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共生: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体制与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城乡论文,体制论文,机制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G71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2)01-0065-06
一、问题的提出:背离与趋近的张力
我国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文化、教育的和谐发展,在社会系统中担负重要使命的城乡职业教育也自然而然地呈现出资源配置不合理、师资分布不均衡、教育质量差距较大等紧张对峙的局面。与此同时,人类进入了一个相互依存不断增强的21世纪,和谐、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成为关注的中心。这种背离与趋近的张力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反思职业教育现代性发展的旨归。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表明,要从根本上改善或解决城乡教育的背离,必须从体制与机制改革入手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1]但就如何构建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新体制与新机制的研究,他们多以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为视角,将城乡职业教育作为对立的两个办学实体,要么单方面偏重农村职业教育体制与机制的研究,要么偏重城市职业教育如何单向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体制与机制的研究,没有从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共生的角度去研究城市和农村在未来职业教育发展中应担负的责任,更谈不上从两者互利共生的角度去建构体制与机制。“不要就农村说农村,就城市说城市,要改变‘城乡两策,重城抑乡’的思路,从城乡各自的小循环、小系统走向城乡统一的大循环、大系统,树立城乡一盘棋的总体思想,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优势和城乡间的关联优势,使城乡资源共享,共赢共荣。”[2]因此,在和谐共生的视野下将城乡职业教育作为两个具有高度相关的生态种群,在分析他们的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的基础上,以一个崭新的视角研究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机理和共生的体制与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二、和谐共生: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取向
共生一词源于希腊语。首先是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在1879年提出的,他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living together)。针对这个十分宽泛的定义,布克纳、科瑞勒、刘威斯对“内共生”、“寄生、互惠共生、同住现象”进行了广泛地研究。在此基础上,斯哥特(Scott)认为,共生是生物体生命周期的永恒特征和生理上彼此平衡的状态。[3]随后欧洲学术界普遍把共生限于两个有机体互惠的范围。
随着相关研究逐渐扩展,20世纪50年代后,人们逐渐发现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存在着与生物界类似的共生关系。袁纯清认为,共生系统的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致力于共生系统的动态变化。[4]这就是说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是一种生物识别机制[5],也为我们研究社会现象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
那么,什么是和谐?张诗亚从中国博大精深的甲骨文象形文字中演绎出“和”的本来含义,他将“和”比喻为琴瑟共奏,每个琴瑟长短、粗细不一,却能发出“和”的音调,意指各部分既要不同,又要与总体统一,是谓和而不同。其意蕴只有在不同声音、不同看法、不同认识的基础上,将各自的特色融入一起,才能“谐”。[6]即和谐不是单一化,不是统一化,而是让多样性的东西在一体的情况下融合发展。张诗亚对“和谐”的解释与“共生”的内涵有异曲同工之意。
综上所述,共生的核心是协同合作、互惠双赢,其旨归是和谐,和谐共生应该是职业教育城乡统筹的目标取向。
三、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共生的机理分析
在共生系统的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要素中,共生单元是基础,共生环境是重要的外部条件,共生模式是能否实现共生的关键。
1.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单元间的共生度是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基础
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它是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7]任何共生单元都会优先选择共生度和关联度好的对象作为其共生单元,共生度和关联度决定共生单元的匹配性。在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过程中,要提高城乡职业教育这两个共生单元的共生度和关联度,必须寻找两者间相互兼容的变量。在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主要依靠能源、新型技术的兴起以及原有工业的升级改造,并带动当地房地产、旅游、金融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则强调在改造传统农业的基础上走新型农业现代化之路。这一模式所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城乡职业教育没有形成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两者间的共生度和关联度存在断层,共生单元间缺乏有效的价值链。因此,要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和谐共生,就必须加强共生单元间的关联度。重点发挥城市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领头羊作用,在农村建立相应的制造业培训基地,在城乡职业教育之间建立与相关产业紧密联系的专业链。
2.对称互惠的一体化共生模式是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终极目标
孙健认为,共生模式包括共生组织模式和共生能量模式,前者可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等状态;后者可分为寄生关系、偏利共生关系和互惠共生关系等状态。[8]在诸种状态中,互惠共生存在共生单元间双向的能量信息沟通,双方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同时,能实现两者利益的最大化,并结成共生共荣的伙伴关系,一旦形成长期稳定的可持续性关系,也就形成了一体化共生状态,所以对称互惠一体化共生模式是共生系统存在的最优状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城乡产业结构开始升级和调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城市的发展更为突出和快速。与此相对应,城市职业教育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技术和人才,而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却一直在培养新型农民,其特色不鲜明、办学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困扰着其发展,使得在城乡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两者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非对称互惠的关系,造成城乡职业教育的自我造血机能受到很大影响。为了使两者能实现帕累托效应,必须促成城乡职业教育按对称互惠共生模式的理想状态和终极目标进化。
3.城乡统筹发展的共生环境是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前提
袁纯清认为,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存在发展的外在条件,即共生环境是共生单元以外的一切影响因素的总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通常以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互流来实现,对任一共生单元来说,环境对它的作用有正向的、中性的和反向的,与之相对应,共生单元对所处环境的反应也表现为正向的、中性的和反向的,而共生单元与环境的双向激励是最佳的共生环境。[9]
