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积累转化体系建设的困境与对策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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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09-0048-07

       “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1],对于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满足个体对学习和职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满足社会经济对人才的多样化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很有必要深入研究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价值与内涵,剖析其建设所面临的困境和原因,确立适应个体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框架。

       一、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价值与内涵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基于终身学习理念的、对各级各类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进行认证、鉴定,然后以一定的标准折算成具有一般等价物特性的学分进行储存和积累,在学习者需要转换教育类型的时候可以兑换成该种教育所要求的学分的学习和教育管理制度。可见,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对于社会和个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价值探析

       1.社会价值

       首先,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改变了人力资本的积累和集聚方式。“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通常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迁移、保健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亦称‘非物力资本’。”[2]实际上也可以简单理解为以物质资本形式投入到劳动者身上的、以知识和技能形式存在的资本形态。在人员流动和产业经济的有机构成变动不频繁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先投入物质资本,待劳动者能够彻底获得应有的职业素养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进入相应的职业领域,即所谓的“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3]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范围内的人力资本主要是按照长周期进行积累,并依靠人口红利优势和市场双向选择机制进行集聚。随着产业经济有机构成的不断升级,职业岗位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不再一成不变,而且职业人员的业内流动和业际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范围内人力资本的积累必须按照工学结合的方式展开跨部门合作,并力求缩短人力资本积累的周期。与此同时,人力资本的集聚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一方面继续寻求市场机制中外溢的人力资本,另一方面开始越来越倚重组织内部通过循序渐进方式内生的人力资本。

       其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改变了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开发方式。在产业有机构成升级迟缓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的分工非常明确,且由于长期专业分工的惯性,二者均形成了相对比较封闭的自组织系统,因而导致教育部门总是难以把握产业部门的最新变化,自行其是地按照既定的人才培养计划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培养,而企业则需要专门的时间对新入职的职员进行培训。然而,在产业有机构成升级加速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则会采取协同方式联合培养人才,如通过工学结合、边工边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间隔、交替或者合一的模式来培养,从而使学习者和职业者以及教育领域和社会领域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于是,产业部门和教育部门在法律保障的市场机制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基于专业分工的协同育人模式。

       再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改变了人力资源的储备和调配方式。在产业有机构成升级迟缓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的储备主要依靠组织内部的人才储备职能实现,人力资源的调配主要依赖双向自由选择的市场机制实现,这就会导致有意愿在人力资源市场中流动的职业人员受限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难于及时掌控人力资源的供求关系,从而造成在较长时间内都难以解决的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矛盾。然而,在产业有机构成升级加速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的储备主要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的“蓄水池”[4]功能实现,人力资源的调配则依赖由组织外部的市场机制和组织内部的职业晋升与轮循机制[5]形成双重机制来实现,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矛盾。

       2.个体价值

       首先,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改变了学习者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式。在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下,学习者必须按照逐级升学的方式在既定的教育类型中全脱产进行学习,因此必须在集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而教学的内容也主要是对已经过时的知识进行归纳和转述,其学习方式主要是依靠大脑对知识中的各种概念进行心理操作和演绎;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下,学习者可以自由选择教育类型并采取边工边学的学习方式,其学习的内容更加注重实践领域中的现场知识以及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更加注重对实践现场工作对象的行为操作和改造。

       其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拓展了学习者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在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下,学习者很难自由选择教育机会,其教育权利也只能是在既定的某种固定的教育类型中实现;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下,学习者可以最大限度地自由伸张教育权利,并且可以有多次选择教育类型的机会,为实现职业理想的重新定向提供了可能。

       再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改变了学习者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方式和规划路径。在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下,学习者被过早地进行了筛选和分级[6],从而被固化在一个特定的教育类型中,其职业角色也被预先标签化,因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外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的规划;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下,学习者可以多次选择教育类型,并在边工边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对职业生涯的感悟,从而能够自主选择、规划、更改自己的职业生涯。

       (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内涵解析

       1.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学习者学习成果鉴定和储存的教育技术。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中的学分,是根据一个时期内同类型课程的学习者的学业成绩的分布情况进行计算的、具有一般等价物功能的标准分,因此能够较为科学地对学生的学习成果作出鉴定,并能够将具有一般等价物功能的标准化的学分进行储存。

