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不是语气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气词论文,再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曾先后在《临淄方言语气词研究》①和《现代汉语语气词界说》②中论及“”不是语气词,至多是一个准语气词。近年来笔者一直没有停止思考这个问题,又发现了一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写出来与业界同道一起探讨,遂成此文。
一、前论综述
为便于讨论,我们先把此前笔者发表的有关论点综述如下:
1.前辈时贤给语气词下的定义及缺憾
黄伯荣、廖序东:“语气词常用在句尾表示种种语气,也可以用在句中表示停顿。”③
胡裕树:“语气词的作用是附着在整个句子的末了,表示语气。”④
郭锐:“语气词的功能如下:1.置于句末。2.有些语气词可以置于句中停顿前。3.置于另一语气词前。”⑤以上三家对语气词的定义看起来各有所重,但仔细分析一下会发现是大同小异,都包含了两个中心意思:一是置于句末(或句中停顿处),二是表示语气。其他学者谈到语气词时也大都持相同或相近观点。如果我们稍作深究,便会发现“语气词”如此从意义出发界定后还不能用来作为分类标准与其他词类划清界限,这个定义在实际操作时会遇到种种困难。比如遇到下列情形时就难以处理:
(1)小心别把杯子摔了!
(2)我朋友是坐飞机来的。
(3)这本书不是我的。
上述例子句末的“了”、“的”是不是语气词呢?如果按照上文从意义出发给语气词的定义,好像都可以看做语气词。但是时下语言学界的主流观点却不是这样,一般认为:(1)末的“了”是动态助词;(3)末的“的”是结构助词,“的”是“的字短语”的组成部分;(2)末的“的”有争议,有的人认为是语气词,有的人认为是结构助词。为说明问题我们再举一个例子进行对比:
(4)我不小心把杯子摔了。
这个句末的“了”却被大家公认为语气词,至少是动态助词“”和语气词“”的合体。如果我们问为什么“小心别把杯子摔了!”和“我不小心把杯子摔了。”句末的“了”不一样,多半会被告知前句的“了”不表示语气,所以不是语气词,而后句的“了”表示语气,所以是语气词。这实际上陷入了循环论证。而且,按照目前语法学界的观点,在一个句子中表示语气的因素最起码有三个:语气词、语调、副词等其他句法成分,因此很难凭感觉断定句末的成分是否表示语气。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凭从意义出发给语气词下的定义不能判定一个句末成分是不是语气词,我们必须另辟蹊径,建立一个可以操作的绝不模棱两可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的建立必须借鉴现代汉语其他词类的分类标准。
2.现代汉语词类的划分标准
在经过词类问题大讨论等一系列论争之后,以吕叔湘、朱德熙为代表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学者明确提出语法功能是划分汉语词类的唯一正确的标准。如胡明扬认为:“语法功能能反映词的表述功能,也可观察,具有全面性,可以作为划类标准。”⑥马庆株认为:“词类的区别性分布特征突出地表现在词的有序性上……量词的定义靠数词,名词的定义又靠数量组合,区别词的定义靠名词;同时再用鉴定字加以限制。”⑦以语法功能为标准划分词类,抓住了词类本质,因而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了模棱两可、无所适从。以副词划分为例,传统的意义标准分类法一般认为,副词常常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起限制、修饰作用,表示程度、时间、范围等意义。按这个标准,“经常”和“常常”、“突然”和“忽然”好像没有什么不同。而如果以语法功能为标准,我们可以把副词界定为“只能做状语的词是副词”,一眼即可断定“经常”、“突然”不是副词,因为他们除了状语以外,还可以充当定语等其他句子成分。
