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山的德性论与宋明儒学的完成--以“读孟子”为中心_孟子论文

王传山的德性论与宋明儒学的完成--以“读孟子”为中心_孟子论文

王船山的气善论与宋明儒学气论的完成——以“读孟子说”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学论文,孟子说论文,中心论文,王船山论文,气善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是对船山《孟子》诠释的思想研究之一。船山对《孟子》告子篇的论释,是我们在其整个“读孟子说”(注:船山《读四书大全说》传统上简称为“读书说”,故其中的孟子部分,我们简称为“读孟子说”。)中所关注的主要部分。告子与孟子的人性之辩本是《孟子》书中的重要内容,在宋明时代重视心性学的道学来看,此篇为重中之重,更是具有其突出的重要性。船山读论此篇的特色,是面对此篇的人性论辩论,把理气论的观点和方法投射其中,即不断地把理气的问题在性情的讨论中加以提出,显示出船山自觉地把理气问题向性情问题加以贯彻的努力,从而充分表现出理气论的哲学思想在船山思想中占有的基础、核心、前提的地位。由于船山对于《孟子》此篇以及其他篇章的诠释中,理气论与性情论缠结一起,不易析分,所以我们将依照船山诠释的顺序加以展开。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和着眼点是在船山重“气”的宇宙论,即以船山的宇宙论结构及其论善恶的根源为中心。另须指出的是,船山的“读书说”写成于其中年,而船山早年所撰《周易外传》和他晚年的著作《张子正蒙注》,在某些问题上的提法与“读书说”有所不同,而本文集中在“读孟子说”,故处理船山思想演变的问题,留待于后日。

一、气善论

在《孟子》告子篇的诠释中,朱子对告子的批评是“认气为性”(注:《四书大全》告子篇首章载“朱子曰告子只是认气为性”,见《四书大全》(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715页。)。这个说法中包含着批评告子是把气质之性当做本然之性,包含着本然之性为善、气质之性有不善的观点。总体上,船山对此篇的论释是针对于朱子学中的这些观点的,而船山所集中阐发和欲证明的,却不是性本善说,而是气本善说。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船山认为,“其实告子但知气之用,未知气之体”(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华书局,1975年,第660页。),意思是说告子只知道“气之用”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而不知道“气之体”是无不善的。可见,船山区分了“气之用”和“气之体”,这里的“气之体”也可以称为“气之本体”。船山在告子篇中的诠释,其主要的宗旨,可以说就是论明“气之体”,强调气本善。

从这里话题一转,船山开始正式地讨论起“理气善恶”的问题。他说:

理即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理善,则气无不善;气之不善,理之未善也(如牛犬类)。人之性,只是理之善,是以气之善;天之道,惟其气之善,是以理之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气也,惟其善,是以为仪也。所以乾之六阳,坤之六阴,皆备元亨利贞之四德。和气为元,通气为亨,化气为利,成气为贞,在天之气无不善。天以二气成五行,人以二殊成五性,温气为仁,肃气为义,昌气为礼,晶气为智,人之气亦无不善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0页。本文引文中括号中的文字皆船山自己的小注,以下不逐一注明。)

与“性本善”论相对应,船山着力提倡“气本善”论。在他看来,不仅天之气无有不善,而且人之气也是无不善的。在理气论的框架里,自然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气”的善与不善,与“理”有什么关系?

船山从理气论的基本观念说起。“气当得如此便是理”是说气的运行只能如此而不能如彼(船山自己说理是“必由此、不可由彼”者,详见后),这就是理,这个意义上的理即是气的运行法则和条理。由于理是作为实体的气的法则和条理,故理不是气之外的另一物,理与气也没有存在上的时间先后。

在接下来的分析中,船山提出,在理气善恶的问题上,人与物(动物)有相同有不相同者。以人来说,人的理(性)善,所以人的气无不善;而物之理(性)不善,所以物的气也不善。可见对于人与物来说,都是理的善与不善决定了气的善恶与否。不同在于,人的理善,而物的理不善。这里的“理”其实是指性。以理的善与不善来决定气的善与不善,这个说法显然与船山理气论强调气为首出的一般倾向是不同的,而且船山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证明。(注:且船山在后面有一段说法与此不合:“人有其气斯有其性,犬牛既有其气,亦有其性。人之凝气也善,故其成性也善;犬牛之凝气也不善,故其成性也不善。”(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2页)照此说法,气善故性善,气不善故性不善,则人物之性的善恶决定于形气凝合的善否。这与理的善否决定气的善否的说法不同。)

然而,这种对于人与物的理气善恶的分疏,似不是船山在本篇的重点,其重点在说明天道上的理气善恶。他强调,与“人之性”不同,“天之道”不是理善决定了气善,而是气善决定了理善,即在天道上,气是善的,所以理也是善的。天道与人道的不同是:在天道上,气决定理;在人道上,理决定气。天道“气善是以理善”,人道“理善是以气善”。在天道上,气决定理,这是船山哲学理气论的一贯思想;而船山对告子篇的诠释的特色在于强调,在天道观上,气不仅决定理,气本身也是无不善的。

天道何以如此?在接下来的论述中,船山从“易有太极”展开了他的宇宙论叙述。太极生两仪,两仪即阴阳;两仪是善的,即阴阳是善的。正是由于阴阳为善,所以乾卦的六阳和坤卦的六阴都是善的,这表现在乾、坤无不具备“元亨利贞”四德。阴阳是气,阴阳之化迭为四气,和气即是“元”,通气即是“亨”,化气即是“利”,成气即是“贞”,四气便是四德,可见天之气本身是善的。

