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创新模式下的知识分工合作机制研究&以知识流动为视角_组织绩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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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2.0时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推动了以大众创新、共同创新和开放创新为特征的创新民主化进程。另一方面,知识更新和扩散的速度加快,创新的速度成为竞争的关键。为充分利用社会化的创新资源、缩短创新周期,企业开始探索实践一种新的创新模式——开放式创新,即将内部和外部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创新、利用内部和外部两条市场化通道进行商业化推广[1]。由于知识的嵌入性、默会性,创新所需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基本上无法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获取,因此基于创新主体所掌握的异质知识进行分工成为开放式创新的必然选择。

       知识分工在促进知识加速积累的同时,也造成了知识分裂程度的提高,给知识的跨组织流动与整合带来阻力。目前,一些学者对知识分工整合的过程[2]、机制[3]、协调方式[4]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将关系交易[5]、基于信任的社会联系[6]等社会协调方式纳入到知识分工协调体系中。相关的研究以创新1.0为背景,以生产者为中心,以封闭式创新、合作创新理论为基础,强调分散性知识的创造、获取、整合和利用,是较低层次的知识分工与整合。然而,开放式创新并不是对每个分散异质性知识的简单静态叠加,而是不同创新要素之间的互动、整合与协同的过程。因此,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需要构建知识分工协同机制,破解开放式创新模式下“知识的精细分工与跨组织大规模协作”的难题,实现协同共治、群体智慧和集体价值塑造。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探讨了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知识的网络化流动机制,然后对知识分工与开放式创新绩效进行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开放式创新知识分工协同机制,以期为企业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的知识管理提供一些启示。

       1 开放式创新与知识的网络流动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与用户交互选定创新任务,然后在其网络协作的范围内进行任务分配以实现分布式创新,最后将分散的创新知识进行整合,实现其商业价值。开放式创新的过程就是创新参与者就知识进行互动、整合与协同的知识流动过程,包括知识分工、知识共享和知识整合三个阶段。

       在不同阶段,由于存量及属性的差别,知识在创新参与者间的扩散和转移,形成了一个以企业为焦点的动态、开放的星系状网络。①知识分工包括知识建模、模块化分解及知识众包三个过程。用户在创新社区分享自己的经验、技巧、痛点,企业研发人员通过对用户知识的吸收、整理以建立产品知识模型。创新参与者发布自己的领域知识,企业根据其各自的知识优势将产品知识模型进行模块化分解。最后,企业将分解后的模块化任务众包给各个创新参与者,并分享技术标准。②创新参与者将吸收到的外部知识与现有知识融合,进行分布式知识创造。分布式知识创造首先发生在组织内部,经过社会化、外部化、组合化和内部化四个环节。新创造的知识在创新网络内进行共享,创新参与者对新转移的知识进行吸收和转化,前后衔接,形成多次、反复、持续不断的SECI循环。③分布创新完成后,创新参与者向企业转移知识成果。企业在吸收新获取的知识成果后,开始通过知识聚合、知识重组和知识激活三种方式进行知识整合,形成新的知识优势。

       2 知识流动视角的开放式创新绩效

       2.1 研究假设

       (1)知识分工与开放式创新绩效。在知识分工制度下,每个创新参与者沿着一定的专业方向获取全部知识的一个片段,从而使得不同专业方向的创新参与者在不同的创新活动上具有知识比较优势。每个创新参与者将优先的工作时间投入到具有比较优势的创新活动中,知识创新的总量和质量将会大大提高,从而实现分工经济。知识分工经济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①专业化导致知识积累效率的提高[7];②知识分工减少知识显性化的范围,节约学习成本;③知识分工扩大了外部知识的利用范围,提高了产品创新机会[8]。

