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中若干问题的再认识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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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已经很明确,就是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沿着这一改革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如何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何规划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所有制改革应当遵循哪些原则?这些问题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作出科学的解释,在实践中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作出一些回答。

一、对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判断和预测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的状况

1978年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趋势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下降,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迅速上升,现在已经形成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构成中,公有制经济占99%,其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56%,集体经济占43%,个体和私营经济占1%。1993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构成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的比重已下降到41.5%,集体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略有上升,为43.9%,非公有制经济上升到14.6%,1978年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工业占77.2%,集体所有制工业占22%,个体及私营工业占0.8%。1993年这三者比例则分别为43.39%、38.36%、18.51%;198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集体、非公有制成分分别占84.2%、11.9%和3.9%,1993年则分别为39.7%、26.3%和34%。

(二)对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变化的评价

如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历史性作用,首先在于促进了经济发展,壮大了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增加了社会产品供给,为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找到为一种更为有效的所有制形式。例如,1993年非国有制工业生产的产品中,乡镇企业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4.6%,水泥占36.8%,棉布占29.2%,食品加工占70%,食用植物油占38.3%,机制纸及纸板占59%,生丝产量占41.5%,饮料和酒占26.8%,中小型农业机械和农具占95%,传统建筑材料中的砖瓦、沙石和石灰产量将近占100%。这些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依靠城乡集体和个体劳动者自我积累形成的。实践表明,对于资金短缺,劳动力供给充分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非国有经济,是实现劳动替代资本,推进工业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其次,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人数1993年底为3393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65.6%。农村的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就业人数1993年为14542万人,是1978年从业人数的4.8倍,为大量的剩余农业劳动转向非农产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978~1993年,城乡非国有经济单位平均每年新增1200万劳动力的就业,接近这一时期平均每年新增人口的数量。如果没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我国很难解决逐年增长的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第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培育和形成了多元化的经济主体,从而为转向市场经济构造了新的微观基础。这种多元化经济主体是在保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不变的情况下出现的,避免了俄罗斯经济改革中由于国有制经济的急剧变革带来的社会震荡、经济秩序混乱和生产下降的局面。

第四,由于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相互竞争的局面,迫使国有企业必须转换机制,面向市场,从而为整个经济带来了活力。

当然也必须看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格局的形成,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非国有经济是在国家给予了较多优惠政策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经济则较少获得优惠政策,因此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往往处在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二是非国有经济是在法制和市场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三是由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存在着事实上的软约束,因而一些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以及与外商合资的过程中,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四是国有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其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使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相同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下开展平等的竞争。通过加强法制和健全市场规则,规范非国有经济的行为。通过硬化对国有资产约束,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过去16年,虽然非国有经济的比重迅速上升,但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动摇。国有经济退出了一些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但仍然保持着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从工业领域看,1993年公有制工业(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81.49%,非公有制工业只占18.51%;在流通领域中,公有制商业单位实现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66.01%,这还没有包括公有制商业销售单位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销售额。目前,国有工业企业的数量只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数量的18%,但其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仍然分别占到70%左右,说明国有工业主要集中在资金密集,资本的有机构成高和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部门。

从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看:

在金融业,按金融资产、职工人数两项指标衡量,国有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为85%,农村信用社及股份制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为15%。

在铁路、邮电通讯、民航、军事工业等部门,国有经济成分几乎占100%,处于国家垄断地位。

在能源和主要原材料生产领域,石油开采(除海上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行为,国有经济成分占100%;电力行业国有经济成分占90%;煤炭采选行业国有经济成分占60%左右;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国有经济成分占90%。

在城市供水、供气等提供公共产品的部分,国有经济成分占100%。

在航空、航天、汽车、重型机电设备制造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国有经济亦占垄断地位。

上述情况表明,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仍发挥着主导作用,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非国有经济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工业,特别是轻工业中的非国有经济的比重约占三分之二。在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构成中,非国有工业所占比重较高的几个部门分别是:纺织工业和服装工业占18.08%,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制品占12.32%,机械工业占9.53%,金属制品业占6.11%,其他各种类型的加工业的产值比重大多在0.1~4%之间。这些情况表明,非国有工业主要分布在竞争性的加工工业领域。其特点是资本的有机构成低,容纳的劳动数量大。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中,国有工业企业占72%,职工人数占64%,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占28%,职工人数占36%。

