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寿险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明慧珠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
[摘要]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率呈“L”型横向向下延展,2018年投资和消费较2017年表现较为低迷。受宏观环境影响,寿险规模保费呈缓慢增长态势,原保险保费同比下降。在此情景下,寿险业应提高警惕,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基于我国寿险业时下面临的现实环境,从寿险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和行业流动性风险监管两个方面,探讨寿险业流动性风险管理建设。
[关键词] 寿险业;现实环境;流动性风险管理
1 寿险业流动性风险
根据《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以下简称“偿二代”)的定义: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从全球保险巨头AIG(美国国际集团)的陨落、中国平安投资富通失败、安邦保险集团被接管整改等事件中,不难发现流动性风险通常伴随重大突发事件或其它风险一起发生,不可量化,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同时,单个保险公司的流动风险,可能触发整个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流动性危机。
因此, 2017年4月中国保监会对各保险公司印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将防范流动性风险列在九大风险防控工作的首位。
2 当前现实环境对寿险业流动性的影响
2.1 保险产品结构调整中的阵痛
2014年以来,借政策东风,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高现金价值产品,部分中小型险企更是高歌猛进开启了“资产驱动负债”的运营模式,迅速扩大了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2016年,代表高现金价值产品业务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从2013年的0.32万亿飙涨至1.18万亿。
该种策略可以迅速地扩张保险公司的规模,特别对于中小型险企来说,可以在短时间内跻身“百亿俱乐部”,打破寿险公司五年内必处于亏损状态的定律,但无疑也加大了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实际存续期仅有1-3年,加大了负债端的流动性,无法匹配资产端较长的久期,一旦保费规模无法持续,很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资产驱动负债”的经营模式是以优质资产为前提的,一旦投资环境急转直下,实际收益将无法覆盖既定的成本。
2016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净资产和业务比例限制,引导保险行业进行产品结构转型,各险企应政策纷纷缩减了高现金价值产品的规模。曾经以“资产驱动负债”红极一时的中小型险企,规模保费甚至出现了断崖式的下降。
2.2 大规模集中退保带来的风险
由于高现金价值产品受限,寿险市场规模增长放缓,市场份额集中度回升。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11月,寿险公司规模保费32,355.43亿元,同比增长4.83%,四大寿险上市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达43.87%,保费排名前十的险企合计市场份额达71.93%;而2016年,寿险公司规模保费32,352.84亿元,同比增长42.63%,四大寿险上市公司市场份额合计占比为35.70%,保费排名前十的险企合计市场份额为66.99%。
锁定权益投资收益和损失:权益类投资为保险公司在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下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性,但也是“偿二代”体系下市场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面对权益市场的波动,险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锁定收益上限和损失上限,在市场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周转率,提高整体投资收益率。
2016年,高现金价值产品销售规模见顶,由其实际存续期限推断,2017年至2019年将逐渐出现退保高峰。
根据保费增长趋势分析,大型险企流动性风险基本可控,但激进型的中小型险企保费流入很可能不足以弥补因前期高占比的现金价值产品形成的大规模集中退保,流动性风险管理面临较大挑战。
2.3 投资端不确定性导致的压力
自2014年以来,央行多次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另外,“去杠杆”政策下,屡屡出现债券违约事件。
A股在2015年6月异常波动后,震荡下行,2018年上证指数更是一路跌破2500点,下降幅度达20%以上。这给高杠杆的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甚至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流动性。
面对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的理财需求,为了尽可能保持原有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不得不继续主打理财型的保险产品。然而受经济下行和政策调控的影响,投资端承压明显。
此外,在坚持“房住不炒”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房价上涨势头趋于平缓。同时,受宏观经济影响,不动产的租金收益也出现下降趋势。
若裂隙研究区域内有N个节点(裂隙交叉点),M个线单元(交叉点之间的裂隙段),则可以组成N个形式为(1)的方程,写成矩阵形式为:
2.4 风险管理的不成熟
自2012年保监会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迄今不过六年,保险行业对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尚在探索完善阶段。传统的大型寿险公司,目前仍然以稳健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对其他类型投资相对较少,资金运用效率可进一步提高。而中小型寿险公司基于发展阶段和运营模式,较多的投向了收益相对较高的权益类、不动产类及另类投资。特别是个别激进型的寿险公司,基于高现金价值产品,保费规模快速增长,同时基于负债端成本的压力,更是顶格配置该类高收益资产,忽略了严重的现金流错配风险。
3 寿险业流动性风险管理
3.1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3.1.2 优化资产配置策略
