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知中主体的介入与客体的本质_客观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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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哲学界出现的主体性思潮中的所谓主体介入客体问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

有的论者认为“观察结果依赖于主体的测量方式的观点引起了一次认识论的革命,那就是将一个关于不依赖于主体的大自然的经典图景换成了一个以观察者为中心的新看法,形象地说,经典物理学家画的是静物写生,而量子物理学家画的是自画像,这与宇宙是不依赖于主体的独立存在的传统观念是相冲突的。”①他们说:“客体的‘本来面目’应当在主体——物质手段——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来理解,离开了这些关系,所谓客体的‘本来面目’是不可捉摸,而在与客体‘自在状态’相符合的意义上所理解的客观知识,也是不存在的。”②因此客观实在成了“‘物质——实践’统一体中的可客观化方面,因而具有属人的、历史的和相对的性质”,“客观实在是人的客观实在”,最后,“物和人的对立也就被扬弃了。物质不再冷漠了,而成为与人的实践活动息息相关的东西。”③更有的论者提出“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月亮无人看它时确实不存在,”“唯物主义哲学家如果真的象他们所说的那样大无畏,就应该……遵循着科学的理性勇敢地宣布:唯物主义今天已经被证伪了。”④

熟悉哲学史的人们都知道,这些论者的哲学结论,是历史上已有的观念的某种重复或变形,但是他们自己却反复声明,他们所依据的是现代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的新发现。他们说,相对论表明,由于主体对惯性参照系的不同选择,对同一物体的时空会测出不同的值;量子力学表明,测量工具与测量对象之间有着不可控的干扰作用,主体用不同的测量工具、方法对同一微观客体的测量会有不同的结果,它们都表明了主体介入客体,主客体不可分,人们所说的客体实际上是受到主体干扰的客体,它的本来面目已不复存在。他们这种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制约和作用的观点,针对的是旧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上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家把人视为消积的被动的存在物,因而他们仅从客观方面去思考,片面强调客体对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抹煞甚至否认认识中的主体性,否认认识主体对客体的作用。马克思指出:“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⑤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理论的出发点。

我们认为,只有遵循马克思在这里所提出的根本观点,才能真正理解认识的主体性,才能科学说明认识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和作用,才能正确地确定所谓“主体介入客体”的哲学实质。

二、主体介入的实质

主体不同,主体状况不同,对同一客体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这是众所承认的。现在学者们所强调的是主体介入客体,而所谓介入客体是说认识的客体包含主体因素,认识上的客体是被主体变了形的带有主体性的客体。在我们的一些论者看来认识上所说的客体是被主体作用的、改变了自在状态的客体。人们只能认识这种被主体作用的、改变了面目的东西。因此,客体的来面目对主体来说是不存在的。从这出发,这些论者作出了上述一系列论断。

认识始终包含着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和影响。只是到了当代,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影响更加突出,才被作为一个单独的认识论问题提出来。

我们所谓主体介入客体,只能在认识主体作用和影响客体的存在状况的意义上来理解。这种改变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它使主体在纯粹的条件下研究事物,帮助人们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例如,自然科学中的实验研究方法就是它的典型表现形式。科学实验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在人为地控制或模拟自然的条件下,使自然过程或生产过程以纯粹的典型的形式表现出来,暴露它们在天然条件下无法暴露的特性,以便科学家观察、研究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

主体介入的结果,改变了客体的存在状况,这是从人的角度而言,但我们绝不能假定说,这种变化在自然界不会发生。在没有主体介入的情况下,客体的这种改变也会发生的,只是发生时间、发生方式不同而已。事物处在无限的联系和发展过程之中,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隐藏于芜杂的现象之中。不选择一定的条件,我们就无法认识和把握过程的本质。具体的认识总是有所指向的,主体介入客体,就是创造特定的条件,使所要认识的客体处于一定的联系,具体的环境之中,从而抛弃客体的次要的特征,使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暴露出来。主体甚至可以制造出自然界中没有的物体。在这种情况下,主体不是改变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相反,主体的作用只有符合规律才能有效。例如,在量子力学的观测中,只有当仪器投入的作用与另一个物理或物体散逸的作用量子相撞击,才可能出现人们所看到的相互作用,如果被观测的是绝对的无即被观测客体不存在,人们就不可能看到任何东西。

