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a程序批判”中的一个概念分析_哥达纲领批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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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处概念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哥达论文,纲领论文,一处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05)03-0011-06

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叫做资产阶级权利,这“简直可以说是斯芬克斯之谜”[1](232)。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区分为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和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在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分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这里“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2](304)

可见,马克思所谓资产阶级权利指的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为什么把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称为资产阶级权利呢?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法则不是一部分人无偿支配另一部分人的劳动,不是一种阶级权利,而是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列宁明确说在按劳分配阶段,“‘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3](196)因而把按劳分配的权利称作资产阶级的权利,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是难以理解的。以前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按劳分配就其内容(等量劳动相交换)来说是和商品交换相一致的,所以按劳分配的权利是和商品生产者的权利一致的,按劳分配的权利也就是商品生产者的权利。而在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力已成为商品,商品普遍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是昔遍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者的权利也就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权利。既然按劳分配是商品生产者的权利,商品生产者的权利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权利,因而按劳分配也就是资产阶级权利了。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认为,马克思先用小商品生产者的尺度来衡量按劳分配,然后又拿发达的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尺度来衡量小商品生产,通过这样曲折的道路就找到了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之间的同一性[1](232-235)。但是,第一,按劳分配的权利和商品生产者的权利有本质区别。使商品成为商品的并不是交换的内容即等量劳动相交换,而是交换的形式即产品要采取价值的形式来交换;价值形式是用来解决商品经济的特有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的。而在按劳分配中已经没有私人劳动的社会性问题,劳动的交换已经不是私人劳动之间的交换,而是交换的双方一开始就处在社会劳动的体现者的位置上。因而既然没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这一商品经济的本质的特征,就很难把按劳分配和商品生产者的权利等同起来。第二,商品生产者的权利就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这也是有问题的。使资本主义成其为资本主义、使资产阶级成其为资产阶级的,并不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法则,而是剩余价值法则。因而,和资本主义比起来,小商品生产更能体现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因而更有理由把这种权利叫做小资产阶级权利,而不应该称之为资产阶级权利。

实际上,马克思在衡量按劳分配时,所使用的尺度,既不是小商品生产的尺度,也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尺度,而是自由劳动的尺度,也就说,马克思是从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角度来衡量按劳分配的。为了说明这一点,为了说明自由劳动的特征,我们要用较多的篇幅详细地概述一下劳动发展史。在笔者看来,只有这样的详细分析才能为解开资产阶级权利问题上的“斯芬克斯之谜”奠定基础,因而我们要把问题引申得远一些,先到劳动发展史中做一番巡游。

最初的人类和动物一样,也是直接的植物采集或动物猎取。那时的人类不能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他们并非忙着生产食物,而只是忙着找食物,自然条件的优劣决定、导引着原始群的流动方向。如果他们能够找到好的生活富源,那么他们会生活得非常悠闲。如果自然产品被消耗完了,他们就另寻地方;如果寻不着新的生活富源,他们就只有用自然死亡来解决生存危机,也不可能通过劳动时间的增加来独立生产生活资料;因为劳动者不是生产的主体。产品是大自然本身未经人的协助就直接提供的。人的活动既不能改变大自然的生产条件,也不能生产大自然所没有的东西。人的劳动不是把原料加工成产品,而只限于把天然存在的产品采集或猎获到自己手里,无论是从水中捕鱼,从树上摘果子,还是围猎野鹿,都是如此。但和动物的采猎活动比较起来,人类的采猎活动毕竟要高级一些。首先,采猎的方式不一样。直立行走和手脚分化把人和猿区别开来了。手越来越多的运用自然物作为工具,越来越多地以天然工具来获取生活资料,例如以木棒和石块来获取食物和防御敌害。手的独立、天然工具的使用,使采猎的对象和范围扩展了。人通过模仿其他动物获取食物的方法,就把它们的能力综合到自己身上,这样他们就突破了动物的天然的、本能的局限。在长期的猎获活动中,人产生了初级的意识,火的发现使鱼类、淀粉质的根和块茎也可以通过煨烤来充饥,这更扩大了采猎活动的范围。我们把和动物的采猎活动有了一定区别的、人的采猎活动称作采猎劳动。采措劳动,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因为采集或猎获,是动物活动的普遍特征,而劳动是人的活动。但是,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正可以表明这样一个过渡时期人的活动性质,即在采集活动中已经加进了越来越多的自觉活动,虽然这种自觉创造的因素还没有成为主导性的因素。

