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的功能及其完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功能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47(2009)05-0044-03
近年来,随着网络反腐败成功个案的增多,人们对网络反腐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关于网络反腐理论研究也逐步展开,并且在个案研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果。但是,个案研究的解构性,往往会掩盖对问题关联性的揭示。网络反腐主要由网络、网民、治理腐败职能部门三个要素构成,三个要素的参与互动使网络具有了反腐败功能,互动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反腐败功能的强弱。因此,从这三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入手,在理论上探究网络反腐的功能、网络反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完善网络反腐的政策措施,会更有助于把问题研究引向深入。
一、网络的特点和网络的反腐功能
网络本身只是一种新的信息传播与交流工具,它优点是图、文、声并茂,在感官上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但就作为传媒而言,它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媒体并无二致,它本质上是媒体反腐的一种新手段。近些年来,网络反腐之所以更吸引人们的眼球,其重要的原因取决于网络自身的特点。
一是廉价性。随着网络的普及,上网的费用越来越低,无论是按照流量计费,还是按照时间计费,网络的使用费都远低于电话、电视和其它媒体。网络已经不再是昂贵的奢侈品,日益成为大众获取知识、交流信息、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平台。正是廉价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反腐败功能的大众化趋向。
二是快捷性。传统媒体对事件的披露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制作、检查和审报过程,往往是事件结束一段时间后才能告之于公众。在网民遍布各地,信息技术又日益发达的今天,摄像、录音、文字可以同期制作并即时公布于网络,使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引起社会关注,更能体现新闻“新”的属性。
三是互动性。传统媒体虽然有强大的传播功能,但是公众基本上处于受众的位置,鲜有直接参与的机会。网络的特点是“互联”,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采用“跟贴”、“灌水”、“拍砖”、“顶”等方式直接参与,鲜明地表达自己的主张,影响事件的发展,甚至改变事件的发展方向与进程。
四是隐蔽性。登录网络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但事实上大多数是匿名。正是由于匿名的隐蔽性,使网民摆脱了各种顾忌,大胆表达自己的观点、申诉自己的主张。
五是追踪性。网民的普遍性和网络强大的搜索功能使得公众人物一旦被锁定为搜索目标,强大的“人肉搜索”就会无孔不入,几乎能将搜索目标暴露无遗。
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举报腐败现象、监督公权运行、制造社会舆论的强大反腐功能。网络的举报功能,开始于“晒网”。网络的反腐机制是从事件被“晒”在网上开始启动的,事件之所以能够“晒”在网上,这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网络自身的特点。单就“晒”这一点来说,网络要比其他媒体优越得多。把事件刊登在报刊上,传播在广播电视里,这些是举报人根本不能够直接做到的,而网络能够便捷地做到。相对于传统的信访、上访,网络不仅省时、省力、省钱,而且不至于发生举报材料旅行一圈最后又回到被举报者手中的“尴尬”结局。网络举报的隐蔽性还最大程度地解除了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顾虑。
网络的监督功能,开始于授权。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深层原因是“权为民所授”。公权既然是人民授予的,那么人民就有权知道公权运行的全部过程。在实践中,权力的不透明往往是产生腐败的重大原因。以网络技术为平台发展起来的电子政务,不仅可以像传统媒体一样把授权的程序与方式、授权的职责与范围公之于众,便于公众随时核查,而且网民的广泛性可以使网络的触角深入到公权行使的全过程,对公权运行实时的、全方位的监督,并对运行结果进行社会评价。
网络的社会舆论功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激浊扬清的作用。可以通过网络树立清廉的先进典型,倡导清正廉洁之风;也可以通过宣传反腐败的成功案例,说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使公众坚信党和政府反腐败的能力和信心,从形成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是深入探求事件真相的优势。通过网络深挖问题背后的“问题”,再现事件的原貌,使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还可以提供持续不断的网络舆论,发动社会进行跟进监督,引起反腐败机构的高度关注,最后使问题有一个公众比较能够接受的“说法”。
二、我国网络反腐的进展状况
网络反腐可以划分为官方网络反腐和民间网络反腐,这两种网络反腐只是在形式和操作程序有区别,但发挥的作用是一致的。目前,网络反腐已日益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反腐败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我国,2003年可以看做是网络反腐标志性的一年。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利用网络的举报功能,开展反腐败斗争。也是在这一年,民间网络反腐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①这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同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2007年12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正式开通,网站除了介绍中国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外,还设置了“网友互动”、“网络调查”和“献计献策”等互动栏目,这标志着网络反腐功能的全面扩展。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社回答网民提问时说:“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他还强调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②总书记与网民的网上互动以及重要讲话,从民主政治建设高度肯定了网络的作用,无疑对网络反腐败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到目前为止,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一些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都相继开通举报网站,还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为了鼓励网上举报,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奖励措施。除了网上举报外,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形式不断创新。这些网络反腐新形式和新内容,把公权放在阳光之下,为网络监督提供了前提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起到了反腐倡廉的作用。
