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泽民同志关于权力制约思想的理论内涵及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泽民同志论文,现实意义论文,内涵论文,权力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1]在这里,他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决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所能解决的,它必须从思想上着手,从体制上展开,治标又治本,才能从源头上彻底根除腐败现象赖以生存的土壤。而要治标又治本,关键是要对权力掌握者的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制约。江泽民同志关于如何进行权力制约有过一系列精辟论述,认真研究这些思想,对于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政治建设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
江泽民同志的权力制约思想既继承前人的优秀成果,又有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新创造,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色。
(一)以德制权,正本清源,注重从思想上提高素养,用道德自律来约束权力
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就十分强调道德修养。孔子主张行仁政施德治,将社会外在规范化为个体的内在自觉,把“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自不正,虽令不从”[2]。由此可见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只有人人“修身”好了,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了,真正做到了为政以德,才能实现“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追求。
在我党历史上,在强调自身道德修养方面,刘少奇所著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可谓是突出的典型代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是一部党的建设史上的经典名著,为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所欢迎,并内化为巨大的人格力量。其所以如此,就是由于这部著作中关于共产党员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如何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素养方面的论述具有独特之处,使人读后获益匪浅。
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同志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根据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现状,提出了以德制权,加强从政道德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
1.实行以德制权的内在原因分析
江泽民同志指出,这主要是与目前党和国家各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分不开的。有些干部理想不明确,信念不坚定,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置之脑后。面对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部分领导干部在物质利益面前丧失了原则立场,在西方发达的物质文明引诱下,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了怀疑、动摇。平时不注重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在是非面前,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有的甚至丧失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立场。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注意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3]。
一些干部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在新形势下难以驾驭各方面的工作方向。不讲学习,不去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得过且过,这样的干部领导水平必然难以提高。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学理论学业务,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当然,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水平本就不高,又不学习,靠经验办事,其结果往往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祸患不浅。
有些干部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腐败成风。在当今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各种思想意识蜂拥而入的时代,一部分思想政治和作风不过硬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贪求个人享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利益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光辉形象。
造成以上这些严重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领导干部缺乏道德修养,道德堤防经不起利益风浪的冲刷。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从源头上治理,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以道德自律来警醒自己,以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以道德修养来框限自己的言行,亦即以德制权。
2.以德制权之内容
一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实现以德制权的根本。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4]在世界观、人生观中,世界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只有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才能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克服和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正如邓小平所说的:“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5]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关键是加强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教育。一个人要是没了理想,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有崇高理想,就不会被眼前小恩小利所迷惑,就会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勇往直前。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实现共产主义是最高的理想,而我们现阶段要做的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打基础的时期,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前进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6]必须把远大理想和眼前的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了远大的人生追求,就不会斤斤计较于眼前的个人得失,各种腐朽之虫就难以侵入,手中的权力也就不会随便乱用。
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实现以德制权的关键。
以德制权,其中心是围绕一个“权”字。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或大或小地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现象出现。能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否会改变的重大问题。权力观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为谁掌权和如何掌权的问题,也就是对权力性质的认识问题。江泽民同志从两方面来阐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重要性: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是人民给的。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权力来源问题;领导干部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作为权力的主人,把权力交给领导干部,是希望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努力,把国家的事情办好,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承担国家安全、社会发展和人民富裕的重任。这就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在权力问题上必须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人民群众,明确自己的角色和所承担的责任。毛泽东说过,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兵,邓小平则进一步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光辉思想。江泽民同志又作了进一步发挥,指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为人民办事,为人民谋利益的,共产党人没超出群众的利益之外的特殊利益。如果领导干部不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难免要犯错误,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不起执政的考验。
如何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人的知识积累、人的素质提高是从学习中来的。不断学习,可以使人的精神境界不断得到升华。一个长期不学习的人,其内心深处必定是愈益庸俗和卑劣,其道德境界必将十分低下。学习,还有助于人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对个人的得失就会淡然处之,就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牟取私利。其次,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7]。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每一个政党,每一个政权,都必须充分注意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与创造性,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得民心者得天下,为政之道,要在得人,这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关头,领导干部能否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既是政治问题,同时也是道德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同时,他还在许多场合多次强调: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什么?