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1]2003年在《我国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截止到2000年末,我国有各种股份制公司9000多家,这其中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将近6000家,占已有股份制公司近70%的比例。然而这6000家公司的股权因为没有交易市场而无法流动,股东的转让权不能行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受到影响。 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市场分割”现象,证券市场缺乏层次;而从事实物型产权交易的地方产权市场面临生存困境,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不统一。这种情况导致交易所市场面临巨大的扩容压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缺乏股权融资市场,以及企业产权交易费用过高。 本论文提出改造地方产权市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完善证券市场层次结构,实现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的统一。 论文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对论文中涉及的产权、产权市场、证券市场等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柯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并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例介绍了证券市场的层次结构;本章还对我国证券市场和地方产权市场的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证券市场存在缺乏层次的问题,并且指出进行证券化的标准型产权交易,替代非证券化的实物型产权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地方产权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二章对我国定向募集公司的发展过程以及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曾经的几种渠道进行了介绍; 第叁章对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问题进行讨论,讨论重新恢复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性,本章还对定向募集公司产权通过曾经的几种交易渠道进行交易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指出依靠这几种交易渠道无法解决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问题; 第四章综合以上几章的分析,提出改造地方产权市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形成有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并且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位、网络建设、监管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周茂清[2]2003年在《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文中指出目前,我国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定位很不明确,渠道很不通畅,因此严重妨碍了股份制企业应有功能的发挥。要促进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一是产权交易主体要规范化,二是产权交易市场要多层次化。
文宗瑜[3]1999年在《非上市公司购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定向募集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公司的产权如何交易、在哪里交易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问题研究,是在对非上市公司现状、产权市场现状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提出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框架的对策思路的。本项研究是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资助的。
高卫斌[4]2006年在《在产权市场开展定募公司股权交易》文中指出一、我国定向募集公司的现状我国定向募集公司是在产权市场、证券市场没有成熟的情况下产生的,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层面,在推动定向募集公司建立时,考虑的是股票发行市场(一级市场)而忽视了产权交易市场(二级市场)。也就是说考虑的是调动职工积极性以及为
毕素娟[5]2003年在《对恢复、健全我国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几点思考》文中提出非上市公司个人股是我国股份制改造初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其在产权交易所交易符合我国国情及政策法规,不应视为“场外非法”交易。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建立多层次的股份转让机制,健全产权交易市场。
谢非非[6]2003年在《恢复、健全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势在必行》文中认为非上市公司个人股是股份制改造初期遗留的历史问题;在产权交易所交易是符合我国国情及政策法规的,不应视为“场外非法”交易;关闭它的根据不足,且不利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已加入世贸组织,应逐步与世界接轨,建立多层次的股份转让机制,恢复、健全产权交易已势在必行。
蒋隐丽[7]2006年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通过研究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现状,探讨我国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的途径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外相关理论,包括美国、英国等成熟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股份制企业的具体情况,比较产权交易中心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优缺点,尝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健全我国的未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制度。引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概念,在证监会的监管下,建立健全其流通机制。引入独立第叁方登记托管,规范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作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挂牌报价的场所,投资者通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未上市股份公司的交易。
陈志红[8]2001年在《我国国有股产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股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由历史形成的国有股产权制度是一种交易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制度安排。要降低其交易成本,根本的出路在于变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现制度创新。本文运用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对国有股产权制度的特征及其效率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国有股产权制度创新的思路,提出了构建国有股流通市场的基本框架。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论述由历史形成的我国国有股产权制度的特征。第二章,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现行的国有股产权制度的交易成本。第叁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国有股产权制度的创新思路。第四章,构建我国国有股流通市场的框架。
丁华[9]2008年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法理的和经济的分析方法对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分为叁个部分,具体为:第一部分主要对产权和产权交易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法律探析;第二部在简要介绍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沿革和现状基础上,对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解决目前问题的途径进行了探讨;第叁部分对我国目前关于产权交易的立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评述,并就完善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提出了作者的建议。
翟发军[10]2011年在《我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自股份公司制诞生以来,因其具有较好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功能,在世界各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很大程度上更是得益于以股份制企业为代表的公司制度的发展。然而,较之于上市公司市场化的规范运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尤其在其股权交易方面却表现着诸多需待完善的地方。虽然各国实践表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的发展贡献并不逊色于上市企业的影响。因此,在积极借鉴国外发达资本市场建设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从法学的视野分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问题,无论是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有序推进,都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本文结合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的知识,通过比较分析、逻辑归纳等方法,将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分解为以下四个部分进行阐述论证:即一、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的基本问题;二、我国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叁、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四、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我国定向募集公司产权交易研究[D]. 刘勇.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2]. 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J]. 周茂清. 当代财经. 2003
[3]. 非上市公司购并研究[J]. 文宗瑜. 资本市场. 1999
[4]. 在产权市场开展定募公司股权交易[J]. 高卫斌. 产权导刊. 2006
[5]. 对恢复、健全我国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几点思考[J]. 毕素娟.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 2003
[6]. 恢复、健全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势在必行[J]. 谢非非. 中国投资. 2003
[7].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研究[D]. 蒋隐丽. 吉林大学. 2006
[8]. 我国国有股产权制度研究[D]. 陈志红. 湖南大学. 2001
[9].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研究[D]. 丁华.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08
[10]. 我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 翟发军. 西南政法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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