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布局与小城镇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企业论文,小城镇论文,布局论文,经济发达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选取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苏南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调查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苏南乡镇企业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探讨了企业布局的特征、弊端及内在形成机制,并对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提出了若干见解。
【关键词】 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布局;小城镇;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发达地区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二次工业化和以小城镇为代表的农村城市化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克服的问题。以苏南地区为例,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乡镇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与小城镇建设相脱节,从而导致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乡镇企业不仅现在,而且将来也将是支撑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增长点。研究和解决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问题,不仅有利于乡镇企业本身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中国的城市化,尤其是小城镇的发展,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乡镇企业布局与小城镇发展关系的理论基础
1.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一般关系
西方城市经济学认为,在城市化的最初阶段,工业化起着主要的推动作用。工业的发展一般遵循三个原则,即比较利益原则、生产专业化原则及规模经济原则。
比较利益原则认为,交通区位、资源禀赋、劳动力条件等是企业发展的主要要素。具有较高比较利益的地区往往成为工业企业聚集地带,这就是城市化的开端。
企业生产在取得其比较利益后,往往导致生产专业化。城市能够为企业提供所需的信息及具有熟练技能的劳动力。城市还能够为企业专业化分工和协作提供空间载体,降低交易成本。而且,专业化往往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作用,导致企业、人口向城市集中。
工业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企业也能从规模经济中获得利益。这就使得生产自发地在空间上集中,导致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以上几个经济学原则从理论上阐明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高度相关性。
世界各国发展实践已经表明,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两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而城市化则又加速了工业的聚集和进一步发展,二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
2.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市建设的同步性
城市化与工业化的一般关系原理构成了乡镇企业发展与城市化同步的理论基础。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结合发展不仅仅因为二者的地域邻近性,还在于中国现有城市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纳的有限性。在就业方面,中国的现状不同于刘易斯二元模型所描述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即城市的就业扩大不断地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中国的城市本身就存在着极为可观的隐蔽性失业人口,人口就业尚很不充分。目前城市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主要局限在建筑业、服务业上。在城市设施容量上,尤其是大中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容量,为应付现有城市人口已呈现饱和状态,更承受不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涌入。
种种研究表明,中国的乡镇企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重要内涵。
二、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布局特征分析
苏南地区是全国乡镇工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产生背景是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发展集体工业。经过多年的努力,乡镇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首先,它是在国家基本不投入的情况下,基层政权和农民自筹资金创办企业,解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次,乡镇企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本地区的经济总量,从完成的产值和利润来看,乡镇企业确已成为苏南地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在某些县市甚至是三分天下有其二,或四分天下有其三,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带动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镇企业的发展还提高了本地区的农村城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分离,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苏南模式对于全国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示范意义也是不可低估的。
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内在的矛盾。其中很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企业规模过小。“乡办企业办在乡、村办企业办在村、户办企业办在家”,真可谓是“村村点火,处处冒烟”。
以吴县市为例,1994年全市市属工业企业为151个, 乡镇工业企业(不包括村办及村以下办工业企业)599个,村办工业企业达到2747 个,村以下办工业企业2314个。其中市属企业职工40523人, 乡镇工业及村办工业企业职工223812人。再以吴江市同里镇为例。1994年末镇办工业企业17个,而村办工业企业达到了114个。
乡镇企业中的村办企业相对于镇办企业既量多又面广,这一现象在苏南地区具有较大的普遍性。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到处占土地,筑道路,拉电线,通水管,基础设施摊子杂、投资散、水平低。
理论分析和实证都表明,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企业规模过小,不易形成聚集经济效益,其弊端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不利于农业现代化
分散的布局使得农民在从事效益低下的半自给性农业生产的同时兼营非农产业,固化了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规模经营的细碎化。农业现代化要求土地规模经营,要求科技兴农。分散的企业布局使得这些要求难以实现。苏南农村地区正推行大农户的作法,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和经验,这一工作的深入进行遇到了乡镇企业布局分散这一阻碍。
根据昆山的经验,集中办厂比分散办厂节约土地5—10 %(根据上海1991年郊区统计数据计算表明,这一数字约为16%),节约投资10—15%。企业分散布局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这与国家当前保护耕地,巩固和发展农业的方针不相符合。
