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_社会公平论文

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_社会公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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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8)05-0006-06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成就总结为“十个结合”。其中,第七个结合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中,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历史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实现效率与公平在社会发展中的辩证结合,不仅折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观念的历史演变,更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价值选择。

公平与效率,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追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公平与效率在不同时代社会发展中的结合机制、处理原则,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社会发展特征及其基本价值取向。

在人类历史中,人为了生存而展开的物质实践活动,首先表现为生命的生产,这种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①换句话说,人在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中,同时也生产着自己的社会关系,在追求效率中始终伴随着实现公平的需要。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解决生存是压倒一切的要求,效率的提高是现实的目标,而为了共同生存,基于自然本能的原始公平也在人群中发挥着重要的支配作用。“先前的一切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在本质上是共同的生产,同样,消费也是在较大或较小的共产制共同体内部直接分配产品。生产的这种共同性是在极小的范围内实现的,但是它随身带来的是生产者对自己的生产过程的产品的支配。”②此时,人们彼此并没有除自然差别以外的其他差别,都平等地依存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脐带,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并不突出,或者说还根本无法意识到。但是,这种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跃出自然血缘纽带联结的社会限度边界,而必然要被打破。随着新的生产领域的开拓,随着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发现和发明,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这一方面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创造了大量剩余产品,另一方面,“分工慢慢地侵入了这种生产过程。它破坏生产和占有的共同性,它使个人占有成为占优势的规则,从而产生了个人之间的交换”,并且,最终使“商品生产逐渐地成了统治的形式。”③剩余产品的出现及其制造的贪欲,分工造成的生产整体在每一个生产者个体活动中的断裂以及利益的分裂,这一切,共同促使阶级、私有制和国家得以出现,造成了人、人的生活、人的社会关系的“异化”,使人开始充分地意识到人与人的不平等和社会生活的不公正,于是,追求公平的愿望便自然出现了。

资本主义以前的阶级社会,等级制度公开存在,公平的追求首先是一种政治要求,是要否定和扬弃人的身份的不平等。因此,公平在当时是作为单独的要求提出来的,它与生产效率的提高并不冲突,甚至,在很多时候,在公平的愿望得到部分满足的前提下,社会生产效率还得到了很大提升。真正制造公平与效率尖锐对立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突破封建的等级制度和地域限制,实现自由的生产、交换,平等的雇佣、竞争。因此,有限度的“公平”是资本主义与生俱来的,是关乎其生死存亡的要求。“社会的经济进步一旦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扩大其范围”,并且,在不断扩大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这种要求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就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④资本主义以“契约社会”这种表面平等的形式代替了以往不平等的“身份社会”。但是,契约平等并不能实现彻底的公平,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契约据说是由双方自愿缔结的。而只要法律在字面上规定双方平等,这个契约就算是自愿缔结。至于不同的阶级地位给予一方的权力,以及这一权力加于另一方的压迫,即双方实际的经济地位,——这是与法律毫不相干的。在劳动契约有效期间,只要此方或彼方没有明白表示放弃,双方仍然被认为是权利平等的。至于经济地位迫使工人甚至把最后一点表面上的平等权利也放弃掉,这又是与法律无关。”⑤资本主义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确立了公民的平等政治权利和公平参与机制,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却把公平仅限制在劳动契约的形式平等、生产和交换竞争的起点公平上,而无视生产资料占有差别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甚至放任这种不平等的深化。这种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中公平的限制或者说不彻底性,直接瓦解了政治领域的公平参与的可能性,使“公平”虚无化。另一方面,经济生活领域以对生产资料占有差别及其对立为前提所承认的所谓资本竞争的“公平”,推进了个别资本家生产效率的提高,并在客观上推进了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然而,这种基于“公平”竞争而不断提升的生产效率,在竞争的压力下也在不断破坏竞争的公平性,并在根本上制造了资本主义各阶级、阶层事实上的不平等。总之,在资本主义社会,公平与效率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无论在承诺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这种对立,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更是达到了极点。面对无产阶级及其广大劳动群众的反抗,面对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化,已经攫取了大量物质财富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长久统治,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不得不作出让步,“于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它主张通过一系列社会福利政策来改善工人阶级的待遇。与此同时,一些学者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张,建议对劳动者实行让步政策。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本上执行这一原则。”⑥