我们不能过高估计了采猎劳动的地位。采猎劳动中所发明的一些简单的辅助工具主要是直接服从消费活动的,他们是借以获取天然消费资料的手段,而不是生产消费资料的工具;采猎劳动还是建立在人的自然本能基础上,这样的人还是野蛮人,而不是文明人。但是促进发展的因素在继续增加。在克服自然障碍的努力中,野蛮人不断获得新的品质和新的力量。他们已经能够区别石料的质地差别,在头脑中初步形成了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计划,他们在接着打制石器之后,开始磨制石器;他们对不同类型和品种的动物进行比较,开始驯养并繁殖动物;他们观察植物,保护那些适于食用的植物而铲除那些无用的杂草;他们清除大片的森林,使之变成耕地和牧场;他们进行铁矿石的冶炼,并用牛拉着带有铁铧的犁来从事大规模的田野农业,从而不但增加而且保证了生活资料的来源;他们精心制作自己的生活资料,发展起了真正的手工业;他们模仿大自然的动作和节奏,把大自然缤纷的色彩点缀在自己身上,这样就发展起了最初的艺术。人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把整个自然界作为生命活动的工具、材料和对象,大自然也越来越作为科学的、艺术的和实践的对象,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增加着人的普遍性和能动性。在实践中人的思维能力发展起来了,概念形成、反思判断、逻辑推理的能力提高了。思维能力虽不能使人创造规律,却可以使人借助于规律来创造;因为掌握了思维工具的人可以把大自然产生一个自然产品的诸简单运动形式分析出来,一旦这些运动形式分析出来,就可以让这些运动形式进行重新组合。虽然人在思维中进行物质运动形式的综合时,可能毫无结果,例如“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那它决不会因此就长出乳腺来”[2](381);也可能塑造出一些虚幻的存在来,例如把翅膀综合到人身上,或把狮身和人面综合起来;但有一些综合却是可能成功的,例如把梨树枝嫁接到苹果树上,让马和驴交配,把竹子编排成舟,把泥土、树枝和野草“综合”为房屋等等。一旦人们在思维中把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分解开来并重新组织起来,他们就又可以借助工具在现实中来实现物质运动形式分解或重新组织,这样就把观念的房屋变成现实的房屋等等。康德认为人在认识上具有先天综合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在认识中,而且还在实践中。通过实践中的新综合,人就可以改造大自然的生产条件、控制大自然的生产机制,甚至生产出大自然所不直接存在的产品,最后一直以电脑的形式把人最引以为傲的器官即大脑复制出来。

随着人的自觉创造能力的提高,劳动的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即从采猎劳动转变为生产劳动。在采猎劳动阶段,产品是自然物质通过自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现在,产品是人借助于一定手段并通过自身的活动对物质运动进行调动、调整和控制的结果。采猎劳动是占有物品的阶段,生产劳动是创造物品的阶段;采猎劳动阶段,人在搜集,生产劳动阶段,人在生产;采猎劳动中人适应自然,生产劳动中人改造自然;采猎劳动使人简单地从属于自然,生产劳动则包含着人多方面发展的可能性;采猎劳动是形成中的人的活动,生产劳动是完全形成的人的活动;采猎劳动属于人的自然进化阶段,生产劳动属于人的社会进化阶段;采猎劳动把野蛮人与猿区别开来,生产劳动把文明人与野蛮人区别开来;采猎劳动中,人和动物还有太多的共性,生产劳动才最终把人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