       2.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多种学习成果进行互认和兑换的机制。随着学习者对于教育权利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社会经济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学习者会有多次选择职业发展路径和自由选择教育类型的意愿。基于此种考量,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可以对学习者的不同类型的先前学习成果[7]进行鉴定、互认和相互兑换,从而为学习者转换职业教育类型或者职业岗位提供了可能。

       3.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和教育的管理制度。与以教育者为中心的教育管理制度不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更加关注学习者学习的自主性和施展教育权利的能动性,因此是一种与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相匹配的、以弹性学籍制度和注册入学制度为基础的、柔性化的学习和教育管理制度。

       4.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教育体系内部精细化的专业分工。随着教育体系的复杂化和规模的扩大化,教育领域的行为也越来越繁杂,于是教育体系内部也开始逐渐专业分工。首先,教育体系内部按照职能属性进行组织分化和初级分工,即起初是教育的行政部门和教学部门之间的分化,接着是教育的行政部门和教学部门内部开始按照职能进行组织内部的部门分工。其次,教育体系内部按照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和精细分工,即在按照职能进行组织内部的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开始出现按照业务分工,如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开始分工,出现专门开展实践教学的部门,如实习公司[8];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的评估开始分工,出现了专门负责教学结果评价的部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际上是教学评价部门按照业务流程的再分工,即将学习成果的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管理分离,由专门的机构管理学习评价结果的储存与积累、转换与兑换等。

       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建设困境与归因

       尽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具有其特殊的优势,但是建设起来并非易事,其中认知和思想、体制和制度、法律和法规、实施和操作等是其最重要的制约因素。

       (一)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建设的困境表征

       1.认知和思想困境。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借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ECTS)和韩国的学分银行(School Credit Bank)制度[9]等而构建的教育管理制度,其重要基础是学分制,这就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一种误解,误认为就是将百分制简单地换成学分计算,只不过是分值变小而已。实际上,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学分的积累和转换,保障学习者学习权利的自由实现,它有着复杂的理论体系:其技术基础是统计学和现代信息技术,统计学的目的是将学习者各种课程的原始分数折算成标准分,为进一步计算、储存和兑换具有一般等价物特性的学分奠定基础,从而提高这种制度的信度和效度;现代信息技术的目的是通过网络技术将学习者的学分进行随时随地地存取、查询和兑换等业务,从而彰显这种制度的时空特性;其哲学和心理学基础是人本主义哲学和建构主义心理学,即关注学习者的主体价值,促进其主动学习和自主抉择教育权利,主动进行职业规划;其教育学基础是终身教育理念,即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多次选择教育机会,逐渐调整自己的职业预期、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其经济学基础是人力资本理论视野下职业技能的通用性和专用性之间的均衡,即在兼顾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自主和引导等方式促进学习者通过多次在职业领域和教育领域之间的迁转,实现其专业发展的路径;其社会学基础是社会分工理论和社会分层与流动的学说,其中社会分工论对教育体系内部的专业分工和合作提供了基础,即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教育的评价过程分离,教育评价机构和教育评价结果的操作机构分离;社会分层与流动的学说主要是给学习者一种启示,即可以通过时间和空间上自由选择教育权,实现社会阶层的升迁和职业领域的流动。

       2.体制和制度困境。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支撑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的体制基础和配套制度还不完善。首先,现行教育制度制约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目前,中国的教育体系主要采用学年制和固定学制,教学和课程非常不灵活,学习者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和固定的学习地点完成规定的课程内容,其学习结果是按照百分制或者未经统计学折算为标准分的准学分制,因而制约了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其次,中国现行的劳动制度阻碍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一方面,中国的劳动准入制度并不十分完善,一旦进入职业领域很难再有脱产学习的机会,否则存在失业、再就业的风险。这是因为,中国作为人力资源大国,劳动力存量大、可选择性多、淘汰率高,岗位竞争激烈;另一方面,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以及学分之间尚未形成换算体系,不利于职业领域学习者的继续教育制度与教育领域学习者的学历教育制度接轨。再次,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束缚了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施。最重要的是受户籍制度的束缚,学习者并不能轻而易举地跨区域学习。

