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与农业产业化互动共进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三农论文,农业产业化论文,共进论文,化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的基础性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在这个问题的探讨上有许多卓有成效的见解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我将其归为两大类,即“城市化”和“产业化”论,分述如下:
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争论与选择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从总体上看处于很低的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左右的水平、低于世界5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0%的平均水平,目前只有30%多。而且在发展阶段上经历了从1949—60年的快速发展、61—76年的持续下滑、77年以后的再度发展这样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大大延缓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城市经济功能弱化、城乡对立、城市化与工业化相脱离、城市结构体系不健全及由此造成的工业化速度和经济发展速度长期滞缓。
纵观我国城市化进程在理论观念上表现为好心、错路、坏结果。所谓好心是片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三大差别”的理论,企图跨越历史阶段通过人为抑制城市发展来拉平城乡、脑体、工农之间的差距,这本身就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相悖,结果必须抑制了工业化进程和整个经济的发展。
从政策和实践层面上看,首先,我国为了抑制城市发展曾经几次将城里人赶回农村,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特殊性和理由,但与非城市化理论有着重要关系,在实践上从1966年到1976年我国城市化水平由18.0%下降到17.4%。其次,我们采取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盲流遣返制度等“城市壁垒制度”。第三,城市化的动力主体是政府,城市的设置、规划、建设取决于政府的政治取向和政治目标的实际,经济功能弱化。第四,由于城市发展的政治倾向性,一方面制约了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又造成城市体系畸形,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多、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少,城市和产业层次递进缺位、功能互补缺乏。第五,长期的“二元”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造成城乡分割和对立加剧,农村长期落后,农民长期贫困。
关于国内学界对城市化或城镇化的道路的观点,我将其归结为6种模式:
一是大城市论。认为大城市的较快发展是世界各国城市化初期的共同规律和特点,而且大城市人口、经济、科技、文化高度集约,经济社会效益高,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领导力量和骨干,对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国大城市发展严重不足是城市化水平低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根本原因,所以必须首先发展大城市,以此带动城市化进程,“三农”问题会迎刃而解。很显然这种观点脱离了城市发展中结构和层次配套的内在要求,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更不适宜。
二是中等城市论。认为我国大城市已面临过度膨胀的严峻形势,已产生了“大城市病”,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技能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改革的深化,失业率不断提高,农村大量过剩劳动力涌向城市,大量城乡中(初、高)小学辍学和大(本、专科)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已对大城市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安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进一步发展的潜力有限。而中等城市已有一定基础且处在扩张阶段,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包容度,在消化农村过剩劳动力、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区域经济繁荣、缓解大城市压力等方面具有很大潜力,应当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中等城市。这种观点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我国现实经济发展水平因素,试图取大城市和小城市之长而又避其所短,但实际上也会失去这二者的一些长处而兼具其一些短处。
三是小城市论或城镇化论。认为我国现有城市无力接纳为数众多的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人口,只有在原乡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城镇才是符合我国现实经济人口状况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也是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的捷径。这也是我国近年来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工作重点。但实际上它的片面发展会导致城镇建设过于分散,失去了城市化集中(土地、人口、资源、科教文化等)、集约和规模效益的意义,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等问题还会加剧,尤其在加入WTO以后,这种道路实际上是一种弯路,虽然从近期看有利于缓解“三农”问题的压力,但长远看成本过高,如果涉及到二次迁移其代价就更高、损失就更大了。
四是大中小城市并举论。认为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孤立发展哪一个层次的城市都不可取,应从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层次递进、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网络式、金字塔型的城市结构体系。通过不断改善城市体系的结构并强化其功能来实现城市化,这是一条更有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能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既符合城市化发展的时间递进和空间梯度规律,也符合我国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我们所主张的城市化道路。
五是郊区城市化论。把西方发达国家在高度城市化条件下的分散化、郊区化趋势作为城市化水平很低的我国的城市化方式,缺乏基础和根据。尽管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必然有“外溢”效应,会带动郊区城市化进程,但过度城郊化会导致内城“空洞化”,老城区衰败、城市聚集经济效益功能衰退,已成为西方城市化中的一个问题,“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到头来必将危及到城市本身的存在”,因而应作为城市化进程中需要研究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城市化的方法。
六是多元模式论。认为鉴于中国人口众多且农村人口比重大、地域广大且区域差异悬殊、市场经济不发达、工业化水平低等特点,城市化的途径和方法应是多元化、多层次、多途径的,不能一刀切,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自然、人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针和措施。其实前两种方法并不矛盾,只要从实际出发有所侧重达到切实有效、低成本高效率高效率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就是好的方法。这也是我们的主张。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问题的探讨与评介
