,原本是指“他人”,“人”和“己”为对应的“他”与“我”。
“人”之所以“有能力”“死而不亡”,正是因为“我”虽“死”,而仍有“他者”“在”;“他者”之所以能够“保存”“我”,在于“他者”“能够—有能力”“识得—理解”“我”的虽已“过去”的“事业—劳作”之“意义”。“他者”“有能力”“识得”“无”中之“有”,“死”中之“生”,“我”之“一生”并不因“我”作为存在者之“死”而“(湮)灭”。
“我”之“(非)不存在——无”之所以尚有“存在”之“意义”,乃在于“有”“他者”“(存)在”。
既然“他者”并非“孤儿”,而是强于、大于、寿于“我”,则“我”将自觉地把“我—自己”“托付”给“他者”,寄希望于“他者”,“希望—康德问题:人能够希望什么”“他者”“能够—有能力”“在”“我”之“无—死”中“见出”“有—存在—意义”来。
然则,“我”固然“希望—欲望—请求”“他者”“保护—保留”“我”的“存在—意义”,但既然“他者”大于、强于、寿于“我”,则“决定权—解释权”当在“他者”手里,“他者”如何“解释—理解”“我”的“存在—意义”,“我”以“我”的“业绩”只有“部分”的“发言权”,“他者”眼中“我”“是”“什么”的“什么”,毕竟要由“他者”来“决定”。诸“自由者”之间,“他者”为“决定者”。“他者”的“识别—理解”“能力”,受“他者”“自身”的“存在方式—历史”“决定”,“他者”作为“人”不是抽象的,而是“Dasein”,是受那个“Da”“规定”的。“实质性—现实性”的“自由者”仍是“有界限”的。
于是,培养出“有能力”“识得—理解”“我”的“意义”的“下一个来者—他者”,常常是“我”的一项“任务”。在这个意义上,的确是“我”对“过去(的意义)”负责,“我”也对“未来(的意义)”负责。然则,既然“我”把“我”的“存在”的“解释权”“托付”给“他者”,如何“理解”“我”这份“遗嘱”,则就是“他者”的“事情”。这大概又是当今法国“后现代”诸公所强调的一个思路。
然则无论功过、是非,“我”仍然有一种“信念—信心”:只要“有”“人—他人”“在”,“我”也就不会“(湮)灭”。“我”“在”“我”的“不存在”中,在“我”的“无”中“有”“我”。
于是“他者”问题,并不“超越—取消”“存在论”。
注释:
①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3页。
② 中国古代对于“神”的理解,有时是具有世俗意义的,所谓“阴阳不测是为神”,能“测”阴阳的不是“上帝”,如诸葛亮这样的,也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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