在天之气无不善,在人之气如何呢?船山认为,在气化过程中,与天的阴阳二气组合成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对应,人以阴阳二气变成为仁义礼智信五性:温气为“仁”,肃气为“义”,昌气为“礼”,晶气为“智”,可见人之气本身也是善的。这表示人性的仁义礼智信五者来源于天之阴阳二气,从而这也可以看成是对“人之五性与天之四德同体”的说明。总之,天之道,气无不善;人之道,气亦无不善。船山刻意提倡气善说,以反对各种贬抑气的主张。

回到理气论的表达:

理只是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健者气之健也,顺者气之顺也。天人之蕴,一气而已。从乎气之善而谓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0页。)

气是实体,理只是体现了二气变化的法则;健与顺是理,但都是气的运行的理。宇宙实体只是一气流行变化,而理不过是气之善的依从和顺承,所以气外更无独立的理。不管这里“从乎”的解释如何,船山在这里是强调气之善对于理是先在性的,于是,气善论也成为理的前提。人们常常引用船山所说“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但忽略了这里所联结的“从乎气之善而谓之理”的特殊语境,也就不能了解这个命题在气善论中的含义。

在以下的宇宙论叙述的展开中,船山提出:

乃既以气而有所生,而专气不能致功,固必因乎阴之变、阳之合矣。有变有合,而不能皆善。其善者则人也,其不善者则犬羊也。又推而有不能自为桮棬之杞柳、可使过颡之在山之水也。天行于不容己,故不能有择必善而无禽兽之与草木(杞柳等),然非阴阳之过而变合之差,是在天之气本无不善明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0-661页。)

在前面船山的宇宙论叙述中,从太极到两仪到五行,强调在此过程中天之气无不善。从五行以下进一步发展,则进入了宇宙论的另一个阶段,也就是阳变阴合而化生万物的阶段。船山认为,阴阳的变化交合,导致了万物的产生,从而也导致了善与不善的分化与生成:阳变阴合,善者为人,因为构成人的气是善的;阳变阴合,不善者为物,因为构成犬牛的气是不善的。船山特别指出,天不是有意志的主宰,故天并不能选择生物皆善,不能选择只生成人类而不生禽兽。因此善恶的分化和生成是天之不容己,即无可避免的。

船山所叙述的宇宙论,以第一阶段为太极两仪,第二阶段为阴阳变合,这个思想直接来源于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太极图说》云:“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金木水火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这说明船山的宇宙论结构明显受到周敦颐《太极图说》的影响。只是,船山把变合置于五行之后。我们在下面将看到,比起周敦颐,船山更加强调“阴阳变合”的环节,以说明善恶的根源。

船山还把在道的理气和人道的情才放在一起而论其善恶:

理以纪乎善者也,气则有其善者也(气是善体);情以应夫善者也,才则成乎善者也。故合形而上形而下而无不善。(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2页。)

“纪”是调节、导引的意思。这是认为,理是导引于善的,气是实现善的,情是响应乎性善的,才是成就善的。理、气是形而上的,情、才是形而下的,理气善则情才皆善。在这四者中,比起前人,船山突出了“气是善体”,即气在善的完成中的基础地位;也肯定了情和才可以为善,是善的实现的条件。

但是,情才只是可以为善,而非必然为善。“情以应夫性”,情的作用是能够响应、对应于性,但情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方向,这叫做“无适应”。由于情的方向并非一定,所以情不必然为善。“才则成乎善”,才是成就善的材料条件,而材料是有待于完成的,也就是尚非完成的。所以才是善的材料,但不是善的完成。这些都与气体的本善不同。

接着,船山的讨论从“善”延伸到“诚”:

若夫有其善,故无其不善;所有者善,则即此为善。气所以与两间相弥纶、人道相终始,唯此为诚,唯此为不贰,而何杞柳湍水之能喻哉?故曰“诚者天之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而已(二气),“诚之者人之道”、“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生气,义成气),又安得尊性以为善而谓气有不善哉?(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2页。)

这表现出,船山的主导立场是反对“尊性以贱气”,反对“性善气不善”。这当然不意味着船山主张贱性说,根据船山一贯的“乾坤并建”之说,他其实是主张把性与气同等看待。“有其善”当指气(船山自云“气则有其善者也”),“所有者”当指诚(船山自云“所有者诚也,有所有者善也”)。气是善体,“有其善而无其不善”,这意在说明气是善的。“所有者善”实际是指性(性与诚同位),是说性即此气而为善,而不是离开气独立成为善。气是与天道相弥纶、与人道相终始的本善之体,气即是《中庸》所说的“诚”、“不贰”(注:“不贰”语出《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也不贰……”不贰亦诚。)。同时,气的表现分为天人两边,气在天道为诚,为阴阳;气在人道为诚之,为仁义。诚与诚之相对应,阴阳与仁义相对应。对应的意思是说对应的两者具有相同的特质、相同的结构地位。这些说法都意在表明气无有不善。

船山把“诚者天之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两句并提,是要说明,在《周易》,天之道即是阴阳二气;在《中庸》,天之道即是诚;两者通看,阴阳二气即是诚,诚亦即是阴阳二气,都是天道的内涵。不仅如此,船山还认为人道的仁义也是阴阳、诚的体现,所以他在后面说:“仁义,一阴阳也”,“气之诚即是阴阳、仁义”。这些都可以看做是他对气善说的发挥。

船山接着说:

气充满于天地之间,即仁义充满于天地之间;充满待用,而为变为合因于造化之无心,故犬牛之性不善,无伤于天道之诚。气充满于有生之后,则健顺充满于形色之中;而变合无恒,以流乎情而效乎才者亦无恒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2页。)