三、主体介入与客体的本来面目

由于认识主体的介入,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和影响,客体改变了自己的存在状况。这样一来,人们所认识的客体也就成了人们所改变的东西。这是否意味着客体的本来面目对主体来说根本不存在呢?一些论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他们认为,客体只是我们能动干预和日益精巧的观测技术的一种产物,我们所观察到的不是绝对孤立存在的物理现象,而是由我们用来探索问题的方法所揭示的自然,我们不能保证我们所观测到的现象就是在测量装置不存在时也会是那样的;甚至否认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先在性,得出“月亮在无人看它时确实不存在!”的结论。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个重要结论,其中第一条就是:“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感觉而在我们之外存在的。因为,茜素昨天就存在于煤焦油中,这是无可怀疑的;同样,我们昨天关于这个存在还一无所知,我们还没有从这茜素方面得到任何感觉,这也无可怀疑的。”⑥“自然科学肯定地认为,在地球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人类和任何生物的情况下,地球就已经存在了;有机物质是后来的现象,是长期发展的结果。这就是说,当时没有感觉的物质,没有任何‘感觉的复合’,没有任何象阿芬那留斯的学说所讲的那种与环境不可分割联系着的自我。物质是第一性的,思想、意识、感觉是高度发展的产物。这就是自然科学自发地主张的唯物产义认识论。”⑦承认外部事物的客观存在,是每一个具有唯物主义本能的科学家必备的研究态度。

至于微观领域的客观实性问题,是论者谈论比较多的。关于量子力学的客观实在性的问题,爱因斯坦与玻尔之间有过争论。哥本哈根学派认为,在观察过程中,仪器不可避免地要干扰微观客体,而且这种干扰不能通过控制、修正条件而加以补偿,因而在观察到的结果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不可能完全地达到一致。观察结果中包含了仪器对客体的干扰作用。因此,他们认为不存在与观察主体无关的客体,也即微观客体没有客观实在性。1935年,爱因斯坦与玻道尔斯·罗森合作,发表了题为《物理实在的量子力学描述能否认为是完备的?》的论文,提出了著名的EPR悖论,爱因斯坦根据可分离性与定域性原理,提出了物理理论完备性与物理实在的判据的观点。这种完备性的条件是:物理实在的每一元素都必须在物理理论中有它的对应。爱因斯坦认为一切物理对象的存在都与测量无关,与测量有关的物理理论是不完备的,因而量子力学理论是不完备的。

在认识过程中主体不可避免地要改变、干扰或影响客体的存在状况,但是客体的客观实在性是任何主体都不可能改变的。从“量子现象与观测方式有关”进一步推论出“月亮在无人看它时肯定不存在”是一个实证主义的命题。实证主义的原则就是否认无法得到实证的命题存在的合理性,并把它判定为是无意义的,应加以抛弃的形而上学的命题。实证性是科学的基本特征,从实证验的命题提升为哲学的命题必须经过抽象和思辩的理性思维过程。事实上,“月亮在无人看它时肯定不存在”的命题已经违背了实证主义的原则,它已经是哲学的抽象概括。对“月亮问题”所能作的实证主义的推论只能是“月亮在人看它时它是存在的”,从这一论断推论到月亮在无人看它时的存在或不存在,已经过哲学提升,它体现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条路线和两个派别的对立。唯物主义认为外部事物不依赖于人的认识而存在,在没人看时月亮同样存在着。唯心主义则认为存在依赖于人的认识,月亮在没有人看它时就不存在。⑧

微观领域的特殊性,在于微观粒子必须在科学仪器的作用下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马克思曾经指出:“一物的属性不是由该物同他物的关系产生,而只是在这种关系中表现出来。”⑨因为仪器不同,它显示出的特性也不同,但任何显示都是微观客体自身本质、必然和规律的某种表现。正因为如此,物理学家才把自己在各种场合各种情况下所观察到的结果加以综合,得出自己的结论。这种结论假如是正确的,它一定是微观客体的真实情况的某种程度的反映。