       H1: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作用。

       知识分工制度下,创新的模式是分散的,创新参与者在遵循设计规则的前提下进行自主创新,降低了参与者之间知识共享的意愿。随着分工深入,知识的异质度增加,异质知识的默会性与嵌入性降低了知识共享的机会[9]。除此之外,由于竞争的本性所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知识共享面临各种风险[10]。然而在开放式创新中:首先,每个创新参与者可以专注某一方向的技术研究,然后将研究成果包括专利、一般性技术改进等与其他成员进行共享,平均研发成本随着知识共享次数的增加而下降[11]。其次,通过知识共享,创新参与者能够从外部快速获取创新所需要的知识,丰富其知识存量。知识存量的增加有利于提高参与者的创新能力[12]。再次,知识共享能提供参与者互相学习与合作的机会,刺激知识的创造。

       H2:知识分工不利于知识共享(H2a),从而对创新绩效具有负向的影响(H2b)。

       知识分工促进知识积累的同时,也造成了“知识分立”程度的提高、知识异质性的增强,知识的分立性与异质度增加了知识获取和交换的成本,给知识的流动与整合带来阻力。而仅仅依靠知识分工并不能直接产生创新,需要进一步的知识整合。Bore等指出只有整合的知识才能快速而有效地开发产品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13]。因此,较强的知识整合能力能使离散状态的知识得到重新整理和组合。在外部知识获取量一定的情况下,具有更高知识整合能力的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将新知识应用到创新中,从而具有更高创新绩效。

       H3:知识分工不利于知识整合(H3a),从而对创新绩效具有负向的影响(H3b)。

       (2)技术手段的调节效应。创新参与者知识共享的意愿,并不必然意味着共享行为的发生。创新参与者间的知识共享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的支持,包括网络技术、分布式交流系统。先进的网络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能够为知识共享提供必要的平台。而分布式交流系统使得分散的创新参与者之间能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随时随地进行知识共享。正如Albert和Dieter所言,技术手段的使用改善了组织成员获取和共享知识的能力,因此促进了知识的共享与转移[14]。

       哈佛大学商学院的Macrolansiti最先提出了技术整合的概念[15]。技术整合利用商业情报技术、知识挖掘技术和知识地图技术等,为创新参与者选择最佳的知识源、制定最优的知识获取路径,从而提高知识整合的效率和弹性。另外创新参与者利用即时通信、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交流方式,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汇总、整合所需要的分散知识。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4:技术手段在知识分工与知识共享之间具有调节作用;H5:技术手段在知识分工与知识整合之间具有调节作用。

       (3)界面规则的调节效应。界面规则指的是处理开放式创新中创新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界面各方在专业分工与协作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创新参与者之间关系整体控制、协作与沟通,提高参与者间关系效能的制度性、标准化规则[16]。界面规则是知识共享的保障性和推动性因素。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消除创新参与者对知识共享后产生的替代效应所导致的核心竞争力丧失的担心,从而提高知识共享的意愿[17]。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参与者的收益预期,激发知识共享,尤其是隐性知识的共享[18]。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氛围,参与者能够更融洽地进行合作和交流,有利于提高知识共享的积极性。

       合理的界面规则还能够激发创新参与者间知识互动、培育交互式学习氛围、形成共享心智模式,从而有利于知识整合。知识互动可以激发创新参与者搜寻、探讨和实验新知识的积极性、降低知识整合的试错时间。创新参与者之间的交互式学习[19]有利于隐性知识的转化转移,有利于将新知识使用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及对新知识的认识反馈给知识创造者,提高知识整合的成功率。共享心智模式通过强化参与者对彼此间的任务、合作关系和情景的共同理解和心理表征,来避免多样性所带来的信息阻滞、冲突频发,降低知识整合的协调成本。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6:界面规则在知识分工与知识共享之间具有调节作用;H7:界面规则在知识分工与知识整合之间具有调节作用。

       2.2 变量度量与问卷设计

       本文涉及的变量包括知识分工、知识共享、知识整合、创新绩效、技术手段、界面规则。采用多元回归检验研究假设,变量测量主要参考已有文献的成熟量表,同时根据研究目的加以适当调整,作为收集实证数据的工具。所涉及的变量测量均采用Likert七分量表进行测量,通过对收集数据的信度和效度的分析保证测量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由于篇幅限制,不一一列出具体测度指标。