而与资产阶级提出自己的公平观念相伴随,无产阶级也提出了自身的公平要求。“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也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起初采取宗教的形式借助于原始基督教,以后就以资产阶级平等论本身为依据了。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⑦无产阶级要求在资产阶级政治权利的基础上继续前进,要求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首先在生产资料的占有领域真正贯彻公平。因此,作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必然指向,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扬弃,社会主义社会在建立之初,就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此为基础实现普遍的公平。这种公平不仅是政治的,更是经济社会生活的,特别是生产分配领域中的实际的地位和权利。然而,由于“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⑧,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⑨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虽然,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因此,公平的实现在这里只在于对所有社会成员使用同一尺度,如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去对待。这种公平,虽然能有效调动每一个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是,这种公平就其实质来看,它像一切权利一样仍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该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⑩事实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依然存在,虽然它们不再构成社会发展中尖锐对立的两极,但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辩证地历史地协调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与资本主义不同,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中有自己的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也有自己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实践的长期性、复杂性,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社会主义自身存在着一个不断探索的历史过程。

就中国而言,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既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必然要求,也为社会公平的实现提供了根本保障和现实基础。但是,由于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普遍低下及其不平衡性,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无法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先进的生产关系成为对落后生产力发展的束缚,并导致生产效率的下降。在分配领域,虽然尝试采取按劳分配原则,但是由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及其观念影响,按劳分配并没有得到彻底贯彻,而是形成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分配模式,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效率的降低,普遍的贫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以其远见卓识启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此时,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不仅是邓小平的心愿,更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保障,是改革开放的根本任务。为此,中国的改革不仅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上进行调整,确立了符合中国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在经济发展策略上大胆设计,规划和启动了从“先富”走向“共富”的发展构想,更在经济运行模式上不断创新,探索并建立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体制。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先富”的尝试,都带来了分配领域的大变革,旧有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被突破,个人收入分配在按劳分配的前提下形成了多种新的形式。这些,既在根本上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提高了社会整体的生产效率。但是,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的变革,特别是经济运行中市场竞争机制的确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对社会主义的公平提出了挑战。换句话说,协调和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始成为中国改革的突出问题。对此,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不懈探索。自党的十四大以来,相继提出兼顾效率和公平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党的十六大上,又进一步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等。

总体来看,在改革开放中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最初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收入分配领域,关注的重心更倾向于效率。然而,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推进,人们的权利意识和价值诉求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对社会公平也有了更复杂的需求:社会主义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母体中脱胎出来的,公开的等级制度虽然已经被消灭,但是“官本位”的思想、等级身份的观念却在短期内难以肃清,并且,在计划经济的高度集权中得以加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这些思想观念不仅在政治领域阻碍现代民主政治的建立,而且在经济领域极易形成“权力寻租”,造成市场竞争的公平缺少,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并最终造成社会发展的“成本加剧”、效率下降。其次,在发展策略上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上实行多样化,在经济运作机制上的市场化,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开放化,虽然在一定阶段极大地释放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和生产发展的潜力,迅速提高了社会生产的效率,但是,也形成社会分配的差距,使社会利益和价值多元化、社会结构多样化、社会矛盾复杂化。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本身“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对经济建设、对市场运转机制的经验不足,也确实造成了一些发展的失误,造成了政策法规的漏洞,制度缺失或有效监管的缺位,造成了自然生态、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矛盾,造成了获取财富的不公正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冲突,等等。此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实际上已经跃出收入分配领域而具有了新的形式,因此,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和政策也必须适时进行调整。

进入新世纪,中国完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增长,社会发展达到总体小康,这些,为更好地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新的保障。以此为出发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的要求进行了重新定位,提出了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原则和新措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促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党的十七大,不仅在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成就中,强调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中必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结合,而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中,强调“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战略布局中,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而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具体措施中,又特别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1)这一系列主张,实际上已经反映了中国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中的重心和思路的转移。