诚然,在观察中仪器不可避免地要与微观客体发生作用,并使微观客体发生不可控制的改变。这是由于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是在与他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表出来的,微观客体也是如此。粒子必然要同仪器(这里仪器对粒子而言也是一种客观的外部环境、条件)发生作用,这样粒子在仪器的影响下从自由的状态转变为可能状态即微观体系的规律从潜存性变为显在性,为我们认识提供条件。量子力学描述了这种把潜存性变为显在性的那部分客观规律,即量子力学描述的是微观客体在宏观仪器度量上的表现。但是,这仅仅是微观客体从自在的状态向为人所认识的状态的转变,微观客体自身的本质和规律并没有发生变化,即它的客观实在性没有任何改变。主体通过观测仪器对微观客体的“干扰”,能动地改变了主体所要认识的对象,从而获得了为主体所需要的关于对象的客观知识,而那些未被“干扰”的微观客体的性质,仍然以潜在的形式存在着,有待我们进一步去认识。认为由于主体介入就不可能认识客体的本来面目的观点错误之处,就是把客体的本来面目理解成为一种孤立的、不变的东西,理解成事物的现象、特征,把微观客体状况的改变理解为微观客体本来面目的改变。恰恰相反,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即事物的本来面目正是在事物的状况、形态的改变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观察干扰粒子和改变它的状态,仅仅意味着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无法认识、反映粒子的某些性质。

有的文章赋予主体介入以改变客体的客观性,改变客体的本来面目的意义。人们知道,科学家们的主观世界是不同的,所使用的作用于客体的手段是不同的,作用于客体的方式也不同,对客体引起的改变也不同。假如主体介入果真改变了客体的本来面目,那就是说,每个科学家都有一个自己的客观世界,他们研究的结果都只能属于自己,没有任何社会意义,他们也没有任何权力要求别人承认自己,也没有权力指责与他相反观点的人们。

从逻辑上说,客体的本来面目是不能够靠主体的直观或感觉去把握,这样就要求主体充分发挥能动性,使主体介入客体,使客体在人工充分条件下展开自己。在这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用工具,主体通过工具作用客体,暴露客体的内在本质。毛泽东说得好:“你要知道梨子的味道,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⑩

主体介入与客体的本来面目两者之间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不存在主体介入越多,客体的本来面目就越少或认识它将成为不可能的关系。相反,认识发展史告诉我们,主体介入愈多,主体能动性发挥愈充分,对客体的本来面目的把握也就愈完善、愈全面。现代科学的发展,主体能力的提高,高能加速器等工具的运用,主体介入客体全更加明显,对原子本质的认识也更深入。现代的原子论显然要比古代的原子论更接近原子的“本来面目”。

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事物始终是人类认识所遵循的原则。正确的认识始终是要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主体介入仅仅说明认识主体的能动性的不断发挥,主体介入是认识客体本来面目的条件而不是屏障。

四、客观性原则不可动摇

什么是认识的客观性原则?我们认为认识的客观性原则指的是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的原则。否认客体的本来面目的存在,否认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就是否认认识的客观性原则。这一原则的要义是,在承认客体具有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的前提下来认识事物,不把主观因素强加给客体,在认识中尽可能排除一切主观因素。

人们知道,认识的主体是不同的,他们知识装备不同,心理状态不同,所使用的工具不同,作用客体的方式也不同,对客体的影响、所引起的变化也不同。假如我们对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和作用不作分析,只说一句“主体介入客体”,就由此去认识认识论问题,所带来的一个必然结论就是每个主体不仅都有自己的主观世界,而且还都有自己的客观世界。这样他们都可以作出自己的结论,而他人无权过问。谁也无权评说他人认识的是非,更无法要他人接受自己的结论。

否认认识的客观性原则,必然会导致主观真理论。我们知道,科学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界,而不是科学家自己。因此,遵循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的认识原则是一切具有唯物主义本能的科学家所必备的研究方法。认识的内容只能是关于自然的事实,科学理论必须反映自然规律。规律是事物发展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科学规律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否认认识的客观性也必然否认外部事物规律的客观性。在科学研究的活动中,科学家们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对同一科学领域的研究,为什么有的科学家取得了成功,有的科学家却失败了?究其原因,就是有的科学家正确地反映了他所研究对象的客观规律,或者说他的认识符合外在事物的本来面目。相反,失败的科学家却未能做到这一点。舍此,我们将无法判定科学家的成败。而在主张“认识受制于主体对参照系的选择,受制于主客体关系”的“主体介入客体”论者看来,客体的本来面目是不存在的,与客体的“自在状态”相符合的客观知识也是不存在的,那么正确的认识究竟是什么?还有什么客观真理可言?真理岂不变成是主观自生的东西?