       2.3 数据分析结果

       (1)研究样本与数据收集。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国内知名众包网站、拥有开放式创新平台的科技型企业。问卷调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①现场发放。采用调研走访请众包网站高层领导或技术中心负责人填写17份。委托四川大学EDP培训机构在课堂上发放问卷45份,回收38份;②以电子邮件发放问卷,并电函邀请相关人士填写问卷,回收问卷33份;③2014年11月到2015年4月通过一品威客、威客中国、孙大圣、InnoCentive、iUserSurvey社区、任务中国和猪八戒网站的BBS讨论区投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63份。

       (2)测量模型检验。

       ①信度分析。采用Cronbach系数来衡量其内部一致性。模型整体的Cronbach值为0.893,各变量的Cronbach值均大于0.7,表明本研究的各变量具有较好的信度,如表1所示。

      

       ②效度分析。利用SPSS 21.0,首先对数据进行。KMO检验和Barlett检验,其中KMO检验值为0.941,Bartlett统计值显著异于0(<0.001),见表2。然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提取6个公因子,共解释了总体方差的89.706%,说明量表题项的整体结构比较合理,效度较好,见表3。

      

      

       (3)结构模型检验。运用AMOS21.0软件分析的结果表明,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CMIN(

)=162.717,P=0.015(P>0.05),P值偏小;CMIN/DF(

/df)=1.291(<3)。GFI=0.902(>0.9)。模型基本满足拟合标准,因此可以根据此模型结果来检验前文的假设。检验结果见表4,各路径系数临界比C.R.D>1.96,P值有一定的统计显著性(<0.05),表明拟合度较高且适配性较好。路径关系及路径系数见图1。

      

       图1 开放式创新作用机理与路径图

       假设H1路径系数为0.193,表明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的作用,但作用有限。H2a、H3b路径系数分别为-0.735和0.345,表明知识分工降低了知识共享意愿,从而不利于创新绩效的提升。H3a、H3b路径系数分别为-0.726和0.762,表明知识分工增加了知识整合的难度,同样不利于创新绩效的提升。H4、H5路径系数为0.595和0.299,表明技术手段对知识共享和知识整合具有正向的作用,并且技术手段对知识共享的作用更加明显。H6、H7的路径系数为0.308和0.632,表明界面规则对知识共享和知识整合具有正向的作用,并且界面规则对知识整合的作用更加明显。

       研究表明: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作用,但也降低了创新参与者间知识共享的意愿、提高了知识整合的难度。知识共享意愿的降低和知识整合难度的提高制约了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而清晰的界面规则、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提升知识共享和整合,尤其技术手段对知识共享、界面规则对知识整合的作用更加明显。

      

       3 开放式创新知识分工协同机制

       根据实证结果,开放式创新在知识分工的同时,需要从技术手段、界面规则等方面入手构建相应的知识协同机制,促进创新参与者之间的知识共享和整合,从而获得多主体、多目标、多任务的“1+1>2”的知识协同效应。与知识协调不同,知识协同不再强调组织间的多边依赖关系,而是强调组织间基于知识优势的知识分工;不再强调组织间任务边界的划分,而是强调在同一平台上实现互动与交融;不再强调组织间的竞争与博弈,而是强调知识的共同创造。本文基于RPV(Resource,Process,Value)模型,从知识配置、知识创造、知识占有三个角度探讨开放式创新知识分工协同机制。

       3.1 基于知识优势的知识配置机制

       开放式创新实质是基于知识优势的知识分工和分布式创造,而合理的知识分工有赖于知识配置机制。知识配置机制是基于创新参与者的知识优势,使创新资源与创新任务的有效匹配,实现参与者的自动交互、自我增值。合理的知识配置机制,需要考虑两个方面:①知识模块化。对于分布式、大规模的开放式创新,知识模块化可以给予参与者更多的创新自由,从而促进知识的流动和创造能力的有效配置。如果产品知识模型能够得到有效的分解,创新参与者就能够彼此独立的选择创新时间与创新方式,在创新活动的性质、程度与实践等方面都体现出最大的自主性与灵活性,从而实现非同步知识创造。②协作粒度的划分。协作粒度是建立在高度模块化分工基础上的,体现着每个模块的规模。根据有用性原理,知识整合的边际成本必须低于其边际价值,在此边界上协作粒度决定着创新参与者专用资产投资的意愿。另一方面,不同粒度对应着创新参与者的动机,异质性的粒度会使受不同层次动机驱动的参与者进行协作。因此,知识分工协作必须考虑协作粒度的大小,使其达到最小有效率规模,从而有效汇聚参与者,并成功实现价值的共同创造。