       3.法律和法规困境。尽管督促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尽快建立与实施已经被作为未来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相关配套的法律和法规却非常不完善,且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11]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11]三个文件提到了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并没有出台更加详细的配套法律和法规。首先,没有法律界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宏观架构,因此无法明确规划这个制度的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和运行机制。其次,配套的学分银行系统的法律制度缺失,无法顺利指导学分银行系统的业务开展。再次,相关教育法规有待更新和修订,如增加注册入学、工学结合以及自由选择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等条款,从而形成有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教育法律体系。

       4.实施和操作困境。由于上述问题,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很难实施和操作。首先,学分测算的技术需要升级。一方面,在同类型教育内部,如果按照现行的学分制,则只不过是百分制的变形,并不是经过统计学处理的标准学分,不具备一般等价物特点,因此不能很好地开展学分银行系统的流通和兑换业务;在不同类型的教育之间,相同和相似的课程的知识单元、能力单元等的分析技术薄弱,以至于教育类型之间的学分兑换的信度和效度颇受质疑。其次,参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学习者无所适从。当前,中国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学习者以及职业领域的学习者的学习习惯受到现有教育制度的制约,并不能够依凭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真正实现教育权利的自由伸张和个人职业生涯的自主规划。再次,学分银行之间的协作和互认比较困难。目前,大多数学分银行只不过是各个继续教育机构的改造,其实质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且各自为政或者自成体系,其相互兑换的依据仍然是学习者学习成果的原始分数或者原始学分,而不是建立在科学的教育技术和数理统计基础上的、按照知识单元和技能单元归并的标准学分,因此并不能形成体系完整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

       (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建设的困境归因

       1.经验移植与本土创新不同步。受国外教育改革绩效的晕轮效应影响,中国引进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等作为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然而,除了在形式上的亦步亦趋之外,鲜有在把握其精髓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创新。首先,对国外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移植具有片面性,既没有深入研究支撑这个制度运行所需要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要素,也没有深入研究与这个制度配套的标准、方法、技术、法律和法规等之间的逻辑关系,因而对于本土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体系构建非常不利。其次,在试点运行的过程中,基本上还是模仿国外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形式,没有根据中国的国情及时调整实施计划或者依据实际情况在多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比如,在技术层面,学分的核算和计量依然没有采用具有一般等价物性质的标准学分;学分的兑换和转换还没有找到具有说服力的方法和手段;学分对于衡量知识和技能的效度和信度问题有待提高。

       2.改革实践与理论创新不同步。尽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已经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策略和持续实施的重点工作任务,但是相应的理论创新却没有跟上改革实践的步伐。首先,在形而上的层面,对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基本理论研究的盲区和空白区域仍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比如,没有找到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哲学基础、教育学基础、统计学基础、法学基础、心理学基础和社会学基础等,也没有根据这些基础学科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理论框架。其次,在形而下的层面,对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操作和实施的理论也没有可圈可点的、体系化的理论,因而也难以指导实践领域的制度实施,比如学分折算和兑换的技术、学分数据的异地备份技术、学分的国际交流策略、学分银行的体系框架和权利分配等。

       3.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不同步。目前,中国多个地市已经开展了运动式的学分积累和转换体系建设,但是相关的制度创新却没有跟上。首先,制约学分积累和转换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改革和建设迟缓,比如户籍制度、劳动制度和教育制度等不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体系建设的规定。其次,促进学分积累和转换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建设迟缓,比如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本身仅仅还是改革设想,学分积累和转换体系的组织制度、学分银行的监察制度以及学分银行的信用和风险制度等基本没有建立。

       4.宏观指导和基层创新不同步。尽管国家层面的教育规划纲要等文件已经出台,然而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基层改革的潜力远远未能发挥出来。首先,各个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的改革力度不足,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的建设、实施等没有实质性的突破,而且没有建立起区域化的学分银行系统;其次,各院校教育教学主要还是按照原来的教学制度进行,只有部分院校的继续教育部门参与建设学分银行体系,因此院校对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参与度较低,学生的获益面相对也就非常低。再次,就各个已经建立学分银行系统的院校来说,其业务的运行基本还是按照原来继续教育部门的规范进行,只不过是增加了一套名为学分银行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银行,而且各个院校的学分银行系统并没有联网和数据交换的功能,因此难以实现兑换的功能。