对城乡职业教育共生系统而言,共生环境主要体现为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所需要的政治环境、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制度环境等。我国在上个世纪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目前比较突出的“三农”问题等都是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反向环境。自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来,社会各界越来越意识到城乡统筹是解决“三农”难题的途径和关键。政府的重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推进和学术界的深入研究等都为城乡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宏观共生环境,而城乡职业教育共生单元间的体制与机制建设就是从微观层面构建一个良好的共生环境。
四、构建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和谐共生的体制
为了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共生,必须针对城乡社会经济结构和教育现状,按照共生发展规律,构建促进城乡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与共生环境形成持续的双向激励的共生体制。城乡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的体制建设越完善,城乡职业教育共生单元与环境的双向激励就越强,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共生进程的推进就越快。
1.办学体制: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体制
城市和农村的职业学校、行业、企业、政府等共生单元构成了职业教育的共生系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但长期以来政府、社会与学校等共生单元间的合作缺乏有力的载体,共生单元间如多元办学主体间的关系不顺成为现行办学体制焕发生机活力的桎梏。
职业教育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办学体制是政府统筹、行业参与、核心企业和规模职校为核心的办学体制(见图1)。该体制是在政府统筹的前提下,依托区域内或行业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尤其是核心企业和规模职校,以专业为纽带,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这种体制打破了原有行业界限和资源配置无序的藩篱,既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又充分发挥了政府统筹和行业参与的积极性,将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共生单元整合成利益共同体,使其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确保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利益。该体制能有效减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的不均衡性和非对称性,使诸多共生单元在横向、纵向、区域上实现耦合,并真正实现对称互惠。
图1 集团化共生办学体制
2.管理体制:多元耦合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目标是统整多方教育资源,实现城乡职业教育和企业的共生多赢,这必然与原有教育管理体制产生一定的冲突。制度经济学认为稳定的制度会变成一种强大的力量对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的诸多共生单元产生强大的约束力。为此,政府应从和谐共生的角度,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管理的职能,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从而实现学校教育资源和行业企业资源的整合,确保职业教育集团高效率运作。
(1)凸显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是办好职业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办学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是职业教育共生系统各共生单元间职能和利益关系的协调者。政府应在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为共生单元参与办学提供服务、支持与保障,尤其是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建立各种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2)成立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
从国务院到市地各级政府设立职业教育管理的组织协调机构——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政府统筹,以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为核心,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业务部门、行业协会、核心企业、职业教育专家共同参与组成。
(3)提高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的积极性。
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办学的重要基础就是共生单元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其中校企共生单元之间的资源整合是推进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办学的重要切入点,社会参与对称互惠集团化共生办学的管理是政府和职业教育共生单元间对话的重要保障。因此,为了使行业和企业等共生单元在社会角色和经费投入等方面能以有效的方式和程序介入对称互惠职业教育集团化共生办学,就必须通过立法等强制手段,明确行业和企业在职教集团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社会组织的参与权利,从而彰显职业教育对称互惠的集团化运营价值。
3.人才培养体制:交互共生
职业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结构的共生系统,与其他类型的教育相比,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对其的影响要深刻得多。经济发展带来经济结构布局调整,科技水平的提高引发行业结构的变化。而这些变化迫使职业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相应的转变。然而,长期以来,人们遵循“文化基础课—专业课—在岗实习”三段式的线性逻辑来培养人才,把职业教育搞成了普通教育和工厂师徒制的“三明治”,严重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损害职业教育共生单元的诸多利益。要实现职业教育共生单元的对称互惠,把职业教育办成政府满意、行业认同、企业称心、学校开心、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的教育,就必须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保证共生系统校企信息流的顺畅沟通,构建交互共生的人才培养体制。
(1)双核校企实体“联姻”。
合作是共生系统的重要特征。校企合作被公认为是职业教育与企业“无缝对接”的最有效方式,然而时至今日校企缺乏实质性合作,校企合作辐射力减弱已成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核心企业在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具备投资职业教育的优势,因此,要鼓励核心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组建由核心企业和核心职校实体“联姻”的股份制职业学校。这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和核心职校在各自领域的领头羊作用,又便于实现两者价值需求的整合,把学校与工厂、课堂与车间、教学与生产、教师与工程师、学生与学徒、作业与产品全面融合,将一个松散的职业教育共生系统转变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双核校企实体“联姻”的股份制学校建立后,可以辐射同行业的其它企业和学校,为实现校校、校企实质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最终实现政府、企业、学校多个共生单元的互惠共赢(见图2)。
图2 双核校企实体“联姻”
(2)城乡互助对接构建职业学校共同体。
建构城乡职业学校共同体的过程就是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相互激励、共同进化的过程。在此共同体中,城乡职业学校不是相互替代,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在相互合作与互相竞争中呈现多赢,进而实现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的结构重组和功能创新。因此,要充分利用城市职业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设立分校、合作办学、共享师资、对口扶持等方式将城乡职校联结成学校共同体,有效促进职业学校的和谐发展。
