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术组织的理性思考与改革尝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性论文,学术论文,组织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学的学术组织,对学术的生长与繁荣以及大学的生存与发展起着支撑性和建设性的作用。但是,毋庸讳言,我国现实的大学学术组织存在着诸多弊端。规避并逐步革除这些弊端,建构理想的学术组织形态,乃是我们在现实大学改革中的必然选择。
一、现行中国大学学术组织的弊端
大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大学的学科构成与科学的进步密切相关,大学的学科分类和相应的学术组织形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而形成和演变。事实上,在上世纪40年代发生新科技革命后,近代的学科分类和相应的学术组织形态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正如年鉴学派奠基人费弗尔和布洛赫在《年鉴》创刊号的寄语中所指出的:在学科之间,存在着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因而有必要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拆除学科之间的藩篱与标记,实现学科的综合。为此,必须批判所谓学科合法性的特殊论和规则论。在这个新的潮流推动下,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大学纷纷进行学术组织形态的根本性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的学术组织形态。这种改革对发达国家全面实现现代化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在我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学一直没有真正构建起适合学术生长与发展的组织形态。20世纪50年代,我国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取消了1949年以前大学普遍设立的学院,形成了“校—系—教研室”的组织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普遍恢复兴办学院。目前中国大学学术组织主要包括“校—院—系”、“校—系”、“校—学部—院—系”等模式。但是,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学术组织形态,而且从某些方面来说,由于中国大学所特有的“行政化”色彩,使远远落后于时代要求的学术组织形态反而进一步得到加强,于是造成了阻碍大学学术发展的种种弊端。
其一,官本位影响大。以行政级别来划分中国高校内部组织及其管理者的做法,不能不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创举”。由此导致的行政权力的泛化使得大学校内活动的主体本末倒置。“学而优则仕”、上达而下学及“惟上”的利益趋向得到相当一部分教师的认同,向往、迷恋行政权力的意识在部分学者头脑中滋生蔓延,相对容易获取的行政级别及其所附着的资源调配权力所带来的利益诱惑,使得部分学者逐渐放弃了对学术的追求,避开了艰辛的学问之路。行政人员“管理”意识强化而“服务”意识弱化,沉溺于手中权力的掌控之中。职能部门直接操纵学术权力,直接进行学术评价,造成了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极大混乱。在等级严密的行政体系下,“上级”就好似一个传统伦理概念中的家长,家中的孩子必须严格服从,有时爹妈两个权力以及妯娌间意见不统一,搞得孩子们很难做人。下级绝对服从上级,不服从也不行,因为只有上级掌握着权力和资源。层级原则是由上至下的,高层的决策层层向下传达,基层的建议与情况层层向上反映,“越级反映”被视为忌讳之举。
其二,机构膨胀,效率低下。不少院校内设机构庞杂,因人设庙、因人设岗的现象日显突出,行政机构逐渐增多,于是,部门重叠、机关臃肿,各自为政,人浮于事。就以云南大学为例,改革之前在名称上共设有93个二级机构(其中党群部门13个、行政机关24个、教学科研单位37个、直属单位19个)。在一个单纯的学术组织中居然有近百个的处级“小单位”,其组织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运转不灵的状况显而易见。各类部门都是直线指挥,加之部门视域所限,画地为牢,“屁股指挥脑袋”。每个部门或责任人只向一个上级负责,缺乏全局和整体观念,缺乏灵活性和协调机制。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学辅助人员之间、教师与后勤管理人员之间以及不同学术组织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工作协调难度大、效率低下。
其三,资源浪费突出。由于机构太过庞大臃肿,组织运行过程中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也势在必然。部门与部门之间过分强调组织职能上的分割,自然造成资源整合方面的困难和障碍。各系统纵向独立运作,各部门横向独享资源,都强调自己的作用和职能,都从不同的角度对主体的教学科研工作行使行政事务性“管理”权力,其结果必然产生条块分割,造成资源浪费与资源紧缺并存的普遍现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高校在校区建设、实验室改造、设备购置、资源调配和使用等方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奢华之风,而且愈演愈烈。
其四,缺乏创新精神。由于层次较多,管理幅度过窄,权力分散,学术评价混乱,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失效,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个性全面发展的动力自然日渐消退。不少教师浑浑噩噩过日子,虽然也常作“研究状”,但很少见高水平、原创性的科研成果问世。低水平或零水平的所谓学术成果泛滥,“学术垃圾”成堆,已成为当今高校一大奇观。
简而言之,中国大学业已运行多年的金字塔式的封闭系统组织形态弊端丛生,虽尽人皆知,但从整体上和根本上的改良尚需时日。因此,合理的改革取向亦需要从组织形态的解构与重构做起,方能稳健而有效。
