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澜调蓄池工程看如何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监理论文_曹世锋

曹世锋

(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广东,深圳,518000)

【摘 要】深基坑施工涉及开挖支护及降排水和爆破等,加之周边环境影响因素较多,过程安全控制风险较大,本文从施工方案审核到过程监理控制及验收鉴定,以观澜调蓄池深基坑为例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如何做好深基坑施工监理控制。

【关键词】 深基坑;监理;安全;施工降排水;应急

【Abstract 】Deep foundation pitconstruction relates to excavation andprecipitation, drainage and blasting, coupledwith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of manyfactors, process safety control risk, this articlefro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audit to processsupervision control and acceptance ofidentification, GuanLan storage tank with Deepfoundation pit as an example to explainprofound theories in simple language analysisof how to do well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and control of deep foundation pit.

深圳市观澜河观澜调蓄池工程(3 号)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河右岸,观澜应急污水厂对面。基坑西侧为观澜河,距离约为30米;东侧靠近观澜高尔夫球场宿舍楼,距离约为12 米。工程所在地为丘陵地貌,南侧地势较陡,北侧较平坦,无建筑物。拟建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5.9—21.7m,周长约740m。基坑上部土层由第四系人工杂填土层(Q4S)、冲洪积层(Q4a1+p1)、风化残坡积土层(Qe1+d1)组成,下部基岩由侏罗系粉砂岩(Jt1)组成。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 地下水埋深2.8m—12m ( 高程27.06—45.13m)。基坑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方案:基坑东侧、南侧和北侧采用上部永久性放坡结合下部冲孔灌注桩加锚索支护;西侧采用桩锚支护。基坑止水采用帷幕灌浆,灌浆底高程进入基坑底以下2m。

作为监理人员,根据水利水电施工监理规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监理,避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监理工作重中之重。工作流程如下,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施工前做好方案审核

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人员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项目监理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先后报送了《观澜调蓄池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观澜调蓄池深基坑开挖与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观澜调蓄池施工安全监测方案》、《观澜调蓄池施工降排水方案》及《观澜调蓄池爆破专项方案》等近十个方案。鉴于本基坑为一级基坑,根据规定,施工单位对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监理部依据专家论证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组织实施。

二、施工过程监理控制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相邻高尔夫球场危楼及围墙安全,施工前项目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地现场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项目监理人员做好以下监控工作:

1.深基坑支护

支护结构施工中现场监理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本次开挖基坑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16.1~21.9m。基坑开挖周长约740m,北侧AD 边长115.4m,西侧DJ 边长221.0m,北侧JO 边长118.2m,东侧OA 边长285.4m。东侧采用上部永久放坡结合下部冲孔灌注桩加锚索支护,桩间设喷锚支护;西侧采用桩锚支护,桩下岩石边坡采用喷锚支护,在接箱涵位置采用冲孔桩加钢管支撑及土钉墙支护;基坑北侧与南侧采用上部永久放坡加下部桩锚支护,桩间设喷混凝土护面。本基坑各侧的支护设计安全等级均为一级。基坑开挖前监理组织参建方对支护结构、截水、排水进行了检查验收。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基坑监测,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水平位移、沉降、桩身测斜、桩身应力、钢支撑应力、预应力锚索应力、水位观测等进行监测。

施工中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均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禁止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并要求监测单位及时提供监测报告,当基坑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监测值达到预警值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2.基坑降水、排水

本工程基坑地处观澜河东侧,河道内常年水位及地下水位均高于基坑底。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层结构。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

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当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发现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施工中因为止水工程效果较好,抽排水设施安排妥当加之施工季节合理,未出现重大降排水险情。

3.深基坑土方开挖

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量约26 万方(其中含石方量约14.7 万方)。土石方量较大,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申报专项土方工程开挖方案,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发现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过程中主要遵循分层分段、对称平衡开挖,严禁超挖(腰梁、锚杆、锚索、钢或砼内支撑必须经检测达到设计要求才允许进行下层开挖)。土方开挖后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设置1.2 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护栏改。监理人员检查现场挖土机的机况及相关合格证、年检证及维修保养记录,严禁机械带病作业。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 米。注意控制坑边堆载情况,在距基坑5 米范围内的堆载不得超过15Kpa,5 米至开挖深度1 倍的水平距离内堆载及动载不得超过25Kpa。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员做好检查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当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支撑或改缓放坡;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及时采取措施补强。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基坑内具体的环境情况相应做好通风、防尘、防毒、防火等措施。

4.爆破作业

基坑开挖至局部强风化下段、中风化、微风化岩层时,石方开挖采取严格的控制爆破施工通过松动爆破结合周边预裂爆破,分区段定向爆破。基坑内侧2.5m 范围内采用预裂人工风镐凿岩修边,2.5~10m 采用静态爆破,10~30m 采用浅孔爆破,30m 外采用深孔爆破。底板采用控制爆破和浅孔爆破相结合的方法来控制超、欠挖。本工程涉及约14.7万方石方需爆破拆运,鉴于爆破作业的特殊性,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方案并经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爆破施工前,项目监理严格审查爆破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爆破监管中对炸药库设置位置、电器照明器具等是否满足防爆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每次爆破作业前向周边居民作安民告示;每次爆破的炸药用量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爆破震速纳入第三方监测;爆破作业时爆破工程师和安全员到现场实施指导和检查。

5.支护结构的质量检测鉴定和基坑验收

基坑开挖前严格保证支护结构各构件的养护时间,保证其达到足够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下一层施工段土方开挖前,必须待上一层土钉或锚杆注浆完成24 小时后,以及等上一层喷射砼养护24 小时以上才能允许开挖该施工段土方。护坡桩养护7 天以上,桩身砼强度经过检测表明已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后方可进行下部土方开挖。锚索施工后必须养护15 天(加早强剂至少也要养护7 天)以上时间,并经张拉锁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冠梁、腰梁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能进行锚索张拉锁定。监理机构必须根据书面检测报告下发开工许可。

基坑开挖完成后,由监理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各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施工,减少基坑暴露的时间。

三、深基坑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深基坑异常情况包括:1)深基坑变形已超过设计或标准要求;2)基坑发生涌砂、涌泥等现象;3)台风、暴雨期;4)其它可能危及基坑和公共安全的情况;产生的危险是基坑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深基坑出现异常情况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启动应急预案,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当现场进入紧急状态时,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相关人员应立即联系公共抢救单位,如消防、医院等,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对在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均应迅速到达出事地点,统一思想,统一指挥,进行紧急情况的处理。如果在事故中出现危害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情况,应急机构应当将必要的信息及时告知当地公众。需要撤离转移的,应协助进行。有关事故的新闻由应急机构统一发布。

出现台风、暴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并报告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应采取24 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值班时候通讯的畅通。

总之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时刻警惕,密切关注,严格按程序和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不出现安全质量事故。

参考文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5]《深圳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深建规〔2009〕3 号

作者简介:

曹世锋,1984 年生,男,湖北襄阳人,2007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论文作者:曹世锋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5月总第198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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