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社会主义理论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我们党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是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又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开拓精神和理论勇气。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贡献,准确掌握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有助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切实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新概括,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进一步对社会主义建设目标作出的科学定位,又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境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劳动方式多样化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多样化与整合是一对矛盾,“和而不同”也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规律。从当前社会矛盾性质和社会稳定运行的要求来看,更加需要把多样性整合起来,达到全社会的协调发展。正是基于认识的深化,我们党在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了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根据实践的发展与时代的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更加明确地提了出来,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又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内涵、原则、任务和要求。由上可见,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多样化的新形势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立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凝聚社会力量的迫切需要,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指明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展示了未来社会的美好蓝图和发展前景。它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未来社会作了科学设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诞生的三大来源之一,是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也设计过彻底废除私有制的“乌托邦”。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就提出过“和谐社会”的概念。马克思既肯定空想社会主义者这一有关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又认为其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也没有找到实现社会变革的正确途径,结果只能陷于空想。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有益思想,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列宁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无疑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重大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问题给予了更为深切的关注。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确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表明了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胡锦涛同志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新概括,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的结果,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一步把握的结果。只要我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更好地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有力地推动我国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新拓展,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重要内容。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确立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而且是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内容的丰富和发展。
在当代中国,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党不断思考和研究这一事业所包含的各方面的目标、任务,确定推进这一事业的总体布局,并且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先后从不同角度作出了规划和部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一次次完善,一次次深化。
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首次提出并加以论述的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党的十三大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概括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主要内容,并号召我们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邓小平同志强调:“十三大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战略布局”,“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永远不改变”。党的十五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围绕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基本政策和基本要求。这实际上是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出发安排的战略布局。后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明确提出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和发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之中,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且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就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内涵,又一次丰富和发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有机组成的整体。作为描述社会有机体的“社会”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狭义上的“社会”,特指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状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社会。从广义上来说,它应该是一个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从狭义上来说,它除了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外,还需要发展和完善文明的社会关系。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意味着把社会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而和谐社会建设又为三大文明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它们有机统一、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大方面的内容。因此,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飞跃。这不只是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进一步深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和任务的认识。它必将使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新认识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既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又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思路上的重大创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由一个领导革命战争的党变成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这种历史方位的变化,决定了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党适应主要任务的变化,实现执政理念的创新,促进执政方式的转变。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所面对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对抗性矛盾,带有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性质。与之相适应,重视矛盾的斗争性,强调阶级对抗,这无疑是必要的。而在我们党夺取政权之后,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之后,我们所需要解决的社会矛盾,性质上已与革命战争时期迥然不同。我们面对的社会矛盾占主导的是大量的非对抗性矛盾,这些矛盾的解决方式已与革命战争年代解决矛盾的方式也全然不同了。这就需要我们从重视矛盾的斗争和对抗转向重视矛盾的统一与和谐。但是,我们党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在寻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党内也出现了“左”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把“左”的错误推到极端。在消灭两大敌对阶级之后,仍习惯于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式,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各阶层人民群众,掀起“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进步,造成了社会长期动荡,使我们党和国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统一起来,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果断作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正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执政历史经验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党顺应时代特征和矛盾性质变化而提出的关系到社会主义安定团结、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决策,适应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目标、任务和活动方式所发生的新变化,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新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执政使命,必然要求我们党不断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必须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好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凝聚起各种社会力量,努力使各个社会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必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始终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就意味着我们党对利益矛盾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完全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残余思想的束缚,将战略思想真正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要从过去将利益矛盾引向对立和斗争,转变为力图将利益矛盾引向缓和与化解;从以批判斗争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转变到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实现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合作。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是对我国的“天人合一”、“和衷共济”、“政通人和”等文化传统精华的继承和发展,但又不同于封建时代主张中庸之道的和谐思想,不是一种排斥斗争的理想追求。其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执政使命,必然要求我们党必须转变执政方式。要以科学执政为前提,自觉按照科学的理论去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民主执政为关键,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以依法执政为基本途径,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新总结,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的新贡献,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因而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崭新内容。我们坚信,这一伟大的理论创新必将有力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