由于阴阳即是仁义,所以,气充满天地之间,也就是仁义充满于天地之间。这样一种普遍模式,表现在人道,即,气充满于生命体,也就是健顺之性充满于人的身体官能之中。但这里说的充满,就天道言,是指变合前的阶段,而变合前的气,其自身不能提供生成,必须有待变合的作用。就人道言,则指情才尚未发生的阶段。船山强调,变合不能保持为一定的方向,故变合的结果不能保证为善,如天之变合会产生性不善的禽兽,人之变合,会产生有不善的情才。总之,充满—变合是一普遍的模式,但有天人的不同表现:在天,有天的充满和天的变合;在人,有人的充满和人的变合。而这两个充满与两个变合之间有对应性。无论如何,气和仁义是变合前的本体,善而无恶。

二、气体论

船山继续其有关“变合”论的发明:

天不能无生,生则必因于变合。变合而不善者或成。其在人也,性不能不动,动则效于情才,情才无必善之势矣。在天为阴阳者,在人为仁义,皆二气之实也。在天之气以变合生,在人之气于情才用,皆二气之动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1页。)

“变合”是船山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在宇宙论上,变合是船山所理解的宇宙演化的一个重要机制。宇宙如果只有二气五行,没有变合,就无法生成。因此二气五行的“变合”是宇宙得以生成万物的关键。而正是生成造成了善与不善的分化,即从源始的无不善之气分化为善与不善的气化结果。

事实上,“变合”对于船山而言,正像“发展”、“变化”之于今人一样,不仅用于宇宙论,也用于性情论,而成为一普遍范畴。在船山看来,如果说“变合”是天道论的生成关键,那么在人道论上亦有相应的变合机制,此人道的变合,他常常用“情才”来说明。也就是说,人道的“情才”与天道的“变合”相对应。在天,生成万物必依赖于变合,而有变合则有不善生成;在人,性之动静必见验于情才,情才则有不善。同时,船山以性对应于天,这也很值得注意。

天、阴阳——阳变阴合而有不善

性、仁义——情动才变而有不善

上一行属“天”,下一行属“人”。天之实是阴阳,性之实是仁义。通上下而言,阴阳、仁义为“二气之实”,即二气的实体,变合、情才为“二气之动”,也可以说,二气之实是体,二气之动是用。体无不善,用有不善。

二气之实的观念,是认为天之阴阳与人之仁义,都是二气实体(后面船山还说“仁义,一阴阳也”),这种把仁义归于二气的思想是明末气学思想影响越来越大的表现,刘宗周等人都曾以不同方式有所表达。但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实”与“动”相对(这与后面的实与几或诚与几相对,是一致的),船山在“动”字后有小注:“此动字不对静字言,动静皆动也。”动静皆动,是说此与“实”相对的“动”字乃是指现象界而言,故“实”是指实体、本体而言。

所以,船山批评告子“只是据气之动者以为性”,就是指告子是以情才为性(如性犹杞柳,是言才;性犹湍水,是言情)。以情才为性,就是只知气之用,不知气之体,就是不知气之实。船山指出:

告子全不知性,亦不知气之实体,而但据气之动者以为性。动之有同异者,则情是已;动之于攻取者,则才是已。若夫无有同异、未尝攻取之时,而有气之体焉,有气之理焉,则告子未尝知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1页。)

这是指在人而言,“情”表现为有爱有恶,“才”表现为受物之引而追求物。这些都是气之动。所谓气之体就是气之未动的存在和状态,在天而言,此时未有变合;在人而言,此时既无情亦无才。也就是说,就人来说,“气之体”是指性之未动,情才未生,人之气未发用于情才的状态。船山在这里虽然就人而言气之体,但从船山哲学的体系来看,气之体当然也有其天道论的意义。如下面所讨论的,在人道的无有同异、无有攻取,即在天道未有气化、变合,此即气之体。气之体并非无理,故说有气之体焉,有气之理焉。

船山进一步说明:

若夫人之实有其理以调济夫气,而效其阴阳之正者,则固有仁义礼智之德存于中,而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所从出,此则气之体,秉理以居,以流行于情而利导之于正者也。若夫天之以有则者位置夫物,使气之变不失正,合不失序,以显阴阳固有之撰者,此则气之良能,以范围其才于不过者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1页。)

“撰”出于《系辞》“以体天地之撰”,在船山即指本然之实(体)。照船山的看法,从天道来说,天以理调节(位置即调节之义)万物,使得气变而不失正,合而不失序,即气的变合在理的调节下正而不失其序,以从显乎阴阳固有的状态,这是气的良能。从人道上说,人没有这种良能,只能仿效气的良能,即以人之理调节乎人之气,以达到效法阴阳正而有序的状态。其具体机制是,仁义之性发见为四端之心,这就是气之实体与流行,故气之实体是函有理的,实体流行于情,理导引情使之正而不放。

船山进而论及气的本体:

苟其识夫在天之气唯阴唯阳,而无潜无亢,则合二殊五实而无非太极(气皆有理)。苟其识夫在人之气唯阴阳唯仁义,而无同异无攻取,则以配义与道而塞乎两间(因气为理)。(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2-663页。)

前一句讲在天之气,后一句讲在人之气。从天道说,所谓气之实体即是阴阳,太极即是阴阳和均、无变合无潜亢的存在和状态。(注:固然船山此处未说太极即是无变合,但以下文论人道之“无同异无攻取”参之,在天之太极自应无变合。)当然太极阴阳作为气,其中有理。从人道说,所谓气之实体也是阴阳,但阴阳在人体现为仁义,此仁义之气是没有同异也没有攻取的,即尚未有情才的发生;以这种人之气“配义与道”(孟子语),就能浩然“塞于天地之间”(孟子语)。可见船山是很推崇气之本体、实体的。船山紧接着说:

故心气交养,斯孟子以体天地之诚而存太极之实。若贵性贱气,以归不善于气,则亦乐用其虚而弃其实,其弊亦将与告子等。夫告子之不知性也,则亦不知气而已。(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3页。)

这说明,在天,气之实体即诚,即太极,即阴阳;在人,气之实体即性,即仁义。人道的目的就是要体认诚(体诚即诚之诚之)并存养太极(性)。换言之,圣贤所说的太极,所说的诚,都是气,都是阴阳;而人的理想就是要由心气交养以达到天地境界。(注:“天地境界”一语本出自冯友兰《新原人》,这里借其意而用之。)如果贱气,就无法体认天地的诚,无法存养太极,因为太报、诚就是气之本然存在。

对“贵性贱气”说(注:按贵性贱气说,船山未明其所指,当即指《孟子集注大全》告子篇“告子曰生之谓性”章所载的朱注和朱学者的注释而言。),船山进一步加以分析:

贵性贱气之说,似将阴阳作理、变合作气。即此便不知气。变合固是气必然之用,其能谓阴阳之非气乎?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义,一阴阳也。阴阳显是气,变合却亦是理。纯然一气,无有不善,则理亦一也。且不得谓之善,而但可谓之诚。有变合则有善,善者即理。有变合则有不善,不善者谓之非理。(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3页。)

与那种主张“阴阳是理,变合是气”的观点相对反,船山坚持认为,阴阳是气,仁义也是气;变合既是气,也同时是理。“纯然一气,无有不善”指的是太极、诚、阴阳、气之本体,无有不善;到了阴阳变合的阶段以后,才有善和不善,于是善者叫做理,不善者为非理。这是前面讲述过的,这个观点即体在变合前,善在变合后。(注:船山总是说变合之前的实体无不善,但不说此实体是善。这两种说法在逻辑上是不同的,无不善,是指无恶,而无恶并不排斥无善。因此,虽然我们并不确定船山认为太极是超善恶的,但船山本体无不善说和无善无恶说或超善恶说的确不矛盾。)

此外,如果我们问:“纯然一气之中不得谓之善,但其中有没有理?”船山应当做肯定回答,正如他在前面所说的,“合五殊二实无非太极(气中有理)”。但事实上,船山的回答相当微妙:

大要此处著不得理字,亦说不得非理,所以周子下个诚几二字,甚为深切明白。气之诚,则是阴阳,则是仁义;气之几,则是变合,则是情才。若论气本然之体,则未有几时,固有诚也。……唯本有此一实体,自然成理,以元以亨,以利为贞,故一推一拽,“动而愈出”者甚妙。实则未尝动时,理固在气之中,停凝浑合得那一重合理之气,便是“万物资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底物事。(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4页。)

“此处”即太极,即气的本然实体。气的本体不能称为“善”,也不能说是“理”,但也不能说是“非理”,船山认为最好称之为“诚”。船山以“气之诚”与“气之几”相对:气之体即是气之诚,其内涵即阴阳、仁义;气之用即是气之几,其内涵即变合、情才。船山以“诚”指气的本然之体,也就是未有“几”时的状态,几就是前面所说的“变合”,故后又称“变合之几”。未有几时,气之本体未动,但理在其中。所以,周全地说,未有几时的太极,是气理凝合、保合太和的存在,这就是万物资始的根源。可见,“诚”与“体”、“实体”、“本然之体”是相通的概念,在船山的宇宙论中指气的本然实体。

由以上所说可见,“诚”在天道论上即是未有变合之几的本然气体,所以他说“不待变合而固然,气之诚然者也”。诚可指在天之诚,也可以指在人之诚,在人之诚即五性,船山认为五性十德“其实则气之诚然者而已”(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4页。),就是说,五性是不待变合而气所固有的。就性是变合以前的本源而言,与天的性质是一样的。

不过,就宇宙论来说,如果太极中包含阴阳、仁义,则此太极已不是浑沦一物,这应当是在两仪的阶段和状态。可能在船山看来,太极与两仪的阶段都在变合生成之前,都可属于本体,故往往不再分疏。

当然,船山建立气之本体的观念,不是仅仅出于宇宙论的兴趣,而是和善恶根源的问题相联系的。他又说:

在天之变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实则无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动而之于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与于气之本体哉!气皆有理,偶尔发动,不均不浃,乃有非理,非气之罪也。人不能与天同其大,而可与天同其善,只缘这气一向是纯善无恶、配道义而塞乎天地之间故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7页。)

天即气之本体,没有不善。不善是在变合后产生的,所以变合产生的不善与气之本体没有关系。变合而产生善与不善的分化,这并不是气的责任。相反,人之所以能够仿效并达致天的善,正是由于气体本来是善,而能配合人的心性修养达到浩然充满的境界。

三、气几论

从前面的叙述和分析中可见,在“诚”和“几”的问题上,船山受周敦颐的影响较深。

前面已经说过,船山主张:“天不能无生,生则必因于变合。变合而不善者或成。其在人也,性不能不动,动则效于情才,情才无必善之势矣。在天为阴阳者,在人为仁义,皆二气之实也。在天之气以变合生,在人之气于情才用,皆二气之动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1页。)变合就是动,动的开始便是几。

所以船山又特别引入“几”字:“周子下个诚几二字,甚为深切明白。气之诚,则是阴阳,则是仁义;气之几,则是变合,则是情才。若论气本然之体,则未有几时,固有诚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4页。)周敦颐《通书》言“诚无为,几善恶”,照船山的理解,诚是本体,几是发动;本体是超善恶的,几动则有善有恶;诚在几先,故未有几时,只有诚而已。因此,诚与几在船山哲学中成为一对结构性的、方法的范畴,诚不一定仅仅指气,它只在论及宇宙论的本体时才指气的本然实体。诚的意义,准确地说,就是本然之体。而“几”,就是指本体外发的活动。与周敦颐相比,船山似不强调“几”本来具有的初始萌动的意义,而更多以“几”作“动”的同义词使用。故诚与几,也可以在宇宙论以外用指其他的“本然之体”与“发动之几”的关系,正如变合的概念一样。