(三)对今后我国工业所有制结构变化趋势的预测

1979年到1993年,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和其他类型工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8%、20%和48%。三者之间增长率的比率为1∶2.56∶6.15。我们认为,从现在到2000年,我国工业所有制结构变化的速度与过去16年比较将相对放慢。国有工业、集体和其它类型工业增长率的差距有可能缩小。这是因为,第一,从总体上看,今后几年我国工业的平均总速度将略低于过去15年的平均增长率;第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集体工业和其它类型的工业起点较低,当政策放开以后,非国有工业出现了超常规增长的局面;第三,我国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变动的趋势是重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将进一步上升,这些产业大多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进入壁垒较高,非国有经济成分难以对这些部门进行大量的投入;第四,我国目前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大多数轻纺工业产品供给大于需求,在这些领域非国有工业的增长空间相对缩小。在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平均增长率为11~12%的情况下,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和其它类型工业增长速度的比例预计为1∶2∶3。到2000年我国不同所有制工业变动趋势如下表:

所有制类别 增长率%工业总产值比重%年平均增减

(百分点)

国有工业 634100 30.7-1.77

集体工业 12

44480 40 0.23

其它类型工业 183252029.3+1.45

在我国今后所有制形态和结构变动过程中,预计变化较大的将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为数众多的国有小型企业将陆续退出国有经济领域。它们的退出对于国民经济的全局不会造成冲击。相反,由于中小城市和县一级政府通过对国有小型企业所有制形式的改革,收回了一部分国有资金,用于加强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减轻政府对亏损企业补贴的负担,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小型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制,应当实行支持、引导和规范的政策,避免放任自流或等待观望。

第二,随着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由国家、集体、个人或者与外商共同出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比重将进一步上升。这种经济形式既不同于传统的公有制经济,也不是传统的私有制经济,对其控制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各种经济成分在资本构成中的份额。无论国有资本是处于控股的地位,还是参股者之一,国有资本所获得的所有者权益仍然是国有经济的一部分。

二、选择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的出发点

1.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巩固与完善

任何一种社会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而经济基础的核心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经济基础以及由它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制度既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保证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在当代中国历史条件下,继续固守传统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中国经济发展没有出路;但是如果实行全面私有化,就会出现权力转化为资本。资本与权力相结合,其结果不会产生所谓的“人民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而会形成一种新的官僚资本、买办资本与私人资本相结合的畸形资本主义,并导致中国社会急剧的阶级分化,引发严重社会动荡,从而使我国经济发展失去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再次丧失实现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机会。在选择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的思想方法上,我们必须把握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生产力标准,又要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下,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决定取舍。

2.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缺乏效率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是没有生命力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效率的源泉和动力是市场竞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任何一个部门和行业,如果只有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和少数企业进行垄断经营,都会抑制经济效率的提高。即使是铁路、电讯等部门,完全由独家经营,也会产生垄断。市场竞争的前提是必须有多元化的经济主体,而且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真正关心本企业的利益得失,承担市场竞争的后果,即做到自负盈亏。效率的高低还取决规模经济的实现程度。规模经济的形成一方面受投资强度的制约,另一方面还要受经济运行机制的支配。只有在打破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传统所有制格局条件下,才能顺利实现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即通过市场竞争促进资本的集中,淘汰规模不经济的落后企业。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真正承担生产经营盈亏责任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满足提高经济效率的要求。

3.有利于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决定了人们的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和产品的分配方式,这一原理仍然是正确的。现行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是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意味着国家和集体掌握创造新的社会财富的手段,避免出现私有化社会所特有的一边是少数人财富的迅速积累,而另一边是大众贫困化的加剧。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全面实行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更加容易出现两极分化,成为加剧阶级矛盾和政治动乱的经济根源。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并不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没有效率的公平只会导致普遍贫困化的“公平”。我们所要选择的应当是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又能保证社会公平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

