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营者如何看国企改革——1999年千家企业经营者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改革论文,国企论文,调查报告论文,经营者论文,千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准确把握全国企业界对我国企业改革开放政策的评价,了解企业的呼声,反映企业经营者对国企改革的建设性意见,为国企改革献计献策,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协和全国性企业团体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千家国有企业经营者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历时2个月,共发出调查问卷3000份, 回收有效问卷1235份,有效回收率41.2%。问卷由被调查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填写。调查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采掘、制造、煤炭、电力、建筑、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服务、房地产、外贸及公用事业等行业,全部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中特大型企业占16.70%,大型企业占66.18%,中型企业占16.08%, 小型企业占1.04%;今年上半年盈利企业占51.88%,持平企业占17.92%,亏损企业占30.20%;正常生产企业占76.05%,半停产企业占17.44%, 停产企业占0.21%,超负荷生产企业占6.3%。 样本企业的分布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够反映目前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去年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目前在各级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关系中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一些妨碍国有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问题。《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已颁布7年,但企业经营自主权仍得不到完全落实, 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制度保证,如样本企业的经营者81.54%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三年脱困的目标只剩下一年半的时间,但仍只有35.4%的经营者对国企三年脱困充满信心。国有企业要实现三年脱困,主要应采取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企业债务和企业办社会的负担等措施。解决企业历史债务问题的主要办法应是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资本金和让长期亏损的企业破产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需在产权主体规范、政企分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63.88 %的经营者赞同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应是多元持股。55.35 %的经营者认为中小型企业产权关系应该是多数为私人或合伙人所有。81.29 %的经营者认为国有企业应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多数企业经营者认为中国若年内加入WTO, 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影响有利有弊,短期看弊大于利,但长期看还是利大于弊。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和经营者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是激励和约束不足。企业经营者的任用,应以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转变为依靠市场优胜劣汰,建立起谁管经营者的任用,谁对企业盈亏负责的机制,因此,董事会任命经营者是较佳的方式。较高的年薪、拥有股权等是较好的激励方法。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审计是企业最有效的外部约束方式。同时经营者对政府改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是: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应面向各类企业,不应该再有所有制的差异;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的力度;减轻企业税负;继续严厉打击走私;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审查和检查行为,避免对企业重复、轮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
一、对政企分开和国企3年脱困的评价
(一)对政府机构改革的评价
1998年国家为了进一步促进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大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积极酝酿和准备,有些地方已陆续进行改革。当问到“通过政府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能否实现政企分开”时,有12.81 %的经营者回答“不能”,58.68%的经营者回答“不能确定”,仅有28.51%的经营者回答“能”(见图1), 表明国有企业经营者对实现政企分开的信心不足。这也说明,在各级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关系中,目前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一些妨碍国有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问题。一些地方仍沿用多年来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管理企业,如少数地区大力推广政府管理企业的所谓“经验”,使企业经营者感到迷惑和不解,对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失去信心。
图1 对通过政府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实现政企分开的评价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机构都不应再干预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微观决策。那些过去由政府执行的对企业日常经营指导的职能和对企业及其经理人员业绩评价的职能,应当尽量通过与政府完全脱钩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审计)事务所、咨询公司以及行业自治组织来执行。进一步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重在职能转变,职能不转变,不还权于企业,减下去的人还会以各种方式回到机关。
(二)企业14项自主权的落实情况
1992年7 月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曾规定企业有14项经营自主权。这个条例颁布7年,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14项自主权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尽管有50%以上的经营者认为企业的物资采购权、产品销售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工资奖金分配权、留用资金分配权等项权利完全落实,但有1/4以上的企业没有落实拒绝摊派权、联营兼并权、资产处置权。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的主要障碍仍是“政企不分”的旧体制因素,调查中有81.54 %的经营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这些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经营者大多只能按政府的命令行事,落实自主权也就流于形式(见表1)。
表1企业14项自主权落实情况
备选答案完全落实%部分落实%没有落实%
生产经营自主权 55.6540.45 3.90
产品、劳务定价权48.2438.5113.25
产品销售权 70.9821.50 7.52
物质采购权 76.3521.37 2.28
进出口权35.2831.6033.12
投资决策权 26.3060.7512.94
留用资金支配权 50.5345.68 3.79
资产处置权 16.9856.3926.62
联营、兼并权15.8246.6237.55
劳动用工权 40.9947.0012.01
人事管理权 41.0850.41 8.51
工资、资金分配权54.2441.26 4.14
内部机构设置权 70.1627.27 2.47
拒绝摊派权
5.4739.1655.37
图2 对国企三年脱困是否有信心
(三)对国企3年脱困的评价