如在告子篇及尽心篇的性情论分析里,船山多次这样使用:

盖性,诚也;心,几也。几者诚之几,而迨其为几,诚固藏焉,斯心统性情之说也。然在诚则无不善,在几则善恶岐出,故周子曰“几善恶”。是以心也者,不可加以有善无恶之名。张子曰合性与知觉,则知善知恶亦统此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5页。)

不过,这样一来,“诚一几”的使用就有两种不同意义了,一是本原与后起,这是宇宙论的讲法;一是内体与外用,这是本体论的讲法。无论张载、船山都没有自觉区分这两种论述。

在心性论上,诚指性,几指心之知觉(知觉之动)。在这里诚是看不见的,被表现的;心之知觉是表现着的。当心动为知觉,性仍然隐藏在心内。但是,虽然知觉之心是性的外发,却在善恶上与性不同。性是无不善的,而心之动几是有善恶的。

船山说:

情元是变合之几,性只是一阴一阳之实。情之始有者,则甘食悦色,到后来藩变流转,则有喜怒哀乐爱恶欲之种种者。性自行于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动则化为情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74页。)

在人之道,情就是变合之几,而性是阴阳之实(实即本然真实的存在),可见,如果比较在天之道,那么在结构上,性相当于诚,情相当于几。其实,不仅在结构上性相当于诚,在船山看来,在实质上也是如此。

船山还进一步解释:

情固是自家底情,然竟名之曰自家,则必不可。盖吾心之动几,与物相取,物欲之足相引者,与吾动之几交,而情以生。然则情者,不纯在外,不纯在内,或往或来,一来一往,吾之动几与天地之动几相合而成者也。释氏所谓心正指此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75页。)

情的产生,照船山看来,并不是心之动几独立形成的,而是心与物交互作用之间产生的。这种交互作用表现为,心之动几有取于物,同时物又引于心之动几,两者相交而产生情。所以情是“心之动几”与“外物”之间的相取相引的互相作用的产物。因此,借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来说,船山认为情既不是主体自身(内)的产物,也不是客体自为的存在(外),而具有“主客间性”,这种主客间性是在主客的交互活动(往来)中发生形成的。船山甚至认为,情是“吾心之动几”与“天地之动几”相合成的结果,这里的天地之动几应当是指在天之道的变合中产生的不善的气质或存在。这个思想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船山又说:

乃心统性而性未舍心,胡为其有恶之几也?盖心之官为思,而其变动之几,则以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故心守其本位以尽其言,则唯以其思与性相应;若以其思为耳目口体任知觉之用为务,则自旷其位,而逐物以著其能,于是而恶起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5页。)

这是说,既然心动之时性仍然内藏在心,并没有离开心,为什么“几”会有不善?船山的解释是,人心本来以“思”为其功能,当心发为变动之几时,有两种发展的可能:一种是,心思与性相应,船山把心思与性相应叫做心能守住自己的本位而充分发挥心官的功能。另一种是,心思为感官所用,即今人所谓“跟着感觉走”,船山认为这是心官自己失其本位的职能而在追逐外物上去表现,于是才产生了恶。

在批评陆王“心即理”说的时候,船山也提到“几”的观念:

原心之所自生,则固为二气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而性以托焉,知觉以著焉。此气化之肇夫神明者,固亦理矣,而实则在天之气化自然必有之几,则但为天之神明以成气变化之妙,斯可云化理已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1页。)

这是认为心是精之神,心是精之良能,就是说心的知觉是二五精气的神明作用,而性便以知觉之心为依托。气化过程中出现了知觉神明的现象和作用,这不能说是偶然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知觉的出现是气化的一种必然性(理)。就其实际机制而言,知觉(思维)的出现是气化中自然而有的一种“几”,以成就变化的妙用,如果说这是理的表现,可以说是“化理”,即气化的必然性。

四、气化论

现在来看船山在《尽心篇》中集中阐发的气化论,从中可以进一步了解船山在前面所说的一些重要思想。

船山认为,佛老的基本思想是“以在人之几为心性,而以未始有为天”,即佛老以知觉为性,以虚无为天。二程以理统乱心、性、天,用以破除佛老的这一思想,是正确的。他又认为,比起二程,张载的哲学思考和理论深度更为突出,因为,“言心言性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8页。)。可见,船山晚年一归横渠,在其中年业已指明其发展方向矣。

船山首先举出“气”与“化”的不同,他说:

张子云:“由气化有道之名。”而朱子释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气之化也。”《周易》“阴”“阳”二字是说气,著两“一”字,方是说化。故朱子曰:“一阴而又一阳,一阳而又一阴者,气之化也。”由气之化,则有道之名。然则其云“由太虚有天之名”者,即以气之不倚于化者言也。气不倚于化,元只是气;故天即以气言,道即以天之化言,固不得谓离乎气而别有天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8页。)

