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业技术市场交易分配的运行机制_农业技术论文

论我国农业技术市场交易分配的运行机制_农业技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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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技术的市场交易配置

农业技术的市场交易是指以农业技术为客体的买卖关系。作为交易客体的农业技术不仅包括已获取的农业科技成果还包括正在研究中的农业科技成果。而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农业技术的生产者主要是企业化转制后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的需求者即农业技术商品的消费者,他们即可以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户、农业生产企业或农业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各种中介组织,作为农业技术商品的中介方主要指常设性的技术市场,以及各种科技咨询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科研服务公司等。

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实现农业技术的有偿转让,可根本上改变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技术无偿配置方式所引发的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低,农业技术贡献率低下以及农业技术供求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实现农业技术的有偿转让不仅对农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而且可以有效地引导技术创新的路径选择,使技术创新更有利于节约稀缺的资源。技术创新理论认为人们之所以愿意进行创新是因为创新能使潜在的收益显性化,而创新收益的获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新者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关系,技术创新的主体——个人、企业或科研机构愿不愿意创新关键取决于他们能否实现和占有创新成果的收益。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农业技术商品的价值是对农业技术创新者最直接的激励。根据诱发性技术创新理论,技术创新是为了缓解资源的约束,农业技术变革本身就是农业经济系统适应其资源稀缺性变动的结果,农业的发展就表现为利用技术创新不断缓解资源约束的过程。当然,这种诱发性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交易机制的存在为前提的。

二、农业技术市场交易配置的风险保障机制

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使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生产者都必须面对市场风险,农业技术商品的生产和运用也不例外。但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农业技术的生产和运用还必须面对更大的技术的和自然的风险。首先从农业技术商品的生产来看,技术生产具有先进性和独创性的特征,而这种独创性的活动能否生产出成果是不确定的,同时农业技术生产的周期较长也加大了其风险;其次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受到不可控制的自然规律的制约,其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也比其它产业部门应用技术更大。

农业技术商品的生产和应用中的风险的存在削弱了农业科研主体的创新冲动和农业生产者对技术的有效需求。技术风险的加大将抑制农业科研主体对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也将减少农业生产者的技术需求欲望,因此,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转移和防范农业技术生产和应用风险将有力地推动农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和农业技术需求的产生。

农业技术市场交易配置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包括风险转移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1、风险转移机制

风险转移就是通过对农业技术风险进行适度转移把经营主体的技术风险转嫁出去,以减少其经济损失。风险转移机制主要有(1)建立农业技术研发,应用风险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当出现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技术、自然风险时,从经济上给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主体一定补偿,把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变为固定的储备金支出,以增强研发应用主体承担风险的能力;(2)进行农业技术保险制度创新,开展农业技术研发应用保险,通过政府保险或兴办农林合作保险,重点发展一些农业技术研发保险和应用保险,把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为固定的保费支出,保证农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稳定性;(3)建立和健全风险市场,发展农产品的期货市场,转移农业技术的应用风险;(4)发展农业科技风险投资。

2、风险防范机制

农业技术开发和应用风险除了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外,也有一些是由于人为的因素所导致的,因而通过提供信息保障和完善经济合同制度,对风险进行防范也是风险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1)加强信息指导,避免重复性、落后性、浪费性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与转让;(2)支持农业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转移农业技术应用风险。

三、农业技术市场交易配置的动力机制

在一般商品市场运行中,其动力来自供求双方对各自利益的追求,供方为实现商品的价值,需方为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政府的功能主要是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和弥补市场交易的缺陷。但是,农业技术市场的运行仅仅靠供求双方的利益驱动还不够,因为农业技术研发和使用具有与其它商品的生产和使用不同的属性,这种特殊的属性决定了农业技术供给和需求的动力都不足。

农业技术的供给动力约束主要来自:第一,农业技术研发是一种智力活动,它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批量、重复地生产,它的生产往往是唯一的,所生产出来的技术简品必须比已有的技术更先进才有意义,才会被采用。这种技术商品生产所具有知识性和独创性特征造成了农业技术研发的不确定性。第二,农业技术研发是同农业生产相联系的,它(撇开产前,产后阶段)与主要在室内完成的其它科技活动不同,它面对的是自然界,产品形成有一定的季节性和时间周期,一项农业技术成果,在研制过程中,不但要在时间上经受不同地域、不同立地条件的生态环境的考验,为了使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还得进行多次重复试验,从而其保密性和作为商品的竞争性较差。此外一些农业技术如农业生物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具有极大的外部性。这些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是,农业技术供给的动力明显不足。

农业技术需求乏力,(主要表现为产中阶段技术需求乏力)是农业发展自身的规律性和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决定的。首先,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农业同其它产业部门相比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特点或弱点:(1)受自然条件强烈制约。(2)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慢、效率低。(3)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固定资产利用效率低,价值转移时间长,无形损耗大,并易受自然腐蚀和损坏。(4)实现优质、高产、高效一致性的难度大。(5)产品需求弹性小,需求量受到人的生理需要的限制,且具有鲜活性的特点,产品销售的及时性对农业效益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农业生产的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农业必然是个低效益的产业部门,从而约束了对技术的需求。其次,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决定的。(1)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少,制约了对农业技术的需求。(2)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农户缺乏科技意识,物质技术基础落后,使我国农户对可替代的农业新技术反应迟钝,内在需求明显不足。(3)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小规模的家庭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化优势,农户在获取新技术方面的交易成本过高,制约了新技术的需求。我国农业生产的这些现状,进一步削弱了技术需求的动力,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受到了限制。