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农业产量大幅度提高,绝大多数人解决了温饱问题,走上了小康之路,这主要得益于生产关系的调整,但所谓“双层经营体系”却发挥作用不够。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就日益同现代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背离,制约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就制约了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的现代化、城市化。尤其进入90年代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
实践上在山东潍坊诸城(肉鸡)和寿光(蔬菜)首先于1985年开始了产业化的实践探索,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走出了一条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道路,带动了一大批农民走进市场、走向富裕,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也带动了上海、河北、天津、浙江、四川等其他地区的改革和发展,积极探索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途径。自93年初提出农业产业化概念后,逐渐在全国掀起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热潮,全国大多数省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方案,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全国29个省市区的调查显示,到1999年全国已形成的一体化组织以龙头企业计算已有11824个,其中东部地区6611个占55.9%,中部地区4336个占36.7%,西部地区仅877个占7.4%,西部地区显然远远居后。在利益联结形式上也有股份合作制、利润返还、互惠合同等多种方式,在组织形式上则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基地等多种形式。
其后理论界就农业产业化的内涵、特征、形式、途径等进行了探讨。虽然各种观点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都认为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企业为龙头、以基地为依托,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运行机制和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关系适应农业生产力进步要求的改革和发展。其基本特征是市场化、集约化、社会化。它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理论的探讨又进一步推进了实践的发展,近几年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尤其是西部地区借西部大开发的东风有了更快的发展。
然而从总体上看农业生产虽然在东、中部地区取得了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较大发展,但总体上依然滞后,很难适应入世的冲击和要求。如果农业生产方式不能有效调整、转变,农业在产业化、市场化方面不能有效突破,农业生产就面临着破产的危险,而农民问题就会成为最大的社会问题。因而加快农业的产业化进程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们从两方面入手解决“三农”问题,一是小城镇建设,几乎是轰轰烈烈搞了一场运动,但效果并不明显;二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发展农业产业化,目前还在运行,但毕竟“龙头”太少,龙身太沉,摇头尚可,摆尾艰难。它涉及到生产资料的集中因而涉及到几亿农民同生产资料的剥离问题,涉及到大规模的人口集中、产业递进,也就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因而任何一方面单兵突进都很难取得切实成效,必须把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一)调整政策,改革体制,建立城市化与产业化的互动机制
农业的产业化为农村城市化提供了生产力进步的物质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城市化就很难实现;反过来城市化的发展为产业化提供了工业、技术、科技、文化教育、信息、市场、金融及交通通讯、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先导和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的保证产业化的进行也很困难。因而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的优势,发挥现有城市的功能,全力支持和帮助农业推进产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在农村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和帮助农村推进城市化进程,大中城市帮助新建中小城市或扩充城市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提高城市经营效益。由此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互动,最终实现农民的富裕化。
但产业化和城市化的生产关系革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民与生产资料的剥离问题,这不仅是一个经济过程、经济革命,而且是一个文化、社会过程和革命,涉及到农民的思想观念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职业和技能转换及大量的移民(三峡移民的最大失误就是国家为了减轻负担没有把移民与城市化和农民职业技能转换结合起来,又将其推入到分散的、低产业层次、低文化层次的农村,为下一步发展埋下了隐患、增加了成本)、城市的建设等一系列问题。
我认为在发展模式上应走合作化与公司化相结合的道路。关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在东部由于商品生产、乡镇企业发展和外出谋求发展的人多,土地平整连片,90年代初尤其是中期以后有了很大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在1993年10月、1995年7月发文以及在1997年16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这是符合农业生产发展要求的举措。但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庞大、居住分散、科技文化知识层次低等一系列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2001年中央18号文件强调在调整时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定承包关系和基本经营制度,集约化经营要在基本经营制度下调
整,这是符合农村现实条件和状况的,因而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业生产资料的集约,就必须寻找一条适合我国农村现状的道路,即在保持总体稳定的条件下加快集约化进程。
一是公司化的道路,通过公司化生产和经营使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入股等形式实现与生产资料的剥离,其优势是速度比较快,是一种突变形式,少走弯路。但存在较大风险,如果公司实力不够大不能与深加工联系起来、不能有效地吸纳足够的劳动力,农民只是单纯作为“股东”(分散的小股东)存在,一旦公司倒闭农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必然造成社会问题;此外我国现有的农业龙头企业很少,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企业更少,其辐射能力、带动能力有限,与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农民相链接,其运行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大。因而公司化必须走公司加农户的道路,即利用公司在市场、技术、信息、经营上的优势,又不破坏农村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模式,农民比较容易接受,不会发生恐慌性的破坏(砍树等)和“建设”(一夜满地插上树苗子),逐步将农业生产和农民纳入产业化生产和经营体系。随着农产品加工深度的增加逐步转化农业劳动力,分步通过基地建设的方法实现生产资料的剥离。政府通过引导和监控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二是农业合作化。