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成人教育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人教育论文,制度建设论文,欧盟国家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政府普遍重视成人教育的法制建设
建立成人教育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成人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其建立的各项改革措施条文化、规范化、定性化,把成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方针,教育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针对成人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无序现象制定正确规范,使之有序化。即要通过成人教育立法,把成人教育涉及的基本关系和各方面的具体关系调整到依法治教、统一规范、有序运转的轨道。1919年,英国在《史密斯报告》中就对成人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1942年,该国教育部颁发了《成人教育章程》,对成人教育课程建设、入学的条件进行了规定;1944年以后,英国又相继颁发了《教育法案》《工业培训法》《就业与培训法》《继续教育奖学金规定》和《扩充与高等教育法案》等法律、法规,对成人教育的性质、管理体制、课程设置、资金保障、办学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说明;20世纪60年代,终身教育思想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英国成人教育立法工作的快速发展,对终身教育、成人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法国对成人教育立法工作重视的程度可居世界之冠。1947年,法国议会接受了“教育改革计划委员会”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该方案规定青年离校后仍继续接受社会教育;1957年、1961年和1978年三次通过法案规定了雇员的教育假;1984年颁布的《职业继续教育法》进一步强调对18~25岁的青年实行工学交替的职业培训。这种“有薪学习假”不仅确保了成人学习的机会与时间,而且允许受训人自己选择学习的内容和方向。德国一向注重法治,在成人继续教育方面,联邦及各州颁布了上百部相关的法令,主要有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就业促进法》、联邦《手工业条例》、联邦《公务员资历条例》、联邦《远距离教育保护法》、联邦政府《青年福利法》、各州《教育假期法》和各州公共事业部门《继续教育法》等。这些有关教育及继续教育的法律和法规涵盖了所有的职业、技能和社会生活领域,并对德国的成人继续教育在性质、任务、经费、机构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前,我国成人教育发展是依据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开展的,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或是专门性成教法规,或是套用了传统教育文条,成人教育的有关内容零零星星地纳入其他各法的范畴,难以完整地体现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另一方面,由于教育政策法规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使原有的调整成教的政策、规章、规范显得力不从心,缺乏普遍的约束力,为了使成人教育办学规范化,有必要以《成人教育法》为主干,以“条例”“规程”“意见”等形式加紧制定、完善各项具体的政策法规,以形成一个协调一致、层次有序、完整统一的成人教育法规体系,使管理者和办学者都按统一的规则运行。
二、国家利用有效手段对成人教育进行宏观调控
欧盟国家对成人教育的宏观调控主要采用立法、拨款、国家考试、宏观规划等手段,对成人教育形成综合的调控效应。各国政府对成人教育的宏观调控均有不同的形式;如英国政府于1964年设立的“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作为全国大学外惟一有权授予学位的机构,其颁发的成人教育证书须经过有关团体或组织的严格考试,以维护成人教育的质量和声誉,其中央政府在国家较高层次的成人教育质量方面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法国于1986年设立了一种对学习者通过正规教育以外的途径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予以认可的认证中心。这种认证中心的宗旨在于使正规教育学历以外的知识和技能都能得到社会的肯定。通过认证中心的资格认证,个人无论是在何种渠道获得的经验、技能都可以认可。这种中心的目的是使个人的学习成就获得一种永久性的资格认证记录,通过资格认证来帮助个人成功谋职或参与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德国联邦1976年颁布的《高校常规法》规定:大学有义务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的活动。一些大学相继成立了“校外讲座中心”及“继续教育中心”,通过这些机构来实施成人教育计划。
在我国1998年教育部的机构改革中,原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司“合并”为现在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而原成人教育司的大部分职能被“分解”到发展规划、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高校学生司等四司中去了。于是各省的成人教育机构相继被取消,因而使研究和制定与现实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得不到保障。成人教育的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导向,导致成人教育出现诸多问题。当前,我国成人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仍有近两亿文盲需要扫除;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对数以亿计的农民进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企业要发展,工人的技术水平要继续不断地培训提高;数以万计的干部要学习新的科学管理知识;还有老年人的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等。其内容之复杂,人数之众多,任务之繁重,没有主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成人教育很难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地方分权管理成人教育的作用
