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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当中,首次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也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发展目标,并且在第二年逐渐在全国范围来启动乡村规划项目,各个地区都开始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但是对于我国来说,在这一方面的经验还相对较少,在规划过程中主要还是参考和借鉴城市规划方案,对实践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但同时也逐渐凸显出各种问题。本文主要就是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了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与中国村庄规划范式,为更好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中国村庄;规划范式
一、我国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特质
(一)村民一元主导结构
1、独立性
从我国古代开始,国家权力渗入到村庄内部的难度就比较大,进而导致村庄逐渐成为在国家层面上解决不了、但是仅仅依靠家庭又无法解决的公共事务单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中的一段时间内,通过行政嵌入的形式国家权力逐步渗入到村庄当中,但随着人民公社的解题,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国家权力又逐渐淡出村庄[1]。尤其是在农业税全面取消之后,村庄与基层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弱化,其独立性比较强。
2、可控性
相较于城市来说,村庄的规模比较小,人数少,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较为单一。而且村庄在“城乡二元结构”中也受到有效保护,向村庄流动的资本管控较为严格。正是由于在这种背景条件下,村庄的发展主要是内涵式的,而没有表现出非扩张式。
3、内向性
村庄中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建立在亲缘、地缘或血缘的基础上的,由于世代累居,使村庄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传承性、内向性。所有的村民都是固守土地而居,因而就组成了相对复杂但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其行为逻辑如人情、面子、习惯、风俗等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这也就表示村民的行为会受到他人的行为、态度以及评价的影响,甚至还会以此作为追求目标。因此与城市相比较来说,村庄的社会性更强,村庄的秩序会受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严重影响。
(二)社会关系网络、村民行为逻辑以及村庄秩序
正是有在主体结构方面存在的差异,那么城市居民与村庄居民之间的行为逻辑也就必然会表现出一定的不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城市中,人们往往对个人主义、理性主义比较重视,所有个体的“理性经纪人”特征都比较强;而在村庄当中,所有的居民之间都会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其社会关系网络复杂。村民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社会分层形成的契约关系、共同经历构成的关系、互惠关系、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等,这也就是村民与市民之间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一般情况下,村民都有一套非正式规则,在日常生活当中不需要完全按照契约、法律行为,基层政府部门工作的开展也是建立在自身社会关系的基础上。
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正是由于乡村社会关系网络表现出来的相关特征,导致在传统的乡村规划当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导致相应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其问题主要包括在乡村环境当中,形式主义问题较为严重,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在规划过程中对规划主体及其关系复杂性有所忽视,导致乡村规划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相关规划工作自然难以很好的落实。
二、对中国村庄规划范式的分析和研究
(一)基于内生秩序的沟通规划模式
对于村庄规划来说,不仅仅是一项公共政策,在规划过程需要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相符合、协调统一,反之就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阻力;同时这一系列的工程实质上就是利益输送过程,人的行为逻辑在相应的社会关系网络下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进而导致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分配方案都存在一定的不同。另外就村庄规划来说,还属于一种集体行为,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必须获得多方面的协调与沟通,相互逐渐达成共识之后才会强化村庄集体行为能力[3]。另外在中国村庄的规划范式当中,还需要注重其所具有的特殊性,这是基于内生秩序的沟通规则。在我国村庄内部所构建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具有一定的固有性、稳定性特征,村庄资源都是现成的,因而在设计规划的过程中不需要再创造,但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确定、调整以及梳理,实现“自我消化”。而且村庄中一般都会达成一定的共识,但专业知识较为缺乏,所以在规划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村庄文化、历史的学习,最大限度的与村民之间形成共识,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和展示规划成果[4]。
(二)中国村庄规划新思路
就内生秩序型沟通规划层面来看,在中国村庄规划当中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对村庄进行长时间调研,规划设计人员应该尽可能的融入到当地的地方关系当中;二是对本地固有的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梳理和认知,确保能够对已有的资源进行有效掌握,并明确重要的人群与关系,这是后期进行有效协调和沟通的关键;三是规划设计人员在进行乡村规划的时候,实质上就是获取、学习、认识当地习惯、风俗、历史等知识的过程,因此在设计和后期实施的过程中,都需要最大限度的尊重当地正式以及非正式的制度,确保各项规划方案都能够顺利开展;四是借助相应的活动形式,与村民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通过相互学习来获取更多的事实与信息;五是在解释和编制规划方案的过程中,规划设计人员需要尽可能的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述,这在提高沟通效率的同时,村民的参与积极性也进一步增强;六是针对存在中原先存在的不完全平等现象,应该适当干预,加强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5]。
结语:总的来说,由于我国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因而在进行村庄规划的时候就需要立足于村庄的实际情况,注重对村民原有利益的有效保护,同时还需要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能够在村民的支持下落实各项规划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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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军,周洋.问题导向下的村庄规划模式研究[J].浙江农业学报,2015,2710:1859-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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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皓,于淼.城乡统筹视角下的村庄综合规划对策探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04:393-395.
[5]徐波波.基于社会网络的农村中介组织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临海市为例[J].南方农村,2014,3006:66-69.
论文作者:王,健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6
标签:村庄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乡村论文; 村民论文; 关系论文; 网络论文; 中国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