国家为了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3年脱困目标, 制定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从调查情况看,国有企业经营者对3 年脱困目标的信心不足(见图2)。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经营者对国企3年脱困的各项措施的效果仍持怀疑态度,至少目前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
经营者认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实现3年脱困,除了企业苦练内功、 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外,政府还应提供切实有效的前提条件。调查显示,7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提供的主要前提条件应是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见表2)。
表2 国企三年脱困的前提条件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 72.05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70.60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60.25
经济体制改革深化50.93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在国企3年脱困应采取对策的问卷中, 企业经营者的排序分别是减轻企业债务、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调整产品结构、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减员增效、刺激消费、扩大需求、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大兼并、重组步伐(见表3), 国家应在这几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提出有关的改革措施。调查同时显示,经营者认为解决企业历史债务问题的主要办法是: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资本金和让长期亏损的企业破产等(见表4)。
表3 国企三年脱困应采取的措施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
减轻企业债务 62.68
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53.81
调整产品结构 40.41
改善企业外部环境 34.64
减员增效 33.61
刺激消费、扩大需求29.48
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25.57
加大兼并、重组步伐18.76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表4 解决企业历史债务问题的办法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
债权转股权67.71
债权转资本金 67.30
让长期亏损的企业破产 54.72
完全豁免 16.35
挂帐停息 21.17
出售资产偿债 17.40
其他
2.31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二、对现代企业制度及产权制度改革的评价与建议
(一)对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
国家已经确立了要在3 年内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国国有企业目前都积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那么已经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制的企业改制效果如何呢?在问到“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后,企业在哪些方面有显著变化”时,企业经营者的回答表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组织机构及决策的科学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法人制度、扩大自主权,以及通过企业改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好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见表5)。
表5 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后的变化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趋完善55.36
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司组织机构54.92
经营决策比较科学50.33
法人治理结构能有效发挥作用 46.83
自主权扩大 31.07
企业效益明显好转13.79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二)对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期望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多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探索,各地区也都通过国有资产部门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集团公司等多种形式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但调查表明,由于企业改制不彻底,一些企业主管部门仍存在并继续干预企业事务,使规范完备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很多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见表6)。
表6 企业资产管理体制还需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
备选答案 选择答案者占总样本%
产权主体规范73.18
政企分开61.33
产权代表或机构规范设立、行使职权59.67
已经很完善
2.49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当问到“哪种产权关系更适合企业”时,63.88 %的经营者回答“多元持股”,22.55%的经营者回答“国有法人资产占主体”,7.1%的经营者回答“国有资产占主体”,还有6.47%的经营者回答“私人资产占主体”(见图3)。可见, 国有资产在企业中占居主体份额已不被大多数经营者认同,而股权多元化已是大势所趋。
图3 哪种产权关系更适合企业
当问到“哪种投资主体更适合企业”时,50.41 %的经营者选择“投资主体多元化”,35.54%的经营者选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0.12%的经营者选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仅有3.1%和0.83%的经营者选择“政府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见表7)。
表7 哪种投资主体更适合企业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
投资主体多元化50.41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5.54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0.12
政府主管部门
3.10
行政性公司 0.83
国有企业是否应从一些行业领域中退出,目前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争论。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1.29 %的经营者认为国有企业应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有16.22%的经营者认为“不必退出”, 还有 1.87%的经营者认为应从“基础性行业”中退出,仅有0.62 %的经营者认为应从“涉及国计民生和国防安全的垄断性行业”中退出(见表8 )。
表8 国有企业应从哪些行业中退出来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一般竞争性行业 81.29
不必退出16.22
基础性行业
1.87
涉及国计民生和国防安全的垄断性行业
0.62
关于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产权关系,55.35 %的经营者认为应该“多数为私人或合伙人所有”,17.7%的经营者认为应该“多数为国有法人所有”,只有3.29%的经营者选择“多数为国有”,另有23.66 %的经营者选择“无所谓,都可以”。从上可以看出,国有资产应从国有中小型企业中逐步退出已被人们所认同,国家在抓大放小方面的力度还应加大,不能因为在出售国有小企业方面出现了个别问题就怀疑抓大放小的政策,而是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规范相应的法律制度,如资产评估、人员使用、出售资产的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对加入世贸组织(WTO )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反应和评价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进程的加快, 特别是在中美入关谈判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走向国际舞台已迫在眉睫。对此中国企业有什么样的反应和准备呢?