4.招生与就业体制:双元一体化
从某种意义来说,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职业技术院校本身的利益,还是整个职教共生系统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一共同利益将系统中的诸多共生单元联结成由上游、中游和下游共同组成的“价值链”。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的各单元分别处于该价值链中的不同位置(见图3)。
图3 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价值链
长期以来,处于职业共生系统价值链的各个部分基本沿袭了上游政府主管部门出政策、中游城乡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具体组织招生和实施人才培养、下游行业和企业接纳中游的产品——学生的做法。由于中下游的沟通合作机制没有建立,导致处于同一价值链的城乡职业教育和行业、企业的分离,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学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顾行业企业的需求盲目扩大招生,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行业和企业却急呼招不到高水平工人的尴尬局面。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是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而是发生在企业各自的价值链之间。[10]因此,必须对共生系统中价值链的各个单元实行有效管理,才能使该系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对称互惠职教集团中,为了实现多赢,处于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价值链中游和下游的城乡职业教育院校和行业、企业应从招生、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方面进行合作,实施双元一体化的招生就业体制。即招生计划由职教集团内的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会商确定,报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审核,学生毕业后可选择到该职教集团的相应企业工作。同时,规定企业有接受该职教集团毕业生的义务。由于双元一体化的招生就业体制将城乡职校和行业、企业联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行业、企业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精心考虑,企业办学主体地位能够充分彰显。
五、建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共生机制
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共生机制是指在对称互惠职教集团中诸多共生单元间相互作用的方式。统筹的目标是共生,共生的关键是能否实现资源的共享,所以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共生机制的构建应紧紧围绕资源来打造。
1.建立区域内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职业教育共生系统要实现对称互惠,必须以共生为切入点,构建资源共享机制。杨开明认为,从总体上讲教育资源分为有形资源、无形资源两大类。有形资源是指可以直接利用或开发其存在价值的资源,包括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无形资源是指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对有形资源的使用和开发所显示出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包括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等。[11]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师资共享、办学过程共享和办学硬件共享等。
(1)改革教师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弥补城乡和校际差距,将教师由现行的学校所有制转为行业所有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共同管理城乡职校教师,建立教师和管理者在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的制度。
(2)实施职教集团内学生学分互认制度。
目前,我国多数单个职业学校由于师资和办学条件的局限,无法完全开设出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各类课程,这就形成了学校教育有限性与学生需求无限性间的矛盾。为此,可让学生在区域内职教学校间自由选课,各个成员学校学分互认。
(3)积极推进职业学校的办学硬件共享。
职业院校的特性决定了其办学硬件建设应注重学习场所建设的情境性。但长期以来,我国同一地区隶属不同管理部门的同类职业学校林立,专业重复设置,教学设备重复建设,面对有限的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城乡职校更多的是竞争,而不是有效的合作,造成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资源浪费。为此,政府可通过宏观调控,形成院校联盟,两个或三个同类学校可共同建设一个标准的一体化操作室或模拟车间、校办工厂、校外实习基地、多功能教室等设施,形成良好的“情境场”。
2.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投入保障机制
据统计,高职院校的经费需求是普通本科院校的2.5倍。[12]高投入是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普遍做法。但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的职业学校大多面临着经费困难问题。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缺乏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是一个重要原因。《教育法》第七章第5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职业教育法》第四章第27条尽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但增长多少,以什么样的速度增长却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因此,从法律方面健全职业教育办学的投入保障机制就成为当务之急。
(1)促进职业教育投资行为法制化和具体化。政府应修订《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时,我国现在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各级地方政府还可出台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政策,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的统筹发展。
(2)在区域分配结构上,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均衡农村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作用。财政转移支付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范畴,是政府利用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权力,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对社会中部分有特殊需要的人群进行资助,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用于均衡农村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因其有特定目的和使用方向,能有效地弥补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缺口。
(3)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谁受益,谁投资”原则,政府要明确企事业单位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确定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成本中所应承担的比例。
(4)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补贴制度。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政策对企业因进入职教集团而产生设备场地的损耗给予必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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