       三、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建设对策与框架设计

       (一)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建设对策

       1.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夯实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理论基础。首先,要系统地研究国外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理论,即梳理其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分析其理论形成的动因,归纳其理论中具有的普遍性规律,尤其是具有哲学价值和方法论价值的规律,从而提高理论借鉴和移植的效度。其次,要系统地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理论,即结合中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教育体制等的改革趋势,分析当前中国产业经济有机构成对人才的需求结构和社会大众发展对教育的需求结构,构建基于哲学、教育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基本理论体系,如学分测算、统计和兑换的理论以及学分银行系统的组织理论等。再次,要系统地建构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即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标准、学分银行的设置标准和业务规范等。

       2.推进政策落地和实施,提升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践经验。首先,要对国家层面关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政策进行详细分解,形成可以执行的行动指南。国家政策层面关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政策仅仅是宏观构想,需要对这种制度具体实施所需要的组织机构建设框架、信息系统建设框架、法律制度建设框架、标准建设框架以及学分建设框架等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划,从而形成推动进一步改革的任务指南。其次,进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组织建设,并将政策分解和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任务与组织的职能分工相匹配。根据组织建设规划,将上述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各项建设任务分配给各个组织机构,如将标准的建设配置给专门的标准建设机构,从而形成同步进行和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再次,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施规划和评估机制,指导各部门协调运作,并使国家层面的政策切实落在实处。根据各个组织机构的业务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举措以及与之配套的实施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案,通过阶段性的工作评估推进政策真正深入基层。

       3.加快法律和制度建设,构建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法制保障。首先,要研究现行法律和制度中阻碍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的因素,提出改革建议,逐步清楚法律和制度层面的障碍,如教育制度中的固定学制以及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中限制和阻碍工学结合、边工边学的规定等。其次,要构建或者修订现有法律和制度,使其更加有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施,比如建立注册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建立有利于工学交替的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等,在各类相关法规中增补有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条款。再次,要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实施所必需的法律和制度,如建立学分银行法、学分银行制度等,树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合法地位。

       4.深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构筑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技术屏障。首先,系统地研究国外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底层技术,如学分测量和折算的技术、学分储存和兑换的技术以及学分银行系统的信息技术等,从而深层次移植国外的先进经验,并为这些技术的本地化奠定基础。其次,改造和整合现有技术,形成符合中国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底层技术体系。比如,分析现行教育系统的人才培养要求和职业资格要求,形成知识单元和技能单元的基本数据库,分析当前产业经济有机构成变化情况,形成知识单元和技能单元的增量数据库,增量数据库要随着时代的变迁自动转存到基本数据库中;研究适用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学分测量技术和不同教育类型之间学分的兑换技术。再次,要加强技术创新,研制适合时代发展的学分积累和转换技术,如,根据知识和技能的特点,建立由主学分和辅学分等构成的学分体系;结合现代网络技术,研制适用于移动终端储存、查询和兑换学分的信息技术,使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更加能够凸显其服务于学习者自由伸张教育权利的优越性。

       (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框架设计

       在实施层面,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主要依托学分银行系统完成,要实现其制度预设的目标,就需要对相关的组织机构、信息系统、法律制度、标准体系和学分体系进行详细的设计。

       1.组织机构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的组织框架至少需要三个子系统,即学分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学分中央银行、学分业务银行(如图1)。

      

       图1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系统)的组织机构框架

       学分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范围是:依照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学分业务银行和其他学分相关机构的业务活动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审批学分业务银行和其他学分相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学分业务银行和其他学分相关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监管,分析、评价其风险状况;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学分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学习者和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的学分业务银行和其他学分相关机构实行接管或者重组。

       学分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职能,即根据社会经济的需要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专业目录发布学分指导目录,通过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对全国学分的分布、借贷、积累和储存、兑换等情况、学分业务银行的运营情况和学习者的信用情况进行宏观的调节和控制;公共服务职能,即学分中央银行向政府、学分业务银行以及其他学分相关的机构和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学分监管职能,即学分中央银行依法对学分业务银行、其他学分相关机构及其业务实施规范和约束,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学分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制度,使学分管理的业务活动有法可依。