当问到“中国若年内加入WTO,对本企业会带来什么影响”时, 40.12%的经营者回答“不利”, 32.65 %的经营者回答“有利”, 27.23%经营者回答“没有影响”(见表9)。表明入关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影响有利有弊,短期看弊大于利,但长期看还是利大于弊的。
表9 对入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反应与评价
所提问题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中国若年内加入 有利 32.65
WTO,对本企业会 不利 40.12
带来什么影响没有 27.23
企业对加入WTO 有措施14.55
是否采取积极措正在考虑
66.12
施 没考虑19.33
本企业是否具备参 具备 8.25
与国际竞争的能基本具备
46.80
力 不具备44.95
当问到“本企业对加入WTO是否采取积极措施”时,66.12%的经营者回答“正在考虑”,19.33%的经营者回答“没措施”,仅有14.55%的经营者回答“有措施”(见表9)。
当问到“本企业是否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时,44.95 %的经营者回答“不具备”,46.8%的经营者回答“基本具备”,回答“具备”的经营者仅占8.25%(见表9)。
从上可以看出,目前国有企业对加入WTO准备不够, 现在离年末仅仅有四、五个月的时间,如果照此下去,随着加入WTO 日期的真正来临,我们的国有企业难保不被冲得七零八落。试想一个连国内市场竞争都抵抗不了、亏损累累的国有企业阵容,怎么能抗得住国外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武装起来的现代化企业的冲击呢?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必要加入WTO,只是我们认为国家及有关部门应在积极申请加入WTO的同时,要更多地听取企业的意见,也要积极为企业创造条件,多做准备工作,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同时,还应该为企业提供相关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情况及国际先进技术经济指标,让企业对比找差距,只有使企业在思想上、实力上都有了入关的准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对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认识与建议
(一)影响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化的经营者阶层尚未完全形成,职业经营者的选聘、任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那么,目前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呢?调查表明,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思想观念束缚是主要因素(见表10)。
表10 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 82.64
管理体制不完善 66.12
思想观念束缚47.52
经营者市场不健全37.60
个人素质25.41
社会舆论环境10.33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表11 影响企业经营者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
激励不足、积极性没有真正发挥63.62
政企不分与行政干预 45.5
选拔与任用制度 37.11
产权不清与资产管理体制 35.26
市场体系不健全 25.36
自身素质与能力不适应20.00
约束过多15.46
治理结构不规范 13.61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影响企业经营者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原因,多数经营者选择了激励不足,积极性没有真正发挥,政企不分与行政干预,选拔与任用制度,产权不清与资产管理体制(见表11)。
从上述两个问题可以看出,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激励不足已成为影响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回答“企业经营者目前最难应付的工作”问题时,半数以上的经营者选择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准确把握市场变化,与政府部门协调关系(见表12)。这表明,目前企业经营者对走向市场经济还不适应,对市场变化还难以把握,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实力还缺乏有效的手段,需要有关软科学机构或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指导。同时还需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减少行政干预,使经营者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实力上。
表12 企业经营者目前最难应付的工作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
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54.38
准确把握市场变化 53.75
与政府部门协调关系51.25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二)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与任用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与任用到底采取哪种方式为好,这是目前亟待探讨的问题。在调查中,46.07%的经营者选择了“董事会任命”, 25.21%的经营者选择了“职代会推选,上级任命”,21.4 %的经营者选择了“投标应聘”,仅有7.23%的经营者选择了“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见表13)。可见通过“董事会任命”经营者已被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认同。
表13 企业经营者选拔与任用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百分比%
董事会任命46.07
职代会推选,上级任命
25.21
投标应聘 21.49