高现金价值产品可以使保险公司迅速地扩张规模,但是存续期短、成本高,不利于价值沉淀。因此深入挖掘所招揽客户的保险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决定了未来预期的退保现金流出是否可以有效转为稳定的保费流入。保险公司应相适应地开发人身保障、养老及理财类产品,增加客户黏性,逐步引导客户进行合理的保险规划,推动期缴价值业务规模蓬勃发展。
3.1.1 深入挖掘客户的保险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
适时调整资产负债匹配:综合资产、负债的期限、收益率、风险等特征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合理预期末来市场利率的变动,构建经济的免疫组合。另外,应根据产品特点合理推断将出现的大规模满期给付或退保,在该段时期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并密集监控资金收付情况,预防突发流动性风险。
1.3 观察指标 ①第1 d、第3 d B型钠尿肽;②乳酸水平;③早期液体复苏达标率;④1周内停用呼吸机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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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集团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广东农垦在1994年就开始实施集团化改革,并以资本为纽带,组建了湛江、茂名、阳江、揭阳、汕尾等5个区域集团公司和一批现代公司制产业集团。国有农场作为产业集团的生产基地,是全产业链的基础环节,与产业集团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3.1.3 加强风险控制的建设
1.现代学徒制企业师徒关系是职业教育的延伸。现代学徒制的学徒具有双身份,首先是学生,然后是学徒,学徒培养需要从思想、文化、道德和技能等全方位进行培育,企业导师的指导是对职业学校教育的补充,是促进学徒扎实掌握职业技能的有效途径,也能够促进学徒的自我发展,因此,现代学徒制企业师徒关系是职业教育的延伸。
谨慎布局不动产:不动产高增长、高收益的时期已经过去,保险公司应结合企业所处周期和负债端特点,评估不动产的可投资比例。同时,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公司战略规划,适度布局医疗、养老相结合的不动产。
制定适宜的风控制度: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已有制度,应识别不完全符合遵循有效性或不适用的条款,对于不完全符合遵循有效性的制度,应加大执行和考核力度;对于不适用的制度,应及时淘汰或修订。
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通道:由于流动性风险具有突发性特征,因此保险公司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通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及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及时识别、预警、控制流动性风险。
3.2 行业监管
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体系:我国保险业由银保监会统一监管,现有保险公司已达上百家。对于有限的监管资源应有针对性地分配,才能提高监管的效率。可从三个方面考虑重点监控的方向,一是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该类公司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稳定性;二是保险集团,应特别关注关联公司间的风险传递;三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中小型公司,对其产品结构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现金流风险给予适当的辅导。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用“雄关漫道真如铁”“人间正道是沧桑”“长风破浪会有时”三句话概括了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并向世界宣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2]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2]
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机制:目前,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主要是由保险公司缴纳,按产品类型、是否为投资型、是否有保障收益等标准确定计缴比率。截至2018年1月,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共计1158.89亿元,而此时的保险业总资产是16.91万亿。2018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险集团增资608.04亿元,占基金余额的52.47%。
由此可见,保险保障基金可适当拓宽资金来源,以匹配保险业总资产的规模对应的风险;同时,应按保险公司的风险级别实行差别比率,如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收入占比高、资产负债管理较激进的保险公司提高计缴比率。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的整理和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内两两比较采用重复测量的方差分析,组间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 [Z].2015.
[2]陈文辉.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理论和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3]陈兰兰.互联网渠道销售万能险的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监管研究——以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为研究框架[A].金融法学家(第八辑),2016.
[4]刘小书,沈璜.我国寿险业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探索[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8(7).
[5]陈璐,徐南南.美国保险公司破产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J].保险研究,2011(10).
[中图分类号] F840.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07-0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