       学分业务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学分认证职能,即对各类型职业教育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给予最终的学分认证;学分积累和储存职能,这是学分业务银行最基本的业务职能,其实质是通过学分业务银行的积累和储存业务,把各种教育类型的学分集中起来;学分转换职能,即按照一定的要求,将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学习的结果转换为相应的标准学分,作为学习者转换教育类型的依据;学分信用担保职能,即通过其借贷业务,临时借贷给学习者,待学习者获得学分以后冲抵借贷记录;学分服务职能,即通过发布学分情况,指导职业教育机构恰当地选择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合适的专业和相关课程的学分;经费支付职能,即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绩效和学分获得情况,折算为具有货币功能的教育券,作为院校获得教育经费的凭证。

       2.信息系统框架。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需要服务于成千上万的学生等用户,必然会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数据,因此必须运用强大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运算和提供云服务。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系统)的信息系统框架主要是两大功能单元和四层物理(逻辑)架构,其中两大功能单元是指业务执行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四层物理(逻辑)架构是指学分银行监督管理系统、学分中央银行集中式主机应用系统、学分业务银行集成化渠道接入及中间业务平台和各种用户(客户)端应用界面[12](见图2)。

      

       图2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系统)的信息系统框架

       学分银行监督管理系统的功能主要是帮助学分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对学分银行系统业务活动的监控;学分中央银行集中式主机应用系统的功能是集中管理各个学分业务银行的应用程序、审批各个学分业务银行的业务、及时收集和存贮其业务数据等;学分业务银行集成化渠道接入及中间业务平台的主要职能是实现业务银行的各类业务应用、满足学生等用户的查询等功能、为各个学分银行的代理点和其他用户提供接入、查询和数据交换等服务;各种用户(客户)端应用界面的功能是向用户提供短信、电话以及微信、微博、微视等跨平台的移动应用使用界面等客户端程序,满足学生等用户(客户)查询、兑换学分等需要。学分中央银行数据总库和学分业务银行数据总库分别是各自级别银行的数据存储中心,为了安全起见,还要设置学分中央银行异地备份数据库,避免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学分银行系统数据造成的破坏。

       3.法律制度框架。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但是它涉及多种法律和制度改革的跟进。首先,政治、经济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需要改革,特别是劳动人事制度和劳动法规中不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的条款,同时增加有利于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的条款。如,当前的劳动人事制度不太灵活,很多岗位需要固定的人事编制,或者受限于产业部门运营的连续性而制定的各种限制性条款。其次,必须同时推进教育制度和法规的改革,改革现行教育制度中的学籍注册制度、课程教学模式、教师制度以及其他配套制度,形成与政治、经济领域的制度和法规相互衔接和配套的格局。再次,尽快建立和健全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核心制度和法规,即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银行法,通过法律规范学分银行系统的行为,保障学生等用户的合法权益,提升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公信力、吸引力和传播力(见图3)。

      

       图3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法律制度框架

       4.标准体系框架。相关的标准体系,是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核心制度和法规——学分银行制度和学分银行法的根本基础,它主要包括保障性标准体系、通用性标准体系、专业性标准体系和业务性标准体系。其中,保障性标准体系是指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得以运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置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形象和标识管理规范等;通用性标准体系是指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得以运行的信息系统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规范和财务管理规范等;专业性标准体系主要是指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直接相关的学习成果认证术语、先前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学分测量、统计和兑换标准、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准则、学分信用标准等;业务性标准体系主要是指学分银行系统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学习成果认证业务规范、各类标准的开发与实施反馈规范等(见图4)。

      

       图4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标准体系框架

       5.学分体系框架。为了突出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必须建立特色化的学分体系。首先,要运用统计手段将原始学分折算为具有一般等价物特征的学分,从而提高学分的信度,促进学分的可交换性和可兑换性;其次,将知识和技能的学分区别开来,分别建立知识类和技能类的主学分,提高学分适应多种教育类型的可能性,其中主学分是指学习正式课程所获得的学分,辅学分是指学习与知识和技能相关的广义课程获得的学分,如论文评比、社团活动、技能大赛、智力竞赛等。此外,学分的设计要有助于满足个人自由选择学习兴趣、市场调节和行政引导等需要,避免形成通过学习容易的课程而达到积累学分换取学历的目的,从而导致教育领域形成新的学历教育,使人力资源市场形成新的结构性失衡(见图5)。

      

       图5 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学分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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