二、大学学术组织的理想形态
“透过组织这种工具,尽量发挥人类的创造力”。这是彼得·德鲁克的经典观念。大学,理所当然地是发挥人类创造力的重要组织。因此,能否起到发挥人类的创造力的工具的作用,应该是检验大学学术组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标准。如果大学的学术组织不仅不能促进人类创造力的发挥,反而起阻碍作用,那么这样的学术组织就非改革不可了。
当前,说“大学必须改革”,大概不会有人站出来公开反对。但问题是要改成什么样子和怎样实施改革?这才是我们应着力探讨的问题。思考大学改革的目标,有必要先设定一个理想形态,然后再通过一个一个措施和步骤去实现这种理想形态。
大学学术组织的理想形态是什么?德国学者帕里斯把大学称为“并行式组织”,概括了大学学术组织不同于一般行政组织的特点。美国有不少人把大学叫做multi-versity,而不是uni-versity,这实际上是指,大学是一个多学科的组合体。大学的教学、科研组织与行政组织“金字塔”式的结构不同,大学的教学科研组织应该像一座巨大的森林一样,各种植物、动物都交叉生长在同一个扁平的空间结构中,共同养成森林的整体气象。伯顿·克拉克认为,在学院和大学中,应该存在着12个、25个或50个专家群。大学的构成错综复杂,专业多样,没有哪一个学科有可能统治其他学科。这说明,大学内部的学科与学科之间,是一种并行式的关系。但是,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并行式组织”这个概念,似乎难以说明大学组织的理想形态。将大学组织比喻为“森林”,很形象,也很说明问题。但是,这仅只是比喻而不是科学概念。根据大学的本质特性和本真价值来进行思考,我们认为,就理想的形态而言,大学应建立多元整合的整体性学术组织。“整体”、“多元”和“整合”,是解读这一学术组织的三个“关键词”。
首先,整体性是大学学术组织理想形态的本质特性。这里所说的整体性是一种学术生态、知识生态,是动态的、因人才智和接受能力而异的多元整体性。其次,整体是多元的整体。整体是具体的,而“具体”则是指“不同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无论是学术组织形态的整体性还是知识的整体性,都包含丰富的多样性在其中。因此,大学组织形态的整体,是由多元构成的整体。第三,多元必须整合。在大学学术组织形态中,目标是多元的,权力中心是多元的,服务对象是多元的。而多元权力总是力求自身功能的最大化,由此而形成各权力中心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既可能成为大学学术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但无序的竞争也可能造成组织功能的内耗,因而需要“整合”。所谓“整合”,就是指经常不断地调节组织内部多元要素之间的关系,使多元要素形成的动态结构能产生实现目标的整体功能。
20多年来,尽管教育改革的浪潮此起彼伏,但计划经济时代所遗传下来的大学官僚组织形态却从未被真正触动过。许多大学的改革都是从局部和枝节甚至是表面广告式行动入手的。以往的改革,管理上常以数量指标作为改革标志,对象上则以教师作为“改革”对象,翻来覆去折腾而难以取得真正实效。如果改革对外只面向上级而对内只面向“权力贫困与心理弱势”的教师群体的话,自然难免“避重就轻”。这么多年“雷声大、雨点小”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未能有效地落实在教育科研行为的推动上,就是因为未能撼动体制,触及根本上的组织形态。事实上,组织形态的改革才是大学改革至为关键的环节之一。进一步说,20世纪后五十年,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培养出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就足以说明一个真理:不是天下无才,而是教育组织管理无道。
三、改革大学学术组织的尝试
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随着大学由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或重构大学学术组织形态也将逐步提上日程。我认为,改革应该在力所能及的程度上去触动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大学官僚组织形态,以逐步提升办学品质。同时,要规避广告式、表面化、局部性的行动误区,力戒追求“轰动效应”,务求实际效果。从组织理论的角度来看,改革尝试宜从底部开始,以学术组织形态的改革为突破口展开。据此,我们将从本校的实际出发进行探索。
第一,以“学术权力”为中心,重塑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现在的大学是由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组成的二元结构,存在着两大权力体系:一是以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的行政权力系统,包括学校、院系、行政和群众组织;二是以教授、专家和学者为核心,以各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为特征的学术权力系统。这个系统建立在以校、院为核心的学科群体结构之中,负责学术评价和学术权力的分配,对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负责。但是,在现行的二元结构中,行政权力是“实力”,学术权力其实是“虚力”;行政权力是“大海”,学术权力往往是泡沫。象征学术权力的各种“委员会”,既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又没有人、财、物的支配权,即使是职称评定或学术评价之类的权力,也常常受到种种限制,终审权往往还由行政部门掌握。