这曾经是我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走过的路子,只是由于当时农业生产力基础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而且步子走得太快,一方面是因为生产关系过高于生产力的“不适应”,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关系的能量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就由“人民公社”这种更高的生产关系所取代,因而造成实践上的“优越性”不足,并由此造成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合作化本身存在问题,因而现在很少有人来提倡和推进这种道路,只是在“发展股份合作制”时将它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事实上除美国、加拿大及一些人口少、土地广大的国家有条件实行农业的大规模资本主义发展外,许多欧美发达国家都采用合作制的方式发展农业生产和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它不仅是生产资料的集约和共有,而且是人的民主权利的共同实现,既有公司制的资产权又强调人身权(在表决时既统计股权数又统计人数),因而既符合农业产业化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又符合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现实状况。它的优势是不强制农民与生产资料的剥离,但于农民接受(许多地方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如“华西村”等),稳步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其不足是农民在市场、信息、文化科学知识、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而这些又是产业化必备的素质,因而除政府帮助外主要靠与公司的链接来解决这些问题;而公司如果有“合作社”这个生产和社会组织体系为基础,则可避免发展中的许多障碍和不利因素,而且可以降低运行和机会成本,有利于公司迅速健康地发展,从而有利于迅速健康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只是在发展时需要通过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来实现,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助。
据此我认为将公司制与合作制结合起来是一条比较好的发展路子。
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有意识地主动引导以农产品深加工和农用物资生产和流通为主体的工商业小城市的建设。在县城和重点乡镇发展相关产业,提高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增强城市的科技、教育、信息、交通、金融、服务等功能的辐射强度和范围,有意识、有目的、有步骤的集中人口,加速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城市的形成。
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因而操作过程中主要依据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制定规划,而不能一刀切。
(二)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建立城市体系
一方面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必须发挥现有城市的综合功能,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和辐射面。现有许多城市自我服务比重大,对外辐射能力不足,城市的功能没有很好发挥出来。这既与我们过去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观念、方针有关,也有我们改革开放后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理念和做法的因素(如注重硬件建设忽视功能增强和城市经营等)。因而必须改变观念,重新认识城市在国民经济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新审视我们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观念和政策导向,充分重视城市功能的增强与城市作用的发挥。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和优惠条件,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积极培育城市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培育城市的技术、信息、管理、经营、教育等功能,使其能够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大力推进这些功能向省内外、国内外扩散和辐射,特别要向农业农村农民扩散和辐射,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富裕化最有效的途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三农问题解决的程度关键取决于一个地区城市功能发挥的水平和程度。
另一方面,在新城市建设中必须注意与当地经济特征的融合度。农业产业化说到底是市场化,要按市场分工进行专业化大规模生产和经营,其成败取决于产品的特色与质量,而这些对农业生产来讲又取决于区域优势,这是其它条件不可取代的(如陕西的苹果生产,有纬度、有高度、有温度、有湿度这是天赐的优势,但由于生产、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品牌建设、集约经营等方面科技含量不足,因而没有亮度和知名度,市场份额小、经济效益差),因而必须充分利用,形成自己的优势产业及结构,据此形成自己的城市特色和结构,建立功能结构(专业功能)、层次结构(产业递进)、规模结构(大中小)、布局结构(区域)科学合理的城市体系。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杜绝盲目、无序,尤其在城市规划上要有前瞻性,适度超前,避免造成建设和改造成本加大、过度损耗和浪费。
此外在户籍制度、身份制度(干部、工人、农民等)、准入制度等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取消“城市壁垒”。促进城市发展。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
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主力军是农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尤其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变革,没有农民的支持和参与是绝对不能成功的,但农民由于生存压力和文化水平也是主要的阻力,因而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尤其是新一代的农民。由于农民人口众多,而农村教育又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地方,是文化层次最低的区域。在农村,相关的职业技能教育缺位,而职业技术教育(职业高中、中专中技学校等)与农业相关的成分不够大,整个农业科技教育体系不完整、不健全,广大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这是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最大制约因素,也是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民长时期不能脱贫的最重要原因。
在扶贫工作上我们已有了认识上的转变,即由过去“输血式”扶贫转化为现在的“造血式”扶贫,但现在必须有一个新的转变,即转化为“教育扶贫”。如果农民没有相关的知识文化,不能掌握必需的科学技术,即使给了项目、帮助他建设起项目,他也很难经营发展下去,因而教给他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才能成为他终身享有的财富,他才可能运用自己的力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最终解决贫困问题,这才是效率和效益尤其是长期效益最高的扶贫办法,也才是扶贫的最佳道路。因而政府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激励政策,加快农村教育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和教育力量,加大农村文化科技教育的力度;充分挖掘大中城市的教育潜力,激励城市学校和教师进行教育下乡活动(这比文化下乡更重要、更有效),扩大农村教育面。
政府应把农民教育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坚持不懈地认真落实。争取在3—5年的时间内,使农民的文化科学知识上一个台阶,基本能够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在农业生产(农、林、牧、渔等)、农产品加工(储运、加工、包装等)、(农产品经营(营销、贸易、财务、金融、信息、管理等)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农民的职业转换,也才能最终实现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剥离,实现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效益化,进而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和农民的富裕化,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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