       3.2 基于Web2.0技术的同侪研发机制

       开放式创新的参与者就知识生产而言,是一种同侪关系。同侪关系是指在没有受到科层的指引与命令的约束下,各个参与者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自组织行为[20],强调组织之间异质性知识的互动、交流和共享。同侪研发机制下,创新参与者之间彼此愿意知识协作、知识互动、知识共享,并不意味着其行为的发生,还需要先进的网络技术、分布式交流系统等技术来降低知识交流和共享的成本,提升研发效率。Tag、RSS、Wiki、SNS等Web2.0核心技术,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支付等,可以有效支持知识共享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建立起完善、合理的创新平台,促进参与者间的知识共享。基于Web2.0的同侪研发机制的优势在于两个方面:①参与者能够对自身的创造能力进行自我识别;②参与者能够在较少约束下,充分发挥其创造能力。

       3.3 基于关系产权的知识占有机制

       开放式创新通过知识分工得到了获取知识积累效应、提升创新速度的机会,但实际效果还有赖于知识整合,而知识整合需要合理的知识占有机制。依法的知识产权制度强调“产权是一束权利”,它通过针对模仿者的隔离机制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留住创新价值,但不利于知识的共享和整合。而关系产权是一种强调“产权是一束关系”的共同占有制度[21]。关系产权制度突出了社会规范在知识共享和整合中的作用,它通过信任和互惠营造出一个微观价值生态圈。在这个生态圈里,信任机制降低了知识保护的程度、提高了知识分享和创造的水平,而互惠机制促进了创新参与者间紧密互动、鼓励知识间不同组合的试验以及增加共同解决问题的知识协作。创新参与者在生态圈里以“群居生存”的方式同生共存,它们无法单独实现最终产品的制造与价值的实现。它们更加注重间接获取,而非金钱利益上的直接获取,这种间接获取更多的来自于集体效率的知识共同创造,从而避免了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因此,关系产权作为一种联结机制,在规避机会主义行为的同时促进成员的合作与分享,并推动知识在参与者间顺利流动以促进更大的价值创造。关系产权可以通过妥协的知识产权、弱化的知识产权、交融的知识产权来实现。

       4 结论及展望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具有正向作用,但也降低了创新参与者间知识共享的意愿、提高了知识整合的难度。知识共享意愿的降低和知识整合难度的提高制约了知识分工对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清晰的界面规则、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提升知识共享和整合,尤其技术手段对知识共享、界面规则对知识整合的作用更加明显。根据实证结果,从技术手段、界面规则等方面入手,基于RPV模型提出了开放式创新知识分工协同机制。通过资源协同、运营协同与价值协同,可以有效破解开放式创新模式下“知识的精细化分工与跨组织大规模协作”的难题,实现协同共治、群体智慧和集体价值塑造。

       以下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①知识协同的组织模式及知识协同平台的构建。从实践的角度,需要研究知识分工协同的组织模式及运行模式。而知识分工协同的组织实践离不开知识分工协同平台的支撑,因此需要从技术支持、文化培育、制度建设等方面研究知识协同平台的构建问题。②知识协同行为与认知问题。从微观角度,开放式创新知识分工协同过程中创新参与者的行为包括知识激活、碰撞、交互、应用、创新等行为,在不同的过程中有不同的认知模式。基于知识分工协同过程,需要研究创新参与者的动机、合作选择的心理维度和创新过程中的心理障碍及协同过程中的影响因素。③知识分工协同过程中的风险及治理方式。知识分工协同尽管可以降低创新成本、提升创新速度,但由于开放的创新环境、不对称信息及创新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知识分工协同过程中存在众多风险。知识分工协同过程中存在那些风险、产生机制如何、怎样治理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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