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输电线路设施保护工作论文_满向龙,杨柳

如何做好输电线路设施保护工作论文_满向龙,杨柳

(国网阿克苏供电公司 新疆阿克苏 843000)

内容摘要 :目前,阿克苏地区处于城市大开发大建设时期,特色城镇、工业园区、道路、房产等工程大面积实施给输电线路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故成上升趋势。我们通过近三年取样分析和原因调查,分析了在电力设施保护对外宣传发动、内部隐患排查监督流程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并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相应保护措施。通过现场收集不断完善,我们搜集掌握了阿克苏区域内潜在危害的特种车辆信息,建立了线路通道内违章隐患档案,补充了杆塔防护警示标志,完善部门联动,群防群治,警企联治工作机制等。所以,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保护措施

目前,阿克苏公司由外力破坏事故已成为影响阿克苏地区电网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外力破坏对电力线路造成的危害相当严重。首先,外力破坏事故会引发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产生法律纠纷;其次阿克苏电网网架薄弱,线路跳闸易造成多座变电站失压,大面积停电。因此,防止外力破坏是提高线路可靠运行,避免大面积停电,降低电量损失和投诉风险。

1.输电线路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输电线投运年限长,架设标准低

输电线路的投运年限进行统计分析,以线路投运15年为界,投运时间小于15年的线路遭遇外破比例为14.7%,大于15年的线路遭遇外破的比例为85.3%。大于15年的线路通常架设标准比较低,可见线路架设标准是影响线路外破跳闸的重要因素。

1.2 电力执法部门执法不力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权的变更,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电力设施分散广、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执行工作,在发生问题后,公安部门也只是走过程,做样子,不能立案侦查,使丢失的设施无法找回,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破坏活动。执法部门的工作没有落实在实际中去,收效甚微。

1.3 机械碰撞频频发生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和农用机械化的广泛应用,输电线路廊道周围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愈来愈多。由于各种大型机械、吊车等分布在城郊,距输电线路走廊较近。吊车、挖掘机、铲车、商砼车等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超过安全距离,导线对其放电跳闸和挂碰杆塔的事故时有发生,输电线路频频“受伤”。

1.4 树线、房线矛盾加剧

近年来,土地资源利用与电力设施保护区域的矛盾比较集中,保护区内树木与园林绿化发生冲撞,树障清理十分棘手,难度极大;居民及单位无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定,不经输电线路运维单位许可,擅自在线下及两旁搭建、构建违章建筑物,并拒绝接收供电部门整改通知或按要求整改,为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和他人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1.5 保护区遭受侵犯

随着城市区域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扩大,个别部门在规划诸如城市扩建、高速公路、桥梁河道、城镇建设等项目时,使不少电力线路孤立在道路、河道中央,一些新建的工厂和住宅等直接建在线路下方。部分农民、施工单位任意在杆塔周围违章挖沙取土,对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极大不利,严重威胁到了人身及设备安全。

1.6 缺乏法律意识

不法分子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才行使盗窃或者破坏行为,企业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疏于管理,执法不力,人民群众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纵容了不法分子的行为,从而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威胁到自身财产安全。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由于政府和企业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能很好的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遇见盗窃行为也不制止,使得不法分子在白天也敢猖狂作案,造成了很多本可以弥补的损失。

2.原因分析

2.1 我国虽然有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有些不规范,有时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使得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国家对这些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明确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役权的界限。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要依据法律严格处罚,以减少偷盗和破坏行为的发生。

2.2 宣传力度不够。对《电力法》的宣传力度远远小于《森林法》、《土地法》、《物权法》。近年来,国家对于前述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很大,执法严格,更重要的是它们有自己的执法队伍,使人们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不断增强。电力设施遭到破坏,很少有新闻媒体进行深层次的报道,他们对这些事件的报道没有造出声势,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宣传效果不佳。输电线路运维单位所运维的线路分布广泛,涉及区域广,没有很大的时间精力广泛宣传造势的对电力设施保护进行舆论宣传。