这是从为什么人的高度来拓展修养境界,这个问题解决了,领导干部就能在生与死、荣与辱、名与利、得与失的考验面前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也就一定能把握好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以法制权,健全和完善法制,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规范来制约权力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使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概念,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依法制权,关键在于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如果说,党的十五大之前,我们的着力点还在于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制度的话,党的十五大则是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建立和健全法制,这是因为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的“左”的路线的干扰及“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使我国原有宪法和法律制度几乎荡然无存,个人意志,个人专断完全左右了整个社会政局,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展拨乱反正,使宪法和各项法律制度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到1997年召开党的十五大,在国家的大小各个领域,法制的建立问题已基本解决,关键在于如何按照制定的法律,真正加以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问题。因此,党的十五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是非常及时的。依法治国,实质是依法制权,克服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不正常现象。正如党的十五大报告所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9]江泽民同志的这段话明确规定了法律至上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1)民主法律化和法律民主化的统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而且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无论哪个领导人上台,都必须遵守原有的宪法和法律的各项制度,而不能随意变更。这也体现了对领导人的权力行使的一种制约。(2)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的;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又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领导。(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国家各种事务管理过程中,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特权。这就清楚地从法律制度和依法办事两方面规定了权力的行使范围。任何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以制度制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制度行事
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制度建设。邓小平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0]江泽民同志也反复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
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制权,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两方面的有机统一。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要求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必须走群众路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在集中了大多数人的意见后形成一个统一的意志,再到群众中加以贯彻执行。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再制定出各项具体的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行使。民主集中制是一项根本的制度,其它多项具体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展开,这些具体制度的制定仍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不能搞闭门造车、想当然那套。江泽民同志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一些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12]
贯彻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干部首要的是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和意识。观念、意识增强了、牢固了,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才不致于变成一种空洞的形式而束之高阁。其次,必须要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民主和集中双方不可偏废。只有民主而没有集中,就会沦为无政府主义,就会出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大民主;反之只有集中而没有民主,又会产生个人专断和独裁,这是导致腐败的根源。因而,通过发展民主来推动民主集中制,是限制和防止权力滥用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江泽民同志的以德制权与以法制权、以制度制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譬如舟车之两轮,不可偏废任何一方。光有以德制权,就会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单有以法制权、以制度制权,又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两者在江泽民同志权力制约思想体系中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
(四)以监督制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强化权力行使过程的制约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13]建立和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关键在于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监督的目的在于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1.党内监督。党内监督问题,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内监督工作抓得好,个人专断、滥用职权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就少;反之,就往往会出问题。党内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这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讲政治的最重要标准。(2)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正确行使权力,是否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凡是领导干部能正确行使权力的地方,也必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得比较好的地方,两者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3)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党内民主最根本的制度。这项民主制度如果得不到正确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就是一句空话。
党内监督的重点是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是权力的掌握者,党内监督就是对党员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应首先负起这个责任,带头监督和接受监督,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其次,发挥全体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在党内,应保证全体党员拥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生活的防范监督功能。
2.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指有关部门按法律规定实施监督职责。如人大制定的有关执法检查、个案司法的监督、评议监督以及监督部门根据监察法、审法部门根据审计法实施的监督等等。
3.群众监督。群众监督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通过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以及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方式进行。同时也通过政务公开,增加办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
4.新闻舆论的监督。舆论监督就是新闻媒体在对社会舆论情况和思想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舆论监督的目的在于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人民分清是非,坚持真理,抵制各种假丑恶的现象,有效制约权力的行使。
二
江泽民同志的权力制约思想极大推进了我国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成果,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一)理论上,江泽民同志的权力制约思想是对我国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新发展
我国古代就有主张德治、德治与法治并重的思想。孔子强调治国者应“为政以德”,孔盂之后的儒家主张德法并用,恩威并施。江泽民同志的“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思想均出于一理。又如关于权力的定位问题。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就提出,经普选产生的公职人员应该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14]。列宁在论述苏维埃政权建设时指出:“群众应当有权为自己选择负责的领导者。群众应当有权撤换他们。群众应当有权了解和检查他们活动的每一个细节。”[15]这就是加强群众的监督,使人民群众拥有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江泽民同志的以德制权与以法制权相结合以及群众监督的一系列论述,正是在新形势下结合我国国情基础上对马列主义学说的新贡献、新发展。
(二)江泽民同志的权力制约思想对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用制度、法律来规范决策程序,通过这样的程序作出的决策必定更科学、更合理。领导决策失误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决策机制,往往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不经调查研究,主观武断,又没能充分集思广益,听取领导班子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所致。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法律规范,使决策过程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在集中多数人意见后再作出决策,必将极大有助于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而决策过程一旦有失误,人民群众就可立即起来监督,可及时防范制止和化解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严重结果。江泽民同志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当前我们党的建设、也是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16]。
(三)有助于惩治腐败,防止权力滥用,树立廉治高效的党和政府形象
领导干部中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的选拔机制和监督机制。也就是说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所致。因为权力掌握者一方面不希望自己的权力受到制约,如果同时又没有起码的制约措施,必然就会出现滥用职权现象。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一系列多层次、全方位的权力制约思想体系,对权力掌握者的权力行使从思想源头到行为过程甚至到行为后果都作出了制约,这样就极大防止、堵塞了权力行使过程的种种漏洞,有效阻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腐败现象一消除,各级机关的办事效率就会提高,领导干部的形象就会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