否认认识的客观性原则,也必然导致多元真理论。假如把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当成一个既成的不加分析的事实而作出结论,其必然结果是导致多元真理论。真理是一元的,多元真理既无真理。我们知道,对同一对象的认识会因主体状况及认识条件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认识结果,如果不存在与客体相符合的客观知识,那么认识的真理性只能凭不同主体的不同主观状态而确定,这样一来,必然会产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多元真理论。

认识的客观性原则并没有由于认识的主体介入而“过时”或“破产了”。相反,这一原则一直是人类活动所遵循的一条重要的原则,是人类认识活动所追求的目标。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物,只有当人的认识与之相符合时,才能反过来用这种认识去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以达到改造自然的目的。爱因斯坦指出:“科学作为一种现存的和完成的东西,是人们所知道的最客观、同人无关的东西。”(11)恩斯特·卡西尔说:“科学家如果不严格地服从自然的事实就不可能达到他的目的。但是这种服从并不是被动地顺从。”(12)在认识过程中,人们总是在消除、纠正认识中与客体不相符的认识即排除主观因素,达到客观性的认识,主体介入、主体性因素的发挥要以客观性为基础、为依据。无论主体介入的深度和广度如何,科学认识的内容只能是关于自然的事实,反映自然的规律。认识的客观性原则还是判断认识真假的标准(这一过程要通过实践活动而达到)。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才是真的,反之则为假的。千百年来,尽管人类的认识领域、认识手段和方法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认识客观性原则却一直没有变。

认识的主体介入与客观性原则似乎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客观性原则要求不断地排除主体性因素的干扰,以便达到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主体为认识客体,必须作用、影响客体,主体性因素不断干扰客体。这一矛盾始终伴随着人类认识本身,客观性原则也就是在这个矛盾运动中得以实现的。主体介入是认识主体性的集中的或重要的表现。目前对认识的主体性有着多方面的认识和探讨,我们认为,作为认识主体性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主体以改变客体的形式即主体介入客体去反映、认识客体,这就充分表现出了主体的能动性。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没有看到这一点,他们认为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静止的观照。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才看到认识的主体性。认识本质上是以主体对客体的变革、改造,以客体自身的变动为前提的。

在认识中,主体介入改变了客体的存在状况,其目的是为了认识客体、反映客体的真实情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主体的介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的效应或影响,即使主体偏离客体、片面或歪曲地反映客体。可见,主体介入的作用是双重的,它既表现为是主体达到对客体的客观性认识的手段、中介,亦是使认识带有主观性。主体介入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这双重性质。承认认识主体介入的双重性也就承认人类认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唯物主义,当然不反对从客体方面去理解,哲学界所讨论的主体介入客体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归根到底就是对事物、现实从主观方面,从人的感性活动,从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的问题。

在这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两个基本观点特别值得重视:一是认识的客观性原则,客体作为认识对象是独立于主体的意志而客观存在的,主体的认识器官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认识就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的反映;二是认识的能动性原则。在承认客观性原则的前提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是能动的,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因素并通过实践活动而达到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承认了主体能动性的原则,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就承认了主体状况对认识的制约作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任何一个概念,任何一个原理都包含着客观性原则与能动性原则的统一。认识的客观性之获得必须靠主体发挥能动性,而主体能动性之发挥,亦必须遵循客观性的原则。

(来稿时间:1994年10月25日)

注释:

①王振武:《选择论的方法论意义》,载《哲学研究》,1988年第11期。

②王鹏令:《面向主体和科学》,载《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

③罗嘉昌:《客观实在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2期。

④金观涛:《人的哲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16页。

⑥《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100页。

⑦《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70~71页。

⑧参见李振伦《量子力学和哲学基本问题》一文,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1期。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3卷,第72页。

⑩《毛泽东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上册,第126页。

(11)《爱因斯坦文集》,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卷,第36页。

(12)《人论》,卡西尔著,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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