2.3 技术防范资金投入不足。技术手段有待完善,人防措施需要进一步健全。个别单位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职责范围不明确,保护措施、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

2.4 输电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且多处野外,防护难度极大,任务艰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打击不力,破案率不高,惩处力度不大,不能有效威慑、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5 废品收购站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的现象大量存在,客观上为盗窃分子提供了销赃通道。政府、公安部门、供电企业对涉电犯罪还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3 加强输电线路设施保护的措施

3.1 完善电力法,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应加快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订,完善法律体系,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程序,并从《物权法》规定出发,明确电力设施保护中相邻关系和地役权,切实解决现实存在的树线、房线矛盾。

3.2 广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强电气知识和电力、法律、法规等的宣传。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必须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请他们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和减少外力损坏事件的发生。加大打击力度,广泛持久地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公告》,刷写宣传标语,竖立警示牌等,有针对性地在沿线村庄、工矿企业、商砼拌和站、棉花加工厂、大型机械驻留地、机械租赁公司等居民、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深入宣传,使得电力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知法、懂法,用真实的案例、血的教训促进群众和单位对提高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我们在各地宣贯电力设施保护活动中遇到的最大感受是广大各行业者对各电压等级线路的安全净空距离的无知。都知道是电力线路,但由于对地距离高,很多人认为是绝缘的。另外认为只有碰上导线才能触电。正因为这些无知,才致使线路遭受外力破坏跳闸事故频发。所以宣贯宣讲不只只是我们运维部门的工作,而且作为专业机构也没有过多精力和人员力量去做这些工作。

3.3 加大技防设施投入,提高防范能力。设置安全保电专项资金,在重点线路、重点部位安装线路防盗割报警器、GPS定位系统等高新设备,提高电力设施抵御外力破坏能力,一旦发生被盗情况能及时报警、锁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3.4 对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足够重视,并建立专业律师队伍,各级领导应对反外破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要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体系.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使输电线路的反外破工作始终处于有序的状态。进一步落实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抓管理、抓防范,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电力设施被破坏现象的发生,责任到人,分段包片,把安全风险与运行维护人员的收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3.5 为电力设施投保,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电力设施受到外力破坏,无论是自然外力或者是人为外力破坏,不仅会给电力企业自身利益带来损害,而且有可能给广大用户及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要加大对电力设施的投保。当电力设施由于受外力破坏,而给电力企业和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或全部险金。若属于人为外力侵害,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

3.6 分清主次,突出解决“三违”问题。各级保电组织应按电力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使其了解电力法规,真正认识“三违”(违章建房、违章植树、违章作业)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规划城乡开发区、林区、批地建房等实际工作中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三违”问题。

3.7 警企联手,引警驻企,严厉打击涉电犯罪行为。成立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电犯罪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专线电话或举报信箱,对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不法行为者进行物质奖励,激励广大群众向不法行为作斗争。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小冶炼厂的监管和整治,斩断销赃链条。充分运用好供电企业驻警的职能,加强警企合作,使驻警在供电企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8 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制定群众护线管理办法,规定护线组织和人员的形式、权利、义务和待遇等,给他们颁发统一的护线证件,确定护线经济补偿办法,并定期检查评比,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护线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针对风筝等外力破坏因素,应对当地放风筝的时间、规律、人员特点进行了解,在每年的高发期前针对重点地段,按时段派人严密监视;还应成立一支监督队伍(可选用退休线路工人参与),采取蹲点守护、巡逻等方式,防止发生此类事故。

3.9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保障措施落实。加强与林业、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推动清障工作深入开展;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帮助协调解决难题,在行政审批时充分考虑电力法;完善保电工作制度,确保各级保电组织工作的开展更科学、更有效、更规范地运作。

结束语:

供电企业是为社会服务的公益事业,我们应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到事前控制和预防,真抓实干,不断完善,把外力破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依旧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探讨和研究,因地制宜的制定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更好的为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好务,当好排头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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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斌.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中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科技,2014,Z1:49-50.

论文作者:满向龙,杨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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