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课堂教学中的双刃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刃剑论文,启发论文,课堂教学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启发作为一种教学法,有其悠久的历史。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曾提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观点,现在更是广泛应用。“启发”是通过诱导方式(大多表现为提问)来引发学生思维,拓展学生思路的。正确运用启发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进行思考,更好地帮助学生掌握知识。但笔者在长期的听课、评课中,发现很多教师在运用启发法时,往往将诱导启发变成了消极暗示或“诱供”,致使结果事与愿违,不利于学生的长期发展。因此,教师必须正确运用启发这一课堂教学中的“双刃剑”。
一、启发运用不当的几种形式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当运用启发法的情形大致可归为三种:
“定向式”的启发可能会限制学生的思维。当学生面对一个新问题而不知所措时,教师常会用“定向式”启发为学生指“一条路”(只指出一条路而不说明还有其它路)。一位教初中一年级数学的教师在上课初呈现出一个多项式除法的问题,看到孩子们大多无所适从(因为内容偏难),教师就启发学生类比数的除法用列竖式计算,并且在幻灯机上将278÷12的竖式除法和(2+7x+6)÷(x+2)的竖式除法同时呈现。结果所有的孩子都在探索竖式法计算,而没有人去想别的方法(如分解因式等)。只以数字的除法这一个“点”代替除法这个“面”是不全面的,结果学生的思维被教师的“启发”限制了,窄化了,失去创造性了。因此,教师在启发学生时,一定要注意自己运用启发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不要让启发成为一种负面的暗示,将学生的思维限定在教师框定的圈子里,从而失去创造性。
“填空式”的启发会割裂学生的思维。“填空式启发”是指教师对学生提问时,急于学生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不断地打断学生,不停地启发,不停地问,问话之间在知识结构上的间隔很小,就好像给学生呈现一道道填空题,学生不需要多想,只管在给定的“空格”里放上答案就行了。如教师在给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后,学生一般来说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思维,而有很多教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会马上提问学生,学生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能回答不出,教师就会赶紧“启发”:“首先是不是该……呢?”、“接下来是不是……呢?”、“然后是不是……呢?”这种“启发”实际上打断了学生的思维,肢解了学生的表述。学生能给出一个正确答案固然好,但如果学生都能给出正确的答案,那么教学对于学生的意义又何在呢?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学生真实的思维过程,即学生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不会到会、由没有方法到有方法、由单一方法到多种方法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需要时间,而非“一步到位”,如果教师忽视了这一点,用“填空式”的提问去启发学生,只能使学生的思维片面、零碎,表述也是断续的、不连贯的。
“铺垫式”的启发会使学生的思维被动化,指教师从上课伊始到下课,从问题呈现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一直在“铺垫”,先启发什么,再启发什么,然后启发什么,教师心中都铺好了“台阶”,让学生的每一步都在教师的“台阶”上前进,而不是让学生自己铺台阶主动前进。《美诺》篇中,苏格拉底与幼童的一段对话,即运用了这种“铺垫”式启发,苏格拉底的每一步启发或提问都有明确的目的,而幼童只是被动的亦步亦趋,跟着苏格拉底的思路转,结果可以说是掉进了陷阱。其结果也只是能证明苏格拉底的正确,而很难说幼童学会怎么去思考问题。教师经常用这种启发方式,会使学生养战被动思考的习惯,如果没有别人的“启发”或“指点”,他们不会主动前行一步。
二、原因浅析及可能的对策
通过与教师们长期的合作与交谈,我们可以发现,教师之所以会不当的使用启发法,主要在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在于传统的“教师中心论”的影响。根据阿基里斯的观点,支配人们行为的理论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是内隐理论(tacit theory),另一种是外显理论(explicit theory)。前者是一种人们在行动过程中加以运用的但却是习而不察的理论(theories-in-use),而外显理论则是一种信奉的理论(espoused theories)。外显理论可以“只说不做”,可以与个人的行动之间保持距离或者脱节,而内隐理论则是人的行动的真实向导,个人的行动无论何时也不摆脱不了内隐理论的影响。因而,教师口头信奉的理念并不一定与实际行动中体现出的理念一致。这种类型的教师在内心深处相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认为课堂教学就是老师传递知识给学生,就是认真执行教案的过程,老师是“主角”,学生只是“配角”,最好能“配合”好老师,并且认为一旦教师停止了说话或行动,那么课堂就会“停止”,因此,会迫不及待地启发、提示,一刻也不停。
其次在于教师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我们时常会只看到学生作为“无知者”、“少知者”、“少能者”等的一面,而看不到或者并不从内心相信学生的发展潜力,看不到学生的创造性和能力,看不到学生作为一个生命的丰富性和整体性,总是认为学生不行,必须给予“启发”才会思考。特别是一些办学力量较弱的学校,教师总以为学生不行(生源不同)就有意降低教学内容的难度,放慢教学的步伐,就会层层“铺垫”学生的思维,不敢开放课堂,不敢放开学生,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限制、割裂了学生的思维,使学生“真的不行”了。这样恶性循环,学生就永远也不会“行”了。因此,教师要改变自己的学生观。应“看到学生虽有不足和幼稚,但却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具有多方面发展需要和发展可能的人;具有主观能动力,有可能积极参与教育活动的人;把他们看作是学习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主体”。教师要相信学生,放开课堂,放开学生的思维,不断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力,然后逐渐“加码”,不断的开发学生的“生命潜力”,从而使学生不断地获得发展,并达到自我主动发展。
再次在于教师对学科的内容及意义的掌握不够。学校的学科(如语文、数学等),与作为科学的语文和数学既有紧密的联系但又是有区别的。学校里的学科是专家从作为科学的学科中提取出来的,并经过一定的逻辑加工整理后,按一定顺序呈现的,可能是散点状的,它作为学校教育的内容之一,其设立的根本依据应是人的成长。学校的学科说到底应是以育人为目的,即使是为科学的发展,最终也还是要指向人,而不是直接指向科学本身的发展。因此,教师应该在对学科的基础性知识、技能准确熟练掌握后,进一步对学科体系结构有一个相当程度的理解与掌握,学科知识在教师的脑海中不是零乱的知识点,而是一个知识体系结构,任意一节需要教学的知识都是在其知识结构中有联系的一部分,然后体悟学科对于学生发展的价值以及其在现实生活实践中的多种表现形式,加强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学科的教育功能,通过教学这一重要途径来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于老师对启发法运用的相关知识缺少了解和思考。任何方法尽管有其自身的价值,但一般来说是为目的服务的,都是一种“工具”,“启发”也是一种教学方法,而不是目的。另外,能促使学生思维的方法很多,如讨论、观察实验等。如果教师一定要运用启发法,那么应该要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懂得如何运用“启发”。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境下都可以启发,启发的两个重要前提是学生主动探索情绪的高涨和教师具有相当的捕捉学生信息并能及时做出正确处理的能力。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运用启发:在学生遇到新问题而没有“方法”时,教师要运用启发法,并且着力点应是启发学生认识新旧知识的联系,而不只是简单地提供一个可能的方法;在学生因对概念、结论产生的背景和条件不清楚、缺乏抽象思维能力而“想不通”时,教师可以通过实验和直观形象化的图形,将重要的定律、结论和概念形象化地展现于学生面前,使学生在事实面前想通,也可以由某些具体直观的东西与所讲概念、定律、结论联系起来,逐步转化抽象为可认知的东西,还可以由低维度的思维活动逐步引向高维度的思维,将问题循序渐进,逐步减少理解难度,促使学生突破对问题理解的障碍,从而深刻认识概念、定律、结论的重要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