目前,在我国大学组织形态所包含的各种模式中,也存在几种情况:一种是院一级是空的,只负责传达学校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二种是院为管理实体;第三种是校—院—系三级各有管理职能。在行政意识强化的组织体系中,多层级的结构安排显然违背了现代大学制度下组织层次的扁平化构想。学系置于学院之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中间层次,其权力分配与工作运行往往比较模糊;系与专业教研室的功能、作用也纠缠不清,组织层次的增加必然牺牲工作效率,并挫伤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积极性。虽然高等学校需要淡化行政色彩,但在既定的体制环境下,淡化乃至取消大学学术组织的行政级别,一定会对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组织运作效能带来消极影响。为此,我们以“学术权力”为中心,重新塑造“校—院—系三种形态,校院两级管理”的模式,根据组建大学科和学科群的思路,按照学科大类和相同相近学科设置学院,使原有的学院减少了三分之一。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从纵向上减少管理层次,并对不同层次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进行重新定位。与此相应,我们采取以下做法:在两级管理体制中,校级权力向院级下放,院级在学院范围内有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的决定权和人、财、物的支配权;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二元结构中,提升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为学术权力服务;重新定位院级党政管理职能,实施专家、教授治院;将校、院两级的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明确为两级学术权力中心,校级“两委”领导院级“两委”,“两委”为“两级”教学和科研等学术活动的决策性机构,“两委”委员必须是科研和教学的专家;机关各行政机构既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同时又分别作为校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以及其他学术组织如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的办事机构和服务部门。在实行“放权”和“分权”后,校领导行使权力的原则是“清醒决策,超脱管理”,其主要职能在于:制定发展战略、推动交流合作、争取社会支持。
第二,以“服务学术”为宗旨,开展校内机构改革。在现行体制格局之下,大学机构庞杂,部门繁多,“学校办社会”的现象较为突出。为了改变此种状况,改革大学内设管理机构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明确并实施这样的思路:一是以“服务学术”为宗旨,重新定位机关职能,构建有利于学术发展的服务型机关;二是按照“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采取撤销、合并、合署等办法,减少机关机构数量,在强化机关各部门服务职能的同时,通过剥离的方法建立不属于机关的服务性机构,使机关处级机构减少了1/3;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压缩编制,精简机关行政人员,改变人多权多事也多的状态;四是改革用人机制,实施干部交流,特别是人、财、物及某些综合性部门建立任期制,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避免个别干部的“老油条”和“尾大不掉”等现象。
第三,以“支撑学术”为基点,改革财务预算制度。建立科学理财观念,采用经济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效果,既是大学在近代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管理视角,也是当今国际上大学管理的一条成功的基本经验。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教育供求关系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此种变化使得市场价值规律成为大学的生存规律。真正优秀的大学既要遵循这一规律中的功能价值,又要抵制唯功用主义对教育本真价值追求的干扰。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结束,大学早已不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拨款仅够支付教师的基本工资和部分专项设备资金。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大学内部运行是需要成本的,有成本就要有预算,预算是为了效益——如何发挥大学内人才、物力、资源的最大效益,并且使其能够积累、再生和增值,以求大学特别是地方大学摆脱囊中羞涩、捉襟见肘的窘况。对于如何建立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财务预算制度,实施以科学预算编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改革,需另作专门研究。不过,我们已定的思路是:只设校一级财务预算机构,以学院为科学配置预算资金的主体,资金分配与工作体系和预期成效挂钩,按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学生事务等工作及其绩效制定分配标准,切块预算,捆绑下拨,在国家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内,各学院可完全自主使用经费。学校既可通过工作进展实效来检查预算执行效果,又可通过预算执行情况来检查、督促、评价工作的成效。
第四,以“繁荣学术”为己任,推进科研体制改革。以学术权力为中心建构的大学学术组织的功能指向,就是繁荣学术,充分发挥大学的创造力,提高学术生产力,探索基础研究的学术思想养成和应用性学术产业之路,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一是根据学术研究的要求,建立多种形式的科研机构,如大学内部或多所大学联合的研究机构、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课题组、工作室等;二是为学术地位高的学者设立专门的研究室,并配备研究人员;三是设立学术研究基金,为各科研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创新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各方有偿研究项目,为社会提供直接的学术服务;六是试行联合聘用教授机制,培养朝多元知识整体性方向发展的研究生、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