英国成人教育的行政模式与普通高等教育一样由中央政府、地方教育当局及民间团体共同管理。成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主要由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中央政府仅通过财政拨款和考试等途径对成人教育进行控制。根据《1944年教育法》,英国地方教育机关负责设置大部分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及大学外成人教育机构,并负责组织大部分教育活动。许多郡都兴办乡村学院,为乡村提供成人教育、社交和文化活动,乡村学院也是由地方教育当局资助的。另外,地方教育当局还资助设立了全国成人教育研究所。德国是一个联邦民主制国家,各州享有广泛的民族自治权,文教事务亦由各州自行立法和管理,由各州教育部行使教育督管权,强调文化教育的多样性,联邦政府只对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协调、立法和管理。德国地方分权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使国家不直接管理地方的成人教育事务,联邦只通过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联邦及各州为成人教育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法令。联邦劳动部、联邦教育科学部管理联邦的职业培训经费及职业培训研究经费、高校建设经费等,对培训企业、跨企业培训中心、学校、个人等拨款资助。
我国传统的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最大的特点和弊端之一,就是成人教育管理权中央高度集中,地方管理权不足,统一化的成人教育很难适应各地区的不同要求。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我国成人教育地方办学和管理的自主权,应是我国今后成人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四、增强企业以及社会对成人教育的支持和投入
欧盟国家普遍认识到:人是公司至关重要的资源,许多公司把教育投资与设备投资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越来越多的教育体系深深地扎根于各企业集团中。如法国1971年通过的《继续职业教育法》规定,凡雇佣从业人员在10名以上的企业,为了对这些企业从业人员实施职业继续教育,企业必须拿出相当于本单位工资总额0.8%的经费用于继续职业培训(1984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1.1%)。有能力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企业),可用这笔费用开展职工培训活动。否则,就将经费交纳国家或培训基金会或专门培训机构,由它们负责培训该单位(企业)的职工。从法国各企业具体执行的情况看,20世纪70年代后,国家和企业对继续教育的投资均有较大的增加,企业正在变成终身教育机构,公司、企业在成人教育中发挥着中坚的作用。德国成人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四个: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私人企业出资;举办单位筹资;参加学习者交纳学费。而在所有经费来源中,来自企业的比重最大。欧盟国家的多数企业肯为职工教育投资,他们以充足的经费为合理高效的职工教育模式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他们看来,教育不仅是教育管理部门独有的领地,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等越来越多地参与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因此,在欧盟国家企业和社会投资教育的现象十分普遍。
目前,我国仍在维持政府作为主要投资主体的格局,这已经难以适应21世纪成人教育发展的产业化趋势。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们必须改变成人教育单一“国家办学”的体制,倡导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办学共同发展的格局。在21世纪,我国成人教育的办学主体将会由企业、普通学校、学会、政府和社会力量包括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构成。成人高校与工商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之间,以及成人高校与普通高校之间、成人高校彼此之间的联合不仅适应了现代科学高度综合、科学和技术一体化日益占主导地位的趋势,而且形成了办学资源的汇聚,奠定了成人教育规模扩张的资源基础。
五、发展成人教育活动的市场机制
加强成人教育活动的市场调节性,将培训活动直接介入市场经济中,使成人教育资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成为一种最佳的配置。目前我国成人院校的办学体制中尚缺乏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实行教育的市场化、自由化政策,为成人学校创造一个更具竞争性的类似市场的环境,可为成人学校注入竞争活力,以促进其提高办学效率。在欧盟国家的成人院校中,形成了学生可以实行自主择校,所修学分在各个成人院校之间可以相互承认的教育形式。在我们国家引入这种成人教育形式,可以在各成人院校中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机制,从而达到提高成人院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并且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动态的、合理的、成人教育的资源配置。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成人院校的办学中,在面向21世纪的成人教育制度的建设和改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注重成人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学习方式的革新
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可以提高教育的效率,促进教育的普及和成人教育的发展。成人教育手段和学习方式的现代化为个体的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未来的信息社会的学习特点会更加体现出教育的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征,以及注重对学习者的创造能力和开拓精神的培养,在成人的学习方式上,一个国际性的趋势是:许多国家抛弃了传统的依靠课程和教师传递知识观念的做法,而将教育的重点放在发现并满足个人及群体的学习需要方面。2000年3月,欧盟在里斯本召开会议,为在信息技术领域追赶美国,加速欧洲一体化进程,各国政府协调一致、共同合作,提出了10年经济发展计划——“欧洲电子学习行动计划”,该计划的重点是加强新技术的教育和培训。具体目标:到2000年底,欧盟各国的学校要实现互联网连接;到2002年,成立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培训出足够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方面的教师,对成人开展终身教育,使大部分公民掌握在信息化社会中生活和工作的能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欧盟各国政府要求加大通讯和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人力资源培训开发的投入,建设开放式学习中心,为社会成员提供良好的虚拟学习环境,提供更丰富的网络学习内容和服务。在欧盟,网络学习分为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两大体系。“欧洲电子学习行动计划”中的课程主要是针对社会各类人员开发和设置的,充分体现了全面性的成人教育思想。成人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学习方式的革新将使未来社会中的成人教育得到更加普遍的推广和提高,成人教育将更加具有社会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