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7.23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三)激励方式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不足已是目前影响企业经营者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以何种方式激励经营者最好,我们设计了“赞同以什么物质方式为主激励经营者”问题,76.51%的经营者选择了“较高年薪”,48.86%的经营者选择了“股权”,38.05%的经营者选择了“提高养老、医疗等保险额”,27.65%的经营者选择了“职务待遇”, 选择“期权”者占18.09%(见表14)。 可见提高经营者年薪水平已是当务之急。
表14 物质奖励方式选择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百分比%
较高年薪76.51
股权48.86
提高养老、医疗等保险额 38.05
职务待遇27.65
期权18.09
(四)外部约束
当问到“最有效的外部约束”问题时,除了77.13 %的经营者选择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外,其余分别为“社会审计”,占50.52%, “董事会与监事会”,占35.76%,“期终考核”,占24.95%,“金融、工商、税务等机构”,占18.71%,“媒体、社会舆论”,占15.38%,“工会、职代会”,占14.35%,“稽查特派员”,占12.25%,“党组织、纪委”,占10.19%(见表15)。
表15 最有效的外部约束
备选答案 选答者占总样本百分比%
国家的法律法规 77.13
社会审计50.52
董事会与监事会 35.76
期终考核24.95
金融、工商、税务等机构 18.71
媒体、社会舆论 15.38
工会、职代会14.35
稽查特派员 12.25
党组织、纪委10.19
注:此问题为多项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设立的稽查特派员制度没有成为经营者的首选有效约束方式,从长远看,由市场中介组织取代政府机构才是最有效的约束方式。
五、对改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建议
样本企业对政府改善企业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主要有:
1.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应面向各类企业,不应再有所有制方面的差异。
调查显示,有42.47%的经营者赞成、39.38%的经营者基本赞成这一观点(见图4)。
2.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的力度。
尽管调查中有55.90%的经营者认为有关部门向企业乱收费、 乱罚款和乱摊派的情况有所减轻,但认为“很严重”和“严重”的还分别占到11.18%和32.92%(见图5)。所以, 治理“三乱”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3.减轻企业税负。
自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国有企业的税负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多数经营者反映税收改革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现在实行的“权责发生制”,商品发出就计税,大大加重了企业的税负。现在多数国有企业靠贷款纳税,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税负已到了难以承受的程度(见图6 )。
4.继续严励打击走私。
调查中,大多数经营者认为国家前段时间打击走私取得了积极效果(见图7)。所以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继续严厉打击走私活动。
5.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企业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
调查中有21.19%、35.59%的经营者分别认为当前假冒伪劣产品对企业的影响“非常严重”和“严重”(见图8)。此外,有29.38 %、 61.24 %的经营者分别认为当前市场竞争秩序“很乱”和“乱”(见图9)。
6.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审查和检查行为。
调查中显示,大多数经营者忙于应付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重复检查、轮番检查,无法把主要精力放到企业生产经营上。经营者认为审查和检查较多的部门主要有税务、审计(见表16)。此外,有51.25 %的经营者认为,企业家目前最难应付的工作是与政府部门协调关系,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重复检查、轮番检查给企业造成的危害。
表16 对企业的审查和检查比较严重的部分
备选答案选答者占总样本%
税务 93.18
审计 49.25
工商行政管理 18.76
财政 15.99
价格
6.40
7.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尽管有关部门的统计认为几乎所有国有企业都建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但我们的调查显示,仍有21.43 %的国有企业未建立起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即使建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三三制”到位情况也不理想,其中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资金都到位的分别只占34.31%、29.67%、74.93 %(见表17),这严重影响了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所应起到的作用。另外,目前的社会统筹制度也不能完全满足国有企业职工的主要保险需要。分别有51.31%、15.80%、41.88%、32.10%的经营者认为医疗、养老、待业、工伤保险不能满足国有企业职工的需要(见表18)。因此,当务之急还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表17 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三三制”到位情况
资金类别 备选答案
全部到位% 部分到位% 没有到位%
政府 34.31 22.58 43.11
社会保障部门 29.67 24.04 46.29
企业 74.93 18.53
6.54
表18 社会统筹制度能否满足企业职工的主要保险需要
保险类别 备选答案
完全满足% 基本满足% 不能满足%
医疗
7.88 40.81 51.31
养老 22.29 61.90 15.80
待业 13.27 44.85 41.88
工伤 16.86 51.04 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