总之,目前语法学界已形成共识,在对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进行分类时,完全是以语法功能为标准。而之所以对语气词进行界定时不从其语法功能出发来进行,仍然采用意义标准,我们认为,可能是因为语气词没有实在意义,不能充当句子成分,不和句子中其他成分发生结构关系,无法用鉴定字或组合特征来测定,找不到“抓手”,找不到突破口。
二、反向思维,建立界定语气词的新标准
1.语法单位的层级与功能
语法单位是分层级的,不同层级的语法单位具有不同的结构功能,出现的语法层面也具有严格的选择性。如不成词语素(又称粘着语素)只能出现在构词平面,“突、然、忧、郁”在现代汉语里只能构成“突然”、“忧郁”等词,不能出现在短语或句子层面。“进行”类动词需要带动词性宾语,却只能选择“身体检查”类短语构成“进行身体检查”而不能选择一般动宾短语构成“进行检查身体”。同样,在名称标题层面,出现的是“工作部署大会”、“汽车修理厂”,而不是“部署工作大会”、“修理汽车厂”。短语同复合词在小句层次上的句法特点也不同,“前者可以直接参与许多句法过程,而后者却无法直接参与。反过来也一样,许多小句层次上的句法过程可以影响到短语内部的成分,却不能影响到复合词内部。这样一来,一些只能在小句层次上发挥作用的句法过程,如疑问、否定以及对时体的标记等等,就不能进入复合词”⑧。
2.语气词的独特语法功能
语气词与不成词语素正好处在两个极端。语气词只能出现在句子(含“小句”)层面,不能出现在词或短语层面。语气词总是参与动态的表达,而不介入静态的组合。而句子是最大的语法单位,在结构上不能被任何其他语法结构包容,也不能和其他语言片段形成主谓、定中、动补等句法关系。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带语气词,但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肯定是句子。在口语中,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总带有一个语调;在书面语上,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总带有“句号”、“问号”、“感叹号”等句末点号。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也就是句子)可以和其他同级单位形成逻辑关系,却不能形成任何语法结构关系。
既然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是最大的,结构上就不能被包容;反过来,能被包容的语言片段就不会带有语气词。如下列“像丁香似的”这个语言片段:
在雨巷里我遇到一个像丁香似的姑娘。(“像丁香似的”做定语,在结构上被包容,可以断定这个语言片段没有语气词。)
在雨巷里我遇到一个像丁香似的啊(吗、呢、吧)姑娘。(不能被包容,因为有语气词。)
直接引语的情况要给予特别注意。如下面的句子:
(深夜,屋外一个女人在呼号)天啊!天啊!
(屋内,孩子问妈妈:)“妈妈,谁在‘天啊’‘天啊’地叫个不停?”
好像可以说,在“谁在‘天啊’‘天啊’地叫个不停?”这个语言片段中,“‘天啊’‘天啊’”充当状语,被包容,所以其中的“啊”不是语气词。但明眼人一眼即可看出,句中的“‘天啊’‘天啊’”是直接引语,就是把实际存在的动态话语原封不动地引用,是一种特殊情况,不能混为一谈。
如上所述,我们通过反向思维找到了以语法功能为标准对语气词进行界定的新方法:如果一个语言片段在结构上能被包容、与其他成分形成语法结构关系,那么这个语言片段里不会有语气词;带有语气词的语言片段除了直接引语的情况,在结构上永远不会被包容。这样,对语气词的界定就有了一个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从而与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皆以语法功能为界定标准统一起来,并再一次证明:语法功能是划分现代汉语词类的唯一标准。
三、“”不是语气词新证
1.“”、“”和“”。
笔者在对临淄方言的研究中,指出“了”有三个:
(1)你吃了饭了吗?