《周易·系辞》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船山指出,在这句话里,其中的“阴”、“阳”二字指“气”,而其中的两个“一”字是表达“化”。这个解释来源于朱子,朱子对“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解释,就是认为这是指一阴又一阳的气分迭运过程。船山受此影响,也认为《周易》这句话是讲气之化。从这里船山进而提出,气并不总是处于“化”,有“不倚于化”的气,这里显然有着张载的“太虚”观念以及古代“元气”观念的影响。此不倚于化的气即张载所谓天、所谓太虚之气,这个不倚于化的气指的就是比“气之化”的阶段更为原始的气的存在。船山认为张载所说的太虚和天即指未化的原始之气,此原始之气亦即本然之气,或气之本体。在这里船山也发挥了张载的思想,强调天即气,没有离气的天。(注:船山在下面也说:“天固非离乎气而得名者也,……舍气言理则不得以天为理矣。何也?天固积气者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9页))

就理气问题而论,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在船山哲学中不能说在变合以前的气中没有理,用气化论的说法,即不能说未化之气没有理;但理确是在气化中才得以显现。“气化”即是对“变合”观念的扩展。对此,船山说:

凡言理者,指动而固有其正之谓也。既有当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谓也。是唯气已化,为刚柔、为中正、唯仁唯义,则谓之理而别于非理。(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9页。)

这是说,理一定是在动中作用的,所谓理就是活动和运行有其正当(此处的“正”字不易准确表达)的状态、次序、条理,因此理兼有“当然”和“所以然”的意义。以理兼具当然和所以然的意义,此说法来源于朱子。船山强调的是,只有在气已化的过程中,气化为刚柔、中正,气化为仁义,才叫做理。换言之,气未化时,不得谓之理。

船山又说:

化者,天之化也;而所化之实,则天也。天为化之所自出,唯化现理,而抑必有所以为化者,非虚挟一理以居也。所以为化者,刚柔、健顺、中正、仁义,赅而存焉,静而未尝动焉。赅存,则万理统于一理,一理含夫万理,相统相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然者不显。静而未尝动,则性情功效未起,而必由此、不可由彼之当然者无迹。若是者,固不可以理名矣。无有不正,不于动而见正;谓事物之所自立,而未著于当然;故可云天者理之自出……。(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9页。)

船山提出“唯化现理”,认为气之已化是理得以显现的前提,气之未化,则理不可见,所以说惟有气化才能使理得以显现。船山又认为,气之化必有所以为化者,什么是“所以为化者”?观船山之语,此处的“所以为”似非指气化的所以然根据,而是指化的本源。此本源一方面赅存刚柔等理于其中,一方面是静而未动的状态。赅存表示统合浑然而未分化,即“相统相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然者不显”,也即理未显现;静而未动表示性情功效未起,也就是变合动几以前的状态,此状态中当然之理无迹可显,故此种状态不可名为理。这种状态就是事物的根源,也是理的根源(是理之所自出),这个根源,在船山指的就是天。

这个天也就是太极,故船山接着说:

太极最初一○,浑沦齐一,固不得名之为理。殆其继之者善,为两仪为四象为八卦,同异彰而条理现,而后理之名起焉。气之化而人生焉,人生而性成焉。由气化而后理之实著,则道之名亦因以立,是理唯可以言性,而不可加诸天也,审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0页。)

这也是说,太极是宇宙的本原,太极浑沦齐一,静而未动,尚未分化出条理,所以不能把太极叫做理。“继之者善”即是气化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太极有动而生两仪四象八卦,然后在分化中同异生成,条理显现(我们记得前面船山说过变合而后有同异),才有了刚柔、健顺等条理的名字。气化过程中产生了人,人生而有性。所以气化之后理始彰显,也才有了道的名字。故理是指气化产生的人的本性,而不能用来指气化以前的天和太极。当然,从我们的角度看,正如前面指出的,船山所谓“气化而后理之实著”,应当不是说气化以前没有理存在,不是说未化之气其中无理,而是认为气化以前的太极中理是一,与气浑沦为一体,没有分殊的理,没有条理,因此气化以前理不能显现出来。船山也没有说明,若气未化时有理,而此理又不是条理,则理在宇宙论的这个阶段究竟扮演何种角色。

天又称为诚:

若夫天,则中庸固曰“诚者天之道也”。诚者合内外,包五德,浑然阴阳之实撰,固不自其一阴一阳之化言矣。诚则能化,化理而诚天。天固理之自出,不可正名之为理矣。故中庸之言诚也曰一,合同以启变化,而无条理之可循矣。是程子之竟言“天一理也”,且令学者不审而成陵节之病,自不如张子之义精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0页。)

所有这些,都出于船山对二程“天者理也”的异议(船山误引为“天一理也”),他认为二程之说不如张载之义为精。在他看来,“诚”是浑然阴阳之实体,不属于一阴又一阳之“气化”。诚是气化的“所以为化者”,即诚是气化的源头和本原,为气化奠定了可能。气化而后理现,故理显于化;而诚属于天,天是不倚赖于化的。天是理之所自出者,是浑然包涵,不动而静,无条理无同异的元气实体。其特点是完全的同一性“一”、“合”、“同”。与理相比,此天为体,理为用,故以理言天,只“得用而遗体”。当然,相信天即是理,可以得天之大用,所以,二程的讲法虽然有遗漏,但意旨是正确的。这与陆王主张的充满流弊的“心即理”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可见在船山思想中,认定有一阴阳和合、理气不分的浑沦实体,此为气之本体,为宇宙的本原,亦称太极、天、诚。其所以称天为诚,是因为《中庸》以诚言天。此一实体,就其为宇宙的根源而言,称为太极;就其为气化之前的浑然实体则称为天;就其为变合之几以前的本然之体称为诚。

船山接着说:

就气化之流行于天壤,各有其当然者曰道。就气化之成于人身,实有其当然者则曰性。性与道,本于天者合,合之以理也;其既有内外之别者分,分则各成其理也。故以气之理即于化而为化之理者,正之以性之名,而不即以气为性,此君子之所反求而自得者也。所以张子云“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者理之所涵,气者理之所凝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0页。)