网络反腐不仅表现在网络建设方面,而且在网民和治理腐败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下,网络反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反腐网络点击率高。二是通过网络查处了许多腐败案件。三是网络反腐倡廉文化气氛日益浓厚,网民、网络、反腐机构配合日益紧密,网络反腐的警示作用和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日益增强。
三、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
网络反腐有强大的功能,但是从构成网络反腐的三个要素来分析,这三要素自身也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网络反腐功能的发挥。
首先,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来自于网络本身。网络只是反腐败的一种工具和载体,本身无法辨别是非曲直,更不能甄别事情的真伪。所以,网上流入的海量信息真伪并存,真实性、可靠性没有保证,久而久之就会容易出现“狼来了的现代版童话”,造成反腐功能的弱化和“喜剧化”、“闹剧化”。另外,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一个问题,在网址查寻日益方便、搜索功能日益强大的今天,如果网络安全没有保障,网络反腐者的身份同样极易暴露,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很大。
其次,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来自于网民。网民的网络反腐热情高涨,但是,在意向表达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非理性表达。为了吸引公众眼球,经常使用“雷人”的语言,甚至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发布信息,夸张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放大腐败面,煽动社会情绪,造成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二是法律意识不强,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隐蔽性随意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暴露他人隐私,甚至诬陷他人。三是急于求成。有些网民对于网络公布的消息,一时见不到结果,就进一步制造更大的网络舆论,向治理腐败职能部门施加压力,甚至从网上走进现实生活,组织公众与政府对立,这既影响网络反腐败的效果,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第三,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来自于治理腐败职能部门。一方面,官方反腐网络上每天都有海量的反腐信息出现,要甄别处理如此多的举报信息,显然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与网络的快速性和网民的即时要求不相适应,容易造成网民对治理腐败职能部门的误解,对官方网络反腐败失去信心。另一方面,民间网络反腐很多是在网络舆论十分高涨的情况下,治理腐败职能部门才开始介入的,结果会错过反腐败的最有利时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也无不担忧地表示:我们提倡网络举报,但绝对不提倡在公共网上举报。举报信息让被举报人知道后,他会有所准备、会串供,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这也正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困境之一。
鉴于目前网络反腐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进一步完善网络反腐的如下对策。
第一,积极肯定网络反腐的作用,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建设。网络反腐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反腐败领域中的运用,从理论上符合人类文明的进步要求,在实践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不能因为网络反腐中出现过不实的案例,就要取消网络反腐;不能因为出现过诋毁公权部门形象,造成过社会负面影响,就关闭反腐网站;不能因为发生过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就要求“人肉搜索入罪”。公权部门更不能“谈网色变”,像躲避瘟神似的躲避网络,更不能在网络监督面前故意掩盖真相,而要积极创建公开透明的公权运行环境,给网民以知情权,为网络反腐提供条件。网络反腐是大势所趋,简单地采用“围、堵、封、盖”的办法只会适得其反。
第二,适时立法,规范网络反腐,实现网络反腐有法可依。网络只是反腐倡廉的一个新渠道。然而,作为这种反腐新渠道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网络反腐,到今天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这对于依法治理腐败显然是不利的。因此,立法部门、网络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要认真研究和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不断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治理腐败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确保网络反腐的健康进行。社会网络反腐的高涨热情需要正确引导,如果失去了道德和法律底线,不仅达不到反腐目的,还会引起许多负面效应。因此,网民要自觉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网上反映腐败问题要有事实依据,要理性表达,不能损害他人的隐私,伤害他人的尊严,更不能夸大其词、捕风捉影、污蔑陷害。网络反腐败同样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网民还要有耐心,对治理腐败职能部门要有信心。同时,治理腐败职能部门也要不断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对网络上披露的反腐信息作出即时回应,尽快查明事情真相,给网民一个说法。
第四,不断扩大公权的透明度,提高网民的知情权。在推动网络反腐过程中,各公权部门既是执法的力量,也是被监督的对象。这就要求公权部门要公开自己职权范围、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目的,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正如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实时交流时所讲:“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③公权活动的公开透明,会更加有利于提高网络反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更加有利于树立公权部门公正廉洁的形象。
注释:
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②人民网,2008年06月20日12∶11。
③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2009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