(2)我吃了饭了。
]
人老[lε],身体也差[lε]。(两个分句并列)
人老[l],身体也差[lε]。(前一分句是时间修饰)
山西临汾话和平遥话的“了”也有类似的区分。临汾话的词尾“了”读[lou],语气词“了”读[lia];平遥话的词尾“了”读[l],语气词“了”读[lɑ]。这些方言中的语气词“了”也是“了也”的合音。
在北京话和普通话的研究中,也有学者涉及一些可资参考的语言现象,为我们“了”字三分观点提供了有力佐证。如胡明扬认为“喽”是“了”和“呕”合成的语气词,并特别指出它不出现在分句末,只出现在句末。⑩刘月华也曾论及普通话的语气词“了”能表示肯定的语气,有成句、成篇的功能,并进而总结说:“我们也可以说,位于句末的语气助词‘了’,有时是由‘了’加上了一个语气助词‘啊’形成的,‘啊’语音上弱化了。语气助词‘了’的成句、篇章作用,也许正是由此而来。”(11)
上述各方言、普通话中的由“”和另一个语气词合音构成的语法成分都是我们所说的“”,应该看做一个地道的语气词。
2.带“”的语言片段能做定语
笔者在上述两篇文章中,证明了“啊”、“呢”、“吧”、“吗”、“的(他会来的)”都不能被包容在更大的语言片段中,是不容置疑的语气词。同时证明“”可以更自由地出现在“小句宾语”中,是“准语气词”,但没有列举“”在其他句法位置上被包容的例子。现在我们发现了带“”片段做定语的例子(以下例子多出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少部分为自拟。“”均以斜体标出):
不当大哥了的人也不好惹。
如果没有疑意了的话,我就要说何博传的这一见解乃是一个新谬论。
他到底去哪儿了的问题一时没有人回答。
一段时间里,失去工作了的40多名职工一人一把椅子,分成几排在管理局的走廊里干坐着。
迅速发财了的小老板有钱了的中国,在经济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时候,却闹起了钱荒。
觉得自己真是中国“白领阶级”之一员了的韩德宝,变得举止斯文了。变得气质“贵族”了。
总编辑胡德培及云南作家汤世杰一块儿来与那个已经被我认为是道具了的姑娘合影。而荒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1997年4月1日,我回到获嘉,我有一种到家了的感觉。
康伟业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看到舞蹈里的年轻人一个个不要自己了的模样,多少还是有些不理解。
作者在《避暑山庄图序》里更痛切地指出了几乎已成为普遍事物了的风景、文物破坏现象。
你来在我不愿意见你了的时候。
这是一座死火山,是再也没有爆发力了的火山。
为确保“”的身份正宗、避免争议,上引各例子中的“”均具备两个条件:处于句末;之前的成分为名词性宾语。从绝对数量上看,这类带“”的语言片段充当定语的情况并不太多,但也绝对不是偶然现象。这种现象也许可以从语言使用的经济性原则得到解释:即使不使用“”,也仍能从语境中体会到事情已经发生变化、不会引发误读,那么处于定语位置的语言片段尽量不使用“”:“已经买完票的旅客请站在左边。”而如果不使用“”就会引发误读,则必须使用“”:“不当领导了的老同志也要严格要求自己,谨防晚节不保。”如果句中的“”不用,句义就会发生变化。上引带“”片段做定语的例子也多属此类。
四、“”的性质
1.“”的句法位置
典型的“”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在句末;它后面还有语气词或其他成分,有时仅有一个疑问句调。如:
你吃饭了吗?
你不想我了的话就别再假装。
听说你不喜欢她了?
《现代汉语八百词》列举的以下几种情况,实际上不应该看做“”,而是“”,即“”和某个语气词的合音:(12)
1.动+宾+。肯定事态出现了变化。宾语可以是名词、动词、小句。
刮风了。(已经开始刮风)
小明也喜欢跳舞了。(已经开始喜欢)
他同意我去了。(已经同意)
2.动+。只表示事态有了变化,不表示动作完成(未完成或无所谓完成)。
休息了!(已经开始休息)
他又哭了。(还在哭)
这道题我会做了。
3.动+。表示动作完成并且事态已有改变。前面不能用“快、要”等,可用“已经”。
我已经吃了,别给我做饭了。
他已经来了,不用打电话了。
4.形+了。形容词后面的“了”,可以表示一种变化已经完成,出现新的情况,应该算是;
但如果只着眼于当前的情况,也可以说只是“”。
孩子大了,做父母的也就轻松多了。
人老了,身体差了。
上引各例中的“了”都不是“”,而是“”,都是对新情况的确认,在临淄方言中都读为[·li]。
2.“”的性质
如上所述,带语气词的语言片段不能被更大的语言片段所包容,而带“”的语言片段可以很自然地充当定语,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省去,否则句义会发生变化。由此可以判定“”不是语气词。至于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把它归入相当于无家可归者收容站的助词还是另立门户,有待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史冠新:《临淄方言语气词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6。
②史冠新:《现代汉语语气词界说》,《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0期。
③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④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330页。
⑤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35页。
⑥胡明扬:《胡明扬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8页。
⑦马庆株:《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⑧石定栩:《复合词与短语的句法地位》,《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一),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0页。
⑨刘勋宁:《现代汉语句尾“了”的来源》,《方言》1985年第2期。
⑩胡明扬:《北京话的语气助词和叹词》,《中国语文》1981年第6期。
(11)刘月华等:《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84页。
(12)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