但是在生产劳动中,人不仅是生产的主导者,而且是必要的体力耗费者。这里所说的体力不是和脑力相对立的体力,而是和实践意志、思维、观念等精神活动相对立的生理支出,因而这里的体力是广义的体力,它也包含着脑的生理耗费。生产劳动中的这种体力支出是使用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在采猎劳动中,体力支出不是产品生产的条件,而只是把大自然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变成消费品的过程,因而采猎劳动中的劳动主要是消费性的活动,而现在这些劳动则变成生产性的了。生产劳动中的体力支出量是由需要获得的使用价值量以及当时的劳动生产率决定的;体力支出的量与使用价值量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劳动生产率越高,为了获得一定使用价值所需要支付的劳动量越多;劳动生产率越低,为了获得一定使用价值所需要支付的劳动量越少。人们所要获得的使用价值量是不能确定的,但是它的最低量则是确定的,这个最低量即是为了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的肉体再生产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量。人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下为了获得一定使用价值所需要支付的劳动量是一个固定数,这是一个经济学上的真理。同时人的自由发展所需要支出的劳动量,也是一个固定的数,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这两个同样是必然的量,只有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才能达成一致。总的来说,在生产劳动阶段,生产使用价值所投入的劳动量大于自由发展所需要的劳动量。生产劳动在使那些生产性支出超出生理发展所需要的限度,那些非生产性的、但对人的自由发展是必要的一些体力支出时间就被挤占了;因而,生产劳动使人们的器官耗费过量的同时,却夺取了其他肢体器官自由锻炼和发展的机会。因而,在生产劳动阶段,体力支出的自由性减弱了,体力支出的被迫消耗性增加了。这种超过人的自由发展所需要的限度而必需的体力支出,具有体力耗费的性质。生产劳动中的体力耗费,表明人还被禁锢在某种自然必然性中,表明人必须像消耗其他自然力一样来耗费自己的内在力量,表明人体作为力学器官仍然作为直接的自然客体受劳动过程的役使。

因而,生产劳动是自觉创造和体力耗费的统一;它要求劳动者不仅作为脑力劳动者而且作为体力劳动者、不仅作为自然力的支配者而且作为自然力的支出者、不仅作为主体而且作为客体发挥作用。作为人的自觉创造过程,生产劳动表明人对自然的统治;作为人的体力耗费过程,生产劳动表明人仍然服从自然必然性。生产劳动的这种双重性质就是生产劳动的二重性。

生产劳动提供了一个日益丰富、日益精致的产品体系。生产劳动通过对对象的多重加工,把一些先前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变成了对人有用的产品;通过探索整个自然界,发现了新的有用物体或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通过采用新的方式加工自然物,赋予它们以新的使用价值。生产劳动发展了社会分工,创造了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创造了不断扩大和日益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不仅满足而且塑造人们的需求。“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2](10)生产劳动所提供的产品不但保证了旧需要的满足,而且发现、创造并满足了由社会本身产生的新需要;它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它不但提供了生存资料,还提供了发展资料。生产劳动在扩大必需品范围的同时,又提供了日益多样的奢侈品。人们用这些奢侈品为自己安排了他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各式各样的舒适享受。“这些舒适的享受一旦成为习惯,便使人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乐趣,而变成了人的真正的需要。于是,得不到这些享受时的痛苦比得到这些享受时的快乐要大得多,而且有了这些享受不见得幸福,失掉了这些享受却真正感到苦恼了。”[4](116-117)于是,这些奢侈品就变成了必需品,而同时又有新的奢侈品涌现出来。生产劳动越发展,它所提供的产品越是富有诱惑力,人们的需求变得越多样化、越精致、越奢侈,人们对产品的渴望就越大。因而,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人们希望得到它、追逐它、垄断它;这是作为自觉创造的生产劳动所造成的结果。