2.不利于工业结构优化及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布局分散造成了投资的分散化,企业规模偏小,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效益,对外部不利因素的抵御力较弱。
其次,我国工业现代化客观上要求工业结构优化,要求企业间密切分工协作。实现这些要求需要企业相对聚集布置。过于分散的布局阻碍了现代经济观念的形成,各自为政、低层次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且不便于企业管理,不便于商品、信息、技术的流通,也不便于基础设施的统一配套建设。
3.不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向二产、三产转移是城市化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分散的企业布局使得农民在分散的小块土地上进行兼营成为可能,增大了农民在就业上向非农产业、在地域上向城镇转移的难度,造成了目前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集中布局的聚集效益、规模效益难以发挥,生产难成气候,这就大大地降低了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据统计,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新增每万元固定资产吸收的新增劳动力已由1988年的3.1人下降到1993年的0.36人,下降了88%(辛仁周,1994)。 苏南地区的统计数字同样表明了乡镇企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力的下降,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企业布局过于分散。
4.不利于环境污染的集中处理
一般来讲,乡镇企业的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都较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低,对环境污染严重,而且企业环境意识弱,治污能力差。星罗棋布的企业布局更使得污染源量大、面广,给污染排放的集中处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的形成机制及对“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评价
可以从国家、乡镇政府、企业及农民这几个行为主体来分析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的形成机制:
1.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自建国以来,实行了以城市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政策以及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和就业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牺牲了农村及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在农村土地上束缚了几十年,在制度上堵塞了农民进入城市或城镇的城市化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向城市或城镇转移仍缺少政策依托。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不得不就地转移、就地消化。
2.从乡镇政府以及下属村级管理机构的角度来看,苏南地区的基层政权具有较强的社区属性,代表着所在社区的利益,因而办企业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解决本社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为本社区谋福利,企业利润一般也返回到本社区的财政开支和公益事业。这就形成了乡镇企业镇办镇有,村办村有,属于哪一级所有就办在哪一级社区的现象。苏南乡镇企业一般都是在乡镇政权的积极扶植下办起来的,启动、经营所需资本及各项资源(包括土地)是通过行政关系的介入而获得的,因而企业具有较强的行政属性。而且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乡镇企业日益成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附属物,成为基层政权政绩的重要表现,这就更加剧了乡镇企业资源合理流动和配置的难度。
3.从企业经营角度来讲,企业办在家门口,“看得见、摸得着、拿得到”,且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等都相对较低。即使有在镇上办厂的意向,也会因一系列制度因素造成的启动成本及交易成本、生产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
4.从农民本身来说,中国传统的求安求稳保守思想根深蒂固。从经济上讲,农民不愿完全放弃农业生产而去从事收入不稳定的非农产业。从感情上讲,有些农民不愿放弃祖祖辈辈居住过的家园。而分散办厂正符合农民的兼业生产要求及留恋故土的愿望。
总之,我国城乡壁垒的制度性原因,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权力和决策的分级化和基层政权积极参与,市场的拉动,社区利益要求以及土地等环境资源的就地利用可能性,构成了目前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的内在形成机制。
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反映在劳动力就业转换及城市化过程中,表现为“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曾经被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市化模式,后又有人因其弊端而否定之。对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应予以客观的评价,任何单纯的赞誉或诋毁都是失之偏颇的。从它的形成机制来看,这种模式的产生是有其必然性的,并非一项政策或一句口号的产物。它解决了当时发展及就业的燃眉之急,调动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积极性;但从它的弊端可以看出,这种模式的效益是短期的,代价很大,只有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地调整创新,才能使农村经济和城市化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四、二十一世纪的战略选择
1.战略目标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至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总量问题。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21世纪伟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两个转变,即经济体制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部分,其战略选择必须遵循两个转变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任务上,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使工业化与城市化相协调,这应当成为构筑21世纪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空间发展模式的基本点。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明显的,它有利于乡镇企业上规模、上等级、上水平;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城市化质量;有利于农业经营规模化、现代化;也有利于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一些地区已认识到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必要性,如上海提出“三集中”的郊区发展模式,即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田向农场集中。实践中也有一些成功的例子,如昆山、张家港在发展的初期就注重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步发展,依托现有城镇建设工业小区,有效地避免了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带来的种种弊端,同时获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全国所瞩目。