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中对待公平与效率的不同态度,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同原则、措施、方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发展观念和发展理路的衍变,折射出中国社会发展价值的选择。

从更深层意蕴上看,效率体现的是对人物质欲求的满足;追求效率,体现的是以物的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思维和发展价值。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增值逻辑是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支配性的逻辑。提高效率,加速发展,特别是不断加速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满足了资本增值的需要,为资本不断榨取剩余价值提供了更多的现实可能性。因此,重视效率,是资产阶级的本能要求;提升效率,关系资本主义的生死存亡。虽然,效率的提升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为促进每个人获得自由平等的发展机会、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物质前提。但是,由于资本主义效率追求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资本增值,因此,资本主义提高效率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不是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是要不断转化为资本去榨取更多剩余价值,这不仅没有在根本上改变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反而使穷者越穷,富者越富,造成社会的尖锐对立。资本主义市场竞争还造成了个别资本家生产高效性、有序性与整体资本主义生产无序性、盲目性的矛盾,使个别资本家为提升自身生产效率、攫取更多剩余价值,往往不惜以损害其他资本家甚至以损害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代价;资本不断增值的冲动也使资本家敢于践踏一切法律和道义,从而使资产阶级的公正、人权、自由、平等成为“幻象”。在资本主义社会,正是资本增值逻辑、以物(资本)为中心和根本价值取向的发展观念制造了资本主义公平与效率的对立。资本主义无法克服这一冲突,所以,只能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来加以调和。

公平从根本上说,体现的是对人的发展平衡性的满足,是塑造和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必不可少的保障;公平的追求,内蕴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内在价值实现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理念。这种公平的实现,要以效率的发展所创造的物质成果为现实前提,因为没有物质生产的高效,没有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2)但是,效率的提升仅仅是为公平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的前提,而要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还必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提升效率的根本目的是要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促进人的发展;二是公平的要求不仅作为一种普遍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更作为一种平等权利在社会各个领域得以贯彻实施,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不仅在观念和规则上,而且在实际的行动中,不仅在起点和过程,更体现在最终的结果上。满足这些要求的具体措施和原则可能是多样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但其核心价值和理念则是共同的,即真正坚持“以人为本”,现实地促进人的发展。这只有在彻底扬弃资本主义的“物化”、“异化”发展理念的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实现。

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中心和根本价值取向的发展理念。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与效率不存在根本冲突,而是可以历史地辩证地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社会发展的内在张力。社会主义中国,由于建立的历史前提和现实条件,使得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成为其长期的根本任务。但是,效率的提升,生产力的发展,从来也不能偏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偏离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价值。改革开放之初,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虽然在发展策略上把发展重心放在提高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上,但是他也始终都在关注社会主义提升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应有价值取向问题。为此,他反复强调,“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3),“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14)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中国社会生产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邓小平把关注的焦点更多地转向了发展起来的中国在进一步发展中的价值选择,转向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他认为,“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中国人能干,但是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比如刚才讲的分配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15)

事实上,中国的改革开放作为一次根本性的利益调整,作为社会发展观的革命性变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同时也蕴含了很多问题,其直接表现就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基础上如何实现社会发展的公正性问题,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价值选择上是坚持“以人为本”还是滑向“以物为本”,而其现实要求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观在继续贯彻改革开放基本战略前提下要根据现实需要而作出新的整体性调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适时提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思维、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等带来了新的变革。这一新的发展理路,特别强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共同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保护弱势群体,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正,实现科学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而这一发展观的变革,从根本上带来了对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关系重新认识的新思路:中国社会的发展将从重视效率转向更加重视社会公平,从促进经济增长转向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从鼓励创造和追求物质财富转向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一句话,从重视物的发展转向重视和促进人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公平与效率结合机制的重大变化,这更是中国社会发展价值选择进一步彰显——这从根本上回归和契合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页。

③同上,第175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页。

⑥叶汝贤:《辩证地历史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现代哲学》2008年第1期。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7-448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⑨同上书,第304页。

⑩同上书,第305页。

(1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第1版。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14)同上书,第172页。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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