另一方面,在生产劳动阶段,这些日益丰富的产品,已经不是大自然直接提供的,而是只有耗费体力劳动才能得到的。体力耗费成为生产使用价值的必要条件。以前直接拿来生吃的东西,现在需要经过多重加工;代替茅草屋的宫殿需要耗费大量而复杂的劳动。因而随着产品的精致化和多样化,人的体力耗费也增加了。人们越想获得更多、更丰富的产品,就越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越想享受劳动的产品,就越需要汗流满面地去劳动,最后甚至连对自己劳动产品的享受时间也没有。因而,就产品象征着劳动消耗、象征着人的力量支出来说,人们又希望远离它、放弃它、逃避它;这是作为体力耗费的生产劳动所造成的结果。

这样,生产劳动及其产品的二重性就造成了积累产品和逃避劳动的矛盾,这个矛盾只能通过无偿积累,即通过转嫁劳动、通过支配别人的劳动、支配别人的生产性肉体来为自己生产产品才能解决。这种无偿积累的特殊需求又造成了以无偿支配他人劳动为目的的交往,即异化交往。异化交往又进一步导致私有制关系、导致阶级关系。正如交换过程使作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体的商品分裂为单纯的使用价值即普通商品和单纯的交换价值即货币一样,异化交往使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劳动者转化为作为主体的剥削者和作为客体的被剥削者。异化交往把财富转移到一极,而把劳动转移到另一极,使本来就已经具有体力耗费性质的生产劳动更沉重地压在劳动者肩上,从而使生产劳动变成了异化劳动。可见,阶级权力、私有制关系的根源在于异化交往,异化交往的根源在于无偿积累,无偿积累的根源在于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因而归根结底,阶级权力的根源在于生产劳动的二重性。

生产劳动经过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的发展过程,已经越来越使一般社会知识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变成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从而使社会生活过程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这种趋势集中表现在由许多机械的和智能化的器官组成的自动生产体系上。在自动生产体系中,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5](218)自动生产体系把大量的自然力合并到生产中;它是由自动运行的动力推动的,它通过科学驱使自然力为人类的需要服务;为了自身的不断运转,它消费煤炭、石油等等,就像工人消费食物一样。自动生产体系本身就是能工巧匠,它通过机器的构造驱使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肢体有目的地作为自动机来运转,它把大自然中不同的自然运动形式组织到生产中,把科学中得出的力学规律和化学规律应用于生产,使机器能够完成以前工人完成的同样的劳动。自动机器体系“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5](219-220)人作为自然规律的掌握者,把生产变成科学的应用过程,变成对大自然进行调度、调控和组织的艺术。这种劳动过程是理性的充分发挥,“理性何等强大,何等狡猾。理性的狡猾总是在于它的间接活动,这种间接活动让对象按照它们本身的性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它自己并不直接参与这个过程,而只是实现自己的目的。”[6](203)在自动生产体系中,直接劳动不再被包括于生产过程中,而是主要变成对机器的运转、对机器作用于原材料起中介作用,例如看管机器,防止它发生故障等等。直接劳动作为生产财富的动因,和生产过程所合并的自然力相比,在量上显著地缩减了。财富的增长主要取决于被合并到生产中的自然力,取决于一般科学劳动,取决于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而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以及人从事劳动的时间不再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基石。因而直接劳动及其数量作为生产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决定原则正逐步失去作用;体力耗费不再是生产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5](217)