这是说,就天道而言,气化流行之当然是指“必由此、不可由彼之当然”,即气化过程的规律、法规、条理。就人道而言,气化凝聚于人身的当然之则即是人性。性本于天,道亦本于天;性是理,道亦是理。所以性与道在本原上是合而不分的。但气化之后,性在内,道在事,各自为理。性是人身之内的理,道是气化流行而外在于人的理。所谓气之理,不是离开气化独立而存,气之理恰恰就是气化的理。人的“性”本来自气化的理,但气化的理凝于人身者,不再称其为理,而称其为性,这表示君子不以气为性,而致力反求自得。所以张载说“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意谓虚是理之所涵,气是理之所凝,就是说,理凝于气,理涵于虚。

船山又讨论了气化过程中理气的统一(一)和差别(别),他说:

气固只是一个气,理别而后气别,乃理别则气别矣。唯气之别而后见其理之别,气无别则安得有理焉!(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6页。)

气别应指气化之分化和分殊化,形态不同的事物乃由不同气质所构成,但从构成的统一性上看,一切事物只是一气,这也就是《庄子》中所说的“通天下一气耳”。但从分殊的角度看,即从气化的分殊形态及其各自具体构成的气质看,气就不是“一”,而是“别”了。那么,气的一或者别,是由理所决定的吗?船山一方面说理别而后气别,也就是理规定了气的分殊差别,这是一个形上学的说法。另一方面,船山以说,若从认识论来看,有气别而后才能见其理之别,即理别一定要在气别上体现出来,如果不在气的殊别上体现,理就不能被人所认识。

船山接着说:

在天之变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实则无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动而之于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与于气之本体哉?气皆有理,偶尔发动,不均不浃,乃有非理,非气之罪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7页。)

天下岂别有所谓理?气得其理之谓理也。气原是有理底,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变合或非以理,则在天者本广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测知。(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6-667页。)

在这里船山又做了一个理的定义:气得其理之谓理。什么叫做“得其理”?得其理可与失其理相对,当指气得其条理,得其自然节次之序。变合本身不是不善,情才本身亦不必不善,情才动而向于不善,才成为不善。故情才的不善与气之本体无关。气之本体非有不善。但是,若气体无不善,而且气中有理,为何变合的过程就会导致非理?这一点船山并未做出合理的说明。

船山认为,元儒程复心说“万物之生同乎一本”并没有错,但没有指出万物何以同出一本,即所以为一本者。船山指出,天是万物同乎一本的根源和根据,这也是张载《西铭》的宗旨。然而进一步看,若说万物之生同乎一天,这是指未有万物者言之呢,还是指万物的统一之理言之呢?在船山看来,只能是前者,即“万物之同乎一本,以天言也”,就是说,万物的统一性根源是天,而不是理。

关于命,船山说:“在天者,命也;在人者,性也。命以气而理即寓焉,天也;性为心而仁义存焉,人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81页。)又说:

天之所以生此一物者,则命是矣。夫命也而同乎哉?此一物之所以生之理者,则性也,而同乎哉?异端之说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故狗子皆有佛性,而异类中可行也。使命而同矣,则天之命草木也,胡不命之为禽兽;其命禽兽也,胡不一命之为人哉?使性而同矣,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矣!(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7页。)

天所赋予一物并使之成为此物而非他物的给定性,是“命”,物各不同,是因为它们各自得于天的命不同。一物的所以然本质即是其“性”,物各不同,它们各自的性各个不同。如果说物物性命皆同,那就是佛老之说了,道家说天地与我共命,佛家说狗子都有佛性,都是如此。这也正是孟子所批评的告子所主张的思想。

船山接着说:

夫在天则同,而在命则异,故曰“理一而分殊”。分云者,理之分也。迨其分殊,而理岂复一哉!夫不复一,则成乎殊矣。其同者知觉运动之生,而异以性;其同者氤氲化醇之气,而异以理。乃生成性,而性亦主生,则性不同而生亦异;理别气,而气必有理,则理即殊而气亦不同。(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7页。)

万物的本原都来自天,这是共同的,但天所赋予每一存在物的命各个不同,所以说理一而分殊。分就是指理的分,气化造成分殊的事物,各个事物的理互不相同,理不复为一了。就万物的现成存在而言,如人和动物都有知觉运动,这是共同的,但各自的本性是不同的;就万物生成的来源而言,都来自氤氲气化,这是共同的,但气化成物的理又各个不同。有生命即有其本性,而性能够主导生命;万物性不同,从而各自的生命也不同。理的作用本身就是造成气的区别,万物的理既然不同,它们的气也必然不同。在程朱的格物学说中,有所谓“一物之中莫不有万物之理”的说法,船山则认为这种说法在性论上会导致“万物生同则性同,气同则理同”的结论,这是他所反对的,他的上述讨论都是对这种说法的警惕和批评。

五、气理论

最后,我们来看“读孟子说”中的气理论。这里所说的气理论即我们习惯所说的理气论。由于船山在理气两者之间更显出对气的重视,所以我们用“气理论”来概括其对气和理的讨论。在前面各节,已经在不少地方涉及了船山哲学的理气观念,这里不避重复,先将这些有关理气的论述集中起来作一呈现。在理气关系问题上,船山的基本观点是:

理即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0页。)

理只是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健者气之健也,顺者气之顺也。天人之蕴,一气而已。从乎气之善而谓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0页。)

凡言理者,指动而固有其正之谓也。既有当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谓也。是唯气已化,为刚柔、为中正、唯仁唯义,则谓之理而别于非理。(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19页。)

天下岂别有所谓理?气得其理之谓理也。气原是有理底,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变合或非以理,则在天者本广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测知。(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666-667页。)

