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普入户普查登记阶段对规范普查程序的思考
□朱一帆
普查程序是指由普查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所构成普查行为的过程。程序的实质是“排除恣肆因素,确保普查数据的客观准确”,其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对普查行为设置程序性规定,限制普查行为的任意性,保障普查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规范普查程序,可以提高普查行为的严肃性,使被调查对象从思想上认识到普查是国家行为、政府行为,而不单单是统计行为,从而增强被调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力度。对于普查员来说,应当依法进行普查,行使普查权利,规范普查行为,最终保证普查质量。四经普入户普查登记阶段对规范普查程序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普查员进行入户普查登记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在入户登记前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每个普查工作人员都能够准确地理解经济普查的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地运用访问技巧和方法,并掌握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和普查员证。普查员在进行入户普查登记时一般不得少于两人,这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上要求。也是为了防止普查员在普查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避免普查数据严重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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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这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也就是普查员入户登记时一定要佩带有效、正规的“普查员证”,并主动向被调查者表明身份。因为近年来,在统计部门组织的专项或者大型的普查中,曾出现过冒用普查员名义、骗取被调查者信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因此,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否则被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这样有利于维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被调查对象的信任度和安全感,取得被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三是普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时,应该依法依规操作,享有一定的普查权利。经济普查是五年一次国家法定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家底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规性和严肃性,每名普查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依法依规做好这项调查,积极配合、如实申报普查资料,对任何无故阻挠、干扰和拒不配合普查的行为,都必须严格依据《统计法》予以问责。所以,在入户普查登记过程中,普查员享有依法普查的职权,在登记普查资料时,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被调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被调查对象必须据实填报,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及时报送普查资料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普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前,应该要主动说明来意,履行告知承诺义务。普查员入户后,要主动向被调查对象礼貌客气地说明进行入户登记的目的,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当好一名经普“宣传员”。首先,应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增强被调查对象的依法配合和诚实守信的观念。其次,告知其义务,明确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组织等被调查对象,对国家依法开展的普查活动,应当配合、支持,并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故意拒绝、延误、阻挠、隐匿,不得提供不真实的资料和情况。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承诺保密义务。向被调查对象承诺,普查员对于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有关普查对象的资料和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税务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不得作为对当事人奖惩的依据。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作为今后收取任何费用和处罚的依据。也就是说未经被调查对象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普查资料,打消其顾虑,争取其主动配合。
在几何画板的帮助下,分别绘制函数f(x)=x2-2x-1,g(x)=x3-2x-1,h(x)=lnx+2x-6的图象,引导学生考察函数图象与x轴交点与相应方程根之间的联系,由此引入函数零点的概念.
谣盐: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9.0级大地震后,位于本州岛福岛的核电站发生爆炸并出现核泄漏;由于外界盛传服用碘盐可以抵抗核辐射,从而引发中国大陆民众大量抢购、囤积碘盐。类似“服用碘盐可以抗辐射”及“此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出来的盐将受到核污染”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只是一部分人制造的谣言。又因为此事与盐有关,并且“言”与“盐”谐音,故以“谣盐”代替“谣言”。
四是普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时,必须使用正式的普查表,报表指标填报准确。对于一套表单位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在线上报相应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进行入户调查,普查员入户普查时使用PAD调出该单位的名录信息,根据普查表现场采集该单位的各项指标。如果是直接入户登记,应当将普查对象提供的各类信息录入到PAD中的普查表上,然后交给被调查对象核对,并由被调查对象签字确认。保证普查的对象不重不漏,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原始数据真实可信。如不能当场填报,应告知被调查对象在普查规定的期限准备好相关资料以备普查员下一次入户普查登记。另外,普查员必须按时、保质向所属普查机构完成普查表的上报任务。《统计法》规定,对未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在普查登记过程中,被调查对象对普查员的普查行为不服的,也可以向当地普查机构投诉或举报。
普查登记阶段是经济普查中最关键的阶段,各级政府都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推进普查工作。依法普查是普查登记的重要环节,而对普查登记的约束就在于普查程序的规范,普查程序不但规范普查员,也规范被调查对象,有利于提高普查质量,有利于推进依法普查的进程,从而更好地发挥普查在了解国情国力、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兰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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