因此,要实现农业技术的市场交易配置,除了要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以转移和防范研发、使用风险外,还要设法构建动力机制,以激发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和需求。激发农业技术供求的主要做法有二:一是政策激励;二是资金(投入)激励。

1、政策激励机制

为促进农业技术供给的增加和刺激农业技术需求的增长,通过建立政策激励机制,以政策促供求,是构建动力机制的重要选择。农业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需要制度保证、激励与诱导。在这方面,政府作为主要的制度供给者其职能主要是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农业技术政策、完善科技立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总体而言,政策激励机制应是一个政策体系(含法规建设),它主要包括:人才支撑政策、资金支撑政策、重点支撑政策和综合支撑政策等。

以上诸种支撑政策本身又由多种政策构成,表现为政策的体系。人才支撑政策包括人才流动和合理导向政策,智力协作联网政策,职称评定及分配奖励政策和教育培训政策。资金支撑政策包括科技开发基金政策法规,科技开发和应用的资金优惠政策和科技总投入比例。重点支持政策包括区域支持政策和品种支持政策。综合支撑政策包括农技服务承包政策和各种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政策。

2、投入激励机制

农业技术成果是农科研人员智力投入和资金投入的产物,农业技术成果的吸纳和运用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因此,要激发农业技术的有效供求,推动农业技术向农业生产力的转化,不仅需要有政策激励机制,还需要构建配套的投入激励机制。政府作为多元化投入体制的保障者,应加大对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的财政投入。目前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仅为农业总产值的0.2%,低于1%的世界平均水平,农业科研经费占国家科研经费的比例仅为3%左右,农业科研投入的不足制约着农业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建立投入激励机制的指导思想是,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集体、个人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农业科技,建立以政府为主体、民间为补充的多渠道农业科技投放机制,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并完善农业科技投入管理机制,优化投入资金运转,形成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在此思想指导下,农业科技投入激励机制必须遵循如下三个原则:(1)动力性原则。农业科技投入激励机制要能激发出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民的强大动力。首先要能给科研人员和农民带来强大的物质利益,其次要有利于科技人员的才能发挥,并促使科技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农民的素质不断提高。(2)增加投入,广开门路,拓宽渠道。投入激励机制必须能够促使农业科技投入的增加,投资渠道畅通无阻,使科技投入增长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协调一致。(3)科学管理有效运作,农业科技投入激励机制要保障资金既要用在刀刃上,又要使之正常运行,使资金和劳动不致浪费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农业技术市场交易配置的宏观管理机制

农业技术市场交易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固然具有其特殊性,需要有配套的风险保障机制和动力机制,但既然是市场交易,就可能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共同缺陷。为克服市场交易的不足,其选择有二:一是政策进行必要的干预,通过加强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交易的缺陷;二是以内部化的方式来替代市场交易。市场交易即是既定的前提,所以其缺陷只能通过构建宏观管理机制来解决。

一般而言,为克服市场交易的缺陷,政府宏观管理的内容主要是规范交易秩序和维持供求总量、结构平衡。但农业技术的市场交易与其它物质、技术商品不同,由于农业技术供求的原动力不足,政府干预农业技术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都强于其它市场。农业技术交易的宏观管理机制的主要功能是,引导农业科技系统运行的方向,规范市场交易的秩序和调整市场供求数量及结构。因此,宏观管理机制本身又包括目标导向机制、秩序规范机制和总量、结构调节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导向机制

目标是系统存在的根本,是运行的方向。目标导向机制必须有明确的农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并据此引导科技系统的正确运行。

战略目标是战略的具体化,要根据形势需要和客观可能来制定,使其具有可行性。联系我国实际,农业科研的基本目标应该是建立一种能够保护环境质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节约农用能源的农业,与此同时为生产者提供系统的实用新技术,以便有效地控制自然灾害、增加农业产出,减少风险,提高商品率。同时要利用系统论的层次性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次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目标,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应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

2、秩序规范机制

秩序规范机制即是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立法与监督,运用法规来规范农业技术交易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处理矛盾,解决纠纷,以维护技术交易秩序的管理体制。规范交易秩序的基本杠杆是法律体系。

农业技术市场交易的法律体系涉及到市场交易管理主体和客体的法律规范。前者主要表现为依法管理行为准则和调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后者主要表现为商品服务经营者的行为准则,以及调整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的规范。具体来讲,农业技术市场交易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有关经营者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是指经营者进人才口退出市场的法律规定。(2)有关农业技术商品和服务的法律规范。(3)调整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的保密、风险责任的分担,合法、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律规范。(4)农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者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市场交易管理权限、管理程序和管理方式的规定;对市场交易管理机构的设置的法律规定;对特定管理活动的管理规则等。

3、总量、结构调节机制

要保证农业技术商品供求总量均衡和供求结构均衡,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机制。总量、结构调节的杠杆主要是国家调节政策。这里的调节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目标下,以发展农业技术市场交易和协调市场交易中的各种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构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主要有:促进农业技术商品总供给增加政策、刺激农业技术商品总需求增长的政策和调节技术商品供求结构的政策。

调节政策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1)发展目标。这一目标要在客观分析世界农业技术发展趋势、本国实际的基础上做出。(2)行业结构。即在正确分析农业生产、技术现状,发展潜力及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对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布局、技术构成、发展速度等作出规划。(3)技术选择。即是对农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做出较为具体的选择。(4)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的途径、路线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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