4.有利于扩大劳动力就业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每年将新增1500万劳动力,另一方面目前国有经济部门的隐性失业率为20~25%,约2500万人。在国有经济部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将极其有限。乡镇工业在1984~1988年高速发展时,平均每年吸收了1260万从农业生产岗位上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但是1988年以来,乡镇工业平均每年新增劳动力只有260~300万,仅相当于前一时期每年吸收劳动力数量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而这一时期,乡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每年递增40%以上,这表明乡镇工业的生产规模在扩大,资本的有机构成在提高,但每万元投资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则在下降。巨大的就业压力,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尤其要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非公有制经济,以减轻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的就业压力。

三、国有经济的范围及其主导作用

人们已经认识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经济的范围过大、比重过高。在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范围应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领域:

第一,国有经济应控制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大中型统配煤矿和地方煤矿、大中型火电厂和水电站;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矿山及大中型冶炼企业;大中型石油化学工业和基础化学工业企业;大型建筑材料工业企业;重型机电设备制造企业和大中型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企业;大中型投资类电子产品制造企业;以及铁路、航空运输、公路干线、港口、输油管线、邮电通讯等部门,城镇公共产品部门。

第二,关系国家安全的军事装备工业,包括核工业、航空工业、军事电子工业、兵器工业、船舶工业和航天工业。

第三,控制金融业和社会保险业。

第四,控制利税大户,以控制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如大中型卷烟企业、酒厂、制药厂等。

第五,控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如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关系到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且投入大、风险大,尤其需要国家的大量投入和扶持。

第六,在流通领域,重点控制批发环节、大型零售商业和进出口贸易企业。

如果国有经济控制基础产业、国防工业、利税大户和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就能比较有效地把握住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和水平,调节市场的供求。在工业部门,如果国家控制了目前4000多个大型企业和几千家中型企业,就能够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上所述,国有制的主导地位主要是对关键产业和部门的主导,不能仅看各个行业和部门各类经济成分的简单比例关系。国有资产即使占全社会资产总量的30%,只要能够控制关键的产业部门,就基本上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反之,如果国有资产广泛分布在一般的加工工业,即使占全社会资产总量的80%,但失去了对关键部门的控制,也很难起到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

四、国有经济的范围和比重缩小以后政府调控能力的实现问题

国有经济的范围和比重缩小以后,会不会削弱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我们认为,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宏观管理职能和调控体系前提下,国有经济范围和比重的缩小不会削弱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政府对国民经济的调控和管理,不应仅仅局限于对国有资产的控制和管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国民经济的调控和管理,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

第一,直接掌握一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以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目标。这种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控制是对社会再生产条件和手段的控制,也可以说是对创造社会财富的一部分源泉的控制。

第二,通过掌握货币发行权,国家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手段,以实现对经济运行过程的控制。社会再生产的过程在价值形态上表现为资金的运用和周转的过程。货币工具和金融杠杆的作用渗透和操纵着经济运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货币供应量的大小,利率的高低,信贷规模和信贷方向的选择,汇率的调整,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调节着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发行货币是国家独占的权力,金融机构及其手段主要控制在国家手中,因此国家通过货币、金融手段可以实现对经济运行过程的控制。

第三,国家通过财政、税收手段实现对社会再生产活动的结果的控制。税收是由国家法律做保证并且带有强制性的经济杠杆,它覆盖了各种不同的所有制成分。任何经济主体在获得一定收入之后都必须向国家纳税,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财政手段,调控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综上所述,当国有经济的范围和比重缩小以后,政府仍然拥有一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生产手段,掌握了对经济运行过程和对社会产品分配进行调节的手段,从而实现对社会再生产重要源泉的控制,对再生产全部过程的控制和对经济活动结果的控制。

从历史的经验看,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前,国营工业只占40%,集体工业比重很小,将近60%的工业、100%的农业都是私人经济,但是当时新生的政权仍对国民经济进行卓有成效的调控。这种情况也表明,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能力不完全取决于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份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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