从目前苏南地区实际情况来看,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的结合发展仍具有许多阻力。除了造成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的形成机制仍在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外,还存在着一些现实的困难,这主要是资源流动及再配置的成本太大。这包括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的格局已经形成,厂房设备等一系列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下去,从短期来看,向城镇集中需要较大的支出;农民及乡镇企业职工的住房大都刚刚新建完毕,退耕还田向小城镇转移有很大的难度;另外,目前的小城镇大多规模尚小,吸引力不够大,而且许多村庄都已通了公路,有了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这就进一步弱化了城镇化的现实吸引力;从制度上看,农村承包土地的产权流动还未有合理和可行的途径。以上诸因素决定了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结合发展这一目标实现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从理论上讲,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三种形式:一是依托原有小城镇开辟非农业发展小区;二是依托已经发展的非农小区规划发展小城镇;三是选择有利的地域,非农产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同时进行。从苏南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现有小城镇星罗棋布,城镇密度相当高,几十平方公里内就有一个小城镇,因而依托现有小城镇发展应当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式。
小城镇的发展不应该不分主次平均发展,而是要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提倡乡镇企业的资源跨镇域流动,在合理的城镇镇密度基础上,选择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重点发展,并在远期逐步向中小城市过渡。根据规模经济和资源流动的可行性双重约束条件,区域城镇体系应该是小城镇—中心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这样一个合理的等级序列。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把部分城市和城镇从低等级向高等级推进。
2.措施
实现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这一目标,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作为保证。
(1)加快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建设。 发展经济学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基础,这一点对于人口众多、资本短缺的中国来讲尤其显得重要。只有农业发展了,才有更多的粮食、原料、资本积累用于支持工业的发展;只有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才能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彻底摆脱土地,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
(2)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运行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包括中央政府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乡镇基层政府与乡镇企业之间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经济实体,从体制上硬化企业预算约束。中央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乡镇企业同样也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企业为了以最小的投入(其中包括土地资源等一系列生产成本、交易成本)获得最大的产出及利润,向城镇集中是必然的选择。
(3)完善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是硬化企业约束的重要方面。目前由于制度上的盲区,在实际操作中,集体非农用地的流转十分混乱,造成了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和浪费。针对当前情况,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土地使用制度进行完善:首先要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随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集体所有权的法人代表变得模糊,应当明确以实际行使集体土地所有者权职能的行政村村委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主体,其次应制定和选择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方式。目前土地流转方式很多,有征地、批租、租赁、折股等。不论何种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规范处置,须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使土地价格切实反映价值,二是在收益分配上要兼顾国家、集体、土地使用者三方利益,既不能给国家、集体造成资产流失,也不能损害土地使用者的积极性,进而妨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4)制定合理的户籍政策。从历史上看, 城乡隔离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上。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首先要制定有利于城乡人口流动的户籍政策。在近期,可逐渐放宽农民户口的转移范围,允许转移范围包括县城及县以下城镇;在远期创造条件允许农民向城市转移,转移到城镇上的农民应具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条件,包括医疗条件、教育条件、社会保障等。在户籍转移的同时,应完善土地制度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如对全家转入城镇的家庭,其自留地、承包田及宅基地原则上应收回另行安排,杜绝过多的兼业现象或对土地的不当处置。
(5)产业选择要强调特色化、专业化、社会化。 借鉴日本“一村一品”的经验,在产业选择上要强调资源禀赋与市场比较优势相结合,以特色产业为依托,通过前向、后向、旁向效应,吸引一大批相关企业集中发展,产生聚集经济效益,形成“小而专、小而联”的产业体系。在区域范围内,则应将乡镇企业纳入地方的工业体系当中,要避免城镇间产业选择过于雷同,对不同的城镇应突出不同的特色,强调城镇间、城镇与城市间产业优势互补。在乡镇企业进行结构优化的同时,应大力发展三产,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步发展。随着国内轻加工业的结构性过剩,乡镇企业的再度振兴需要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对劳动力再有需求会相对减少,劳动力转移要更多导向第三产业。
(6)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乡镇企业与小城镇结合发展的现实困难之一是建设资金缺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提倡多渠道筹集资金,可以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信贷支持;可以吸引利用外资;可以出让土地;可以把公用设施作为产业来投资经营;谁投资谁受益;也可以由农民及企业筹资建房、建厂。在政企分开的同时,硬化乡镇企业的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效益,降低资产负债率。
(7)科学规划,统一建设。 乡镇企业在小城镇上的聚集形式主要是工业小区。应由政府部门对小城镇进行统一的规划,对工业小区的选址、发展方向科学论证,协调生产、生活的关系。在实施过程中,统一征地、统一开发,并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以期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乡镇企业来镇上安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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