虚者理之所涵,气者理之所凝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0页。)

这些都在不同的具体问题上表现出船山的基本理气观,即气是实体,理只是这一实体变化的法则和条理。气外无理,气中函理;气聚成形质,理即凝结为此形质之性。理气不离,理气互相为体。

船山在“读孟子说”中,为说明心、性、志、气的关系,亦依据其理气哲学以为说明:

理者,原以理夫气者也(理治夫气,为气之条理),则理以治气,而固托乎气以有其理,是故舍气以言理,而不得理。(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32页。)

这是说,就自然哲学而言,理的意思本来是指治理、条理,使气的运行有序不紊。理的作用不是提供给气以存在的根据,而是提供给气以运行的条理,说明船山的理气观不是注重于气的存在,而是注重于气的运行即气化。而气化是船山宇宙论的第二序的阶段,所以船山理气论的讨论在其思想中并非终极性的本源问题。船山强调的是,理托于气,即理必须依凭于气而存在,以气为实体,因为理的存在就其本质而言即指气对气的条理化作用。所以,离开气,离开表现于气化的条理化,就谈不上理的存在。

在解释“塞乎天地之间”时船山说:

天地之间,皆理之所至也。理之所至,此气无不可至。言乎其体而无理不可胜者,言乎其用而无事不可任矣。集注云“充塞无间”,间者,隙漏之谓,言无一理一事之不周也。(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537页。)

中国古代哲学喜欢用“充满两间”、“充塞天地”一类具象的语汇说明存在的最大普遍性,船山也使用这种讲法,强调天地之间处处有理,处处有气,凡有气处便有理,凡有理处便有气。

在朱子学的《论》、《孟》诠释中,命是与气相关的。针对《大全》引朱子小注“命字皆指气言”,船山说:

愚于《周易外传》有德命、福命之分,推其所自来,乃阴阳虚实、高明沈潜之撰。则德命固理也,而非气外之理也;福命固或不中理也,而于人见非理者,初无妨于天之理。则倘至之吉凶,又岂终舍乎理,而天地之间有此非理之气乎哉?(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3页。)

船山不赞成以德命为理,以福命为气。根据船山一贯的思想方法,他比较反对把两个不同事物分别界定为理和气,而是主张每个事物都是理气结合的,或都有理气两面。因此,用这个方法来观察,德命虽然可说是理,但不是离于气而独立的理;福命虽然可说是气,但不是离于理而独立的气。

船山又说:

其或可以气言者,亦谓天人之感通,以气相授受耳。其实,言气即离理不得。所以君子顺受其正,亦但据理终不据气。新安谓“以理御气”,固已。(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4页。)

在船山看来,像性、命等很多问题都可以看做理气问题的表现,所以他坚持把理气不离的方法贯彻到一切可用理气范畴分析的问题上。在概念上,“命”是天所授予人者,人们之所以认为命是气,原因在于“气”确实往往是天人感通授受的中介。然而,命虽然有时属气,但气不离理,故命中有理。尤其是君子对于命的态度,只依据于理的当然,这也说明命不仅是气,命也不能离开理。船山还指出:

……人只将这富贵福泽看作受用事,故以圣贤之不备福为疑,遂谓一出于气而非理。此只是人欲之私,测度天理之广大。中庸四“素位”,只作一例看,君子统以“居易”之心当之,则气之为悴为屯,其理即在贫贱患难之中也。理与气互相为体,而气外无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气。善言理者必不判然离析之。(注: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第724页。)

人们有见于圣贤多贫困,所以把命运完全归于气数,以为命与理无关。船山认为,其实即使是人处于贫贱忧患的运命,其中仍然有理,因为离开理就不成其为气,不成其为命。

综上所述,我们对船山的气论思想已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气体论一方面是船山哲学宇宙论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其气善论的论证。从气善论的基本立场出发,船山把宇宙的演化分为两个基本的阶段,即变合以前的气体阶段与变合以后的气化阶段,气体即气之体,亦即气之实体、气之本体,指传统宇宙论的太极、阴阳。气之本体的特点是源始、浑沦、无动、无恶。源始是指它是气化之前的宇宙根源,浑沦是指其尚未分化、没有生成,无动是指没有运动,无恶即无不善。船山宇宙论模式所体现的对濂溪、横渠的复归,值得注意。不仅如此,船山还把气之本体称为“诚”,并且认为四气便是四德,阴阳便成五性,仁义便是阴阳,气自身便是德或德的根源。在气化论上,气化即气之用,在气化阶段阳变阴合,生成万物,生成善恶,理作为气化的条理得以呈现。从而,在理气关系上,船山主张气是实体,理是气的理,气决定理。在船山的这一套论说中,主旨是以“气善说”、“气体说”来反对“性善气不善”、“尊性贱气”。这种对气的重视,一方面是出于船山对“乾坤并建”二元平衡方法论的贯彻,对于朱子学的尊理抑气论的反拨;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船山对孟子养气论十分重视,主张“养气以体天地之诚”,体现了他自己从修养论出发的宇宙论诉求。这是我们在理解船山气善论和气体论时要细心把握的。

从理论思维来说,也可以这样认为,在经历了元明理学在“理”的理解上的去实体化转向之后(注:参看陈来《元明理学的去实体化转向及其理论后果》(未刊稿)。),理不再是首出的第一实体,而变为气的条理,因此人性的善和理本身的善,基于儒家思想的内在要求,需要在“气”为首出的体系下来重新定义,气善论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为人性和理的善提供一个新的终极的保证。这使得北宋前期以来发展的气本论,作为儒家思想的体系,终于在船山哲学中获得了其完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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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山的德性论与宋明儒学的完成--以“读孟子”为中心_孟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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