这种通过自动生产体系把各种自然运动形式组织起来并把各种自然力调动起来,而人的直接的体力耗费不再成为财富尺度的劳动形态,我们称之为自由劳动。在自由劳动阶段,直接劳动以及直接劳动时间不再成为财富的尺度。财富的增加不取决于自由时间向直接劳动时间的转化,而是直接取决于自由时间的增加。因为自由时间的增加,也即增加个人自由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发展,即一方面作为社会性的个人,另一方面作为掌握科学知识的个人的发展,是自由劳动阶段最大的生产力。“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5](225)但是,如果说在自由劳动中,直接的体力支出在财富生产上的地位下降了,而它对人的自由发展的意义却真正发挥出来了。体力支出变成了人的体力的自由发挥,而非强制使用;是人主动的体力参与,而不是被动的体力消耗;这种体力发挥是与创造性实践密切相连的,体力劳动是与脑力劳动同步而协调地发挥作用的;人不是把自然肢体的某一个方面耗尽,而让其他方面变得萎缩或迟钝,而是让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因而,直接的体力劳动不再是人禁锢于自然必然性的表现,而变成了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之一。在自由劳动阶段,因为直接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为尚存的为数不多的直接劳动成了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成了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因而转嫁劳动和盗窃他人劳动时间的必要性消失了。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社会发展以及自由时间的增多都能使劳动者充分参与社会交往和公共事业的管理,支配劳动者的可能性也消失了。这样,阶级权力也自然跟着消亡了。那时,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将成为全社会的目标,而取代先前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294)

综上所述,阶级权力是在生产劳动二重性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只要有生产劳动二重性,无偿积累和异化交往就难以根除,因而阶级权力就不会自动消亡。只有到了自由劳动阶段,在直接劳动不再成为财富的尺度,盗窃他人劳动时间不再必要,阶级权力才会消亡。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又回到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上来了。

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权力时,所指的是一个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社会,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个社会虽然完成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变革,但是却不能立即完成劳动形态的变革,也即不能立即完成劳动形态从生产劳动向自由劳动的转变,因而也就不能立即完成扬弃生产劳动二重性,不能立即消除劳动之生理耗费的性质,不能使劳动立即变成人的自由活动。既然在生产劳动阶段,劳动耗费还是生产财富的必要条件,那么在分配时就应该根据劳动贡献的尺度来进行生活资料的分配,只有这样才是劳动者能够普遍接受的。如果不是根据这个尺度来分配,而是根据“按需分配”的原则来分配,那实际上就会出现靠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来满足另一部分人的需求的情况,这种关系在内容上跟阶级关系就有了某种共同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应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应该保护按劳分配的原则,就应该以劳动贡献量为尺度来分配消费资料。另一方面,只要还存在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只要劳动之纯体力耗费的性质还没有消除,只要劳动还不是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只要劳动的形态还没有从生产劳动过渡到自由劳动,那么一部分人要逃避劳动或转嫁劳动的倾向就还是存在的,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可能性还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就可以说按劳分配还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因而,马克思所谓还存在资产阶级权利,实际上是指产生阶级权利的可能性即生产劳动的二重性还没有被自由劳动的发展所扬弃。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把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联系起来时,所使用的衡量尺度,既不是小商品生产的尺度,也不是发达的商品生产的尺度,而是自由劳动的尺度。马克思的这个衡量尺度,从他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消亡条件的论述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在马克思看来,消除资产阶级权利的条件是:人们从分工的禁锢中摆脱出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已消失;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的时候;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这里所谓已经消灭了社会分工的禁锢,所谓脑、体对立的消除,所谓劳动变成了谋生手段等等特征,都是自由劳动阶段的特征。马克思认为只有在这样的劳动形态下,才能“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306)在列宁看来,所谓超出资产阶级权利,就是“超出这种使人像夏洛克那样冷酷地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的狭隘眼界。”[3](198)所谓斤斤计较,所谓不愿多做,其基础就在于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就在于生产劳动还具有纯生理耗费的性质。当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耗费性质已经大大降低了,而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改变了,觉悟高的劳动者会以劳动奉献为美德。但是,社会的这种主流并不能完全克服另一种倾向,即逃避或转嫁劳动的倾向;只有劳动形态完成向自由劳动的过渡,才能使这种倾向彻底消亡。因而,所谓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的过程,也就是生产劳动二重性的扬弃和自由劳动的实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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